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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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1時)謝謝主席,我想請交通部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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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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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邱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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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部長好。部長,上週末發生新竹的科技公司員工旅遊車禍的悲劇,造成4人不幸罹難,這是一個非常悲痛的事情,尤其是有一對母子出遊卻遇到不幸,實在非常令人非常心痛。事後發現這位駕駛過去有多達9次超速違規的紀錄,公路總局也對肇事業者健全通運有限公司進行查核,事後發現違反公路法第七十七條跟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而開罰9萬塊。
部長,對這樣事後的開罰,我會覺得為什麼不是事前發現它有這樣的問題?更離譜的是,去年這家健全通運公司在交通部的評鑑裡面卻得到甲等。公路總局在評鑑的新聞稿還說,公路總局鼓勵機關團體及民眾參考評鑑成績來選擇承租遊覽車,共同提升國內遊覽車自主專業化治理、營運安全與服務品質。也就是說,這個評鑑的目的是當這個新竹的科技公司要辦員工旅遊,它的承辦人看到是交通部甲等的、非常棒,所以民眾去選擇這樣的遊覽車公司,結果卻發現原來它的駕駛有9次的超速違規紀錄,到最後也發生了天人永隔、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慘劇。部長,為什麼不是事前就發現這個公司沒有善盡管理的責任?事前甚至交通部還給它甲等的評鑑,顯然這樣的評鑑跟它後來發生的事實完全都不符合,未來民眾到底要怎麼相信交通部、怎麼相信公路總局?到底這個評鑑出了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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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這個評鑑有評鑑的期間,它之前的評鑑期間並沒有發生重大的事故,這次它發生重大的事故,第一個部分,評鑑時我們就會把它改列為最低的不列等,當然,未來民眾在選擇遊覽車的話,該公司已經被打到最低的程度。第二個,駕駛的肇事已經違反規定的話,駕駛是要吊銷駕照,業者沒有善盡管理責任的部分,我們去查核以後,依照公路法最高額先處罰它9萬元、還有吊扣牌照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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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局長,我必須要講,死了4個人,事後你再去開罰,最高金額是9萬塊。在事前的時候,他已經有多達9次的超速違規紀錄,然後它基本上也沒有對它的駕駛去進行有效的管理,這樣的情況之下,針對安全的部分,你的評鑑還能夠給它甲等,民眾看到甲等的時候,到底應該相信這是一個非常qualify、非常優良的公司嗎?還是這個評鑑只不過是虛應故事,根本就沒有從這些違規的紀錄或者它到底有沒有認真的管理方式來進行?
我要講的是,你可以看到,類似這樣的狀況,健全通運肇事的駕駛從2015年到現在超速9次,業者沒有善盡監督的責任,你後來也開罰了。然後這個公司事實上也都沒事,繼續放任,更可怕的是,我從交通部上面的網站點進去,可以看到臺灣遊覽車駕駛違規的紀錄,其實有很多也都非常嚴重,譬如超速的問題,甚至也有酒駕的問題,顯然也不只是健全,到公路總局的網路上面隨便抓都有很多的紀錄,這個也是不是一個個案。我要問部長,其實對超速的駕駛開單,像2015年之後他總共被處罰了9次,但是業者根本不會受到任何的處罰,也無關痛癢,所以它當然也不會去管理它的駕駛者,就讓這個危險的駕駛者載著一車四、五十個人、全家人帶著小孩出遊,然後發生這樣的事情。
我把日本的道路運輸法跟運輸規則的規定找出來,我們可以看一下,駕駛超速違規第1次,會對業者警告,就是遊覽車、大客車的駕駛者有超速,然後對業者警告。到第2次的時候就處罰了,對業者處以停止使用10日車一次,也就是說,你的車假設有10台,我就停你1輛,讓你痛嘛。第2次的時候,就10日車;第3次的時候,就20日車,逐漸地加重處罰,反觀臺灣的業者對於駕駛的違規根本就不痛不癢,但日本有對業者的課責。部長,臺灣是不是也應該比照日本,對業者課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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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對駕駛就是按照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對業者的話,我們有定期的評鑑,當然駕駛的總違規數也是評鑑的項目。剛才談到對於個別駕駛,在客運業我們有3年要回訓一次的規定。我昨天大概做一個檢討,對於像這種連續有超速行為的,除了現在的記點制度以外,我覺得可以就他們這種連續犯的行為,不一定要3年回訓,就趕快抓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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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部長,你現在講的都是駕駛者,評鑑的問題我等一下再談,因為你現在就是評鑑出了問題,這個遊覽車造成4死的慘劇,結果這個評鑑在交通部還是甲等,這顯然有問題,等一下再談,我現在要問的是,業者是不是也應該要被課責,這才是重點,因為你可以看到像昨天在隧道裡面發生砂石車的狀況也是一樣,交通部應該對於這些業者要拿出管理的態度。部長,我舉個例子,請交通部真的要認真地去思考,日本就是用如果駕駛超速1次,第1次給業者警告,第2次就對這個業者停車10日處分了,第3次就20日了,這樣業者才會痛,才會去管理它的駕駛者。
