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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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11時49分)謝謝主席。麻煩請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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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副部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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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馬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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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副部長好!副部長,我想要請教國防部有沒有為特定的政黨或者是個別的委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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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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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沒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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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是,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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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所以我們要求所屬的每個人都要確保行政中立,是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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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我們國防部一向就行政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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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那我想請教一下,這次我們提案截止的時間是在何召委要求的10月19號下午五點鐘,本席的辦公室1點30分把紙本文件送到委員會,4點40分電子檔親送委員會,這個部分有特別的委員可以提早獲得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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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關於這個部分,我想我們國防部在程序上來講都依照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程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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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可是事實上就是有委員拿到了,甚至在公告以前,因為你如果拿到的是一般的文書資料,我們沒話講,有委員親筆簽名的文書資料在五點以前其實是沒有對外的,如果不是國防部提供,不然就是委員會提供,如果國防部沒有,那現在是指控委員會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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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報告委員,我想這個事情還是需要去釐清,至少在國防部的部分,我相信我們國防部的同仁非常遵守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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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所以可能是委員會?是不是請召委可以調查清楚?因為這個部分讓大家覺得國防部是不是有行政中立的問題,是不是配合某些委員在做一些特別的一搭一唱的演出?因為國防部會讓我們覺得在聯合執政黨攻擊在野黨,而且是要逼迫立法委員撤案,不要針對某些提案去提出質疑,現在我們要在這裡,因為這裡有公開的錄音、錄影,我們希望國防部在這裡有一個態度,至少可以做到什麼樣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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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報告委員,我們國防部的立場在立法院一向是依照立法院委員行使職權的相關法規來遵守行政中立,這個基調和這個原則我們永遠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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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這個基調不變沒有錯,可是事實已經發生了,所以不是用理論來這裡說明就好,我們要知道是不是國防部在委員會的說詞跟某些執政黨的委員套招,意圖阻止在野黨揭開特定案件的問題,或者甚至惡意攻擊在野黨的委員。這個難怪要有大嘴巴條款,這個不是機密,這個也很公開,這也沒有什麼,可是居然可以在大家都公開之前就可以拿到,或者甚至在臉書做這樣的攻擊,這是非常可惡的一個行為。我想國防部要取得大家的信任,是中立的,是不配合演出的,這些我希望都可以確實去做到。因為有很多的委員在近期好像都有一些配合的說法跟演出,當然未來司法在調查的時候都會一一釐清,這個部分我們還是要求國防部一定要秉持中立的立場,剛剛我們提到的,如果是委員會,也請召委要特別調查清楚,好不好?
另外我想要請教,本席的辦公室最近接到一個陳情案,有一個75歲的老先生,他在民國56年的時候入伍陸軍的義務役,57年因為在外島清理鐵絲網觸雷,炸傷他的右下肢,他下腿中段都被截除,所以被核定因公致身心障礙一等殘,他從18歲開始右眼瞎、右腿截肢,回到社會上他也沒有辦法正常的工作,所以他從18歲到現在75歲,一直都很辛苦的生活。我們為了感謝,不管是志願役或者是義務役他們為國犧牲其實都是同樣的付出,所以在85年修訂法律把義務役士官兵納入贍養金的發放對象,這也是政府應應該有的德政,希望可以彌補對義務役士官兵早年為國犧牲,導致傷殘,並對他表達虧欠,這是國家應該要做的。
現在問題來了,這個陳情人在相關彌補規定頒訂後,他通通不知情,因為國防部其實只在青年日報或者一些特殊的管道做這樣資訊的露出而已,所以大家都不是太清楚,他也不知道他有贍養金可以領,國防部到最後只核定他在104年以後可以領取,因為他是在役政署的官員去慰問的時候發現他的生活非常的清苦、非常的困難,才告訴他他可以領這筆錢。他在109年陳情,110年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今年5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判決該老先生勝訴,他可以請領國家給與他的照顧贍養金,國防部也應該給與核發,而且可以回溯領取二百五十多萬,這是他的,這是國家應該要給他的,也是他應得的,我們現在不知道的是為什麼陸軍司令部還要提起上訴,這個不是他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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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報告委員,我請法律司來講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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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委員好。報告委員,這個案子我們大概有一些瞭解,這個案子因為它前面那一段請領的時效問題,因為它有一些類案,類案陸軍他們都是按照相同的標準來處理,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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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我剛剛有提到,如果有類案,你沒有提起訴訟,當然可能大家沒有一個依據,可是他已經打了行政訴訟,而且法院也判決他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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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對,第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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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我們現在在講的,其實你是可以不用再上訴,因為我們有很多的判例,包括有些土地的問題,有人告了,你們一審輸了,你馬上土地就給人家了;有很多廠商告了,你們在一審輸了,馬上就賠錢給人家。兩百五十多萬是一個18歲的青年為國家付出他的右下肢,還有他的右眼,他瞎了,他下半肢斷了,他從18歲到現在75歲,一直都過著非常困難的生活,今天他也勝訴了,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的國家……今天我們把4個月的役期延到1年,未來我們要怎麼照顧我們所有的軍士官兵,要怎麼樣讓所有的國人相信我們國家在碰到他們為國犧牲的時候,可以真的照顧他們?
這個部分我想不是用法律,因為規定並沒有說你一審敗訴以後一定要上訴,並沒有,兩百五十幾萬,在很多的預算上面,不管是工程,不管是其他的國防支出,廠商如果要調高的時候甚至是以億計,你們都調了,這個是人家應得的,他只是不知道資訊,為什麼你們會輸,國防部為什麼會輸?就是法官認為你們露出的資訊,受害人也就是陳情人他根本沒有辦法看到,他也沒有辦法獲知,所以他才會喪失這樣的一個機會。這個案子我們請國防部再重新檢視,如果應該要照顧的,人家已經為國家犧牲了,這是他的錢,是我們國家要給他的,不要因為其他的理由,在沒有相關的規定之下硬要這樣子,他75歲了,他還可以再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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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是,我們再去跟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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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我們不要說明啦!請你檢視這樣子的作法可以怎麼做,因為你們之前已經提過了,如果你對一個為國家犧牲的軍士官,等於他這一生都是國家造成他這樣子的生活,如果連這250萬都斤斤計較,我不知道誰會願意為國家付出,這是一個態度的問題,這個也是我們國防部照顧軍人一個基本的核心價值,請你們思考完以後再來跟我們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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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副部長鴻輝: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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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
接下來有請王定宇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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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8-35,15-1
speakers ["何志偉","林昶佐","羅致政","林靜儀","李德維","吳斯懷","廖婉汝","游毓蘭","邱臣遠","鄭天財Sra Kacaw","江啟臣","張宏陸","王美惠","黃世杰","劉世芳","莊瑞雄","馬文君","王定宇","趙天麟","賴品妤","陳培瑜","陳椒華","蔡適應","羅美玲","林文瑞","陳玉珍","陳琬惠","陳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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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0-23"]
gazette_id 1127302
agenda_lcidc_ids ["11273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台灣民眾黨 黨團擬具「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草案」案
agenda_id 11273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