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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0時5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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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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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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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部長早安,大家都辛苦了。今天我們就預算論預算,我想要來提醒一下文化部門,我們文化預算患寡也患不均的一個現況怎麼來突破。賴清德已經端出了國家希望工程的文化政策,兩大承諾,八大主張,而這些都是奠基於我們8年以來文化治理的具體成果,所進一步提出來的未來展望。兩大承諾非常清楚,第一點就是他宣示每年度要寬列文化預算,並持續提高。第二個,讓部部都是文化部,可以繼續推動、要強化行政院文化會報的機制,這在您今天的業務報告裡,也非常清楚地揭櫫了您的原則。
所以就預算來論預算,我盤點出我認知的文化預算五大面向,我們都可以來籌措,雖然有限,但是它可以有無限的文化資源,也就是公務預算,這是第一塊。第二塊,我們這幾年受惠於前瞻,有4%比例的前瞻預算用在文化資產的保存,這是一個創新,這是一個重要的新興財源,但是前瞻沒了,很多業務即將面臨可能斷炊的困境。第三塊就是終於在2022年上路的文化發展基金。第四塊,修了文創法,讓我們民間投資文化有一個更強的點火助攻的效力。第五塊就是ESG投資在文化的面向,國際已經在做了,臺灣有沒有跟上?所以就是這五大塊,我想要跟大家進一步來探究。
文化預算1%是永遠難以超越的天花板嗎?我認為這不忍苛責,畢竟是非戰之罪。今年度我們較前年增加了31.5%,以數字來講,增加了64億,這也是受惠於經濟成長,我們預算編列的這個餅變大,但是總數來講,它還是沒有跨1%,我勉可同意,但未來我們要繼續往那個更多財源的方向來努力。針對公務預算的部分,我還是先給肯定,畢竟我們成長了64億,這是非常可貴的文化資源。
第二塊是文化發展基金。我在總質詢的時候,向蘇貞昌前院長提出文化例外這個普世價值,終於突破了文化基本法跟財政紀律法的扞格,讓文化發展基金在2023年上路了,好事、good news!可是文化發展基金從原始文化部匡定是48億,想要活化公共藝術、想要壯大公媒、想要強化文化發展,但是2023年上路後實質只有2.5億。可是今年編列明年的預算,我赫然發現居然又縮水了三分之二,只剩下8,000萬。文化發展基金一上路就縮水,吳思瑤作為催生者,我無論如何都想問這個少掉三分之二,為什麼呢?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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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我想這個制度當時要感謝委員的倡議,不過當時的設計基本上是希望大家能夠把本來個別辦理的公共藝術繳入基金,變成是統籌來進行。以現在的數字來看,我們預繳進來的已經達到10億以上,表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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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那它未來要不要支用?不知道,它有可能會使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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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它有可能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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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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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所以這裡面產生了一個狀況,從好的面向來講,我們跟各單位的公共藝術辦理產生一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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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已經彙成了一個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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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這是第一步。但是如何說服大家是不是不要個別辦理,交給我們來統籌辦理,我想這個其實是需要一些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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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也看到您跟內政部在公宅的部分上路,我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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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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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但問題在哪裡?來,部長,待我說來,因為我們自己把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就受限在公共藝術基金,而文化部當初自己想要的一些財源並沒有被納進來,那正辦是什麼?這是我們這個屆期的最後一次質詢,我還是期待文化部部版的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就是希望突破文化發展基金被限縮在公共藝術基金專戶裡頭的支用,所以我們的那個部版,包括吳思瑤也提出版本,立法院有5個立委的版本,我們無論如何都想替文化部爭取政府頻譜拍賣跟無線電頻率使用費,那你們的部版已經送到行政院了嗎?我認為修正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是正辦,可以讓文化發展基金真的有力、真的更有豐沛的財源,那你們的版本現在進度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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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現在當然是在行政院大家還在協商過程當中,不過委員應該也知道頻譜拍賣這個財源固定費率來進行文化發展基金涉及到財政紀律法的問題,我想沒有人比我或你或大家關心文化的更希望頻道或平台的費用能夠給一定比例做為文化內容,因為大家的所有討論都在討論文化內容沒有錢嘛!但事實上獨占頻道的人其實都沒有在支持文化內容,這是一個很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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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啊!只做硬體沒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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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所以其實是需要時間來突破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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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我大概也知道就是在跨部會之間的協調,那我要提醒一下部長,第一個,吳思瑤的版本就是不匡比例。我們為了避掉財政紀律法百分之幾、百分之幾那樣子的一個法律的扞格,所以我只有在文化基本法裡頭爭取新增財源的部分,把政府頻譜拍賣標金及無線電頻率使用費得納入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我相信這樣通過的機會比較大。第二件事情,我也再一次提醒,吳思瑤為什麼獲得蘇貞昌院長的同意?一開始財政部不讓我們設文化發展基金,我們就是用文化優先這樣一個概念突破了法律的扞格,國與國之間締約條例都要履行文化優先,何況國內的法律扞格,難道不能解決嗎?所以我還是覺得可以大力爭取,我也期待,我也知道您在努力,因為今天審預算,我必須就財源的部分再作出進一步的提醒。
最後兩件事,也就是文創法的修法確實讓我們鼓勵更多大眾成為文化投資者,但是當初在修法當中有訂定了投資文化戰略,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必須在這個範圍裡面,所以你們剛公告了營利事業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辦法,以及個人的,結果都是影視音以及聲音內容。其實當初在審文創法的時候我就一直大聲疾呼,患寡的文化預算不能再患不均,現在就是影視音當道,當然我非常支持您的黑潮計畫,但是影視音它必須來自於臺灣的原創內容,其實視覺藝術的創作也可能啊!
