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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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10時56分)主席,我們請莊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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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莊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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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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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部長好。今天我整個早上都坐在主席臺上面聽質詢,滿多位委員關注的焦點,很多的部分大概是在房屋差別稅率2.0的這個方案,我想這幾年來,事實上我們整個政府健全房市相關的措施,其實做得真的很多,財政部裡面的租稅措施其實只是這整個健全房市相關措施裡面的一個部分而已,除了這些租稅措施,我們還包括國有土地的運用,這屬於財政部的,像協助青年購屋,這些都是財政部的業務,也都是我們健全房市相關措施裡面的一環,除了財政部以外,其他包括央行,包括金管會的金融管制措施,包括內政部甚至地方政府的這些相關住宅政策措施,整個配套起來,最重要是希望解決居住正義的問題,我們能夠健全房地產市場,我們能夠打擊炒作房地產的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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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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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在我剛剛講的這麼多措施之下,現在階段性的看我們房地產市場變化的這個成果,我們今天才要審這個差別稅率的部分,在這個差別稅率實施之前,其實已經有一些階段性的效果,不管是從交易量,還是從交易價格的抑制,其實我們都看到有一定的成績,我看到今年從第一季開始,整個房地產交易量大概都壓制下來了,交易價格基本上也止漲了,也停止了,也沒有像之前這樣子的漲幅。部長,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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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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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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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的,委員說得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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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所以我們現在在過去這一些健全房地措施的基礎之上,接著就是由財政部這邊推出房屋差別稅率,大家一直在講的所謂囤房稅2.0,這個措施事實上並不是這次財政部才丟出來的,在這3年裡面,我們看到很多的委員,不同的黨派,大家都一直在談所謂囤房稅,甚至還說沒有囤房稅,所有剛剛我講的那些措施通通是沒有用的、都是騙人的,一定要囤房稅才有用,什麼金融管制措施都沒有用,房地合一都沒有用,實價登錄都沒有用,就是要囤房稅。那在過去三年裡面,財政部事實上在我們委員提案之下,也做了很多說明,就是為什麼當時一直認為所謂囤房稅的差別稅率由中央政府來法定,這個部分本來財政部一直表示在實施上面有困難,為什麼現在解決了?這部分部長你應該要跟本院說明過去一年、二年、三年,每次談到囤房稅,財政部就說不要,為什麼現在財政部認為可以了,一定有一些條件改變嘛!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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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當時各界提出來所謂囤房稅、空屋稅這事情,這個部分行政院有一個健全房地產市場的方案,已經把全國定差別稅率這件事情列為中長期的方案,其實財政部一直在努力的部分,第一個,我們先督促地方政府依照現行103年房屋稅按縣市歸戶,然後訂定差別稅率,所以22縣市已有12個縣市訂定差別稅率,這個部分讓我們走向全國歸戶,往前走了一個成熟……因為各地方政府有個實施的經驗往前走。第二個,我們過往擔心的是,提高房屋稅稅率以後會不會轉嫁到房客身上?其實這一次我們考慮的時候,第一,我們就把已經出租,而且房東報的租金所得達到標準的話,稅率是讓他用比較低的,用1.5%到2.4%,跟一般差別稅率有一個差距。另外,其實政府推動了多項措施,包含內政部的擴大租金補貼,這個部分讓公益出租人的人數增加,公益出租人就可以用自用住宅1.2%的稅率來課,他就不用擔心房客會增加他的這個部分,然後其實在所得稅的部分,公益出租人跟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裡面有每個月1.5萬的租金所得是免課入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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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包租代管的部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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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所以各個制度的配合,讓它的成熟度能夠去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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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外界批評這次修法我們是被迫、是輿論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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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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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所以你們過去一直抗拒,最後在輿論的壓力之下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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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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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事實上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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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一直逐年在推動,讓時機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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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事實上是整個健全房地市場措施循序漸進的過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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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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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一個制度、一個制度來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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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對,讓它成熟以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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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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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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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事實上我印象中過去三年,我們每次談到全國總歸戶,財政部這邊都說全國總歸戶實施上有困難,為什麼現在這樣的困難可以克服,要不要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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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當時全國總歸戶的時候是考慮各地方政府的經濟發展情形不同,統一來訂定稅率可能有問題,這個部分其實這一次我們會按照發展不同來訂定參考基準,然後做不同的處理,而且地方政府已經訂定縣市歸戶,所以全國歸戶這部分已經奠定了一個基礎,可以再往前邁步到全國歸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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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就是各縣市歸戶做到一定的程度,所以解決了全國總歸戶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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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對,往前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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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好,接下來,如果我們今天開始進行法案的相關審查,我看各個委員的版本大概有幾個,第一個就是稅率,有的人覺得目前的方案是4.8%,每一個委員的提案稅率不一樣,有的要求到10%,就是都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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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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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個再喊價上去,可能到50%、90%。