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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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15時5分)謝謝游院長,我請陳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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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院長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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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林委員午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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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院長好。院長,我首先就教幼教人員權益保障的問題,上週六有超過1萬2,000名的幼教老師走上街頭,您知道迫使他們大動作站出來的事件是什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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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他們有4個比較大的訴求,他們訴求最主要的部分,委員在這簡報上面已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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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沒關係,我接續我的問題,你待會再綜合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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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好,你這裡已經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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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其實我可以很清楚地告訴院長跟部長,起因就是今年5月新北幼兒園的烏龍餵藥事件因為很多政治上的惡意操作,導致全國家長陷入恐慌,教保人員尊嚴掃地,所以他們才會走上街頭啦!我想這件事情當然也吵了大概兩個月,您知道最後的結果是什麼嗎?就是當時這些被講說餵藥的教保人員被移送到地檢署去偵辦,最後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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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最後的結果是,他們發現並沒有不當對待幼兒的情形,所以檢調偵查完以後就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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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沒有餵藥,就是沒有餵毒藥的事情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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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沒有不當對待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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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沒有不當餵藥的事情,最後做成不起訴處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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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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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這個事件的爭議就是由於幼教老師做餵藥服務而起,所以您認為或者部長也一併回答,你們認為幼兒生病在幼兒園裡面,幼教老師到底應不應該提供餵藥的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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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小小朋友真的好小,確實有時候比如他生病了,有用藥的固定時間,那也不可能說時間到了就去請爸爸、媽媽,所以我們也因為這個實務上的需要,事實上也有訂出一個提醒幼兒園跟教保人員在餵藥上要注意的事項,尤其裡面有一個很關鍵的,就是你一定要獲得家長很清楚表達是家長請教保人員做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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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我再更明確告訴你,我聽你的意思,其實我要問你要或不要、應不應該提供餵藥服務,剛才從你的回答裡面我們也聽得出來,確實有這個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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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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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只是我們要如何訂立一個相關的準則?請問部長,在這個事情發生之前,對於幼兒教保人員的餵藥行為,聽你剛才的意思,教育部好像有訂,那是訂立什麼樣的相關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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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本來就有一個注意事項,這個就是讓幼兒園、教保人員及家長彼此要遵循,因為如果沒有獲得家長的請求、受託要餵什麼藥,在這個情況之下,教保人員是不能隨便就餵食幼兒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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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據我瞭解,教育部是有編製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裡面有一個健康安全實用手冊,這手冊裡面有提到,要求幼兒園自行訂立託藥措施及部分的參考流程,確實教育部有訂,但是經過這件事情之後,我想很多老師的反應還是會憂心,雖然有訂這樣子的餵藥服務手冊,但是他們還是不放心,所以他們私底下也有來跟我陳情,他們的訴求除了剛才我們講的走上街頭的這四個訴求以外,也希望能夠將幼兒園的餵藥服務入法,而不是單純地只是在手冊裡面訂定相關的一個準則。