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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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10時17分)感謝主席,本席邀請運安會林信得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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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主委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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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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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主委好。主委,運安會成立以來,我統計一下貴單位目前有立案調查案件的分布狀況,航空大概占了15件;水路有209件;鐵道有28件;公路只有17件。也就是說,運安會有限的調查能量,5.6%在調查航空事故的件數,水路有77%,將近78%;鐵道有10%,公路只有6.3%啦。臺灣二千三百多萬人使用率最高,我們發現大概最危險的應該是公路,公路一年死了超過3,000個人,受傷人數50萬人,發生件數快要40萬件,竟然在運安會裡面只有17件;那水路為什麼會那麼多啊?水路有209件,臺灣人都在航船嗎?運安會也注意到這個狀況,這顯然不合理嘛!所以你們在今年6月把水路的標準改了,件數太多,你就把它改掉,這個我同意,不是不同意喔!水路不應該那麼多件數啦,因為你之前的標準是亂寫,所以件數上太多。但是我覺得公路件數太少,你的公路標準不合理啦,要不然這種分布狀況顯不合理嘛!主委,你知道這種狀況嗎?你知道嗎?
為什麼公路的件數很少呢?因為我們公路調查案件會送到運安會來的只有兩種狀況,第一個,公路車禍要死亡人數有3人,或者是死傷10人,或者是只有受傷,但是超過15人,這個案件才要送運安會;第二個,你載送危險物品有翻覆、燃燒、外洩,這個才要送到運安會來,所以送到運安會來的公路件數變成非常少,才只有17件。
主委,我再給你參考一下美國聯邦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美國聯邦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對什麼樣的案件它會調查?第一個,災難性事故;第二個,有重現性,就是會重複發生的事故。第三個,只要它認為有必要調查就可以調查,這叫霸王條款。貴單位─運安會從成立以來,有沒有調查過任何一件,你主動認為需要調查的?是0,沒有半件。剛剛好幾位委員關心電動車燒起來或電動車自駕撞到的事故,運安會會不會調查?我跟其他的委員報告,不會調查啦!因為它沒有符合公路事故需要送到運安會的標準,就是死亡要3人,死傷要10人,受傷要15人,不符合這個標準根本就不可能,反正到運安會也沒有用,你不會去調查啦!
我再給主委參考,美國聯邦運安會是世界級的單位,它的很多調查世界各國會去參考。美國聯邦運安會一戰成名是去調查福特汽車會燒起來的問題,它認為這個可能會重複發生,所以主動調查,福特汽車也將所有的車輛召回。Tesla會自己燃燒起來,電動車會自燃,美國聯邦運安會自己調查,不必有任何死人,不必有車禍,也不必有人受傷,它認為電動車會自己燒起來,這個茲事體大,它就主動調查,你知道嗎?我們運安會都沒有在做這些事情啦!而且運安會調查公路事件的能量只有6%,這怎麼對呢?水路的件數太多,你把標準改掉,公路、鐵路的件數明顯太少,這個標準我認為主委要檢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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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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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你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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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沒有錯,應該要檢討。事實上,也不盡然全部照原來規定的立案標準,台21線的採茶車事故也是我們主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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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好,笑死人了,台21線採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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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有幾個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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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這個事故我講給你聽,你自己提到的,我們主委剛才說的採茶車事故是發生什麼事情呢?它就是一臺載採茶工的車,因為山路小,它可能越過道路中線到對面稍微擦撞。這個事故為什麼送到運安會來?因為那個採茶車超載,上面坐了18個人,有18個人受傷,受傷人數超過移送標準的15人,所以案件送到運安會來。臺灣的山路狹小,有時候開車不小心會越過中線擦撞,我看發生件數不計其數啦!這個事情真的有必要送到運安會調查嗎?
