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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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11時9分)謝謝主席。我可不可以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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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薛部長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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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部長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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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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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我先綜合前面委員有質詢過的幾個議題,跟部長再請教。第一個就是衛生所功能的檢討,我們都到基層做過,我也當過衛生所主任,所以怎麼樣對基層社區民眾提供以社區為基礎的全人照顧,我想也是我跟部長幾十年來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其實也不只哪一個地區,好多地方衛生所主任都缺人,可是醫師看起來又那麼多,而這些醫生差不多每位都有考過公共衛生醫師,其實也OK啦!那要怎麼樣有誘因?因為今天徐志榮委員有關心這個問題,我們就不要再花時間討論,這部分我是覺得可能要再做一些檢討,不然像雲林或哪裡都是一樣,新竹縣也是靠幾個熱心的醫師,在山上、在海邊守著一個衛生所。這個問題除衍生出衛生所的功能以外,我要請教部長,從去年開始,所有的公費醫師將來都要服務10年,而他們的選科是受限的,醫療界對於是不是要增加公費醫學生這件事情有不同的意見,這個可以來討論,但至少你這個政策已經下去了,總要把這個政策做好。
第一個,有關選科別的問題,醫療體系一直在演變,你現在怎麼可能預計到未來7、8年後的情形?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要給他一定的彈性?第二個,10年對一個熱情想要從醫的18歲小孩而言,當然我不認為從醫一定要智慧非常高,像部長是智商比較高,而我這種平庸之輩,只是憑著一股對病人的熱愛跟責任感,我們也可以做一個還可以的醫師,但是以公費醫師現在的這種條件,真的是情何以堪!同一個學校,自費生和公費生的分數,在300分中差了20分,我不是說一定要成績非常好的去就讀醫科,但以前臺大醫學系的自費和公費生是差1分,是幾百分裡面只差1分,現在是300分裡差20分,這樣的制度難道衛福部不會去注意嗎?還有你們部裡的各個署立醫院、部立醫院的訓練、輪調制度是不是已經建立好了?不然你看這些18、19歲的年輕學生還有學生的家長,只能「沐沐泅」。我講一個比較實在的,就是我自己有個家人立志要考臺大醫學系,可是分數不夠,他其實是想填公費,但學校老師不准他們填公費,這是不同層次的問題,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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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好像是有點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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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差很多啦!分數差很多啦!沒有必要去這樣啦!所以我們要面對現實,因為分數差很多,但就像我剛才講的,像我這種平庸之輩都可以努力學習來當醫師,所以只要考上任何一個醫科,包括現在考上公費醫師,我都勉勵他們好好學習,以後一定可以當一個好醫師。但是我現在要檢討的問題,是他們將來要面對沒有辦法選科的問題,我要拜託衛福部關心這些莘莘學子,尤其是他們填了公費生,是因為他們具有悲天憫人的心,想要當醫生,這是你們衛福部的人欸!你們有疼惜他們嗎?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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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有啦!有啦!很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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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我跟林為洲委員一樣,都很疼惜很多基層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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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目前新的公費醫師制度,大概今年會畢業,第一屆新制之下的今年會畢業,畢業之後,他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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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沒有,沒有,畢業的那個是6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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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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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從去年開始進去的就是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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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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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6年的大家還可以接受,10年就真的很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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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但現在這些也都有招滿啊!配合畢業之後,他們會到醫學中心接受4年專科醫師訓練,專科醫師訓練之後才下鄉,但下鄉不是叫你進去就10年把它做完,不是這樣,是可以分期,所以他可以跟這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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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部長,時間關係,這個我們說得很好聽,我們大人都說得很好聽,但部立醫院真正的輪調制度、訓練制度,你可不可以給我現在的具體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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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他們就今年才要畢業而已,所以新制度下出來的公費醫師,目前還沒有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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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問題是未來他們要怎麼選科?現在那些6年就畢業的,第7年、第8年就開始準備要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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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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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要選科的話,如果輪調、受訓制度沒有出來,我不知道這些年輕人要如何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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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有啦!相關制度都有啦!只是今天沒有那麼多時間可以好好說明,這個都有啦,而且他們都清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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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都有?