所以我想請教院長跟部長,你們支不支持幼兒園餵藥服務入法,讓幼教老師在餵藥幼兒的行為上有所依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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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我覺得確實幼兒在幼兒園有需要託藥的這個部分,最重要的還是家長跟老師之間要取得很好的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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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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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然後家長交付這個藥物以後,由老師來幫忙做餵藥這樣的一個動作,這樣的情形最重要的是在執行面的時候,是不是能夠符合這個準則,因為在剛才的那個案例裡面,大家都忽略掉彼此互相溝通的情況,互相間有一點點不太信任,在這樣的情況下,會使得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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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想院長也肯定這個餵藥服務有它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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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當然,從衛生醫療的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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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如何讓餵藥的這個行為能夠合法,讓雙方都能夠互相取得信任,讓雙方也能夠安心,我想這個就是我剛剛一直提到的,希望能夠訂定相關的法,而不是在這個手冊裡面做相關的一個餵藥流程的規定。我希望能夠入法,這個法我做出具體的建議,我也請教育部能夠來參考。我建議儘速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這部法裡面,我希望能夠把下列的重點修正進去。 |
第一個,明確教保人員幼兒餵藥行為的合法性,就是明確規定這個餵藥行為本身就是我們法律上所明定,是合法的一個行為。第二個,明定託藥及餵藥相關規定與標準作業流程,這個部分也很重要,就是也把相關的標準作業流程入法。第三個,依規定提供餵藥服務的行為,如果因為提供餵藥服務而產生大家沒有想到的意外時,教保人員應該免責,也就是我們講依法令的行為應該阻卻違法,要明定如果他有依照相關的一個準則、相關法令的規定去做餵藥的行為,但還是很遺憾地發生意外的時候,他們可以免刑或免罰這樣一個免責的規定。第四個,成立「兒童用藥安全基金會」來保障幼兒託藥、用藥的權益。這是我的四個建議,院長跟部長你們的看法如何?支不支持這樣子的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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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委員剛才提到這個需要是一個實務面,過去有一些相關的作業等等其實有談到滿細的,至於委員有在提醒說,是不是我們要檢視相關的法規到一個什麼層面,但這個本身為什麼當時教育部會制定這個作法?當然就是確認說需要教保人員來幫幼兒做餵藥,才會去制定一個這樣的作法。至於在法規面要做到什麼程度,這個部分我們來做一個研議,因為確實如果把很細節的東西真的訂到法裡面,也怕有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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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我個人是覺得這個還是要修法,因為這不難啦,就是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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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這裡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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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在這個法裡面明定我剛才講的這幾個事項,我希望教育部去仔細研擬,我覺得把這個研擬進去,而不是所謂的細節的規定,可以讓家長跟我們的老師,雙方取得信任感,雙方都能夠就餵藥這個行為獲得安心,所以我還是建議、希望能夠支持修法,好不好?教育部儘速來研議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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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委員,我們這邊來做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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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儘速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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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但是這一次比如板橋的這個疑義,據我所瞭解的,不是說爸爸媽媽託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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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我們這一題就到這啦,你儘速研議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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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它好像是有點外加的那種疑義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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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好,這一題就到這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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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想是疑義的意思,才會有那種所謂司法調查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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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接下來要請教的,剛才王婉諭委員也有提到,我想臺灣人口老化嚴重,部長還有院長,您知道臺灣最年輕的縣市是在哪裡嗎?就在新竹縣,平均年齡39歲,我們新竹縣因為產業的發展,所以吸引大量人口移入。從內政部的統計資料也可以看得出來,我們的人口移入率也是全臺第一名,六都除了桃園是負成長以外,新竹縣卻一直逆勢的上揚。新竹縣的幼年人口占比也非常高,占比高達15.6%,所以我們是全國最年輕的縣市,也是因為人口年輕,就學人口的需求就非常的迫切。 |