所以這是一個文創法修法,今天大家都在講三大電信業者投入,這絕對是您非常棒的一個政績,我要這樣說。可是這樣的好方案、這樣的新模式也受惠於文創法的修法,如果我們真的就只匡在影視音,其他的文化產業是看得到吃不到,能不能夠在下一個階段來弭平這樣的不均?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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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我想我們每走一步路都會產生新的問題,所以我剛剛講有新的問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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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你應該一開始就不要創造這個問題啊!一開始就 balance一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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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但是一開始如果沒有這個問題,我們更難進行到第一步了。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所預告的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一定範圍,事實上雖然它的核心是影視音,但是把影視音整個產製過程當中相關,不管是視覺、表演藝術、出版等等,事實上都已經納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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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那我希望你們在公告後收到大家的意見就強化這方面的論述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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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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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不是排除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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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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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而是大家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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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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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最後一項──ESG。除了用文創法助攻點火,其實更全方面的文化預算的籌措、一個制度性的變革跟突破就在ESG,ESG for culture是聯合國,不管是教科文組織或者是2019已經宣示的文化成為世界各國企業、國家、公司部門實踐ESG的第四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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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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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臺灣跟上了嗎?機會在這裡,金管會2022年公布綠色金融3.0,它的政策工具就是要求資本額不達20億的高達1,267家企業也必須公開登載,必須推出它的永續報告書,而且必須實踐政府所劃定的綠色金融範圍,過去都在淨零減碳、環境永續,但是文化就是永續的一環,甚至文化就是永續的核心,我想您跟我的理念是一致。當我們看到綠色金融方案這麼多年的融資政策工具、投資的政策誘因、債券發行的可行性,都讓我們看到受惠於綠色金融方案在金管會推動之下多少個環境永續相關的產業被帶動、被投資、被看見,文化不能成為 outsider,更何況剛剛我說的世界各國已經把文化納入,所以怎麼辦呢?我們繼續做!鄭麗君部長的時候曾經去函證交所,促成金管會回函同意促進文化發展符合國家ESG的範疇,這是鄭麗君的任內。我質詢李永得前部長,李永得前部長也再一次去拜訪了金管會,促成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新增第二十七條之一,很具體的已經入法,資源挹注於文化藝術活動或文化創意產業都可以納入ESG,這都是一個好的打底。
所以接下來就是您要接手了,其實你已經知道那個操作的方式,我們再進一步就是再強化去跟金管會把它已經修正了守則的文化發展投資,要全面鼓勵納入綠色金融。我希望綠色金融3.0在金管會未來有綠色金融4.0,就是納含文化事業,這樣我們除了三大電信業者這種龍頭產業來投資我們的文化、台流之外,未來有1,267家資本額20億以下的企業體都能夠加入投資文化的內容,就是我們新興的生力軍。部長,這個部分無論如何您一定要承諾在您任內,我相信史哲一定辦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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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我很快速的回答,我想委員剛剛特別提到一個重點就是有關於所謂金管會,其實也就是我們的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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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證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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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公告了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這個其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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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已經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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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大家最重視的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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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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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事實上在今年已經修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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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啊!第二十七條之一已經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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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第二十七條之一已經把文化納進來,不過我也承認有關於文化ESG的宣導跟各公司的對接,我們現在還在進行當中,所以我們事實上也準備成立文化ESG的專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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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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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這再給我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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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這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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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這個我們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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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你會成立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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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會成立在文策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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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文策院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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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因為它是一個跟企業對接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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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那我就要提醒了,有一個專責機構來做 ESG for culture,很好!專責機構。所以如果在文策院,我也不反對,但是不要再失衡,不是只有影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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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不會、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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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這是我無限的提醒,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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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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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我認為這個是補強我們珍貴的文化預算最最重要,而且是潛力無窮的一個新的機會,也跟上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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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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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辛苦,謝謝主席,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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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宜瑾代):謝謝吳思瑤委員的質詢。我們請召委鄭麗文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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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22-6
speakers ["鄭麗文","鄭正鈐","萬美玲","張廖萬堅","陳培瑜","黃國書","吳思瑤","林宜瑾","張其祿","陳秀寳","范雲","陳靜敏","林楚茵"]
page_start 195
meetingDate ["2023-11-02"]
gazette_id 1127902
agenda_lcidc_ids ["1127902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三、審查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四、審查 113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 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五、繼續審查文化部函,為 112年度中 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第一案至第 四案僅進行詢答)
agenda_id 1127902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