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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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11時34分)謝謝主席。我們請法務部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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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黃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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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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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次長好。今天我們是討論到有關選舉選務,還有怎麼樣公正選舉的專案報告,我記得上次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你們也有類似的報告,我看了一下,兩份內容相似度起碼80%,重點在於你們要強調公平選舉的重要性,對不對?是民主的基石跟國家廉能的基石,而且這一次你們特別強調要防範境外勢力的介入,還要全力偵辦假訊息、杜絕假訊息干擾,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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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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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而且你今天報告還特別講要「嚴查速辦發揮嚇阻效應」,這是真的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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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這是我們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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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還是嘴巴喊一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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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查察賄選本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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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做得到嗎?嚴查速辦發揮嚇阻效應,這不是隨便說說而已,如果真的有做,你再來講,不要在這邊口頭交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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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報告委員,這是本來我們檢察機關就應該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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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本來就是你們的事嘛!而且檢察機關本來就該做的事情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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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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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檢察官的倫理規範第二條就寫得很清楚,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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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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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你們都會背了吧?背得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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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檢察官倫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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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第二條,背不出來?檢察官為法治國之守護人及公益代表人,應恪遵憲法、依據法律,本於良知,公正、客觀、超然、獨立、勤慎執行職務。這是你們的職責、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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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檢察官倫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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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我為什麼這樣問,10月3日我在預算總質詢的時候,我問過陳建仁院長,他說立法委員審查預算是法定的職責。而國防部長邱國正,當時我問他潛艦預算,他說這是公開預算,從108年就是這樣。10月6日我在施政總質詢的時候,國防部長邱國正說本席平常問政認真,從來沒有阻礙國防發展,也非常支持國防。但是當有要參與選舉的人,他四處散播、抹黑、掛看板,說我凍結預算是在阻礙國防,甚至後來變本加厲,執政黨還開記者會說提案凍結預算就是賣國。我請教一下次長,散布「提案凍結預算就是賣國」,這是不是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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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我們選罷法就這一部分的規範是要散布不實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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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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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散布不實的事項,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所以前提是不實的事項,而且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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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所以提案凍結預算是賣國,是實還是不實?對啊!我說是不是假訊息,你只要回答我是不是就好了,提案凍結預算是不是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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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這個是委員的職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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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不是啦!當一個記者會的標題就是凍結預算賣臺、賣國,或是某某某凍結預算賣國,這是不是假訊息?這有沒有構成所謂的影響公平選舉?有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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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選罷法規定是意圖使他人當選或不當選,而傳播不實的事項,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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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因為如果它不是假訊息,那就代表我前面提到陳院長講的話、邱部長講的話是在國會殿堂公然說謊,是不是?我10月3日質詢過、10月6日質詢過,陳院長講審查預算是法定的職責、立法委員的法定職責。邱國正部長說本席我理性認真,從來沒有阻礙過國防發展,也非常支持國防。然後有人去掛看板、去散播文宣說「因為你凍結預算,所以你賣國、你阻礙國防」。請問哪一個是真、哪一個是假?如果你在這邊說這不是假訊息,那就代表陳院長跟邱國正部長他們在國會殿堂公然說謊。那我就請教,這個如果是參選人發的,也是某個政黨開記者會的,這不會影響公平選舉嗎?你公平選舉是講真的還講假的?所以我才問你是講真講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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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立法委員審查預算當然是他的職權行使,這本身當然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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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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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但具體個案,他的文宣內容有沒有不實的話,必須要看他文宣內容、具體個案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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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你們有去看嗎?我請教你們有去看嗎?因為到今天早上我還收到某一個議員的臉書上面寫著某某某賣國,然後要下架某某某。因為沒有作為,所以這樣的訊息可以繼續傳嘛!傳得很開心啊!如果照你們這種態度的話,你所謂的嚴查速辦發揮嚇阻,沒有啊!都是假的,你喊一喊而已嘛!來這裡報告有什麼用,對不對?你讓我們有一個公平的選舉、乾淨的選舉好不好?不要用嘴巴講,你告訴我怎麼樣能夠公平,然後能夠公正,然後正面、乾淨的選舉好不好?你們第一時間做了什麼?寫得高談闊論,做到的沒半件啊!對不對?我們信心在哪裡?造謠抹黑、假訊息滿天飛啊!你們第一時間有辦法嚇阻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就是講你們啦!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這個是非告訴乃論,你們明知道有犯罪,你們不查、不辦,你們不處理或者你們不調查、不釐清,更何況你們還講要維持公正選舉,然後選舉期間這一些假訊息對選舉的傷害你們也不是不知道,如果這樣的事情影響到人家的選舉結果,事後再來決定說那是一個假訊息的時候,那來得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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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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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這也是你們這一次一直講說要打假的很重要的原因,不是嗎?可是都用嘴巴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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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委員不是,檢察官因為告訴、告發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應即開始偵辦,所以如果有委員所提的文宣內容涉及到違反選罷法第一百零四條,選罷法第一百零四條是個非告訴乃論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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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沒錯,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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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檢察官經過各種管道知道,或者是被害人提出告訴,檢察官應該要發動偵查,前提是轄區內有管轄權的地檢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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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可是當這樣子的事情立即影響到公民選舉的時候,你們的處置是什麼?就是任由它繼續在那邊散、繼續在那邊放著嗎?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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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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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我剛才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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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兩位,主席要作個宣告:本席今天下午就會代表江委員正式告發,請你們立即查處,好不好?因為我可以證明江委員,我跟他到美國國會去,他如何為臺灣的國防在那邊拼外交,我可以作證,所以我今天下午就會立刻告發。江委員,不好意思,因為時間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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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我時間到了,我只要跟你講,你們要講公平選舉不要用嘴巴講,好不好?尤其司法單位你們敢講,那就要做給人家看,否則人民會對司法失去信心,當司法沒有辦法維護公平選舉的時候,這樣的民主其實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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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剛剛倫理規範第二條還有我們檢察官的天職這是絕對要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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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你的天職,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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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沒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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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員啟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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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江委員麻煩你到時候把資料給我。休息5分鐘,謝謝。
休息(11時43分)
繼續開會(11時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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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我們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楊瓊瓔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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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15-10
speakers ["游毓蘭","羅美玲","陳琬惠","王美惠","張宏陸","鄭天財Sra Kacaw","莊瑞雄","黃世杰","李德維","劉世芳","賴品妤","陳玉珍","江啟臣","楊瓊瓔","廖婉汝","張其祿","陳培瑜","陳椒華","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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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1-15"]
gazette_id 1128604
agenda_lcidc_ids ["1128604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安全局局長、法務部部 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及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就「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務、 查賄及維安等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8604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