主委,你給我舉這個例子,這個案子竟然在運安會調查了一年半,這個報告我看得比你清楚啦!兩份報告寫了160頁,採茶車越過中線調查一年半寫160頁,這160頁寫什麼呢?我想說怎麼那麼厲害啊!可以調查到160頁。這裡面還寫到去訪問採茶員工的作息時間、他們的薪資待遇、採茶的工資,還有下午老闆有沒有提供點心給採茶員工,明顯在湊頁數,是在亂湊。這是你還沒來之前發生的事情,我不是算在你頭上。再來,重點是結論,好不好?你寫160頁,載採茶員工的車越過中線這種小車禍你也要調查,結論竟然是:第一個,叫南投縣政府加強取締超載,這不是廢話?這還要運安會提出?運安會調查,叫縣政府加強取締超載。第二個,叫勞動部協助、輔導廠商去找員工,你管到勞動部的事情。最後一頁更好笑,建議採茶的老闆選擇適當的交通工具,以後不要超載,這不是廢話?誰不知道不可以超載?這個結論你也敢寫出來?調查一年半,運安會是國家最高的交通事故調查單位,你寫這個結論?你寫這麼多好笑的結論。最後一點更好笑,運安會自己說運安會不是本國政府機關,所以你剛剛提的那些建議沒有法定的強制性。把你自己的結論寫成只是建議,沒有法定的強制力,你寫這個要做什麼?
你為什麼舉這個例子?旁邊那個幕僚找不到例子,竟然連這個例子也敢送給主委,你要害死主委嗎?主委,我覺得你要整頓一下啦!臺灣的公路是最危險的啦!我再給你舉例,我剛剛提過了,一年死了超過3,000人,受傷超過50萬人,將近40萬件公路交通事故,但是從你們成立到現在,竟然只有17件送到運安會,其中1件就是剛剛那個採茶員工的事故,這個扣掉剩16件,都是一些有的沒的案件。沒事幹啦!吃飽太閒才會亂寫檢舉函,運安會就是這樣,該做的事情不做。水路的件數太多,你們修改標準,我剛才跟你提過,我沒有反對,但是公路的件數太少,這明顯不合理。你不能只有一個死的標準,要受傷多少人、死亡多少人才送到你這裡。
其實運安會成立的母法也有給你跟美國聯邦運安會一樣的霸王條款,只要你們運安會認為有調查的必要,你就可以去調查,但是你們自己在子法寫死,就寫那兩個標準─要多少人死亡才要調查、要載送什麼危險物品才要調查,怎麼會有這樣子的單位呢?母法授權成立運安會的目的當時大家知道嘛!有很大的期待。給你那麼強的母法,霸王條款都給你了,結果你自己規定子法綁死自己,造成目前為止你們只有6%是公路調查,77%在水路調查,臺灣的水路事故有那麼多嗎?水路像漁船擦撞你也要去調查。這個你修改掉,我同意,但是我認為公路太寬鬆了。今天立委問你們電動車自駕或電動車會自燃,運安會都不會調查,因為死傷人數沒有達到要調查的標準,都不會立案,不會成案,可是這個事情很重要,因為電動車是未來的趨勢。照理講,運安會應該要主動調查,就像美國聯邦運安會一樣。我認為這個有必要性,這是未來的科技,它就要主動調查,Tesla自己燃燒就是美國聯邦運安會主動調查的。主委,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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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謝謝委員的指導,沒有錯,將來公路會朝不限於運輸業,譬如剛剛講的電動車、自駕車,我們將來會放寬,主動調查,而且我們會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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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不是這樣啦!馬上就要放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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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我們會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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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現在母法就有了,是你們自己沒有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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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對,我們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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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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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委員剛剛講的沒有錯,我們會用那一個條款,經認定可以的我們就來調查。謝謝委員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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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好,主委,加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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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委員信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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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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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林俊憲委員。
下一位請邱顯智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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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23-6
speakers ["陳雪生","陳椒華","洪孟楷","李昆澤","何欣純","魯明哲","陳素月","林俊憲","邱顯智","許智傑","劉櫂豪","陳歐珀","傅崐萁","趙正宇","林思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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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1-02"]
gazette_id 1128001
agenda_lcidc_ids ["11280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得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 113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三、處理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 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6案
agenda_id 11280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