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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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12時15分)謝謝主席,我們邀請交通部王國材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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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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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邱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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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部長,直接切入重點,我想7年來臺灣的交通亂象越演越烈,以111年比較105年其實車輛數只成長了6.2%,但是車禍數卻成長了23%,死傷的人數也成長了23.8%;如果再以111年對照97年的數據,車禍數跟死傷人數都暴增了1.2倍,整個的案件從17萬件成長到37.6萬件,死傷人數從22.97萬人增加到50.22萬人。這不是經濟成長率,這是死傷成長率,所以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交通部投入這麼多的預算,今天終於把交通道路安全基本法提出,在態度上我們給予肯定,但是很多的內容我們必須回到一個重點,其實剛剛很多委員也提到,中央與地方政府必須要同心協力,也要能夠把相關的政策落實到基層,人民的教育也是一個重點,所以我認為這是中央、地方政府以及人民大家三位一體共同要去努力的一個方向,所以只靠一邊是沒有用的。
我想先就教一個問題,第一個,你看一下這張圖,這是新北市中和的一個主要幹道,景平路的一個路口,這個路口的標線型人行道劃設得對不對?以現在目前看,就是在我們現在框框這邊,它有綠色人行道,劃在這個加油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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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因為車子要進入會有衝突,的確會有衝突,但是我覺得它已經是設法劃出一個人行道讓人家走,但是的確它本身在劃設上,比如如果行人在走,車子在進出,本身會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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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對,沒有錯,所以這個就是我們剛剛看到,這是一個實際的案例,這個就是政策計畫與實際執行上的一個落差,尤其這種政府不當的交通規劃設施,其實很容易就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萬一發生車禍,這個就是很直接的一個問題,因為你看這個加油站的車可能要進出,還有自行車,行人在走,到底進去加油要怎麼出來?如果照規定的話,是不是又變成要穿越人行道,甚至可能會撞上行人或自行車,這個就是執行上的一個落差。
我們的法律修正之後,地方政府怎麼執行,這是一個重點,包含其實我現在看起來,就是中央、地方政府互相甩鍋,很多時候如果這個事情有兩個人以上負責,就是沒有人負責,這一次我們也是希望避免掉這個修法的盲點,所以這個是沒有針對道路設計規劃入法,也沒有納入道路建設管理機關責任的主要原因。
我們現在回到看這次修法的重點,我們認為有一些指標性的KPI應該還是要納入到整個上位法的精神裡面,尤其交通部對外承諾道安改善目標是,2030年7年內道安死亡人數要降低30%,本席認為這個目標太保守,距離交通零死亡願景太遠。民眾黨團就是我的版本,本席的版本要求5年內每10萬人口的死亡數應該降至10人以下,10年內應該降至5人以下,接近先進國家標準,請問部長是否同意這個標準來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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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們的確在討論中,你看日本的道路交通安全政策基本法也是實施了幾十年慢慢有成果出來,我們有算過,我想我們第一階段還是以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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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我覺得太保守了,我覺得要態度出來,你不能這個東西跟日本這樣比,你的死亡人數是人家6倍,你如果以人口數、經濟條件與整個國家開發程度,我們是落後國家交通安全的一個環境,這個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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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們當然就是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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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而且既然你要展現出政府的一個態度,你這個目標不能定那麼低,KPI定太低了,2030年7年內才降低30%,5年內每10萬人口我們要求降至10人以下,這有困難嗎?還是你認為會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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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這個部分,它7年就是每年大概5%,再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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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們不要講percent數,我們講人數,我們講人數絕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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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的確,邱委員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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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每10萬人降至10人以下有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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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降死是一個目標,我們我們來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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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好不好?這一次修法這是我們表達的重點。
第二個,本席認為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弱勢行人,包含學童、老人還有行動不便者。我們認為還是應該跟地方政府精準打擊、分級分流,一般的學校、學區,包含通學巷、交通寧靜區應該入法,中小學應該以它為輻射範圍,譬如說1公里、500公尺、800公尺還是2公里,應該在這樣的範圍內,把通學巷、交通寧靜區以及實施30公里以下限速的問題都納入上位的法規範,這樣子地方政府才有辦法全面推動。我們知道這一些學區的範圍內,其實都是弱勢行人行走的密集區域,這個部分有沒有辦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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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我跟委員報告,剛剛有提到基本法下面有數十個作用法,我們會在作用法裡面……,以這樣的題目,比如說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裡面,要不要規範這個部分,因為下面數十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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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沒有,部長,我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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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很難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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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但是我們的訴求也沒有很多,就是把幾個重點抓出來,第一個是KPI。第二個,弱勢行人、交通寧靜區這些應該要納入。第三個,我們要納入公民監督跟人民參與的機制,這是我們這次修法版本跟你們最大的不同。上位法基本上是一個態度,如果你有把這些納進去的時候,當然子法會規範,但是剛剛我們看到中和景平路那個狀況,就是地方政府的認知跟你們有落差,執行上就像你們一直說地方政府要努力一點,地方政府應該規劃的交通熱點是不是掌握不夠確實?因為你的法的態度就不夠明確啊!既然今天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這個上位法出來,你應該把KPI都訂定進去啊!首先,執行方向譬如說我們剛剛講每10萬人的人數。第二個,通學巷、交通寧靜區,這個是政府宣示態度的一個重點。第三個,應該把學者的建議還有人民參與監督納入基本法的法源、精神。最後就是要把交通3E─教育、工程、執法這樣的態度納進去。我想到執法端,提高罰則、加強稽查都已經是後面的,這個東西是進行治療的狀況。工程的部分,都市更新、新的道路規劃要以人本交通為原則。但是最重要的還是教育,教育的部分是不是應該納入?這幾個訴求,我現在具體就教部長,希望可以納入這次修法的重點跟條文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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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跟邱委員報告,你一定要有層級,有一個基本法,下面數十個作用法,剛才你談到的交通寧靜區、通學巷要放在哪一個作用法裡面,我們會把它寫清楚。如果全部都放進基本法,那個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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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精神要放進去,如果有把它放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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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精神就是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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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尤其在相關的條文裡面,如果你有……。譬如說,交通寧靜區、通學巷、弱勢行人優先這部分,你們去評估一下,到時候實際審查法案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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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們再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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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臣遠:我們會提出我們的訴求。
最後,本席認為既然歐洲能,日本能,韓國也能,做到每10萬人口死亡人數5人以下,日本甚至在3人以下,臺灣不管是經濟條件、人口結構還是產業發展,我們都符合先進國家的標準,所以不應該在基本的食衣安全住行這個「行」的問題沒有辦法跟上,臺灣沒有推拖的本錢。我希望政府可以仁民愛物,還是以保障行人的路權為主,推動交通改革,還是把態度展現出來,這也是部長這一任非常重要的任務。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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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邱委員。
賴惠員、賴惠員、賴惠員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林靜儀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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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23-5
speakers ["何欣純","陳椒華","羅致政","李昆澤","陳歐珀","游毓蘭","陳亭妃","劉櫂豪","趙正宇","蔡培慧","邱顯智","魯明哲","林俊憲","陳素月","楊瓊瓔","許智傑","邱臣遠","林靜儀","張其祿","洪孟楷","傅崐萁","陳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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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0-25"]
gazette_id 1127502
agenda_lcidc_ids ["1127502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3人擬具「交 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三、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四、審查委 員羅致政等25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歐珀等22人擬具「道路交 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六、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七、審 查委員陳椒華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八、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 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九、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 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道路 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18 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 法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十七、審查委 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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