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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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9時33分)主席,麻煩請金管會黃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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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主委上臺備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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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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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主委早,有關存款保險的賠款特別準備金。是不是本來訂有一個法定的目標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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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國際間大概都是2%左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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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兩個百分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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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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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但是以臺灣來講,到今年6月只有0.53個百分點,你覺得臺灣是不是因為現在逾放等問題的比率比較低,所以不需要達到2%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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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垂詢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國際間通常都會對準備金設定一個比率,但並不是每一個國家都達得到。我記得您在其他的場合也都垂詢過這個問題,主要是可能在十年前我們對納入存款的定義跟比率與提供保障額度有大幅的增加,這部分讓我們達到2%的時間又拖更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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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如果要到2%,那是天文數字,因為臺灣的存款到今(112)年估計已經到達二十五兆多了。二十五兆多的百分之二要5,000億,目前是一千三百多億,這中間距離很遠、差距三千多億。第二個,如果用準備金的形式提撥在那邊,錢會不會變成「呆」在那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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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您垂詢的問題非常重要,我個人認為準備金就是一個安全網,假如發生問題的時候,可以透過這個部分對問題金融機構做一些處理或賠付。可是重點是從2008金融危機看得出來,大家都不希望事後的賠付,而是事前的因應,所以我覺得重點是我們在事前對金融機構做好監理,就不會有用到這個準備金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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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從這個地方看起來,這幾年來金管會相當有信心,所以不會這麼急著要提升這方面的比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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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各方面的比率相對來講,是歷史上相對高的,逾放比是相對最低的,大概只有0.16%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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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如果照這樣講,預防勝於治療,你在預防上覺得有自信、做得不錯,所以這個準備金就不用準備那麼多,是不是這樣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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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作為一個監理官應該是臨淵履薄、絕對不要自滿,我只能說從過去的經驗,我們目前來講還能夠表達韌性,但是我想你也看到了,今年3月美國幾家銀行因為社群媒體的影響而造成流動性的問題,所以這個也拿來作為我們的教材,請存保公司跟銀行局去研究,我們怎麼樣對銀行的流動性管理更強化。我們是戰戰兢兢地在面對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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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我瞭解,因為你們很謹慎,以您的個性也是在這方面會非常仔細。只是我要問一個問題是,這個特別準備金2%原來是從交易稅裡面特別提撥2%進來,113年底屆期之後,這個要如何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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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這是另外一個,有關金融業的特別準備金,我們的期待就是以前累積的部分能夠留在這個帳上,作為將來因應金融業假如有任何退場的需求;至於未來的稅率可能要等明年跟財政部再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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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因為照目前的訊息看起來,你們也同意這個可以拿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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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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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拿掉之後,進項的部分就減少了,問題是中華民國臺灣大家的財富還是在累積,目前在銀行裡面的存款有25兆,可能過了幾年會到30兆或到三十幾兆,所以母數會越來越大,距離2%這個比率就越來越遠,萬一有風吹草動的時候怎麼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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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這裡有兩塊,一塊是存款準備金,就是您剛一開始垂詢的。另一塊是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除了銀行業之外,還有保險業,這些都有。當然必要的時候這兩塊也不是不可以放在一起用,不過我想就其他銀行業、保險業,我的觀念還是如此,就是預防勝於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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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我要問的問題是,如果到了明年底,從營業稅來的這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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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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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既然沒有了,以後這些要準備的金額累積的速度就一定會減慢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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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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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但問題是你的母數在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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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銀行部分還有存款保險準備金可以因應,剩下只是保險的問題。但是保險的部分,目前來講,我們覺得在過去的退場機制中有一些其他的配套措施可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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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剛剛一開始就是問你,現在只有0.53%,離2%都還很遠,光銀行存保的部分就還很遠!我的意思是你的母數又一直增大的時候,怎麼辦呢?我瞭解你預防做得很好,但問題是你將來能承擔的能力變薄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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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存款準備金、金融業準備金加起來大概有1.3左右了,所以應該有增加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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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1.3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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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百分之一點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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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會到百分之一點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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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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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所以我才問你,你是不是認為臺灣真的不需要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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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當然安全網越多越好,畢竟我覺得重點還是我們的監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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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好,那就加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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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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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關於P2P的問題,我還是要問一下,因為今年有案例出現,然後出現問題。我知道你們都說,請他們要跟銀行合作、要訂公約,請問現在P2P的業者有多少是跟銀行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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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有跟我們開過會的大概7、8家左右,9月26日我們也頒布一個指導原則,現在正在跟業者溝通中,把這個指導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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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看資料臺灣現在總共是26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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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對,但是平常有跟我們往來的沒有那麼多,因為他們每個型態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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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我知道有一家跟銀行有十足的履約保證,這裡我就產生一個疑問,因為在民事借貸上,借貸契約是要有人的信用在裡面,但P2P是透過網路,根本互相不認識,借方跟貸方互相不認識,如果銀行有十足的履約保證,為什麼不跟銀行借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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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這個個案是不是會後你再交代,我們再來瞭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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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不是,不是,我是說我看到資料裡提到現在P2P業者有一家跟銀行有十足的履約保證,我的意思是,如果是這樣,因為銀行有辦法做信用調查,而P2P是透過網路,只是撮合,在手續上讓借方跟貸方兩個人能夠合致,但這裡面沒有信用的認知跟信用的調查,現在如果銀行業者用十足的履約保證方式跟他結合,那貸方就直接跟銀行借就好了,因為銀行就十足保證一定不會出問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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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請莊局長來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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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局長琇媛:報告委員,他的這個保證其實是P2P那個帳戶裡借方的錢進出,還有貸方的錢進出,是針對這個餘額所提供的保證,而不是針對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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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不是借款人信用的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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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局長琇媛:不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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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好,最後,我講我的結論,P2P在中國出現非常大的問題,倒債幾千億人民幣,而且已經大到那個爛帳無法收拾,臺灣真的要小心,科技當然會帶給人方便,但是借貸的基本,從遠古以來到現在,幾千年來,就是要有一個信字在裡面運轉,這是一個問題的核心,如果把這個東西拿掉,光只有科技的外型,而沒有契約本身應該要有的實質內容,我還是認為很危險,這一點再提醒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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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我們會強化我們對P2P的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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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秉叡: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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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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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委員。接下來請賴士葆委員上臺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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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8-20-13 |
speakers | ["沈發惠","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李貴敏","費鴻泰","鍾佳濱","林楚茵","郭國文","余天","高嘉瑜","羅明才"] |
page_start | 231 |
meetingDate | ["2023-11-13"] |
gazette_id | 1128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85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處理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主管:(一)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8案、(二)保險業務發展基金預算凍結書面 報告案5案;二、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主管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三、審查中華民國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 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一)特別收入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二)信託基金─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
agenda_id | 11285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