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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1時43分)好,謝謝,你們都不用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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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和署長們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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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先就剛剛莊瑞雄委員所提出的這個問題,我個人非常非常贊成,對於警察的人品,因為有些犯罪有個資法的保護,以至於不論是在警大或警專偷拍或是怎樣,統統都因為保密而沒有做銜接。像剛剛這一個,這個就是很明確的例子,該修法就趕快提出來,本席一定會努力,不管再怎麼忙我們也要把它放進去,好不好?
因為剛剛第一個小時部長沒來,很多委員都在關心移民署人力不足,專勤隊只有五百多個,還有國境事務大隊,因為我上個禮拜才剛剛出國去參加國際會議,回來的時候那些大隊的幹部告訴我,他們在上班的日子如果能夠睡兩小時已經算是很不錯了,因為我們這邊紅眼班機非常非常地多,然後我前天去消防訓練中心,消防訓練中心現在號稱可能是亞洲最大的訓練中心,即將成為世界最大的,可是我們的量能有多少?消訓中心只有23個人。
部長,我在這邊提出來的原因是,我無法寄望人事總處會看到這些問題,因為剛剛人總李副人事長在這邊報告的時候你不在,他的講法還是用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及員額管理辦法,要內政部自己去想辦法,包括服勤方式、業務流程簡化、去任務化、資訊化等等,但是警消的問題還有移民的問題,部長,你來擔任部長之後,你知道這些都不是這樣可以處理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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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沒錯。我們國家的警消,甚至包括我們移民署的工作和任務,與其他國家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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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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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剛剛委員提到好多點,我們的警察幾乎是萬能的,所以很多事情只要沾到安全的邊,就不斷地往警察的職務來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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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只要講到公權力就全部丟給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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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在國外其實不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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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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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第二個,消防的事情也是同樣,通常涉及公共安全的部分大概有幾塊,第一個是消防,第二個是災防,第三個是救護,在國外這三塊是分開的,但是在臺灣統統在消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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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更好笑的是,消防署的組織法因為中央組織的員額管理辦法,居然救災跟救護還要合併,這個太奇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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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所以我上任之後,其實這一部分我都有向院長重新來報告,也讓院長及人事長能夠理解,因為這必須要論述清楚,長官才有辦法去瞭解、掌握和支持。你剛剛提到移民署的問題也有類似,我們目前國境大隊人力請增的部分,之前已經送到院裡面,然後有請我們補充相關的資料,我記得應該是9月26日有再重新回到院裡面去,我們當然會積極來爭取,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剛剛很多委員一直提到查緝的問題,說實在,查緝是最末端,包括移工逃逸等等這些問題,大家都講了很多源頭管理的部分,我就不再贅述。剛剛莊瑞雄委員有特別提到賣淫的部分,這個當然也涉及到我們其他的政策,因為我們觀光希望有更多人來嘛!但它也產生了一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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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來假觀光真賣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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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對,他假觀光然後真賣淫。因為他來賣淫的話,我們就算是抓到,大概也只能用社維法的部分,然後就把他遣送出去了,所以他就跟你拚嘛!就跟你搏,他只要來,你沒有抓到,他多賺一天是一天,這就讓我們的警方及查緝人員變成永遠在「捉放曹」的一個循環,所以我一直在說警察查緝的部分當然是我們的責任,但是需要一個更完整的制度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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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上游不能夠這樣子就把他放進來,好,請移民署先回座。
接下來有幾個相關的問題要就教部長及署長,因為上個星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有裁定一個假處分,要求受刑人應該可以投票,受刑人都可以投票了。其實外籍移工在2014年,我們看到印尼總統選舉的時候,在臺灣不管是印尼移工或留學生,一樣,他們有34個投開票所,都可以投票,那我們的警察超級可憐啊!
