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923

發言片段: 0
湯委員蕙禎:(12時1分)好,謝謝主席。現在先請教薛部長。
發言片段: 1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發言片段: 2
湯委員蕙禎:部長好。因為我們30年前發生了鄧如雯殺夫案,所以家暴法才會開始誕生,然後到現在實施25年了。根據衛福部統計,家暴案件在110年共有14萬9,198件;111年共有15萬6,864件,看起來家暴案件是層出不窮、有增無減,甚至還會釀成人間悲劇。雖然我國已經有納入許多的外部資源,但是我們相信還有很多沒有暴露的案件,我們還是接不住這些受暴者。
想先請教一下,所有發生的家暴事件中,我們有沒有統計他們會先向誰來投訴,或者是誰先發現了家暴案件,有沒有這樣的統計數量?
發言片段: 3
薛部長瑞元:應該是有這樣的統計,就是接受通報的或者通報者是什麼樣的身分,這個統計應該是有的。
發言片段: 4
湯委員蕙禎:有這些數字,看看能不能……
發言片段: 5
薛部長瑞元:我稍微說明一下,警察是第一名;第二名的話,大概就是醫療人員。
發言片段: 6
湯委員蕙禎:這個就是通報的人。
發言片段: 7
薛部長瑞元:對。
發言片段: 8
湯委員蕙禎:那受害者會先向誰投訴?
發言片段: 9
薛部長瑞元:如果不是正式通報的話,大概就是周邊的朋友等等這些,會去向他們訴苦啦!
發言片段: 10
湯委員蕙禎:或者是向警察機關。
發言片段: 11
薛部長瑞元:已經發生的,而且像是比較厲害、避免緊急危難的,大概就是找警察做一些……
發言片段: 12
湯委員蕙禎:也有向比如說自治單位或者是里鄰長,這個應該也有。
發言片段: 13
薛部長瑞元:也有,里鄰長的比例可能會比較小,反而是里鄰長他知悉後去做了通報。
發言片段: 14
湯委員蕙禎:再請教部長,像這些家暴案件越來越多,我們是否有定期的研討,然後做出下一年度或者未來短中長期的一些因應作法?
發言片段: 15
薛部長瑞元:目前的話,因為我們裡面有組成推動小組,每3個月會開會,所以事實上也一直都在檢討當中。
發言片段: 16
湯委員蕙禎:是哪一個單位?保護司嗎?
發言片段: 17
張司長秀鴛:保護司。
發言片段: 18
薛部長瑞元:保護司。
發言片段: 19
湯委員蕙禎:好,我想這個很重要,因為社會現象中真的有很多層出不窮的問題,像我們最近的新北殺夫案,國民法官判決出爐以後,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家暴的問題有二點,家暴的新興特徵有多元的,最多的是它的光譜很散,輕的是比如說口語暴力、互相吵架,左右鄰居就可以聽得到這一家人在吵架,甚至是摔杯子、丟碗盤等等,就可以聽到那一家有不正常的聲音出現;另外動輒就是肢體動粗了,開始有受傷了,不只受暴者跟周邊的親友,有時候這個社會聽到這個聲音,也沒有人去通報,常常就是因為經常聽到,所以就習慣了,也沒有去做通報,這是一個。
還有一種是最棘手的,就是精神控制的部分,像新北殺夫案,她在2015年首次通報家暴,一直到殺夫的事情發生了,中間有7年的時間,這7年之間共有11次的通報,當然警政、社工、家暴法的所有資源都有進入,也曾聲請保護令,為什麼有一度會撤回呢?是誰在勸他們要撤?不撤,也許家暴者又來了;也許用這種誘導方式,你一直送件、一直通報,讓我很沒面子,所以就會希望他是不是可以把它撤回,我想這都有可能發生,因為上述這二個案子常常深陷權力控制關係,加害者限制被害者的社交,你不准跟誰講話、不能跟誰投訴;加害者還會威脅被害者親人,比如說誰要關心他,他就對誰不利;然後加害者掌控家中經濟,這有時候也是一種讓被害人不敢去做任何的投訴,通過各種的控制手段,織成一張很綿密的網,逐一切斷受害者向外求援的管道跟意願。在這樣的過程中,週遭的家人是很容易因為受暴者反反覆覆的決定而會陸續抽手,導致受暴者更加喪失支持系統,在沒有辦法、忍耐到最後無法忍耐,就會做出最極端的手段來解決一切。
也請教一下部長,關於家暴,我們常常看到,因為社會的文化或者價值觀的影響,造成我們家暴問題一直持續存在,甚至有些年青人不敢結婚,因為看到那些不堪的印象,不想結婚、不想生子,覺得那個都是災難的來源,但是因為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傳統的性別角色和權力結構,往往會助長這個暴力行為,受害者不敢報警,擔心社會對他們會有一些指責。所以我們是否有積極針對家暴與遇到家暴或遠離家暴做一些加強的教育跟宣導?比如說跟我們的教育部或者跟我們的警察單位或者是社會工作者,來做一些教育或宣導。
我請教一下,因為我們在地方政府曾經舉辦聯合婚禮,在聯合婚禮以前我們都知道誰來登記了,對於登記的人,我們都會安排他們在一個類似家庭教育的場所,讓他去瞭解如何去經營這個婚姻、如何做好夫妻相處之道、如何養育子女,可能會安排一連串的課程,讓這些新夫妻、將來要做新父母的這些人,從一開始就讓他知道可能有哪些問題,而不是碰到問題時不知道如何面對問題,然後就開始互相指責、互相責備,我們現在是結了婚才知道他要結婚,所以也可利用像我們剛剛講的聯合婚禮,來讓他提早有一些組織家庭的觀念,部長您看有沒有辦法提早給這些新婚的配偶有一些好的教育?
