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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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10時37分)謝謝主席。因為這次審計人員任用條例的修正,也給了審計部任用上的一些彈性跟放寬。事實上,審計人員要審的預算也非常多,有25兆,包括中央、地方,人力確實有限。請問一下在目前的狀況裡面,審計上所遇到的問題,你們認為在這個彈性的放寬之下,要彌補或解決現在哪邊的不足,而要有這樣子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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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副審計長石明:這一次最主要是我們增加了綜合行政,還有法律部分人員的一些資格條件配置。以往審計機關如果需要這些人員的話,我們是透過考試的方式來取得。以往像我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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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目前你們所欠缺、感到人力不足的,主要是綜合行政跟法律上面的專才,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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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副審計長石明:這部分比較缺乏。那在這部分基本上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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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放寬之後跟原本任用條件的差異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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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副審計長石明:差異的話就是說我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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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不用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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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副審計長石明:還是要考試,一定要考試。另外,修正了以後如果我們在審計過程裡面,有人離職、退休以後,缺了這樣的人才,除了可以透過考試方式來進用,也可以對外透過人事行政總處的系統來取得,所以這樣審計人員的運用會比較有彈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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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會透過公務人員任用系統從其他單位招募,看有沒有這樣的人力願意到審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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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副審計長石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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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就這個部分之外,例如資訊方面,因為現在很多運用大數據或是用AI,又或是用其他科技方面來幫助審計,你們現在有這樣的運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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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副審計長石明:有,目前來講,像媒體蠻熱門的ChatGPT在這部分的應用,我們也在研究在整個審計業務上怎麼樣來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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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因為在你們這次彈性的需求放寬之後,沒有看到這部分,這部分你們目前已經足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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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副審計長石明:因為目前沒有修法,我們當初是透過銓敘部的一個函令來解釋,審計機關可以運用這些資訊處理職系的人擔任審計人員、稽察人員。目前來講,我們這次修正只是依照現行的公務人員任用條例,把它更明確化,所以這部分人員的運用,基本上來講,沒有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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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除此之外,我們也要問一下銓敘部,關於行政院通過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草案,也就是大家關心的警消可以組特種協會,問題就在於現在大家對於這個法案還是有一些不同的想法,包括基層認為這個特種協會必須要有四百人的門檻,它的這整個門檻可能過高,或者是說有限制一些協商的權限,甚至關於所謂妨害整體勤務執行安全事項的時候,就不能有相關的協商對此有所限制。就這個部分,目前我們的考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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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跟高委員報告,現在消防人員全國的預算員額大概是一萬八千個,現職人員是一萬六千多個,現在規定上是四百人以上就可以成立,也就是四十分之一就可以組協會,所以這個不算是高門檻。
第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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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限制協商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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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現在的協商權比過去放寬很多,比如「勤休」這兩個字包括整個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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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現在可以協商的就是辦公環境、工作是不是簡化,例如消防員不用去捕蜂捉蛇以及勤休方式等等,這些是可以協商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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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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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大家有爭議的就是足以妨害整體勤務執行安全的事項,這個部分到底是由誰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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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本來現行的規定是全部都不行,我們認為這要違反到整體勤務執行的安全時才不可以,這個部分當然主管機關會提出來,比如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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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會正面表列嗎?還是你們到底要如何去規範?因為這個東西就變成是主觀認定還是客觀認定,可能大家認定的標準不一樣,所以到時候可能會引發爭議。到目前為止就這個部分大家比較有疑慮的地方,你們到底要如何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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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將來就是消防弟兄提出協商權是不是足以妨害這部分,內政部先做初步認定,然後再送到銓敘部來,我們會再看看到底是誰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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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你是指遇到事件的時候再做這樣的爭議處理嗎?也就是說,今天如果警消有協商,針對這件事情他們有提出相關要求,那你們會先由上級機關例如內政部去認定,他們認定完之後再由銓敘部去做最後的裁決,是這樣嗎?看有沒有違反妨害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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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是,就是看有沒有偏袒到哪裡去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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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那這個部分這樣的時效會不會緩不濟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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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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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如果沒有辦法先做一個正面表列或是先做處理的話,你們事後再用協商就個案去認定,可能會有不一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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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因為這個case by case,有時候在法律上訂得太明列式的東西,它會漏掉很多東西,所以我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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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針對你們現在提出來的法案,你們有先跟警消相關基層人員溝通和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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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我們在6月份的時候有找他們來參加座談會,當時還有提到包括消促會等等,但我們講這個的意思,他們就說不要,他們就是要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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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對於目前所提出來的這個法案,他們也不接受,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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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當時是徵詢意見,但是當時我們還沒有把這個鬆綁,我們現在是加以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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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那鬆綁之後他們的態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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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關於他們的態度,這兩天報紙說他們還是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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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你們有去溝通嗎?就是說除了報紙報導之外,有沒有內政部或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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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沒有,還沒有進一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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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只是先放出有這樣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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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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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但我認為還是必須要先跟基層溝通、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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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是,我們會看適當時機,條文就兩院會銜送到大院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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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否則如果一廂情願或是這些基層警消人員不買單,其實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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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最大困難在於他們是公務員,最大困難在這裡,也就是公務員參加工會,現在整個體系是二元體系,突然這邊要加入到工會去,它整個體系的任用、升遷、考績、獎懲、退休、撫卹全部都用公務員這一套,這是我們覺得困難的地方,如果要加入工會要修很多法,所以我們想說是不是在現行的協會之下把它擴大一些,讓大家先來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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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因為時間有限。我們還是希望在現有的基礎上能夠兼顧警消的權益,當然公務員有他一定的限制,我們短期內先彈性的放寬,但是長期的目標你剛剛是說要修法等等,應該讓這些警消能夠理解未來會朝這樣的方向去努力,我想大家可能也可以慢慢取得共識,所以還是必須要先溝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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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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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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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沈委員發惠代):謝謝高嘉瑜委員。接下來請湯蕙禎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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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8-36,20-1
speakers ["湯蕙禎","沈發惠","曾銘宗","鄭運鵬","王鴻薇","林思銘","林楚茵","劉建國","吳怡玎","謝衣鳯","賴香伶","高嘉瑜","賴士葆","郭國文","江永昌","林淑芬","林德福","楊瓊瓔","鍾佳濱","羅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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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0-30"]
gazette_id 1127801
agenda_lcidc_ids ["11278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財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監察院、考試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沈發惠等17人及(三)委員江永昌等20人分別擬 具「審計人員任用條例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78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