在12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後,我們定109年7月31日是最後的日期嘛!所以依照那個規定在109年7月31日前,我們高中就近入學必須達到九成以上,而且九成以上的高級中等學校必須達到優質的水準。現在是112年,距離109年那個計畫所定的高中入學必須達到九成以上也過了3年,但是新竹縣距離這個目標非常遙遠耶!部長,新竹縣只達到七成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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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委員,那個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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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等一下,你待會再回答,我先把問題講完。所以部長,新竹縣這個問題非常嚴重,就是我們剛一直提到高中職的量能嚴重不足。我們預估112年到120年竹竹苗地區即將入學高中職的人數,112年也就是從今年開始,到115年持續有1萬5,000人;到了龍年(116年)將達到一個高峰,為1萬8,071人;之後各年也差不多將近在1萬7,000人上下。其中新竹縣112年大約在5,798人;116年會達到7,000人左右,也就是116年將增加1,200人要進入高中就讀,其中又以我們的竹北最嚴重。 |
依照新竹地區家長自救會提供的圖表,112學年度一名新竹縣國中畢業生僅分配到0.71個新竹縣公私立高中職的名額,而一名竹北市國中畢業生更僅有0.54個位於竹北的公私立高中職來就近入學;反觀新竹市的國中畢業生可分配到1.15個該市的名額,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新竹縣還有竹北市高中職的資源是非常的缺乏。 |
前陣子當然我跟國教署都一直在開會,我想這個部長也瞭解,13號就整個增班的最後結論也會告訴我們,會對外公布。但是我的意見是你即使順利增班了,到116學年度招生人數是1萬6,213人,但就學的需求人數是1萬8,071人,還是不足2,000人,怎麼辦?怎麼辦?現在的學校拼命增班,但是它會壓縮到學生的學習和活動空間,我們竹北現在各國中小都有這樣的問題啊!科任教室不見了,通通改成一般教室,操場各年級下課輪流使用,這樣對嗎?我想這樣對學生非常不公平。 |
所以院長跟部長,在這裡我要凸顯的就是新竹縣的高中職量能不足已經不是靠增班就能解決,必須儘快設立新的高中跟高職,它有它的急迫性,你增班還是不足的。我在這邊具體要建議臺大這塊地,我想我本人跟張上淳副校長,因為他也是新竹縣人,也見過面,我一直希望說臺大能夠增設附中,但是被他很委婉地拒絕,認為不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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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對,沒有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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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前陣子臺大的校長到新竹生醫園區參加一個動土活動,他表示願意評估在竹北市設立生醫園區實驗中學。我個人就覺得這個可行嗎?我覺得不夠誠意啦!因為生醫園區是屬於竹科的,生醫本身產業用地就不足啦,那又不是文教用地,你說你要在那邊設立實驗附中,我個人覺得這個評估下來可能也不可行。所以我要具體建議,臺大是不是可以把原本我們在22年前就送給它的一塊臺大本來要建校的校地釋出3到5公頃給新竹縣政府,讓新竹縣政府自行來增設高中。部長跟院長,你們支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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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我想這個要跟臺大還有縣政府這邊來商量啦,這個部分因為當時縣府已經給臺大了嘛,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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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院長,我知道,但是現在問題就是他們沒有在動嘛!我想你也是臺大畢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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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有,我的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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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也念過臺大啊!但是我覺得母校這樣做不對吧?你都不動,又不願意釋出校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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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院長建仁:委員,陳校長有來跟我談過他們怎麼樣來使用這塊土地的事情,我們會再跟臺大與新竹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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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最後,院長跟部長,我真的是誠懇的懇託院長跟部長為了新竹縣的學子,如果在那一塊土地上能夠釋出3到5公頃的土地,教育部也支持我們來增設高中,我想大家真的會覺得這是功德一件,對我們這個百年大計的教育真的是有很大的一個助益。所以部長跟院長,支不支持?我最後再問你們願不願意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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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個近期的我想委員也知道,當時國中、國小說實在新竹縣縣政府本來應該來處理,而委員當時跟楊縣長一來,我們全力支持啦!高中的問題也會協助解決,這也是一定要完成,因為高中叫做適性就學區,它不像是國小、國中單一學區,所以今天如果單獨只設在某一個地方,不是設在新竹縣就只能招新竹縣的,高中一直都是這樣,它是一個區域範圍,像竹竹苗就是一個統一的適性就學區,所以要從這整體來做評估,這個我跟委員報告,往下我們會努力來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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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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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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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委員。接下來莊委員競程及林委員宜瑾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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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莊競程書面質詢: |
