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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11時14分)謝謝召委,有請部長及體育署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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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潘部長及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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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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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部長、署長早。首先要再次感謝部長和署長對本席選區學校的支持,從校舍的整修建到足球場地到操場跑道的改善,對認真辦學的師長們和引頸期盼有安全的校舍、有新的操場以及標準足球場地的孩子們來講,真的是很振奮的實質鼓勵,所以我要代表彰化縣的學校以及孩子再次感謝部長及署長對於學校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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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也要謝謝委員,因為委員很關心學校,也幫我們瞭解及反映學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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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謝謝。但是針對明年在泰國舉辦的亞洲室內運動會,在此也希望體育署在接收到相關參賽的資料時,能夠審慎評估將五人制的足球隊納入代表隊,基層的球員和喜愛足球的民眾真的非常期待,大家都有很高的期望,我們也相信我們的選手一定都可以有亮眼的好成績,所以是不是請體育署可以大力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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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剛才署長特別提到已經會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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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謝謝署長,署長先請回。
接下來我來跟部長討論一下關於高等教育展的部分,預計10月27日、28日在香港舉辦的香港高等教育展目前爭議的狀況,教育部有先說明國立大學要用全銜來參展,也建議在這樣的爭議情況之下,是不是國立大學就不要出席,所以參展的校數現在是由50所變成39所。本席想瞭解的是未來會不會在香港繼續辦理高等教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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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確實各大學不管是國立大學或私立大學,因為我們有相關擴增招收國際學生的計畫,地點面向世界各國,也組成了兩個非常重要跟企業一起合作的聯盟,所以這個整體發展會這樣。但是在這樣招收國際學生的過程當中,我們也不同意接受我們的大學,尤其是國立的大學被矮化,這個其實都是特定的區域才會給我們這樣的莫名對待。在這個過程,我想我們持續招生一定會來做,但是如果要到當地的高等教育展卻被要求不能掛什麼,我覺得這有辱我們的國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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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這樣的狀況其實也不是個案,10月17日在越南辦理的越南臺灣高等教育展也硬是將我們的國名改成中國臺灣,這種事情未來也許還會持續發生,因為有政治力的介入。未來我們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到其他國家辦展的時候,如果持續遇到這樣的狀況,其實教育部也應該有一些建議和準則讓他們遵守,海外聯招會的成立用意良善,其實我們應該吸收更多的海外學生來臺學習、加深交流,本席覺得這是很正面的,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如果是因為我國的國際狀況,在學術交流以及孩子未來的學習都被這樣的政治手段跟政治力介入,這真的是非常遺憾,我建議教育部跟海外聯招會的成員都要保持聯繫,我們要有一個準則可以依循。當然招生很重要,我們希望海外的學子能夠來臺學習,也希望我們有學生的交流,這在外交上也是很重要的一環,但是我們國家的尊嚴與國格,在其他國家有這樣的政治意識操作之下或介入時,其實我們要有堅定的立場來捍衛,所以這個部分也請教育部隨時關注,可以跟聯招會隨時保持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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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持續來做相關討論,最近我們在中國的比賽,不管世大運或亞運,其實也是充分的溝通,所以在相關的移軌上面,中國也能夠遵循,像這些我都認為是可溝通,但是不應該刻意的貶損我們的整個國格,後續招生我們會跟各大學招聯會持續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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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好,接下來請教部長,您從前當學生的時候有繳過學生會的會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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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讀的是公立的學校,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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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好,那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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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公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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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您覺得學生應該要繳會費嗎?