不瞞部長,我進入立法院提的第一個修法,2月27日就已經印出來,然後3月12日本席在這個地方質詢當時的中選會,我特別去提到我很多學生來告訴我說他們沒有辦法投票,那警察有很多的問題之所以在立法院裡面從法規制度上沒有辦法去解決,就是因為吃定你了,我們根本就是一個被閹割的公民權,沒有足夠的代表。
對於這個部分,其實本席有提過,我的不在籍投票跟很多委員的不太一樣,對於這些因公的,我覺得軍公教、警消他們在執行勤務的時候,尤其全國性的,都應該要讓他們投票,我想要瞭解一下部長的態度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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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想這個分成兩個層次,第一個是公民的投票權,我個人認為應該要予以保障,因為這是憲法給予每一個公民的權利,這是第一點。第二個是在法律面上,目前不在籍投票的部分還沒有完成法制上面的相關規範跟基礎。剛剛委員特別提到監所那個個案,就我看到相關的報導跟訊息的瞭解,他是把戶籍遷到獄所裡面去,變成是法院在argue那個在籍的部分,所以它有做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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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是,那請問部長,比如說警察同仁在他的駐地也是實質居住的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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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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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那不能夠視同在籍嗎?為什麼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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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覺得如果警察同仁在投票當天,比如說他也是在這個縣市的範圍裡面服務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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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們現在很大的麻煩是,都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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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覺得應該要儘量地去保障他可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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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們現在的問題是只給他4個小時可以回去投票,可是現在在臺灣很多地方,距離自己的家鄉,距離自己戶籍所在地的投開票所是不足的,我覺得這一部分,警政署是不是能夠更積極地來處理?
進入下一個問題。我們看到朱國榮的脫逃案,其實幾年來,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蹲點蹲了兩年,其實他們也知道這個東西靠警察真的是很不公平,因為他們有一個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我和黃世杰委員在第一年的時候就提出要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可是法官、法院及檢察官們總是覺得不用白不用,反正這樣子自然就可以找人來負責。
我們的科技監控小組跟科技監控中心是用了納稅人2.87億元,將近3億元,每一年的維護費用也有三千多萬,這三年來大概只實施監控26件,然後目前只有13件,檢察官真正使用的只有2件,我覺得問題是在於法官跟檢察官大家都怕負責,難道我們警察就不怕負責嗎?像朱國榮是每天晚上7點之前要去三張犁派出所登記,我們在都會區住過,你覺得在派出所裡面,尤其是三張犁派出所,有那樣的人力專門在那邊盯著,現在8點了他還沒來,有沒有辦法這樣?每天都在處理層出不窮的突發狀況,署長,不是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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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確實,三張犁就在東區,是信義區案件量最繁重的派出所,人來人往相當多,而且警察是輪班制度,沒有辦法有專責人員來做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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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但是三張犁派出所馬上就拔官嘛!我們就是打自己的孩子給別人看嘛!所以部長,這就是為什麼我剛剛又唸了人事總處對你們所下的指令,其實你們應該要簡化你們的法定職掌,簡化你們的業務,這些其實都不應該是警察該做的,但是你們什麼都攬下來,包括外事警察人力,還有很多的涉外案件,都是靠我們警察。現在兩岸之間幾乎失聯,但是我們靠著兩岸共打,還是有同仁會去把他們帶回來等等,可是我就想到了,你們在處理涉外案件的這些警力,人數上面是不是夠?層級上面是不是夠?
