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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12時15分)謝謝主席,有請移民署鐘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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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鐘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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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警政署黃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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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黃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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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勞發署蔡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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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蔡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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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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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三位署長好。首先來看這一張圖表,自從這個移工擴大自首方案成立以來,我想請問一下,效果如何?失聯移工好像越來越多,本來是八萬二、八萬三,現在已經到八萬四了,所以這個政策是不是有問題?署長,我先問這個,我們的政策、制定的管理制度是不是有問題?要不然怎麼會越抓越多?蔡署長,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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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其實我們在看目前移工失聯這個八萬四,其實它是累計,它不是一年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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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這當然是累計啊!可是你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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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這個人數如果與去年同期比較,其實是有改善,它是要看失聯率和整個失聯發生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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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好,去年的8月份,拜託!去年8月是七萬四,今年是八萬四,去年到今年又多了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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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是,那是因為在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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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越抓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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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去年是因為一年當中,在疫情期間受到一些限制,所以它當年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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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說實在的,勞動部要負最大的責任,因為這個制度真的有問題,應該要想辦法看如何改進。
再來,我要請問你,移民署和警政署它們兩個只是執法的單位,我們的根源不改進的話,這兩個單位實在是疲於奔命啦!來,我要請問移民署鐘署長,專勤隊總共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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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專勤隊目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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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不包括安置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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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是,目前大概有5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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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538人要抓8萬4,000人,530人怎麼去抓?扣掉內勤的話,1個人要抓200人耶!這不是很困難的事情嗎?好,專勤隊1個人要抓那麼多人,他們配備的裝備是什麼?他們有什麼裝備?有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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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我們有槍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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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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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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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不是只有辣椒水而已,還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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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槍枝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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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但是問題就來了,在緊急狀況之下可不可以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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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我們這個還是適用警械使用條例,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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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在緊急狀況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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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依據個別的狀況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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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依據個別狀況。來,我請問你,今年7月份新北市專勤隊在資源回收場裡面查到逃逸移工,結果回收場的老闆聽說要重罰,不但毀損公物,你看!用怪手把車砸毀,甚至還拿磚頭、拿刀子要攻擊查緝人員,結果移民署「惦惦」不敢說話,你們不敢聲張,因為大部分的網友都一面倒支持這個回收場,怎麼可能是這樣?不抓也不是,抓了又顧人怨,這真的是很不可思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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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這個案子我們在當時也是立即會同警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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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是,有會同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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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我們馬上把他查捕,然後我們也移送,也收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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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對啊!可是網友這樣子一面倒,好像又在批評執行單位,這是不對的啊!我覺得這個應該要站出來講,這種移工該處罰就要處罰,該抓就要抓啊!不能因為這樣子,老闆聽到要重罰他就抓狂了。
再來,我要請教警政署長,抓逃逸移工,我們警察是什麼樣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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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警察也是查緝逃逸移工的一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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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查緝逃逸移工,那我們要不要鼓勵他們積極地去抓逃逸移工?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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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當然我們有就整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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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如果有人來檢舉這個逃逸移工在做什麼違法啦!聚賭啦!或是販毒,很多逃逸移工都在做這些有的沒的,或是偷竊啦!打架啦!那你們要不要去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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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當然要,因為這個涉及到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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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當然要。來!我舉一個例子,在2017年的時候,曾經發生過員警要抓越南的逃逸移工,這個移工在使用安非他命,因為這個警員可能比較年輕、比較緊張,他在很短的12秒之間開了9槍,所以這個移工就往生了,,這件事情你應該知道嘛!2017年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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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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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結果勞團聲援這個移工,還幫忙打國際官司,當然也有很多民眾來聲援警員,結果這個警員到最後被判8個月,緩刑3年。我現在要說的是,這個警員他是比較年輕,可能有一點緊張,可是如果他不當場開槍的話,到時候往生的有可能是我們培訓的優秀警員,有沒有可能?對不對?可是最奇怪、最諷刺的就是竟然有紀錄片,有導演把這些事情搬上螢幕,而且還得到什麼最佳紀錄片,臺灣的警察執行公務還要被公審!警察在維護治安,他的任務已經很沉重了,還要做這些事情,臺灣員警的人權在哪裡?竟然要被這種紀錄片來公審,你們覺得這樣子對警員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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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樣實在是非常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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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不公平嘛!這在國外是不可能的事情嘛!有的人還會反抗,但是警察一定要執行公務啊!我覺得我們臺灣就是有一點扭曲了,我們的制度是不是出了一個問題?是出了很大的問題哦!不是一個問題,是出了很大的問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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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是,我想查緝移工當然是警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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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如果以這樣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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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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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這些警察的家屬或是他的朋友,坦白說,他們覺得吃力不討好就不要抓啊!抓了到時候有事情啊!是不是?對我們警員沒有鼓勵嘛!很打擊他們嘛!