稅率的部分,你們訂定4.8%,這個部分訂定的基礎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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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第一個,原來是3.6%,我們往上提升到4.8%,再加上地方政府,如果它可以按照地方稅法自治通則30%,所以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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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是不是現有的22個地方政府對這4.8%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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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有,也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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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也可以接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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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可以接受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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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是一個跟地方政府……因為畢竟房屋稅是地方稅,所以是必須地方政府所接受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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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要兼顧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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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對,兼顧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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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它的地方自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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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所以這個稅率的部分,拜託跟這些提案委員一定要先好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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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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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不要到時審查的時候,像菜市場喊價一樣,你說4.8%,我說4.9%,你說5.0%,我喊到10%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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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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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是第一個。再來,剛剛你有提到大家最擔心的就是轉嫁到承租人身上,這部分有一些不同的法案,針對公益出租人的稅率是不是能夠再調降,一方面能夠跟委員溝通,另一方面我也希望你們能夠考慮公益出租的稅率是不是有再調降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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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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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再來,請財資中心主任一起上臺。剛才郭國文委員在質詢的時候也有提到,我們有財資中心的系統,過去一直發生系統過載的問題,你們說今年絕對不會再發生,能不能做這樣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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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主任文熙:跟委員報告,我們預計在明年1月1日會有新的系統上線,因為10年前的系統容量預估全年只有2億張電子發票,但實質上我們到目前為止,全年預估都是超過84億以上,所以在容量上的確是不行。目前新系統軟體跟設備都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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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預計明年1月上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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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主任文熙:1月1日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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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目前處理跟建置的進度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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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主任文熙:目前程式已經開發完成,那現在就是將前面的資料先轉進去,然後做壓力跟平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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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你們測試的時程大概會是什麼時候?要在什麼時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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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主任文熙:在今年的12月底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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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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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主任文熙:最後一週的時候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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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個我希望你們在1月建置,現在還有2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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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主任文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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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你們這個測試要做,過去最大、最被詬病的就是這個系統過載,所謂系統塞車的問題。既然都編列預算去更新這個系統,不要更新系統之後,老問題還是有,到時候就很難對社會交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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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主任文熙:瞭解、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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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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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主任文熙: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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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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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沈發惠委員,休息5分鐘。
休息(11時7分)
繼續開會(11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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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沈委員發惠):我們繼續開會,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上臺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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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20-6
speakers ["沈發惠","邱顯智","高嘉瑜","賴品妤","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郭國文","李貴敏","鍾佳濱","羅明才","陳培瑜","曾銘宗","吳怡玎","楊瓊瓔","張其祿","陳椒華","李德維","余天"]
page_start 137
meetingDate ["2023-10-18"]
gazette_id 1127201
agenda_lcidc_ids ["11272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僅詢答); 二、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關務署及所 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僅詢答);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 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房屋稅條例」9案:(一)本院委員江永昌等 21人擬具「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曾銘宗等18人、委員郭國 文等16人、委員李貴敏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等5案、(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賴士葆等22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及第十一條 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房屋稅條例」12案:(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 人、委員賴品妤等17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3案、(二)本院委員鄭麗文 等16人、委員吳怡玎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 2案、(三)本院時代 力量黨團、委員高嘉瑜等2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 2案、(四)本院時 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委員溫 玉霞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 2案、(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 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八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72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