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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2時1分)謝謝主席,請部長還有消防署、警政署兩位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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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署長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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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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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好。我們知道消防工會一直是消防弟兄所爭取的,但這次我們看到,行政院跟考試院號稱要提出協會法的修法,可是這個修法的內容,仍然沒有協商權(主管機關握有最終裁示是否納入協商範圍),包括籌組門檻過高的團結權;另外,仍然沒有辦法透過爭議權監督機關執行這樣子的內容,所以這個法,就是消促會這邊仍然反對,時代力量黨團也認為這樣的修法沒有誠意。因此部長,是不是還是要有真正能夠合乎消防弟兄要籌組的工會的相關法規再來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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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我跟您報告,第一個是公務人員協會的這部法,這個是本來就存在的,修法是把它放寬,然後籌組門檻把它降低。另外就是相關的權益部分,協商的部分可以在裡面來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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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我剛剛提的這三個能夠納進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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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不是,這是兩件事情,第一個,委員要知道我們的公務人員有一個完整的體系,這個是for公務人員的協會,是現在所有的公務人員,跟你所謂要組工會的這個主張,這個是另外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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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部長,勢在必行嗎?一定要來修這個他們不歡迎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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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個不衝突啊!委員,這不衝突,因為這個本來就在修,而且這是適用於所有的公務員,所以修法是一件好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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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如果行政院是用這樣子的修法方式來回應基層的消防人員組工會,那就不是他們歡迎的修法草案啦!我還是要跟部長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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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我跟你報告,消促會同仁的主張,這個我們尊重,但是要組工會這個事情可能不是在所謂的修法裡面去做處理,這是兩件不同層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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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瞭解部長的態度。接著我要請問部長跟署長,上次質詢就是要請黃署長來討論我們怎麼回應嘉義縣警官的性騷案嘛!謝謝署長也有來溝通,目前有爭取當事人該有的權益,但是有一些還沒有完成,包括之前他的主管職被拔掉,還有懲處的部分。請問署長,懲處的報告什麼時候可以給本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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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有關懲處的部分,我稍微跟委員報告一下,包括當時的局長、副局長、督察的主管、承辦單位的大隊長,還有婦幼的、人事單位,全部都是懲處,懲處都已經完成了,最近懲處的情形會函報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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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因為好像答應本席的時間也過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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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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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能夠在這個禮拜儘快給本席,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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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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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另外希望署長也跟當事人溝通,如果不願意線上,在當事人回國之後,也請署長一定要來溝通,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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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好,我可以跟他見面談一下。他確實是被害人,遭受到這樣的騷擾,我們真的感到難過,我們一定要維護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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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感謝。再來,我們也看到員警違法協助調包,造成毒品黑吃黑。坦白講,這個事情非常嚴重,目前內政部還有警政署針對這樣的不法要怎麼來防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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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害群之馬我們一定要揪出來,所以這個案子也是警政署還有市警局自清的一個案件,不管是什麼樣的樣態,我們都會來處理。這是一個自清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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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請署長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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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防制風紀案件的發生是我們的職責,而且只要有這個情形我們絕對會究辦到底,所以我都要求縣市局長,包括分局長,一定要掌握內部的狀況,如果有什麼狀況要隨時掌握,真的有違法就立案偵辦。還沒發生之前、邊緣,你就要趕快介入處理,預防發生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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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一下現在搜尋到的證物,其中有包括毒品還是什麼,你們都已經有電子化的管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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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的贓證物管理SOP都有建立了,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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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會不會再發生隔一年後在天花板內又找到?會不會再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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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想這個應該是很少、很少,幾乎不可能,因為現在的建置都是用QRcode掃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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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已經建立好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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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對,有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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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其實這個跟警政署、營建署,還有內政部有很大關係,因為今天只有營建署沒有來,還是請問一下警政署,如果現在有不法的丟棄,各警局都要第一線就去處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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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丟棄廢棄物也是有刑事責任,有刑事責任的,司法警察就要來偵辦,警察只要受理報案一定要到現場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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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們怎麼辨識廢棄物是有害、有污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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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警察沒有這個專業,但是會請轄區的環保單位,就是縣市端的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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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同時也要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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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對,要一併到現場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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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今天因為主席同意我多講一點,我就跟部長反映。