第二個部分是談到所謂評鑑項目的問題,我必須要講,為什麼你會把有問題的遊覽車公司還是評鑑為甲等,因為你的評鑑項目非常草率嘛!這邊還包括一大堆都是跟安全無關的項目。我們今天為什麼要評鑑?就是因為這個竹科的公司要辦旅遊的時候,看到交通部認證這是甲等的,非常放心嘛,你現在不是這樣,這一些一大堆跟安全無關的項目根本沒有辦法去幫助民眾辨別安全度。不好意思,請主席給我1分鐘的時間,我講一下有關日本的評鑑基準非常詳細,從駕駛、休息設施到日常的車輛、營運的管理、到事故和被行政處分的紀錄一目瞭然,它要拿到三顆星非常非常的困難、非常非常的嚴格,而且要維持每年都要在80分以上才能夠拿到三顆星。部長,就這個評鑑的部分,我覺得真的可以認真來效法日本的狀況,是不是可以比照日本,由獨立的、具有廣泛社會代表性的委員會去制定一個安全認證標準?大家非常認真的來做遊覽車安全的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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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的確遊覽車的評鑑可以檢討,剛才所定的,尤其有關於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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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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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以及對業者的課責部分,我想這部分我們來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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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最後一個就是資訊,因為你點進去看你的資訊都是個別駕駛者違規的紀錄等等之類的。我知道這個沒辦法決定到底哪一個遊覽車安全,那像日本的狀況是什麼?日本的狀況是一目瞭然、公開的,你可以輸入看他的肇事紀錄到底是什麼,一目瞭然,從最低的公司到最高的公司。部長,你瞭解我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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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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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這樣你才有辦法讓人要來聘請遊覽車公司的時候可以做一個一目瞭然的決定,等於你還是要跟其他的公司能夠有一個評比。最後簡單講一下,第一個,違規的業者是不是應該要受行政處分?第二個,能夠有一個獨立安全的評鑑認證制度;第三個,這個資訊要公開化,而且要有可相提並論性,這是最重要的,因為有可相提並論性,我才知道到底哪一家遊覽車公司是最安全的、哪一家是比較不安全的、哪一家是我可以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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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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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就這三點請交通部在一個月提出一個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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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一個月內將書面報告提供給本委員會委員及邱委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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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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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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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質詢的委員是魯明哲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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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23-5
speakers ["何欣純","陳椒華","羅致政","李昆澤","陳歐珀","游毓蘭","陳亭妃","劉櫂豪","趙正宇","蔡培慧","邱顯智","魯明哲","林俊憲","陳素月","楊瓊瓔","許智傑","邱臣遠","林靜儀","張其祿","洪孟楷","傅崐萁","陳培瑜"]
page_start 239
meetingDate ["2023-10-25"]
gazette_id 1127502
agenda_lcidc_ids ["1127502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3人擬具「交 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三、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四、審查委 員羅致政等25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歐珀等22人擬具「道路交 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六、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七、審 查委員陳椒華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八、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 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九、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 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道路 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18 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 法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七、審查委 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agenda_id 1127502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