針對近來大學減招及退場,有媒體指出「大學退場,博士老師到中小學代課,學生像球被踢來踢去」,對相關問題教育部表示,為鼓勵私立學校聘用停招或停辦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教育部自110年度起,於私立技專校院獎補助增加獎勵經費,如學校聘任近3年全面停招或停辦情形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為專任(案)教師,教育部依教師職級核予相應之補助;從113年起,將此計畫補助對象修正為教職員工。 |
對於大專校院退場學生安置,教育部指出確保退場學校學生繼續就學的權益,是處理退場學校要務。教育部會持續督請分發學校(即安置後的新學校)妥適提供輔導措施並設置單一窗口協助學生,有關安置學生修業學分也會從寬抵免並協助輔導學生完成學位論文等,教育部並於安置學生入學第一學期進行到校實地訪視,以讓安置學生順利轉銜並繼續就讀。 |
而為使安置學生就學銜接與順利完成學業,教育部也提出六大配套措施: |
一、透過退場基金提供分發學校及安置學生經費補助:補助協助安置學生及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所需相關費用,其中包括額外補助提供學生因轉學衍生之交通或住宿所需費用,及分發學校因協助安置學生所衍生額外支出之教師鐘點費、導師職務加給、學雜費收入差額等費用。 |
二、學習輔導措施:學分從寬抵免在原校修習及格科目學分,並協助與輔導學生完成學位論文、專題製作或校外實習等畢業條件;學雜費以原校收費基準收取,分發學校收費基準較低者,從其規定。 |
三、持續提供弱勢學生經費補助:針對符合資格之分發學生,持續提供所需助學措施,包括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弱勢助學、獎助學金及工讀申請等,以減輕學生就學之負擔。 |
四、特教學生就學協助與資源:教育部補助各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經費,其中包括聘用專責輔導人員人事費及身心障礙學生助理服務費等項,由學校整合補助經費及行政、教學及輔導相關資源,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所必需之支持服務。 |
五、責成分發學校設置單一窗口:學生前往分發學校銜接就讀,甫到新學校恐需時間適應校內環境與相關規定,為使學生儘快適應新環境,爰責成各分發學校應設置專責窗口,提供學生學習輔導或生活輔導等各方面協助,並給予心理層面之諮商輔導,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
六、到校實地訪視:為關懷及瞭解安置學生學習與適應情形,本部辦理學生分發作業後,於學生甫入學第一學期安排前往各安置學校進行訪視及輔導,透過與學生座談方式即時回應學生就學問題,同時督促安置學校落實學生課業及生活協助措施,以期減少學生休退學情形。 |
就相關的議題,提出以下幾些問題,與教育部討論。 |
問題一:據統計,107至111學年有6所私立大專校院停辦,共270位教職員面臨失業,但教育部平台僅協助80人、約3成轉職成功,其他7成要自謀出路;而審計部報告也顯示,這6所學校學生安置到他校就讀後,退學率高達16.42%,是大專校院平均退學率的2.25倍。過去的數據顯示轉職成功的機會低,且學生轉校後的退學率也相當高,教育部如何能夠確保,未來可能有更多的類似狀況,相關人員權益都能被保障,並且能夠做得比過去五年好? |
問題二:107至111學年有南榮科大、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蘭陽技術學院、高美醫專、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及台灣觀光學院等6校停辦,分別有126位、31位、45位、20位、22位及26位共270位教職員面臨失業。教育部有沒有掌握未來三年內,可能的停招停辦學校,可能影響的教職員人數約是多少?依教育部的預估,能夠安排媒合的能量是多少? |
問題三:過去五年的這些兩百多位失業的教職員,後續是否有協處安置?處理情況如何? |
問題四:前面我們提到了,107至111學年有6所私立大專校院停辦,這6所學校學生安置到他校就讀後,退學率高達16.42%,而110學年大專校院平均退學率7.3%,很明顯的安置到他校後的學生有較高的退學率。這些學生的退學主因教育部是否有掌握?若是這些因素無法排除,未來我們如何解決停招停辦學生的轉介安置?是否有其他的處置辦法可供參採? |
問題五:近來爆出足協亂砍「五人制足球」的球員訓練費、教練薪資,並有積欠出場費、獎金以及裁判費等情況,嚴重打擊選手與基層的士氣。許多人士指出,足協欠薪的情況已經不是第一次。近期本席曾召開記者會,要求體育署落實督導管理的責任,必要時提供協會相關協助,並且提出四項具體訴求如下:1.清查與公開所有對象/項目所積欠的費用,並提出償還計畫2.提升國家隊男女足,五人及十一人制球員及教練團待遇3.爭取2024亞洲室內運動會(泰國)男/女足五人制參賽權,2025女子世界盃五人制足球4.提升國內外集訓的後勤(如場地食宿安排)。體育署後續相關的辦理情形為何?是否能針對相關的訴求,具體回應? |
問題六:日前本席曾向體育署詢問台中FUTURO球隊參加亞足聯盃,相關費用的補助問題,事實上足協與球隊間尚有費用補助問題待釐清,且取得3連勝的台中FUTURO有晉級的機會,未來還有許多比賽費用的問題仍待解決。體育署是否能協助球隊與足協就相關費用的問題,盡快取得解決的共識,以利球員專注球場上表現? |
問題七:另外單側聽損學生的權益,本席希望教育部能夠審慎評估,正視單側聽損生的需求。單側聽損指一耳聽力損失,另一耳則維持正常聽力,有這類困擾的學生在大部分的情境下,雖然仍可聽辨語音,但常聽不清楚,以及定位有困難、噪音環境下辨音不易等不便,影響在校學習、溝通及社交等困難,亟需進一步關懷與協助。因此教育部可否進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的法規修正研擬,如其中第五條聽覺障礙鑑定基準之規定與單側聽損習習相關,例如團體具體建議條文應修正成任一耳五百赫、一千赫、二千赫、四千赫聽閾平均值達三十五分貝以上,相關細節希望教育部能夠審視相關意見,妥適修正,希望能使相關辦法呼應實際現況,使法令修正更臻於完善。 |
問題八:另就教科技部,過去本席有與科技部做過討論,在北屯有許多新興社區反映,他們深受社區的二手毒害威脅卻又無從施力,針對這個問題,在上次的討論中,我們有提到科技部應研擬相關的科技偵測器材,並提出具體的說明,這部分不知道科技部目前研擬的進度為何?是否能簡單說明? |
發言片段: 53 |
主席:報告院會,教育及文化組之質詢已詢答完畢,休息10分鐘,休息之後進行交通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
休息(15時22分) |
繼續開會(15時33分)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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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0-8-6 |
speakers | ["游錫堃","陳亭妃","張其祿","李德維","黃國書","許智傑","張廖萬堅","陳靜敏","沈發惠","陳秀寳","湯蕙禎","吳怡玎","吳思瑤","王婉諭","林思銘","莊競程","游毓蘭","李昆澤","林靜儀","林俊憲","趙正宇","傅崐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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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11-03"] |
gazette_id | 1127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7601_00002","11276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施政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繼續質詢─ |
agenda_id | 11276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