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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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2時21分)謝謝主席,我想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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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莊部長上台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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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部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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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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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部長,首先是我剛剛聽到你回答委員的質詢時,說不動產評議委員會有民意代表的席次,並提到在這個部分,每縣市最多是兩名,也是代表部分的民意。我想請教的是這些機關的代表、機關的首長都是民選的,難道他就不代表部分的民意嗎?為什麼還需要這些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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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機關的代表以及專家學者當然也是代表我們專業領域裡面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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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對啊!還有專家學者,這個不動產評議委員會是機關內部的一個評議委員會,是一個專業性的評議委員會,對不對?已經有機關的代表在內,而且臺灣各縣市的首長也好民代也好,都是民選的,人家現在的質疑就是為什麼還需要這些議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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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議員是民意代表,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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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我當然知道議員是民意代表啊!部長,如果你要這樣講的話,財政部裡面的、這些各級機關裡面的評議委員會是不是都要立委一起來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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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應該是不同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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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部長,我覺得你這個說法完全站不住腳也完全沒有道理,機關內部的不動產評議委員會為什麼還要直屬立法部門的這些議員去參與?現在的情況就是弊端已經產生了嘛!對不對?你其實非常清楚啊!什麼叫做這些議員來代表部分的民意?這些議員要代表民意,他就在議會裡面去質詢,行使他的職權,而不是到行政機關內部的評議委員會去影響這些專家學者嘛!財政部應該要有一個立場,這是非常清楚的,你這樣的回答,基本上連最起碼的憲法、行政法的基本的理解都沒有,這叫做權力分立啊!什麼叫做他代表部分的民意?這是我完全沒辦法接受的。
部長,回到今天的質詢,我首先想請教的是行政院推出囤房稅2.0的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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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第一個就是健全房市,落實居住正義,然後讓擁有房屋者的房屋稅稅賦能夠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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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就是解決這個市場上供不應求的問題,希望讓供給面能夠提升,避免炒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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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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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那囤房稅要怎麼樣才能達到這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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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第一個,我們當然訂定了相關的一些規定,各地方政府應該要訂定差別稅率,跟原來的「得」就不一樣。第二個部分是我們會訂定一個參考基準,讓各地方政府可以參考,如果它沒有去訂定的話,有關的稅損我們不予補助,而且它必須按照我們訂定的基準去課房屋稅,這個部分是要落實真正能夠按差別稅率課徵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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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好,部長,我們看到現在房屋稅的計算方式就是稅基乘以稅率,就是你剛剛提到的,但稅基的評定則是地方政府的權責,所以現實的狀況是什麼?就是房屋的評定現值跟市價的落差非常大,在稅基普遍過低的情況之下,略微調升稅率的效果是非常微小的,根本很難達到改變使用狀態的目的。我們可以看到今年課徵房屋稅有差異稅率的7個縣市,你看這個報導,大戶平均多繳多少?5,000元,財政部自己估的版本也多課不到7,000元啦!部長,對手上有好幾間房子的大戶來說,你覺得這樣的稅金他們會有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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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稅基的調整是我們一直在督促的事,其實現在新建房屋完成之後的稅基都已經不低了,至於過往一些老舊的房屋,當然在調整的幅度上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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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所以從結果上來看,就算按照財政部的這個算法,也只是多7,000元嘛!你可以看到我國的財政學者曾巨威教授也批評我們現在要提出這個2.0版也是說避免囤房,這是中央政府的施政目標,結果現在卻是用地方稅制來達成中央的目的,這是完全錯誤的,那現實上會有什麼問題呢?你可以看一下,地方政府完全可以用技術的手段,實質的抵制這樣的政策,比如宜蘭縣的差別稅率是非自住2戶以下,每戶的稅率為1.5%,3戶以上7戶以下是每戶2%,要到8戶以上每戶才3.6%耶!所以實際上的狀況就是如果地方政府這樣規定的話,2018年宜蘭縣持有8戶以上的多戶家戶才71戶,那打擊面就被大幅的縮小了。臺南市的狀況也是一樣,適用最高3.6%稅率的是非自住6戶以上,宜蘭是8戶,臺南市是6戶以上,所以我只要這樣規定的話,臺南市的非自住家戶比例1.1%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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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這是縣市歸戶,如果是全國歸戶就不是這樣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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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當然,我要講的就是你全國歸戶邁出一大步,這也是我們大力主張的,問題是如果你讓地方自己去訂定這個稅率的時候,根本到最後的結果就是地方不會去訂定嘛!不會去訂定的情況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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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就算它不訂定也還是要依照我們的參考基準來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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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部長,你現在只是把稅率調高到4.8%嘛,可是現在的政策實際上是讓地方去決定稅率,結果你可以看到,過去在新北市也好,新竹縣也好,都有稅率回調的情形,他們不是往上調,而是到最後還要倒退回到原來的地方,所以對這個部分,其實財政學者也好,許多民間團體也好,都認為你這個就是緣木求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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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沒有,我們這次有全盤的考量,他們批評可能是因為不了解我們是用全數累進或全國歸戶的方式,還有我們會訂定參考基準,且是「應」依照我們這個參考基準來課稅,這次在幅度上,事實上比以前進步了好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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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部長,我必須要講啦!其實大家都生活在臺灣,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地方政府的狀況就是建商包緊緊嘛!他們有錯綜複雜的關係,對不對?新竹縣的工務局局長最近才被搜到他家的水管裡面有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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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邱委員,時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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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這個狀況你要讓地方政府去決定?再1分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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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已經延長1分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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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其實早上也講過了,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要直接訂定由中央去處理的空屋稅專法,把目標跟手段都訂定得非常清楚。我們的版本裡面有三大特色,即偏鄉免計、多屋重稅跟所謂的出租免徵。其實說真的,我是覺得不要到多年之後,我們還是坐在這裡討論臺灣的年輕人還是買不起房,臺灣的囤房還是一大堆,造成這個國家少子化等等動搖國本的問題,改革就是要玩真的,大家都看得非常清楚,不要再拿那些沒有用的東西來騙,改革就是要玩真的,這是要對後代子孫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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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好,我們在這個部分確實是做全盤的決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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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邱委員,我們質詢到此,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我們請楊瓊瓔楊委員上台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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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20-6
speakers ["沈發惠","邱顯智","高嘉瑜","賴品妤","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林楚茵","郭國文","李貴敏","鍾佳濱","羅明才","陳培瑜","曾銘宗","吳怡玎","楊瓊瓔","張其祿","陳椒華","李德維","余天"]
page_start 137
meetingDate ["2023-10-18"]
gazette_id 1127201
agenda_lcidc_ids ["11272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僅詢答); 二、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關務署及所 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僅詢答);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 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房屋稅條例」9案:(一)本院委員江永昌等 21人擬具「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曾銘宗等18人、委員郭國 文等16人、委員李貴敏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等5案、(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賴士葆等22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及第十一條 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房屋稅條例」12案:(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 人、委員賴品妤等17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3案、(二)本院委員鄭麗文 等16人、委員吳怡玎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 2案、(三)本院時代 力量黨團、委員高嘉瑜等2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 2案、(四)本院時 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委員溫 玉霞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 2案、(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 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八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72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