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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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11時12分)謝謝主席。有請我們交通部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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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王部長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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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還有現在的國土署,你們的簡稱是這樣嗎?國土署可以啦!沒有很土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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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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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於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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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魯委員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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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兩位早。今天最主要討論的是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我想大家期待已久,所有委員大家也非常期待,在內容討論之中能夠真正來提供一些在行人甚至交通安全上的保障,這是大家的期待。我想要先提一下對於行人的部分,我們聽到部長說大概會提供400億來改善這樣一個環境,然後政院也說對於人行道的計畫還會加碼,可能包含內政部的大概會到六百多億,先不管這個錢,感覺上我們聽到會投入很多的力量及很多的經費來做一個處理,但是民間相關的團體也說我們要撒錢、撒幣來拼道安,但是我們現在的人行道到底及不及格?
我想先問內政部,好不好?內政部營建署是現在的國土署,請問副署長,其實這個人行道,尤其在桃園,我看起來人行道有四種,依照強度不太同,第一個是針對人行道有高低差的,人可以走在一個完整的人行道上面,這是第一種情況。第二種在所有的舊社區是用騎樓空出來,還是有一個保障,就是騎樓給大家走,雖然很多騎樓都被堵住了,但是第二種類型就是老社區的人行道。第三種的保障稍微低一點,現在一直在推動,因為沒辦法,就是標線型的人行道,大家就是憑良心了,有標線的車就不要停上去、要小心。你知道嗎?最差的一種就是沒人行道,那種叫做人車爭道。對於我們現在人車爭道的情況,副署長,按照審計部跟預算中心的報告,我們執行這麼久的人行道普及率仍然沒有到五成,你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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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副署長望聖:因為有一些是以前早期的狀況遺留下來的,所以我們現在在這邊也去爭取經費來協助地方政府,基本上我們還是以實體人行道為原則,至於有一些現在為了人行安全的部分,我們也會允許它暫時先設置一些標線型的人行道來維護人行的安全。至於地方政府現在所提的一些申請案件來講的話,我們都是以實體人行道為主要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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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副署長跟部長在這裡,其實部長這個會期來拜訪我的時候特別提到,因為大家都知道最不安全就是人車爭道,如果真的還沒有人行道,過去我們看了這麼多年,尤其內政部在執行的不管是人行道的改善─人本專案,大家都來看同樣的地方,我曾經看過一條人行道就已經有人行道了,是A類比較安全的,一鋪再鋪,然後委員也樂此不疲來那邊檢查,大家都非常快樂,回去得第一名、第二名然後就結束了,但是他走完這條人行道之後,下面就沒有人行道,所以民眾一直在期待。我也跟部長說,假設你們兩個部會湊起來有這麼多錢,到底有多少是你要逐步讓沒有人行道的部分變成有人行道?我覺得這個東西要去努力,你去找的部分一定有一些是可以新設人行道的。我相信這個部分你一定要努力啊,不然每一次你們這些錢一下去,我先講到時候地方政府又是把已經有人行道的部分看看哪裡不平,把磚變成壓花地坪,壓花地坪再變磚,變來變去。我覺得有人行道不平當然也要改善,在人行道上面不平確實會跌倒,但是人車爭道可能造成的傷害其實很明顯。
第二個問題要問一下王部長,事實上我知道內政部的國土署主要在推動人行道,但是現在跟我們的關係也蠻大的就是有很多都市計畫省道的部分,當時全國的交通大概都以車為主,可是沒有辦法,因為都會的發展,久而久之人也聚集了,就在我們的省道一個區塊、一個區塊的旁邊。我們看到公路總局也發覺這個問題,我看你們過去五年針對既有人行道改善了32公里,真的不短,32公里算是有努力,但仔細一看,我的天啊!總計是35公里,其中32公里大概有九成就是我剛剛說的,已經有人行道的部分再幫它擦脂抹粉一下更平整,讓大家來檢查的時候,你看,我有一個新的人行道,但是它都是舊的。針對我們最擔心的是新設人行道2公里、標線型人行道0.5公里,部長還是局長,你們講一下,我覺得人行的需求遠遠超過這個,未來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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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我先跟委員報告,這個我跟我們局長有討論過,過去的確公路局所管的省道很多在郊區,所以他們的人行道真的是比內政部所設的人行道少很多,但是我有跟他談到在省道沿線,包括有一些風景區或是人聚集比較多的地方也應該設人行道,所以這次400億裡面,公總會有120億,我是有要求他們對於剛才所談到新設人行道不足的部分來補強,我目前已經有這樣子交代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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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局長,針對現在青埔的發展,它有連接我們另外一個社區過嶺,之間有很多的聚落,你們先去研究,好不好?台31線。