因為去年本席到新加坡去開一個國際會議,那個時候的駐新加坡代表梁國新大使來跟我講,他說當時駐新加坡的聯絡官多麼露臉,因為我們在打詐上面實際的戰力以及跟新加坡的合作,讓他可以看到許多過去沒有辦法接觸到的層級,部長應該知道嘛!在你帶的警消子弟兵裡面,我覺得這是非常露臉的。
但是現在的駐外聯絡官很悲哀啊!為什麼說很悲哀?這一次從泰國引渡回來好幾個重犯,金額都是幾百億的重犯,他們在大使館裡面只有三秘,三等秘書,梁國新大使就跟我講這個是我們國家的門面,所以有沒有辦法?我覺得釜底抽薪的辦法就是我們對於派外的警察聯絡官,應該要給他比較高的職等,部長,您贊不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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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個我非常贊成,應該要稍微區分一下,當然現在有相關的規定,不過外館的大小還有它的重要性其實還是有一些區別,所以我們也許可以針對一些特別重要的外館把它的職等提出,因為現在兩線三、兩線四大概是三等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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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對,實在是太低了!其實我是建議在國際組或者是國際科這邊必須要有一些比較高階的缺,比如說三線一,甚至於必要的時候是三線二的缺,駐外的時候可以帶這個職務過去才能夠比敘,否則他們真的出去的時候,印出來居然叫做三秘,人家看你就叫做junior。很抱歉,他們到那個地方,跟他們接洽的可能是檢察總長、法務部長這種層級的,所以這一部分也要請警政署事後給我一個專案報告,好不好?
另外一個,也是梁國新大使跟我講的,他對警察就覺得非常非常地心疼啊!他說他在那個時候看到保一總隊的維安特勤到新加坡受訓是用公假自費,他說你們警察難道不知道新加坡的生活費有多貴嗎?讓他們到那邊,那個不像我去開會是3天的國際會議,他們有時候一受訓就是2個禮拜、1個月。現在我看到今年的警政署,因為我上次回來之後有去質詢,朱主計長說你們有需要你們就要編嘛!意思就是警政署你們真的是很不會編,但是今年我看到保一的預算,5人7天是47萬3,000元,還有一個預算我看了嚇一跳,這個是保二總隊要出去考察反恐事務等等,我們不要忘了保二現在有承接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護,113年你們要派1個人到法國、比利時、英國三國考察,10天1個人預算是9萬9,000元。
相較於數位發展部,明明可以數位開會、視訊開會,可是人家一樣是去比利時,他們去開什麼經濟對話會議,7天6個人是181萬5,000元,我不知道啦!但是我後來關切了一下,警政署來告訴我說委員,我們編不出去啊!因為內政部會計處會給我們下指導棋,說這個東西不可以編超過去年的。部長,可不可以跟部裡的會計處講一下?因為現在警消有很多的跨國合作,你真的編10萬元、9萬9,000元的預算要去比利時、英國跟法國,買機票不知道夠不夠咧!更不要說現在疫後所有的物價都飛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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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我到任之後,對於必要性的出國經費,我有請我們主計同仁儘量要給予編足,這個我是支持的。至於在主總,在院的層級,我們當然會儘量來爭取,就誠如你看到的,今年警政署的出國預算大概增加了10%,我們會再繼續來做努力。我的立場是這樣,只要是必要的,這部分我都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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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謝謝部長。我希望就這部分,尤其那個出國預算編得實在是太不合理,那種10萬元10天太不合理,你可不可以去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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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我跟你報告,剛剛你講那個九萬多,其實警政署他們在實際上簽的時候,經費上面還是會做合理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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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是,我很希望將來警政署執行任何的任務不要都靠他們去募款,靠警友會來支援,這樣真的不好,好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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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游毓蘭召委,部長及署長請回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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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游委員毓蘭):請李德維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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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15-5
speakers ["游毓蘭","王美惠","羅美玲","陳琬惠","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賴品妤","張宏陸","黃世杰","陳玉珍","莊瑞雄","李德維","溫玉霞","廖婉汝","邱顯智","林文瑞","邱臣遠","李貴敏"]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3-10-18"]
gazette_id 1127201
agenda_lcidc_ids ["11272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部長、移民署署長、警政署署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就「從 入出境旅客回流、失聯移工人數不斷成長、聘雇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條件放寬多元認定等,看現 行移工管理、有長照需求雇主獲得穩定之外籍看護服務權益、失聯移工查緝等問題」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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