好,我想瞭解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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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好,會後我再把資料提供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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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不好意思,因為我三、四十年來教過數千個醫學生,我對他們的未來當然是責無旁貸的關心,不管他是自費或公費生,都應該讓他們好好發揮,他們都是國家的人才,尤其公費生是衛福部重要的資產,現在你們醫院也都開始不釋放出來,需要這些人幫忙,這是國家非常重要的人力資源,希望大家可以共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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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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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另外,今天為了讓家庭暴力防治法更加周延,我很敬佩很多的委員這麼長時間以來的努力,記得在2021年時,我們就在這邊一直做相關的努力,也感謝很多在座的前輩,包括為洲委員等等,都是非常努力在做這方面的修法討論工作,那個時候提出4個政府要努力的方向,當然包括法令、初級、次級、三級的防治工作,這部分就不用部長講,我們都可以具體看到,但是感覺上報案的次數是年年增加,當然,通報次數增加未必都是壞事,但是也多元化,所以我們今天要更加精進,如果這個法修正了,未來有沒有辦法提升社會大眾及責任人員對家庭暴力防治的意識?請簡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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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會啦!因為第一層的預防措施還是我們社會大眾對這個問題的關心,就是大家要雞婆一點,如果週遭有發現可能的案例,能夠協助通報。第二層就是我們的責任通報人員,這個要有很好的SOP讓他們處理,這樣整個通報才會順暢,而且能夠及時做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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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好,謝謝。我想還是有一些資源可以利用,像很多醫療團隊、社區醫療群,他們對社區安全網其實都有投入,你的同學洪德仁醫師推得更厲害,這個部分不要忘記了,其實在基層的社工、家庭醫師,衛福部在做的家庭醫師都有很大的貢獻,未來也希望能夠連結這個資源,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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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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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最後一點,今天蘇巧慧委員提到有關點值的問題,我知道部長跟小弟我一樣,我們都長期為人民的健康在努力,其實不管爭取再高的點值,部長和我的薪水一毛錢都不會增加,包括李副也一樣,但是我們總希望讓醫療量能能夠穩定,人民的健康資源能夠穩定,所以今天討論這個點值問題,我希望部長要去研究醫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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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瞭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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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有意見,反彈力量太大,我在這裡本來不想提,因為我好像身陷其中,不想去講這個主題,可是這個太嚴重了,還是拜託部長能夠關切這個點值的問題。你在3月20號以後就把整個防疫的、本來那些應該有的預算弄到健保來,第二季就馬上基層0.81浮動點值,然後那個醫院更慘是零點七多,所以我也要幫醫院講,零點七多!我們再怎麼樣成本都不只0.8,財政部給我們的成本就0.8,你給基層0.81、你給醫院零點七多少,你叫他怎麼經營呀!所以醫院的訴求其實很清楚,我在這邊還是講,這個不一定是他們最後的訴求,但是初步我跟李飛鵬理事長─也是你的同學,你的同學很優秀!他說你要在攤扣、斷頭以前到達0.9,我要把這個數目講出來,我幫他講的;第二個,基層的浮動點值0.9,拜託衛福部或相關單位一定要這樣才能夠讓醫療院所努力守住,尤其在疫情風暴之後守住一個醫療的量能,繼續為人民健康服務,拜託部長,是反映醫院的心聲,跟大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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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委員,謝謝,我們會深入地來做一些研究,但是目前初步的決定是用平均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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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我想政府無論如何都要想看看經費從哪裡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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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努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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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來解決這個問題,這樣比較公平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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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們來研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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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泰源:不好意思啦,謝謝,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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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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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邱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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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邱委員泰源):我們接下來請莊競程委員,莊競程、莊競程委員不在。
我們接下來請黃秀芳委員,黃委員請。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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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8-26,36-1
speakers ["邱泰源","范雲","林楚茵","蘇巧慧","吳玉琴","賴惠員","溫玉霞","張育美","徐志榮","吳欣盈","林為洲","陳靜敏","黃秀芳","陳瑩","陳培瑜","湯蕙禎","陳椒華","楊曜","王婉諭","莊競程","楊瓊瓔","林思銘","吳琪銘","謝衣鳯","邱臣遠","洪申翰"]
page_start 301
meetingDate ["2023-10-19"]
gazette_id 1127301
agenda_lcidc_ids ["11273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黃秀芳等24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游毓蘭 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 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 條文草案」案;九、委員洪申翰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台 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范雲等16人 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張其祿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 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三、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四、委員林昶佐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高嘉瑜等 20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九、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邱 志偉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 「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agenda_id 11273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