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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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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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好,說來說去,就是勞動部的政策有問題啦!勞發署、勞動部的政策有問題,今天才會產生這些問題。移民署、警政署有這麼多工作,這麼麻煩、這麼累,還這麼倒楣,抓到人還要被說一些有的沒的,還要被告、被打,甚至有時候冒著生死的風險,那是免不了的,但是我們應該要給他們鼓勵才對啊!不能說到時候發生事情大家還不敢說話,沒有人要幫他們,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好好地制定政策,我們的政策真的是出了很大的問題,對不對?署長,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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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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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同意,那以後我們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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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我想我們絕對秉持一個立場,就是保障合法打擊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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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好。我再請問你,我們現在抓到的移工或是自動來自首的移工罰2,000元到1萬元,這是不是太低了?不是嗎?因為他就不怕你嘛!譬如說今天你抓到這個只罰1萬元而已,他如果來自首是不是2,000元?我問你,你還把他安置在桃群中心,安置費用多少你跟我說一下,1天500元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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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沒有,安置那個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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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要安置費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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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不是失聯,失聯是在移民署的收容所,那個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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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你現在如果抓到的時候,還沒有出去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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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那是在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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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在收容所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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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不是那個500元的,是在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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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好,現在抓到要送出去,如果有在安置的,我現在要問你,像我們軍人的伙食費,空軍是3,100元,陸軍是2,900元,監獄裡面的犯人才2,700元,可是這種安置中心的費用1個月是1萬5,000元。接下來,有人在管嗎?沒有!他現在如果來自首之後,在他還沒有回去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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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沒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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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有嘛!上次我們有提到過,我跟你談過嘛!就我所知道的,有一個移工已經住一年多了,有沒有?這個腦麻痺的,他們有去申訴嘛!腦麻痺的一對夫妻,還有一個小孩腦麻痺,這個移工他就走了、不做了,而且還跟雇主互告,告了差不多快一年,結果我們1個月要替他付1萬5,000元的費用。沒有人管他,他到外面去打工1天是2,000元,他1天賺2,000元,1個月可以賺5萬元至6萬元,結果我們還要替他付1個月一萬五的安置費用,這個政策是怎麼制定的啊!沒人管,他可以去賺這種臨時工的錢,賺黑錢,結果我們還要負擔他的費用,實在是很不公平啦!這可能要檢測一下,看看這個政策這樣子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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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安置其實是合法的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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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我知道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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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他如果在安置期間有非法,那就是完全以非法來處分,不能繼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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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好,我們現在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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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對,那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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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我現在要談這一萬五,非法的我們要改進,現在合法的費用為什麼編制到這麼高?我們的阿兵哥才3,100元,人家就要一萬五,我們的軍人為國家拚生死,費用竟然比人家少,吃飯都吃得比人家差,是這樣嗎?這種編制是不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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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那是因為在安置期間,我們對合法移工的權益需要有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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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我知道安置期間,我現在要問的是,一個外籍移工一萬五,我們的阿兵哥才三千一,怎麼會差這麼多!我們要吃得比較差,別人要吃得比較好,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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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沒有啦!在安置期間其實也是回到一般的安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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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安置期間,有一些安置期間是安置整年的,整年在這裡跟雇主告來告去告不完,我們還要花十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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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大部分安置是2個月或是4個月,一年那個是特殊例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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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我們還要為他花十幾萬,我覺得對我們的軍人不公平,而且現在這8萬4,000個逃跑的移工,他們的薪水不在我們的範圍之內對不對?我們也不知道他到底去哪裡賺錢,都沒有人知道,可是我們可以算的是地下匯兌,1個人如果是5萬元,平均啦!當然他如果去做板模,聽說板模1天是四千五,我的朋友在做建築,他們說如果要請黑工,釘板模的工人1天可以拿到四千五,他們要求這麼高。好,我不管他是四千五還是兩千五,就是最基礎的,1個月如果有5萬元的話,12個月,1年就60萬元,8萬4,000人就將近500億元,1年地下匯兌500億元,這是不是造成我們國家很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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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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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逃逸移工把我們中華民國的法制破壞光光,我們是不是要改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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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對,地下匯兌因為涉及洗錢防制,根據銀行法這個是要用刑事處罰,金管會都有在強制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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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把我們這種法制國家,我們很自豪地說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可是我們的法制卻被這種外籍移工破壞殆盡!歹勢,勞發署真的要改進,要好好地改進,看看要怎麼去做。
我跟你說啦!開放移工是最好的政策,抓到拜託馬上送走,下次把他登錄永不錄用,這個才是很好的政策,不然他現在回去下次再來,回去下次再來,這個對我們會有損害,我們也很沒面子,他回去了又再來。因為今天時間不夠,改天我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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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現在遣送之後是不得再來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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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改天我們再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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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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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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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剛剛讓溫委員講的原因,也是要讓移民署及警政署都聽到,這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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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委員玉霞:我是在替你們講話,你們辛苦了,這不是你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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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其實他剛剛舉那個例子,專勤隊員不太願意用強制性或致命性的武器都是為了自己,萬一受傷的時候沒有獲得很好的保障,所以怎麼樣去保障合法取締,嚴格取締非法,然後就業安定基金應該多多照顧這些警察啦!還有移民署他們在處理這種業務上,要給他們足夠的經費。真的,部長,因為我們還有專勤隊員現在是全身癱瘓的,但是他為了生活,他在南部事務大隊還是有在工作,所以難怪溫委員會有感而發。
下一位李貴敏委員、李貴敏委員、李貴敏委員不在。
張其祿、張其祿、張其祿委員不在。
王鴻薇、王鴻薇、王鴻薇委員不在。
江啟臣、江啟臣、江啟臣委員不在。
請廖婉汝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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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15-5
speakers ["游毓蘭","王美惠","羅美玲","陳琬惠","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賴品妤","張宏陸","黃世杰","陳玉珍","莊瑞雄","李德維","溫玉霞","廖婉汝","邱顯智","林文瑞","邱臣遠","李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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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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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部長、移民署署長、警政署署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就「從 入出境旅客回流、失聯移工人數不斷成長、聘雇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條件放寬多元認定等,看現 行移工管理、有長照需求雇主獲得穩定之外籍看護服務權益、失聯移工查緝等問題」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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