發言片段: 20
薛部長瑞元:當然在對於家暴防治的一個宣導最重要的是在教育,那包括到學校教育,從小孩子小的時候開始就灌輸他不可以用暴力去處理家庭裡面的問題,這觀念一定要建立起來。第二個、那當然就是社會教育,有關社會教育部分的話,如果說對於老一輩其實要進行會是比較困難一點,但是對於年青人,剛剛委員提到這些新的couple、這些新人要結婚之前給予婚前教育,我覺得是一個好的方法,至少可能碰到什麼樣的問題,有什麼樣管道或者方法或者措施是可以來解決或者來求助的,讓新人能夠瞭解,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的方法。
發言片段: 21
湯委員蕙禎:當然從小朋友受教環境就開始給予這個家庭如何幸福圓滿,給他們一個願景、一個想法、一個圖像,讓他們將來長大就會一直往這個方向走。
發言片段: 22
薛部長瑞元:一方面在兒童期間的話,他可以知道怎麼樣保護自己,還有等他長大成人之後,他也不會去虐待其他的家庭成員。
發言片段: 23
湯委員蕙禎:對,自己保護自己是OK,另外就不要去加害別人,這個都是要學習的一個重要內容,所以我想一定跟教育部這邊要密切的合作,因為從源頭開始就讓他有正確的觀念,後來比如結婚,那麼也要臨時再給他惡補課程,不要讓他面對問題再來衝撞,那都是開始有點家庭迫害,我看到這類案件有增無減越來越多,我們認為說這可能要溯及源頭,所以在那裡要花比較多的心力,我們可能沒有辦法一下子看到好的效果,但是有做比沒做,在未來才有辦法慢慢地降低、減少這樣問題的發生,這是大概我們針對家暴事件,心理上最想要請衛福部這邊開始往各個相關單位做擴展。好,謝謝。
發言片段: 24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發言片段: 25
主席:謝謝湯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陳椒華委員詢答,陳委員請。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68
meet_id 聯席會議-10-8-26,36-1
speakers ["邱泰源","范雲","林楚茵","蘇巧慧","吳玉琴","賴惠員","溫玉霞","張育美","徐志榮","吳欣盈","林為洲","陳靜敏","黃秀芳","陳瑩","陳培瑜","湯蕙禎","陳椒華","楊曜","王婉諭","莊競程","楊瓊瓔","林思銘","吳琪銘","謝衣鳯","邱臣遠","洪申翰"]
page_start 301
meetingDate ["2023-10-19"]
gazette_id 1127301
agenda_lcidc_ids ["11273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黃秀芳等24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游毓蘭 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 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 條文草案」案;九、委員洪申翰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台 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范雲等16人 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張其祿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 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三、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四、委員林昶佐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高嘉瑜等 20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九、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邱 志偉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 「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agenda_id 11273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