學生會的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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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依照大學法還有大學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確實大學學生會的組成是可以有收費這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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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因為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明定學生是學生會的當然會員,並得向學生收取會費。最近發生的就是有學生沒有繳交學生會的會費被學生會提告,判決結果是他必須要繳會費,所以我們辦公室接到非常多學生來反映。其實孩子們的想法很簡單,他們覺得不是很理解學生會的功能,實際上學生會也沒有提供他們什麼樣實質的協助,所以他們會覺得不繳應該是沒有關係,結果現在判決說一定要繳。這樣子的新聞讓孩子們十分的憂心,他們覺得那現在繳學生會的會費是強制的嗎?教育部這邊的想法是什麼?當然本席這邊只是要轉達學生的憂心,因為教育部的態度很重要,到底這個「得」收會費跟強制收會費,不繳會被告這樣子的事情……當然學生會是學生自治很重要的一環,學生會其實應該透過持續地爭取學權、辦理活動,讓學生們認同學生會而來繳交會費,所以孩子們也想知道是一定要繳嗎?這是規定嗎?如果是一定要繳,大學法會不會修法,把它修成不是「得」向學生收取會費,而是「應」向學生來收取會費?部長,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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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雖然法院有做出這個還是屬於個案性的裁決,這部分依目前大學法或大學法施行細則的規定,這個原則本來就是學生即使沒有繳會費也不影響他的權益,這個是法原來的精神。所以在這種前提之下,最重要的還有一個過程,青年署所制定的有關大學學生會相關運作的辦法,其實這裡面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歷程,就是它如果要收費,收費的方式是要經過一個公開討論所議決的程序來完成,所以我想這個不管從法制面或是運作面,其實有它一套的機制在運作。教育部不會因為這個判決而馬上去修法改變原來的這個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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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所以剛剛部長表達了這是一個個案,然後本席剛剛有強調,我只是在轉達學生們的擔心,教育部這邊也應該能夠理解,其實學生現在需要一個說法,來讓他們自己去決定怎麼去面對這樣的事情。
接下來想要跟部長一起來關心我們孩子們讀書讀得夠不夠?我們愛讀書的孩子有沒有足夠的經費來買書籍?根據國家圖書館的報告,110年學校圖書購置經費平均下來,國小是158元,國中是165元,高級中等學校是128元,這樣子的預算,您覺得對孩子們讀書的這個部分是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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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從這個統計數字來看,當然還可以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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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本席知道部長有承諾在113年會多編列圖書的預算,但是即使這樣子,本席想要表達的是,我們希望孩子可以多讀書、愛讀書,也有足夠的書籍可以提供他們在喜愛閱讀的時候有這樣的書籍可以看。我們編列預算再執行,然後到學校、到採購,這樣的時程其實是很長的。所以本席想要建議教育部,因為現在18歲到21歲,文化部有成年禮金,體育署有青春動滋券的規劃,但在這個年齡之外的學生,如果是中小學的學生,我們是不是可以規劃發放圖書禮券給國中小的孩子?或是其他類似這樣子的方式,讓孩子們有更多的預算可以決定自己想要看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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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確實113年的預算是當時我特別請國教署一定要編出一個常態、固定的預算,所以今年先編了3億元,這個是過去……因為國教署也有心要幫助,可是都是用年度剩餘的款項,也沒有一個專用的科目。我想113年是一個新的改變。而關於在中小學的部分,讓孩子有更充足的預算購書這方面,我覺得這個在未來當然是一個可以發展的方向,但我也跟委員報告,在中小學其實是一個要培養孩子閱讀,包含很多習慣養成的階段。各學校也都設有圖書室,我想在那個過程裡面,把閱讀的推動結合我們現在編列的專款,這是我們第一個階段要做努力的,讓孩子養成更好的閱讀習慣。畢竟在圖書館裡面,藏書其實是更多也更豐富,而且也可以即時汰舊換新,不然有些學校一擺,可能幾年的書從來沒換過,也沒有補充新書,孩子當然不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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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因為我們從數字上來看,覺得這樣子的預算額度太低,當然也很感謝部長跟教育部這邊,你們對閱讀也很有心,在113年會多編列3億的預算,只是這個在執行上是不是有什麼其他的方式來搭配?當然本席也知道不是我們發錢、發現金就會有成效,閱讀的習慣是要從小慢慢地培養跟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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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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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如果可以在一個比較有鼓勵作用的情況下,讓孩子們可以有更多的資源來閱讀書籍,我覺得這也是一個可以參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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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我們先從113有個固定預算來做,在有固定預算以後,就不會變成年底到底還有沒有剩下的款項來執行,所以剛才講的,常常購書有不確定感……
