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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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9時26分)好,謝謝主席。我還是請教一下秘書長,因為立法院現有的空間不夠使用,國會擴建的計畫是不是遙遙無期?因為你們本來歷經六次的諮詢委員會、七次的專案小組會議,評估了26處擴建的地點,現在第10屆最後一個會期剩不到兩個月,在這種狀況下,你們本來10月12號要大家一起線上看國會擴建計畫公聽會的直播卻停止了,然後延期。你可以說一下目前擴建的進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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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好,謝謝林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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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有沒有信心在這一屆會有一個決議案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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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因為那個公聽會,我們本來是期盼各黨團能夠推薦專家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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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因為時間有限,你現在就回答我。因為這個是游院長任內非常積極在處理的,可是我們都知道離第10屆的立委……不要講開會的最後一個會期,連任期都剩下不了多久。我們沒有說擴建這個方案一定要到什麼程度,但是有沒有辦法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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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我希望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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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四年了,有沒有辦法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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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我們現在的期程大概1月9號會有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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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11月,還是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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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11月9號會有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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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有沒有可能在第10屆結束以前會定案,讓我們能有好的場址、擴建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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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委員。我們的確是有信心,一定要這樣做。至於院會會不會真的確定,這個就要院會來決定。這個流程我們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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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會送幾個案子交給院會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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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我們應該會把那六個案都交到院會,但是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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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六個案現在的場址在哪?六個案是哪六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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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現在第一個就是中正紀念堂,第二個就是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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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空指?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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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不,是空總。然後第三就是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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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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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土城看守所。第四個就是成功嶺,第六個就是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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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彰化車站特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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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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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中興文化創意與產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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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對,沒錯,還有一個宜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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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是說這六個要交給院會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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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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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這樣進度就都有了,理論上,現在就可以送來院會了。因為幾年前就是這樣了,在兩年多以前可能就是這六個,基本上都沒有變。你講的是兩年多以前的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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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沒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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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大家知道就是這六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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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以前沒有這六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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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們為了要擴建、推動遷建,還自爆說我們有12處違建,讓臺北市政府也是滿困擾的,所以他們只好說是既存的違建,大概不會被拆,以這樣的說法來解決。那在這種狀況裡面,包括中興大樓時有冷氣水管爆裂等等,你們總是一句話,總務處都說建築物老舊,「建築物老舊」五個字對立委就可以虛與委蛇,所有的問題就有了藉口,你們真的是要好好想一想。不過我覺得今天最重要的可能不是要討論這個,對我來講今天最重要的是,秘書長也提過,大家都知道,立委的助理才是立法院議事運作的核心,優良問政的前提必須是有專業的、優良的助理,大家都要非常的看重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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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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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今年5月8號本委員會審查立法院組織法的時候,有通過一項附帶決議,重點就是第一個、立法院應比照公務人員一般健檢實施要點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對公費助理要實施定期健康檢查,並對40歲以上的公費助理進行每兩年4,500元的健康檢查費用補助。這是第一點,要給人家健檢的費用補助,兩年一次、4,500。
