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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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9時25分)主席、各位首長、各位同仁大家好。秘書長,今天請教幾個問題,有一些是行政的問題。現在很多人參加國考不只是當作考試啦,而且可能是一個對自己職業生涯或專業技能的肯定。現在我們的考試證書可能對他來說跟結婚證書一樣重要,我們有分紙本跟電子本,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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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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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那我看起來是這樣,現在紙本的是500塊、電子本的是100塊,看起來好像電子本比較划算。可是通常對這種證書的使用,大家會想要拿一張,有的甚至把考試及格的掛在牆上,尤其是專業技術人員,他們掛在那邊證明說自己有拿過這個,所以電子本就算拿到了,他可能去申請一些相關的有用,但其實紙本對他來說比較有價值!所以我看這個統計,你可以看第二個,你看紙本跟電子本的比例,紙本大概61%、然後電子本的是37%,很多人也會同時請領,所以看起來這500塊跟100塊的差別以及大家使用的習慣,我認為是可以合併的。我的建議就是買大送小、買紙送電子檔,這樣還比較省!因為你分這個的話,拿電子檔的有一天他可能會來申請紙本,有沒有可能這樣做?簡化這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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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我跟委員報告,第一個,推動證照數位化這個是我們的政策方向,所以我們的目標是希望大家儘量用電子本、不要用紙本。那電子本本身可以被印出來,如果他只要陳列的話,其實我們現在看到很多醫院或者是很多專業證照展示的方法,他其實並不會用考試院發出的那一張正本紙本來展示,可能會影印縮小等等。所以就表示說電子版本身可以被列印出來,其實就可以達到展示的效果,所以我們現在的策略是希望說儘量申請紙本,對不起!儘量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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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電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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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應該這樣講,我們是強制發給他電子本、數位證書,所以就是100塊錢;如果他要再來申請紙本的話我們也可以受理,那就是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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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不過秘書長,我是覺得說大家在強調無紙化,其實這個證書你一年發出幾張?你去看我們這邊統計,加一加也不過申請紙本一萬多張而已啊,你如果全部加上去也不過4萬張,其實差別不大。你剛剛是說強制給電子本、數位本,其實是100塊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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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電子證書是一定要申請的,那需要紙本的話就另外、額外申請,不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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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因為一般人家裡面也不會去買列表機就為了印這一張啊,那當然便利商店也方便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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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但是也有很多人其實根本用不到那個紙本,有一天要用的時候他發現他找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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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用不到,做紀念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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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如果要紀念的話,實際上電子證書下載也很方便,我們最近碰到的狀況是這樣,有些人發現他沒有印表機、可能要找個印表機;有的人說沒有插卡機,但我們現在也有無卡化的下載方式;有些人說他沒有自然人憑證,但是我們其實用其他的方式都可以來下載,我們儘可能讓這個電子證書使用再普及。然後紙本證書的部分,其實委員這兩邊的數字是不同時期的狀況,這個都是紙本下載的比例,37.7%這個時候因為是在推行的公務員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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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對,我剛剛講錯了,我剛剛那個比例講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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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然後第二欄的61%是到了今年,因為專技人員上路了,那我們也發現專業人員申請紙本的比例就比公務員高,不同的公務員也有落差,一般的高普考就比較低,像警察考試他們就會比較高等等。我們這個東西都一直在請相關的主管機關幫忙做宣導,而我們就是提供多元化的服務,但是目標上還是希望我們不一定要發出紙本,事實上還是推動無紙化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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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其實照你這樣看的話,我認為會考國考的專技人員大概技術上去列印紙本都沒有問題,你乾脆就不要發紙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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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其實都不是太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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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對不對?你也不用鋼印嘛,你乾脆就不要發紙本就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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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因為紙本一直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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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也可以啦!我覺得如果你的方向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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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如果未來大家都接受了、都用電子化的數位證書的話,其實是可以,可能還有一些專技的職業登記會要求要看到紙本等等,所以這個我們都還在推廣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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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好啦!