委員,我們在整個推動後,會搭配未來的閱讀計畫,我會請國教署注意,用這樣的一個經驗來思考未來在擴充孩子的圖書資源上,我們可以再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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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113年度多編列的這3億元的預算下來之後,我們再來檢視這個成效,看可以怎麼樣來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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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因為委員很關心,也是一個很關心孩子的媽媽,閱讀習慣其實是要引導的,所以我們也推動閱讀教師計畫,讓孩子有一個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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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其實閱讀習慣的養成在小學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所以本席會非常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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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我們現在在努力的也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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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好,謝謝。接下來我再請體育署長。本席要跟部長跟署長來討論一下,剛才其實我有提到,我們教文委員會眾多委員一起努力爭取的青春動滋券,現在的使用狀況。部長跟署長,你們覺得目前我們青春動滋券使用的成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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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以後是常態化了,所以未來我們覺得應該再擴充更多合作的商家,讓孩子在使用的這方面可以更加地便利,但是我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就比較希望孩子是真的去運動或觀賞運動賽會,而不是像我們初期曾經做過一次的,他可以買東買西,什麼都可以買,那個其實是達不到運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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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我今天要跟體育署、部長來討論的就是,現在體育署給的資料是領券數有63萬,實際的使用人數是33萬,所以這個部分,總共的領券率是三成九,領券成功後的抵用率是五成三,我不知道部長跟署長覺得這樣的成效好不好?但是今天我要跟大家討論的是,我們青春動滋券會成為詐騙集團的目標,不知道署長跟部長有沒有相因應的措施?根據報導,詐騙集團其實原本的目標是文化禮金,但是文化禮金的使用需要雙證件,所以他們把目標轉移到體育署的青春動滋券,盜用的筆數是48筆,因為它比較容易在不用那麼嚴謹的機制裡面就可以去使用。再來,網路上跟學生社團也有很多青春動滋券的收購文,當然文化禮金也是有,但是動滋券是最多的,收購金額從200到350都有。不知道署長跟部長對這樣的狀況有什麼想法?有什麼相因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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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青春動滋券確實還可以再多加宣傳,因為今年是第一年常態化,是從6月開始,所以我們會讓它的使用期程有整整一年的時間,也會再多加宣導,讓更多年輕的同學可以來應用。對於防弊的這部分,確實文化部用雙證件的概念可以達到防弊的效果,我們也有做學習,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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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其實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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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已經確定了,所以從10月16號開始,我們就啟用也要用健保卡號雙證件的概念,這個部分我覺得應該要做到防弊啦,不然會變成另外一個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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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跟署長,在滾動的檢討之下有將這樣的機制納進去,因為我們希望實際的領券人就是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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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使用者,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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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我們其實也真的是要鼓勵孩子們運動、去體驗,成為他生活的一部分、成為習慣,這是我們的原意。謝謝署長,部長再請留步,我最後再問一個問題。根據臺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的統計,去年截至今年3月受理的詐騙的案件中,有21%的被害人是學生,尤其是大學生居多,學生受騙的案件類型大概是三種,就是解除分期付款、假網拍以及色情應召詐財,這三類是在比較前面的,占整體詐騙、詐欺案件57.1%;刑事警察局統計結果其實大同小異,也差不多是這樣,學生很容易受騙的類型還有一種是投資詐騙,還有假網拍及購物詐騙。但是其實這些詐騙手法存在已久,為什麼學生會一再地上當、一再地受騙?部長有瞭解到這個部分嗎?是我們的防詐宣導不夠落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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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個確實不只是教育部,因為包含行政院會用跨部會的意思是,很多的資訊跟犯罪樣態其實一直不斷地推陳出新,所以我們在整個資訊整合的方面還要持續地做;再來,確實對於資訊的傳播,我們希望能夠更全面。