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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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12時18分)謝謝主席,主席請一下薛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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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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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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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部長好。
部長,家庭暴力防治的本身就是會有一些困難,因為有時候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就是有的時候很多表徵並不容易顯現,所以出現很多黑數,我大概就比較可能的黑數跟後續的處遇問題跟部長做個探討。部長,衛福部大概在108年開始實施強化兒少保護跨網絡合作實施計畫,持續推動兒少保護宣導,也補助了地方政府推動多元在地的服務資源等等兒虐的防治措施,可是家庭內的受虐致死的人數跟通報的比例,也就是家內受暴致死中未曾通報的,109年超過八成,110年也大概還有五成多。這個比例算很高,為什麼?而且這些死亡的案例多數集中在6歲以下,他自己可能也沒有求救的能力,所以外界也沒有辦法從他傳出來的訊息來介入。我想請問部長,這方面要怎麼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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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的確,根據我們的統計,6歲以下兒童受虐致死的大概有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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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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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以兒虐本身來說是6歲以下。因為6歲以下不是義務教育對象,所以他不一定會上學;如果去上學的話,通常在學校的系統裡就有可能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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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比較容易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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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但6歲以下不是義務教育,如果他沒有去幼兒園的話,其實也沒有辦法處理,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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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自己也沒有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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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小孩子本身也沒有求救的能力,所以這會出問題。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在研擬新計畫─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這裡面會先從3歲以下處理起;也就是3歲以下的兒童會有幼兒專責醫師,他要定期看到小孩子,包括打預防針、評估他的發展,看看有沒有發展遲緩等等,這些就是他要做的。如果時間到了而小孩子沒有來,他就會去追蹤,看到底為什麼沒有來?是不是改約時間?如果多次預約還是沒有來或者聯絡不到的話,他就要馬上通報,就是通報到社安網裡面,社安網的社工就會去追,看這個小孩子到哪裡去了?是否出了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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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部長這個計畫非常好,這計畫什麼時候會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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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現在已經開始了,但涵蓋率還沒有很高,我們規劃從下個月開始,也就是今年11月1日開始出生的小孩是每一個都會有幼兒專責醫師。至於在那以前已經出生的,我們就會在小孩子到醫療院所打預防針或其他什麼樣情形之下,來徵詢他家長的同意並納入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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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等於3歲以下的,我們從預防醫學、醫療、社會安全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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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所以未來這個問題可能就會比較好。至於未來是不是要從3歲再往上?這個我們再來研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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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另外一個問題,一樣是6歲以下比較麻煩,譬如身心障礙的兒少受虐比例其實也在攀升當中,所以我直接問,對於身心障礙的兒少受虐案件後續處遇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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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部分其實是這樣子,在我們的社安網裡有幾個項目,第一是脆弱家庭會有一組人去定期做關懷,身心障礙也會有一組做關懷,尤其是兒少部分都會去關懷。那現在問題是,這兩個系統彼此間有沒有很好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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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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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即使看到了,有沒有通報另外一邊?去關懷身心障礙者所針對的可能是個人,但是他去做家訪,比如說做家訪時會看到整個家庭;如果發現這個家庭可能是有問題的,那麼有沒有向脆家的系統做通報?讓脆家的社工人員能進入並做評估?如果這個網絡聯繫得好的話,其實可以把一些黑數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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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其實身心障礙的兒少,其家庭通常也都是脆弱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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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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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所以這有重疊的部分。因此這部分部長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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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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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礙於時間關係,我最後再問一個問題。我們現在把目睹家暴也納入家暴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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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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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我覺得這個確實有必要,因為目睹家暴會產生非常大的心理障礙,所以我要問你一個問題。根據部裡面的統計,111年度總共有將近一萬二千起家庭暴力通報案件,但兒童虐待中的目睹兒童通報類型大概只有九十二例,比例上明顯有落差!為什麼?一個家庭除非只有一個小孩,要不然家中有一個小孩被家暴,通常就會有另外的兒少目睹。請問通報人數偏低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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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請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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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司長秀鴛: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在處理相關工作時,不管是脆弱家庭或三級危機家庭,我們都採取以家庭為中心。若一旦家庭發生暴力,基本上,我們會對這整個家庭去做一些處理,因此未必要通報才會得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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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就是以家庭為中心,只要有一個受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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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只要有一個案件出來,就會針對整個家庭去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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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所以對這個家庭會有後續的處遇行動,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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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是。如果是夫妻兩人間的相互家暴,小孩子也必須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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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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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他會有心理創傷問題。如果是父母親對家中一個小孩施暴,那麼另外一個小孩也要特別去做保護,所以我們是要用這整個家庭去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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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有在做就好,我覺得目睹的兒少在精神與心理上,我們真的有時候必須比輔導真正的受虐者更盡心力。辛苦了,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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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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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楊曜委員,謝謝薛部長。
本日會議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委員王婉諭、莊競程、楊瓊瓔、林思銘、吳琪銘、謝衣鳯、邱臣遠、洪申翰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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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8-26,36-1
speakers ["邱泰源","范雲","林楚茵","蘇巧慧","吳玉琴","賴惠員","溫玉霞","張育美","徐志榮","吳欣盈","林為洲","陳靜敏","黃秀芳","陳瑩","陳培瑜","湯蕙禎","陳椒華","楊曜","王婉諭","莊競程","楊瓊瓔","林思銘","吳琪銘","謝衣鳯","邱臣遠","洪申翰"]
page_start 301
meetingDate ["2023-10-19"]
gazette_id 1127301
agenda_lcidc_ids ["11273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黃秀芳等24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游毓蘭 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 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 條文草案」案;九、委員洪申翰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台 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范雲等16人 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張其祿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 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三、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四、委員林昶佐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高嘉瑜等 20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九、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邱 志偉等19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 「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詢答)
agenda_id 11273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