接下來我應該要謝謝部長跟公路總局。事實上從前瞻計畫的時候,我們地方在爭取,現在我們看到中壢舊市區停車的問題,現在正在做中壢國小二期的工程,在我們舊市區已經有交通部公路總局的一個補助。然後在2年多、3年前,我特別提了我們中正公園,也是舊市區地下停車場,這個部分我們的部長、局長也有依承諾來幫忙,現在正在施工。我現在就講新市區,青埔地區發展快速,我在去年12月質詢的時候,基本上那時候旁邊很多的建設都還沒完成,現況是我們提了青埔這邊的中壢停十停車場的一個計畫,其實我陸續講了大概兩年啦!局長,我大概跟你講幾次啊?你老實講,講真的我電話打給你,還有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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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文瑞:有、有、有,我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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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有沒有10次?多少?7、8次大概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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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文瑞:7、8次應該有,委員見到我就一直提到中壢停十,委員一直關心這個停車場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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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我跟你提的時候需求還沒那麼急迫,現在已經不是未來式了,會展中心蓋好了,然後作為這次世界客家博覽會的場地世界館,現在要變成科技圖書館,未來旁邊創新研發中心他們停車場怎麼規劃我不清楚,但是這一塊停車場是非常急迫、滿重要的!這個部分目前處理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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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現在大概這樣,我們整個在前瞻裡面,停車場計畫已經跑好幾年了,剛才你提的停車場都做完了,後面因為我們的經費都分配完,現在就是賸餘款。那天質詢後我也請局長把它記下來,如果有賸餘款的話,賸餘款就是發包後有賸或是沒做的,這部分我們會優先把它放進去,也跟市政府有討論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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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部長,事實上它已經再次提出申請來爭取各地的賸餘款,其實我所知道,因為你發包第一期出去的很多沒辦法徵收、很多的評估有問題,退回來的賸餘款真的不少!所以我們桃園市政府針對停十立體停車場這個部分又提案進來,也經過你們委員會原則上審議通過,要修正的部分,他們補件在上個禮拜四也補來了喔!我要拜託局長,現在卡你這一關,什麼時候可以做一個決定出來?因為大家都在等,大概要多久會有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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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它是10月19號補件,不過因為桃園市又改了停車場的樓層數跟停車的總經費,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再做一個審查,但是基本上因為現在的結餘款當最後我們在評比時,還是會考慮到桃園市政府排的優先順序,這個部分我們再跟市政府來檢討,是不是儘量把中壢停十排在更優先的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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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那我算第10次跟你拜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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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局長意思是說它現在丟進來有幾個,但這個沒有排在前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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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這需求真的是滿大的,跟桃園市政府討論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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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文瑞:我們跟桃園市要求,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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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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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魯委員。接下來質詢的委員林俊憲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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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23-5
speakers ["何欣純","陳椒華","羅致政","李昆澤","陳歐珀","游毓蘭","陳亭妃","劉櫂豪","趙正宇","蔡培慧","邱顯智","魯明哲","林俊憲","陳素月","楊瓊瓔","許智傑","邱臣遠","林靜儀","張其祿","洪孟楷","傅崐萁","陳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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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0-25"]
gazette_id 1127502
agenda_lcidc_ids ["1127502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3人擬具「交 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三、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四、審查委 員羅致政等25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歐珀等22人擬具「道路交 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六、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七、審 查委員陳椒華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八、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 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九、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 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道路 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18 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 法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七、審查委 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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