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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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9時29分)謝謝主席,有請林部長,跟我們的吳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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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林部長,還有吳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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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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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部長好、署長好。我想社會住宅的分級收費,上次修法的時候,110年的時候就有修法把過去由各地方政府分別訂定,希望至少把分級收費的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來定,今年上半年3月跟8月的時候,部裡面都有發布說法表示下半年就要預告或者年底就要上路,請問現在進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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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請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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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我們這幾次來講,其實都有跟地方政府還有社福團體分開討論,說真的大家的意見蠻分歧的,不過我們在10月13號最後還是有開完相關的會議,還是朝一個大家基本上有一些共識的方式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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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那現在的共識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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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在考慮到以不超過家庭收入的30%為原則這件事情,每個縣市大概多多少少都有提出不同的看法,也有到35,也有到40,那也有更往下降的,甚至在社福團體裡面也有覺得弱勢的話應該能夠再降低一些。就這部分來講,我們因為也考量到對地方政府而言,未來還是有營運成本的考量,所以這部分我們原則上還是以30%為一個標準;但是弱勢團體的部分,我們會納入分級裡面再去做更細的細節,逐項去調整,用這樣的概念再去做,這是目前大家還可以接受的一個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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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所謂更細節是什麼意思?也就是說關於所謂的經濟弱勢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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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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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還是說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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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經濟弱勢跟社會弱勢會再進入另外一個分級,而且社福團體有些要求的是,要針對更弱勢還要再加強、再更低的,這部分我們原則上不會讓它分太多級,因為分太多級來講,那個身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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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你們訂的是一個全國要遵守的上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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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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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所以其實本來如果要再往下,各地方政府就可以視各地的情形去做進一步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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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對,然後也跟委員報告,我們考量到各地的租金水準的確差異很大,所以我們最後也會按照不同的地區別,譬如說臺北、新北的租金水準相對是最高的那一級,所以它的打折的級距或許還可以再大些,可是到中南部,可能它的租金本來也就沒有那麼高,如果再降下去的話,對地方政府來講,可能連營運成本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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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對啊,所以這個公式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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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所以這部分我們還會再分區、分族群來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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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好。這個公式裡面,我跟你講我看到的問題,因為我看新聞報導,你們當時對外講要跟衛福部討論,討論之後就分一般戶、經濟弱勢戶等等的分級,然後用市場的行情來打折。我覺得這是一個迷思,你旁邊框了一個可負擔,可負擔跟市場行情沒關係,是跟要來承租的人,他的負擔能力有關係,對不對?我們現在最常遇到的,對於所謂的社會弱勢或是經濟弱勢這一塊,政府出再多錢去幫忙他們,我想大多數的民眾都不會有意見,可是在社會住宅這一題,大家真正在意的是什麼?其實是這些人以外的其他人。
也就是說你要解決的不是真正社會弱勢最底層的人,那是社會救濟的部分,現在你的居住正義跟住宅政策要解決的其實是多數人的問題,也就是說初出社會的青年等等這些,他可能並不一定是社會最底層,但是他希望透過住宅政策,就是社會住宅,包含包租代管等等的機制,來讓他在可負擔的範圍內能夠租到房子,這個跟他住在哪裡,那個地方房子的租金水準沒有絕對的關係。所以,我現在想要問你們的就是,你們討論了這麼久,然後大家都沒有共識,是不是你們在政策目的跟方向上面沒有抓到?我們到底要怎麼樣去幫助那些人、怎麼幫,我想是這個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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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跟委員回復一下,這分兩個部分,第一個,我們內政部是住宅部門,所以我們當然負責社宅的直接興建,還有包括跟地方政府的合作,但是也不只是這樣子,就如你剛剛所講的,我們還包括包租代管的工作。另外,這兩年以來300億的租金補貼其實照顧的不只是剛剛在講的所謂經濟跟社會弱勢,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委員剛剛的提醒的確沒錯,因為租金還是依市場的機制,至於受政府或社會支持的這些對象,其實還有另外一種想法,就是不一定是從租金所謂的級距這個問題來解決,而是不同的弱勢者也許是要從社會福利的這個角度,給予他們在住宅上面的另外一種補貼,因為那個會算在社福的支出裡面。那在我們住宅部門,這是住宅部門的一個支出,當然這個興建是有成本的,其實還要包括後續的營運、維運跟管理,這些也是有成本的,所以怎麼樣讓我們社會住宅的政策能夠永續、支持下去,這是住宅部門所要考慮的。不過剛剛有委員特別提到租金的分級,對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努力,也會儘量去整合各方的意見,不過單單靠這一部分可能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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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對,但是我的意思是,現在大家對於社會住宅的性質跟觀感,最容易引起大家最直接反應的就是到底價格是多少,對不對?所以社會住宅本身除了住宅之外,它有一個社會性,本來你要推社會住宅,其實就是包含在廣義的社會福利政策的一環裡面,所以政府要花多少的資源投入,因為這就好像公營事業一樣,它有一個公益性在,所以並不是要賺錢,當然我們也不希望它虧錢,但是如果為了達到照顧你要照顧的對象跟你的政策目標,這一部分的支出是合理的。所以如果你太過強調市場行情跟永續營運還有這些一般來講所謂的商業營運的價值的話,其實你會讓社宅的形象跟社宅的目的被扭曲掉了,當然這個裡面還很複雜,其實你們要訂中央一致的標準本來就很困難,因為各地的房價差太多了,租金的市場行情也差太多,如果今天社宅都用一個遠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會不會造成其他的問題?我想這也是大家要來考量的。但是我的意思是說,目前我看到你們拿出來討論的方向,我覺得沒有很符合社會住宅該有的目標,就是強調提供青年一個能夠安身立命的地方,所以我們希望還是要儘速,因為這個法已經立了兩年,竟然到現在連子法都訂不出來,我覺得這個也說不過去,而且部長也宣示了好幾次,說要在年底之前讓它上路。我們也知道不可能達到完美的共識,但是還是希望儘速來把它完成,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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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們儘量來整合各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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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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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黃世杰委員。接下來邀請張宏陸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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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15-9
speakers ["羅美玲","游毓蘭","陳椒華","林思銘","吳玉琴","李貴敏","黃世杰","張宏陸","陳玉珍","鄭天財Sra Kacaw","王美惠","莊瑞雄","李德維","吳怡玎","林文瑞","賴品妤","楊瓊瓔","陳琬惠","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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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1-09"]
gazette_id 1128405
agenda_lcidc_ids ["1128405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行政院等8案);二、審查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 「建築師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住宅法(行政院等22案)
agenda_id 1128405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