再來就是新增每位公費助理每一會期1,000元的文康活動補助費,事實上,這以前有,因為以前沒有法源依據,所以被拿掉了。現在我想幫助理發聲,因為助理也有助理的想法,助理的想法不一定只有透過工會,他們的心聲也可以透過委員表達。我們現在看到一般行政項下編列委職工及公費助理各項文康活動經費387萬7,000元,和112年度比起來多了114萬9,000元,會因為這個增加,今年決議的每年公費助理每一會期1,000元的文康活動費就可以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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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事實上,這個問題在決議之後,我們很認真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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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今年才決議,但預算就已經多了一百多萬,是為了要發這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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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不是!這個跟那個沒有關係。因為我們為了這一筆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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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們今年可以發嗎?我想幫助理問,今年文康費每人1,000元,可以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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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事實上,今年我們爭取的結果並沒有達到這個目標,主計總處給我們的理由是,因為這一筆錢在第8屆的時候是被刪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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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那是因為沒有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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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對,所以他說如果現在要編,再用一個法源依據就可以編了,這個也是變成有點辛苦。我們就說助理這個部分應該是你要想盡辦法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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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如果有法源依據,你覺得編在哪裡?組織法裡面,還是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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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我們可能就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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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因為今年審組織法的時候就做了附帶決議,那又回到以前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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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對,因為組織法刪除之後,特別有一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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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當時審組織法你為什麼不說反對這項附帶決議?然後跟大家講這樣還會回到9A時代,沒有法源依據,為什麼不直接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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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不是,那時候的附帶決議是說可行性評估而已,並沒有說就編列,所以我們認為如果這樣子的話,應該是可以,我們儘量來爭取。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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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儘量爭取,不是口惠而實不至,你要想放在哪一個法裡面、要怎麼寫進去,才是真正的叫儘量爭取,沒有的話,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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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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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沒有提修法案也不算!這個都唬弄助理。我現在要跟你說,希望這個事情……你們看起來是不會發,明年如果沒有修法也不會發。我的意思是希望你要在半年內,當然是下一屆了,要提出這個法律的修正。再來,如果要發的話,也應該要比照立法院職工的發放方式──直接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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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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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不需要給委員,也不要到工會,直接給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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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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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第二個、健檢補助費用編列兩年一次4,500、每年都有,40歲以上兩年一次4,500,這個是當初的附帶決議,你們有沒有問題、有沒有法源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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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這個都是同樣,都有法源上的困難,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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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所以今年不會有,明年也不會有,沒有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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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目前我們就是要跟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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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所以我們委員會審的附帶決議都是空,我講一句也是空,對助理來講,也是假的、空的。我現在再告訴你,你知道這10年內立法院有幾個立委助理猝死的事件嗎?我告訴你,2015年1個,2020年1個。所以我們在講專業的助理很重要,但助理的健康很重要,其實也不是只有助理,就是受雇勞工、公務員大概都有這樣的照顧和福利,也是應該要的。我們在這裡希望比照公務人員一般健檢實施要點,補助40歲以上助理每兩年4,500元健檢費,也希望可以比照立委,可以保留,可以合併申請使用。但是你現在告訴我們,這個沒有法源依據,你們也不會編列,目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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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不是,我們想編列都會被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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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但是我現在跟你講,他只有透過健檢,即早發現罹病因子和潛藏的疾病,才能夠調整他的生活習慣、改變他的飲食等等,避免疾病對身體的進一步傷害,不要再猝死,立法院猝死我覺得這種事情太不應該了。
我再問你,如果這個需要法源依據,那總有一個……你知道臺北市議會、新北市議會都有自己的健身中心,我們立法院就是連空間都沒有,所以從來沒有人說我們想要。但是我的意思是說,健身中心讓職員、讓助理去使用,因為立委大概都有立委自己的方法了,有沒有一種方法……因為我們院區狹窄,找鄰近的運動中心,因為在我們隔壁就有臺北市中正運動中心、有成功高中運動中心,都跟立法院相鄰,成為特約廠商,讓職員、國會助理或是立法院上班的行政人員,在上下班前後都可以加入運動,因為可近性要高,然後又馬上可及,上班之前來運動半小時,下班之後大家去運動一下。所以我們在講問政品質的核心是幕僚,但是他的健康促進、提升他的專業知能,我們立法院應該有制度性的機制,而不是說要他們管好自己的健康,我想雇主也是有責任的。我們立法院作為立法院助理的雇主,或是行政人員、議事人員、職員等等的雇主,基於雇主的責任,一定要做到完善,而且我們要成為全國雇主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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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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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今天要再講,因為立委4年換一次,有時候資深的助理……大家說委員是資深制,助理更是要資深制,可是助理的流動性很高,對立法院優良問政的品質有影響,留住專業的資深助理,讓專業人才可以留任、久任,是我們責無旁貸、應該去積極解決的問題。有健康促進,有相當的福利,該修法就修法,這是我今天請秘書長要去認真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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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好,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會按照您這個建議來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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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運動特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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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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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不需要法源了?這個是馬上積極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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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我們總務處趕快想個辦法積極來促成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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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好,聽到你這句話,讓人家覺得總有一件事情是真的可以做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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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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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
下一位請鄭運鵬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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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36-14
speakers ["湯蕙禎","曾銘宗","林淑芬","鄭運鵬","林思銘","謝衣鳯","吳怡玎","賴香伶","江永昌","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劉世芳","李德維","劉建國","陳培瑜","吳琪銘","陳以信","吳欣盈"]
page_start 201
meetingDate ["2023-11-02"]
gazette_id 1128001
agenda_lcidc_ids ["11280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立法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8案;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
agenda_id 11280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