因為現在內政部管理營建土石方,可不可以把營建土石方都當作公有的資源,就是國家的資源?如果變國家的資源,就不需要花一筆錢去合格的土資場,這樣就可以避免亂丟到農地、混廢棄物進去。我的意思是營建署管理土石方,包括國有地、公有地,還有私有地,都做這樣的政策推動,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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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個課題很複雜,我簡單用1分鐘跟你報告。第一個、合法土石棄置場設立的權責是在地方政府。第二個、要有合法的棄置場難度還滿高的,所以現在有地域的差別,北部的確缺乏合法的棄置場,現在比較多的都是丟到臺北港,是最大的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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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我插話一下。如果現有的機制是地方政府設合法的土資場,假如國有化之後,我們變成一個轉運。也就是如果把土砂礫石公有化、國有化,作為一個公共財進合法的土資場。如果地方政府沒有,就由內政部協調來設,進去之後不需要錢,就避免亂倒、混著廢棄物倒到其他地方。這個部分簡單說,不是土資場設置的問題,而是如果被認定是國有、公有的公共財,就不用每噸再花1,500塊,就能避免亂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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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個有點複雜,可能不是弄一個公有的地方,然後不用錢就送進來。這個有其他衍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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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沒關係。我是今天先讓部長瞭解,否則現在的亂丟廢棄物這麼嚴重,讓警力去調查也是一個龐大的人力負擔,所以這個部分是環環相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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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個我非常重視,我也請國土管理署向我匯報幾個專案的報告,我們有在做整體配套的處理。不過這個事情涉及的不只是內政部,因為很多廢棄的土石方經過篩分之後,有的可以用,有的真的是沒辦法用,還是必須要棄置。另外,違規亂倒的問題最重要的還是業者,我們會跟交通部一起來整合,包括相關載運車輛的追蹤以及進場之後偷天換日的情況,樣態非常多,有機會我再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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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最後再請教部長一個問題,現在山坡地老丙建可以蓋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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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山坡地老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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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在順向坡可以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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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應該說非都市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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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非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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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所謂丙建的部分本來就可以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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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順向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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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順向坡就是環境敏感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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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山坡地是地滑、地質敏感區,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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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那它要做地質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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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是地方政府審查過的,中央政府要監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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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它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如果委員有個案的話,我想我們可以來幫忙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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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有關這個部分,現在的氣候變遷常有暴雨發生,也希望內政部能夠關心老丙建這個區塊,避免像林肯大郡這種案例因為你們的鬆綁又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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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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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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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都請稍留一下。黃署長,剛剛陳委員在講的嘉義縣女警官偷拍案,他說希望能夠見面。我跟陳委員陪他去,好不好?希望你們好好跟他談,讓他能夠放下心中的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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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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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二件事情也是他剛剛提起的,有關士林分局警員調包毒品案,因為這個事件是最近發生的,剛剛署長說我們現在有QR code,不是只有QR code,我們有RFID,就是紅外線辨識證物庫的系統。如果你們把這個案子當個案,我是比較無法接受的,因為自從徐宿良的案件發生之後,其實我們在司法的證物庫上都有。我講的這個案子,事後也請你們給我一個報告,還有這位同仁非常特別,他自己請各種假請了快兩年,沒有擔任警察工作,我看新聞說他在外面欠債很多,投資失利,其實同仁都知道,還讓他可以接觸,這部分我認為你們也應該要有一個防處。這個案子麻煩給我一個書面報告,也給椒華委員,剛剛莊瑞雄委員其實也稍微有提到,不好意思,就請各位再重視一下這個案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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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RFID證物管理真的非常重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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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江啟臣、江啟臣,江啟臣委員不在。
林文瑞、林文瑞,林文瑞委員不在。
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
何欣純、何欣純,何欣純委員不在。
林俊憲、林俊憲,林俊憲委員不在。
王美惠、王美惠,王美惠委員不在。
張其祿、張其祿,張其祿委員不在。
邱顯智、邱顯智,邱顯智委員不在。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林文瑞、王美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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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15-7
speakers ["游毓蘭","陳玉珍","羅美玲","鄭天財Sra Kacaw","張宏陸","陳琬惠","賴品妤","莊瑞雄","陳培瑜","黃世杰","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德維","陳椒華","林文瑞","王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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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1-02"]
gazette_id 1128001
agenda_lcidc_ids ["11280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 署、空中勤務總隊部分;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 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三、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 ─在校學生獎 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四、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省義 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等3家財團法人113年度預算書案【以上僅詢答】
agenda_id 11280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