就儘量,我是覺得有些小地方,當然是希望每個地方都電子化,但是你存電子檔都不知道存到哪裡去了,你自己檔案放哪裡連自己找不到,不過沒關係,這個給你們建議。我利用另外的時間再跟你請教一下,一直沒有問到考試院的部分,因為公教人員請假規則是考試院所屬,是由你們來主管。有關於喪假跟相關的育嬰假,育嬰假的假別包含產假、陪產假這些,我一直有一個期待,因為之前我們在講跟勞工相關的陪產假跟產假,每次要增加的時候,包含經濟部、勞動部就認為對於企業來說會比較窒礙難行。所以通常我提的方案都不會是單方面去增加雇主或者企業或者機關的負擔,而是會做一個平衡。我的方法就是厚生減葬,就是把我們的喪葬降下來,換算一下這些部分大概的比例,然後拿去給生育。就是減葬省下來的資本,不管是金錢的也好、預算也好或者是請假日數也好,拿到生小孩那邊去,這樣對同一個機關或者公司來說,整體上來說好像就沒有多付的成本,我的概念是這樣,所以我是把厚生跟薄葬放在一起。我們來看公教人員跟勞工在喪假上面就有落差,你去看這個落差,因為一個人往生連帶的三等親都可以請假,很多人可以請假;一個小朋友出生其實就是爸爸媽媽可以,有的甚至是只有單親。所以我想請教秘書長,在你們的概念裡面,為什麼公教人員喪假的日數會高於勞工?是勞工不夠還是公教太多?還是是因為身分別,所以他就需要比較多?當然要調整是不容易,你要講民俗什麼的,我也無意去挑戰這個。但是要去提高勞工的部分我覺得很難,不過我們可以思考在現實上面、在請喪假上面的需求,「做旬」以前要七七四十九天,現在很少人做到滿了,考慮到工作的需要跟他事實上可以請的,我認為喪假這邊的親等都可以降,降一天、兩天挪到生育這邊來,感覺上面會比較有一致性。而且我們會減少喪葬禮儀上面的支出,挪到生小孩這邊來,也符合現在政府的需要,我想請教一下秘書長,同樣都是一個人往生,你覺得公教人員在喪假上跟勞工的差別在哪裡?為什麼差了快一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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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我們國家在公務人員相關的待遇或福利制度上面,大部分一直都比勞工要走得前面一點,起一個帶頭的作用,這個也是過去就形成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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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你認為這是走的前面嗎?我是覺得可能這些日數在過去大概會有一些禮儀上面的考量,但勞工又不能給那麼多,勞基法的制定一定是比公教人員的法規晚嘛?理論上那邊要比較進步才對,但是那邊卻比較少。表示事實上在使用上勞工總是比較多人,軍公教相對少,我坦白說,哪邊進步我覺得講不過去,如果是這樣的話,勞工應該往這邊移動,勞工應該增加,對不對?我反而覺得以軍公教來說,以現代的禮儀,不同宗教也有不同的需求,回教3天之內就要把告別式辦完。所以如果你真的以整體來論的話,我會認為公教這邊的日數是可以合理調降的,你真的去看的話,會有一些能夠請的,他可能工作上相對沒有那麼大的負擔,當然每個人環境不一樣,有些人業務量真的很大,他也真的不敢請。所以這個部分我會覺得你們要去整體考量,就是厚生薄葬的概念,不管是預算上面或請假上面,如果真的以實務上面來說,是不是要把軍公教的喪假的分別親等各降個一天、兩天,會不會造成這麼大的困擾、會造成大家不圓滿,我覺得這值得討論,真的值得討論,部長是不是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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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謝謝委員。之前也曾經提過同樣的問題,我們已經開始在檢討。就公教人員部分,父母、配偶死亡的日數有15天,相對來講是多很多,當然我們一方面要徵詢公教人員的意見,另外也要統計一下過去實際上請假的日數是不是有用到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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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我這邊有個統計表,等一下我會提供給你們參考,用到的比例大概是百分之八十,也很少人請到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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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好,謝謝,我們會來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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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到底誰請到滿,他有他的合法權益,你也不能叫他不要請;但是請到滿的,我判斷他的業務上都還可以請同仁幫他代理,真的不行的他也不敢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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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我們再來斟酌看看有沒有可以調降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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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當然我們公家機關不一定說一定要減葬厚生啦!你如果要增加產假、陪產假我都沒有意見,只是我認為資源要公平,不要讓大家覺得好像一直在增加雇主的義務,這樣對雇主也不見得公平,我也希望公教的部分有,勞工應該往這邊比照,但是喪假的部分我覺得可以調整,以現代的禮儀來看的話,我們民意代表每天都在跑這種行程,從禮儀來看的話的確是不需要那麼多,你們考慮看看。 |
最後是考選部,剛剛秘書長有講到說考試院的業務費都不多,我給你們一個建議,許部長,法務部把要給我們10個回答的公文整理成1份,你們同一天一次寄來8份,還有蓋郵戳,其實這可以省下來,你們業務費就不多了,你們跟法務部研究一下他們為什麼可以把8份整理成一個信封,你們這樣子一天寄8份還是10份,這個你們可以整理一下,好不好?反正剛剛都說了你們要電子化了,你們有寄電子檔,所以紙本的部分其實可以整併,好不好?這部分提醒你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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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舒翔: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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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鄭運鵬委員。接下來請賴香伶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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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8-36-15 |
speakers | ["林思銘","曾銘宗","鄭運鵬","賴香伶","王鴻薇","謝衣鳯","林淑芬","江永昌","湯蕙禎","劉建國","吳琪銘"] |
page_start | 75 |
meetingDate | ["2023-11-06"] |
gazette_id | 1128202 |
agenda_lcidc_ids | ["1128202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 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處理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考試院主管預算凍結 項目1案;三、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四、審查 113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考選部主管「考選業務基金」收支部 分;五、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銓敘部主管「公務 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收支部【第三案至第五案僅進行詢 答】 |
agenda_id | 1128202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