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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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2時33分)謝謝召委。我先請教一下法務部的蔡部長。部長,因為陸軍第257旅在今年8月時爆發營內新兵鬥毆,憲兵隊依照妨害秩序罪嫌把16個役男函送法辦,檢方偵結之後認定軍營是封閉單位,與妨害秩序罪的構成要件「在公共場所施暴、脅迫」不符,所以處分不起訴。部長,本席是想要請教您對這樣子的案件,檢察官說集合地點屬於不特定人可以自由進出,但是他又認為營區是封閉場所,所以連集合場都不算公共場所,部長您認同他這樣子的認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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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這值得再研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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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值得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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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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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所以你還是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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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它到底是不是公共場所,或是特定人可以進出,軍營當然有它安全的維護,不是隨便的人可以進出,但是他在那個軍營裡面,軍人都可以共聞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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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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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想這是可以來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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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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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但是我也不是批評這個不起訴處分怎麼樣,因為個案我還是尊重檢察官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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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對,我們當然是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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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但法律問題是可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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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常常會有一些人來問本席很多問題,比如在臺大校園曾經發生過車禍致死案,但是對不起,那不是道路,道交條例對於道路有特殊的規定,但是如果連集合場都不算公共場所,以後現役軍人在營區內對長官或他人所做的公然侮辱,也應該不符合公共場所的要件,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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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所以我說法律問題是值得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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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是,如果是這樣子,因為現在部隊裡面都沒有軍法、都沒有軍法官了,可是我們也看到有在營區內連集合場或中山室,部屬對長官辱罵髒話、三字經的案件也有檢察官是以公然侮辱長官罪起訴,而且還被法院判刑。
部長,我們都在講檢察一體、檢察一體,雖然你非常尊重檢察官個別獨立行使職權,但是獨立行使職權並不代表他可以太恣意的認定,你們應該就公共場所這個要件,前面都有一些案例可循,他怎麼可以這樣子就自己決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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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委員的指教我們虛心接受,因為如果有不同的地檢署檢察官對於問題的看法不一致,我會邀請高檢署或最高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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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應該做成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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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要做一個統合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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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對,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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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把它收集來,大家討論說應該要有一致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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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是,因為這樣子我們也比較擔心,如果照你們這麼講,學校也不是大家可以自由進入的,只要這種有門禁的都沒有,以後所謂公然侮辱都不能夠成立,就很麻煩,所以還是建議你們一定要有一致的說法。
今天本席有看到國軍官兵遭對岸吸收、洩漏或交付國防機密的事件,你們真的還不錯,因為我看新聞上面講這個軍官夫妻洩密案是年初爆發,調查局搜索約談之後經檢方起訴了。不要說現在兩岸,今天英國國會都已經說針對臺海可能會有變的這個事情要擬定一些計畫;美國參議院也說臺灣關係法要加強版等等,不要說我們還有一些兩岸之間爾虞我詐的情形,其實即使是在友邦之間,我們對於防止洩密這問題也是要很小心的。像這樣子的,比如大家都在關心本院同僚趙委員,如果大陸有關單位是長時間接觸我方,不要說立法委員,還有一些處理機敏的人員,我們的反情報部門要如何處理?我覺得趙委員的這個新聞不要單純以緋聞或是什麼外遇、感情糾紛來看,對於這樣有關於機敏、國安問題,還有反情報的這些問題,部長跟國安單位應該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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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要非常重視對於國家機密的保護問題,如果真的有涉及洩密,都是屬於國防的話,這是外患罪,是由高檢署一審管轄,所以我想高檢署也很重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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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所以你們會主動偵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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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如果有訊息當然會,檢察官因為告訴、告發或其他情事而知有犯罪嫌疑,都要主動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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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是,剛剛其實前面已經有委員講到,調查局是負責國內的,可是國內的反情報,調查局也應該要做到嘛。
還有,國安局徐副局長本身就是檢察官出身,我真的很寄望你們,因為本席三十年前在美國讀書的時候,國安局也有我的學長到芝加哥讀書,那時候美國的FBI還沒有什麼CCTV各種的監控,基本上你們調查局的、安全局的,他們全部通通都有在掌控,所以我也被監控過。
我覺得對於我們這些機敏人員在交友上面,我真的覺得趙委員年輕帥氣,他可能太相信自己的外表,不瞭解自己同時也有很多脆弱的地方,在這一部分,你們不管是主管國內的調查局,或者國外的國安局,你們應該要知道因為大陸人士不是自由來臺的,他們連來臺灣都要申請他們自己內部的許可才會來,不是自由來臺的,他可以這樣子跟趙委員從2011年就開始認識到現在,我們難道都沒有一點點警訊,也可以提醒這些參與機敏的,不管是行政官員或是立法委員嗎?安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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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副局長錫祥:報告委員,我想做好情報蒐集與分析是我們局裡面重要的工作,這一件如果有繫屬,立案偵辦的話,我們會配合檢調,如果需要任何的資訊,我們會全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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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如果只是用配合,我真的不夠滿意。今天說實在的,全世界對於如何保密防諜,不是只防共諜、匪諜而已,其實我們以前國安人員在美國跟他們的凱德磊助理國務卿的案件也是一樣,因為他們跟監所有外國在那邊的人員而發現,甚至對於他們參與一些機敏業務的人員,也是一個反間諜的作法。你們每次都說等待檢調有需要的話,會配合偵辦,一但司法開始偵辦之後,個案你們就不方便介入。我覺得你們在整個體制上面,你的反情報體制上面,怎麼會讓一個國防外交委員會的召委受到這樣的接近,而沒有給他提出一個警訊或怎麼樣的?這一部分我請調查局跟安全局事後給我一個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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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游毓蘭委員。這部分有必要啦。
接下來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林楚茵委員不在。
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不在。
張其祿委員、張其祿委員,張其祿委員不在。
劉世芳委員、劉世芳委員,劉世芳委員不在。
現在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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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36-12
speakers ["林思銘","王鴻薇","鄭運鵬","曾銘宗","謝衣鳯","賴香伶","吳怡玎","江永昌","吳琪銘","湯蕙禎","江啟臣","劉建國","李德維","李貴敏","游毓蘭","林淑芬","陳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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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0-26"]
gazette_id 1127701
agenda_lcidc_ids ["1127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國家安全局局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警政 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總統、副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選舉之查察賄選準 備情形及境外勢力干預我國選舉之因應策略及準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77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