但是在這裡還是要呼籲,天下絕對沒有白吃的午餐,我覺得要防止詐騙,可能要先讓自己瞭解天下沒有那種好到1塊錢可以換10塊錢,如果有這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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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其實要有警覺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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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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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就是剛才部長說的沒有白吃的午餐,禮物不會從天上掉下來,有好康的時候要去思考背面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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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更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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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根據我們統計的數據來看,學生族群除了是被詐騙的大宗以外,其實也是協助詐騙的族群,尤其是大學生的階段,從2018年開始,不時就有新聞報導說學生來擔任車手這樣的情事,尤其在寒暑假打工比較多的時候,案例就又更多。甚至有傳出詐騙集團深入校園來進行車手的招攬,所以一個班級裡面可能有一到兩位學生,在放假期間會從事或者接觸到詐騙集團,去擔任基層車手這樣的身分。學生加入的原因就是輕信詐騙集團跟他說如果是未成年,犯案是不會留案底的喔!加上有高報酬的誘惑,讓學生們誤入歧途。
我本人在參加社區治安會議的時候,我們從前會提醒長者注意詐騙,可是其實現在的長者反而警覺性比較高,我會跟長者說你們家的孩子、你們家的孫子,畢業之後找工作或是寒暑假在打工的時候,你一定要幫他注意,如果工作很輕鬆、薪水很高,你一定要提醒他後面一定有問題。但是我們這樣提醒長輩、長輩去提醒孩子,有時候就真的是孩子的警覺性不夠。
根據警政署的統計,111年青少年犯罪類型涉及詐欺案件有1萬1,437人,是最大宗,占整體比例高達26.4%;整體青少年犯罪比率增加,111年犯詐欺案的青少年比110年還增加了1,421人,占整體的犯罪比率增加了14.19%;112年截止到5月的數據顯示,18歲到23歲的詐欺嫌疑犯較上年度也增加了11.51%,在學生階段的詐騙被害人較上年度增加超過27%。所以會有一種狀況,好像是學生騙學生,就是這些學生被騙了來騙其他學生,這樣的狀況我不知道部長您的看法,跟教育部現在掌握的情況是怎樣?我剛剛講我們從前關心一些年紀比較大或是獨居的可能會被騙,但是現在其實年紀大的他們警覺性都是夠的,反而是這些學生。
我也知道教育部跟學校其實一直都有在做反詐的宣導,但是我們看一下這個統計的數字,我們就知道反詐宣導其實沒有什麼效果,你看上面的點閱率、瀏覽次數這麼低!我們很多學校的網站上面都會放防詐、防騙的文章、圖卡跟一些相關的影片,但是其實沒有人會去看,可能是因為不夠生活化,可能是因為沒有很生動或者不是情境式的讓學生去融入,他們根本不會去看這個。我們如果只是很形式化的、只是很僵式的,就是做反詐騙的宣導,其實對學生來講,沒有走到他心裡面,他沒有去警覺這樣的情境、這樣的情形,其實就是已經接觸到詐騙的邊緣了,這個部分部長您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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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委員所提到有關在傳達、宣導的這方面,我想教育部跟跨部會還有跟學校,我們會持續來做,至於怎麼樣的路徑、內容可以讓年輕的同學更接受,這個我想我們也要不斷地來……一定要讓他瞭解才有可能提高他的警覺,這部分我們來持續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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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因為不管是被騙跟騙人都是增加的,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一定要讓防騙、防詐的宣導可以落實,這樣的教育必須要紮在他們的心裡、紮在他們的腦海裡,他們才有警覺去應付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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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個行政院一直都有跨部會在做,我想這方面跟學校之間緊密的連結還更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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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這個部分希望能夠再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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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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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請回,謝謝陳秀寳委員。
再來我們請林宜瑾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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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22-5
speakers ["范雲","陳培瑜","張廖萬堅","陳靜敏","吳思瑤","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林宜瑾","鄭麗文","張其祿","萬美玲","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陳椒華","邱顯智","林為洲","莊競程","楊瓊瓔"]
page_start 299
meetingDate ["2023-10-25"]
gazette_id 1127701
agenda_lcidc_ids ["11277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二、審查113年度教育部主管 47 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 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 金、學產基金、運動發展基金、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三、審查 113年度行政法人國 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案;四、審查112年度及113年度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預算案;五、繼 續審查或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教育部主管預算解凍案6案(第一案至第四案僅進行詢 答)
agenda_id 11277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