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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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10時16分)我先請部長跟消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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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部長跟蕭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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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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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署長,我們臺灣消防員的服務比例跟紐約、東京、香港、新加坡比起來,其實我們每個消防員服務人口比的比例比我剛剛提到的這些國家的負擔要大很多,是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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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感謝委員關心,有關人力的情形,我們在過去幾年是有要增加3,000位啦,這個是第一部分,跟委員回報。第二部分就是說,國外的消防人力,事實上,像美國的部分是把義消的人力也計算在裡面,當然目前我們也極力跟地方政府來培訓我們消防人力的需求,今年本來我們特考班要錄取950位,結果人數因為考試的關係沒有預期的好,明年的部分我們現在仍然在努力當中,明年我們預期特考班會1,000位,正期班的警員班會有150位,這個可以先跟委員報告,會極力朝向擴增消防人力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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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你剛剛說的應該就是108年行政院有「充實消防人力推動計畫」吧?預期5年增加3,000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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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是的,108年到1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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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這是一個。對啦,美國是把義消放進去了,但新加坡、東京有把義消放進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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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新加坡事實上有點像民防的區塊,就是所有的役男都要當兵,回到國防部、警察跟消防。當然,這個部分每個國家的狀況都不一樣,所以我們國內也在面對這個問題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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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的重點是這樣,每個國家不一樣,每個國家計算雖然會有差別,但我們臺灣確實是比人家的負擔重,我們應該要適度地去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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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相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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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也知道你們都有在努力啦,但遇到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有時候你想補但地方政府不一定想啊,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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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煥章:沒有錯,因為我們的人力,預算一定要是縣市報到我們中央來,中央再整個透過年度招訓計畫來增補人力去做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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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沒有錯嘛!有時候也要地方嘛!
我為什麼會特別請部長您上來,其實內政部在104年就指示現在的國土管理署要修訂建築技術規則,現行的規定是只要工廠在兩層樓以下,不管總樓地板面積有多大,都不需施作防火構造的規定。在104年有向國土署下了這個指示,不知道到現在修訂的進度是如何?部長,我是認為不管面積多大,只要在兩層樓以下都不需施作防火構造,部長覺得這個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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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個跟是不是兩層樓可能也不一定是直接相關啦,百分之百,這個可能跟整個面積也有很大的關係,如果只有一層樓但是面積很大的話,我想可能還是有相關的一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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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是覺得應該要,因為在民國63年制定這個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就沒有把這個放進去啦,不過在104年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大火之後,其實我們有計畫修改這條法令啦,但到現在還是沒有,我必須要說的是,我們每次遇到事情就說要怎樣、要檢討什麼的,可是我個人認為,兩層樓以下的工廠,以前不管面積多大都不用,我個人認為是不大合理的之外,我也覺得我們要修改這個法令的時候,就像我之前質詢的,我們要去分類別啦,有的工廠,坦白講真的是需要,不管面積大小都需要,有的工廠其實講句難聽一點的,現在也有的工廠只是在放東西而已,也沒有營業了啦,但是它的申請也是這個,我覺得我們應該要跟其他部會配合把它查清楚,該修改的就要修改,不知道部長您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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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好,這個部分我請國土管理署去做一些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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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好,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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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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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現在我想請警政署長上台,部長你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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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請回座。黃署長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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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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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署長,我手頭上的資料顯示,現在很多人遇到有任何問題就打110,結果後來發現很多都不是跟警察的業務相關,是不是有這種情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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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是有這個情形,根據我們的統計,今年1到8月份,精神異常、酒醉騷擾電話就達到29萬4,000多通,光1到8月份就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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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你們有沒有想過要怎麼去處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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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個除了法制的規定,他如果不聽勸阻的話,是可以用社維法第八十五條來做裁罰,今年有裁罰了11件,我們從100年到現在也裁罰了37件,不過直接用裁罰也不是辦法,還是要多宣導,讓民眾知道我們110是受理緊急案件的派遣需要,不要佔據話務而影響到相關緊急事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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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對,我就是要跟署長講,其實我認為我們的宣導不夠啦,所以民眾不知道,比如有的民眾以為樓上漏水到他家,在還沒吵架的情況之下他就先打110報案,你們有沒有統計過這種案子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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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個目前我的資料沒有,我請業務單位再詳為統計一下,因為每一通電話都有錄音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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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跟你講,現在變成民眾遇到有問題或有什麼事情,他第一個想到的是110啦,我為什麼說要宣導?我擔心的是如果很多民眾這樣佔線的話,會讓真正需要的人有可能電話打不進去而導致延遲了,這個是很嚴重的問題。你看你剛剛也講了,光喝醉酒的就那麼多,喝醉酒的我想有時候你也很難控制他,我這邊也有好幾個例子,樓上漏水了他也打電話要請警察去跟樓上講,你覺得像這種民事案件是警察要處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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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民眾有什麼問題直接就是找警察,這個我們也期盼還是要把有限的資源用在需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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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不是啦!署長,我覺得我們警政署也不是沒有經費,我們還有自己的廣播電臺什麼的,你就做一個節目去做宣導嘛,像這種的漏水情況不要找警察而是先找誰,我們就用幾個簡單淺顯易懂的例子讓民眾知道這個情況不應該第一時間找警察,而是應該要去找什麼人,我覺得我們透過這個去宣導,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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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謝謝委員的一個提醒,這個很重要,我想我會要求我們警廣以及跟警廣有協力的這些廣播來合力做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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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覺得舉一、兩個簡單易懂的,你們可以去統計這一種電話最多、然後根本就不是警察的能力可以去處理的,舉幾個例子,然後你去宣導,我認為大部分民眾也不是故意要打110,但是他也不知道,所以就打110嘛,我們用幾個例子之後,我相信這種狀況會越來越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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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好,這是很好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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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好,謝謝,謝謝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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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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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陳琬惠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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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15-7
speakers ["游毓蘭","陳玉珍","羅美玲","鄭天財Sra Kacaw","張宏陸","陳琬惠","賴品妤","莊瑞雄","陳培瑜","黃世杰","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德維","陳椒華","林文瑞","王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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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1-02"]
gazette_id 1128001
agenda_lcidc_ids ["11280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 署、空中勤務總隊部分;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 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三、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 ─在校學生獎 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四、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省義 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等3家財團法人113年度預算書案【以上僅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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