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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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11時2分)請陳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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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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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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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我今天還是想要就有機農產品的問題來跟部長討論。確保有機農產品的有機性,避免它受到污染,大家都知道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所以有機農產品相對於一般農產品,其實我們用比較嚴格的驗證與分裝流程,應該沒有錯吧,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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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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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我想先問幾個問題。如果我是業者,我在店舖裡把麻袋打開,放在店面給民眾用自己的盒子盛裝買回家,請問我需要經過分裝驗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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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如果它整個大包裝本身有完整標示,而不另外拿出來做個別分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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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麻袋上面當然是有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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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對,如果以這樣來說的話,應該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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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這樣需要分裝驗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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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這個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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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就不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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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如果另外拿出來的話就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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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如果我把麻袋裡的有機鹽一部分分出來,先裝進一個乾淨的容器擺在我的有機店鋪裡,這樣算分裝還是散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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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這應該算分裝以後散裝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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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分裝以後散裝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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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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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其實我們的法規對這部分講得不是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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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我知道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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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目前其實有很多業者無所適從,也搞不清楚到底這樣做要不要分裝驗證?我們都很清楚,有機農業促進法是在2018年訂定的,當時的時空背景其實跟現在……我認為有些地方確實有很大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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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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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第一個,我們在這幾年經歷了疫情,所以很多商品販售現在其實是透過網路宅配,大家開始有這個習慣,而且越來越多!這是我們當時在修有機農業促進法時比較難考慮到的,部長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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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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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第二個,這幾年大家都知道所謂的綠色餐飲或環境永續的理念越來越盛行,所以很多民眾開始思考是不是可以透過無塑或無包裝方式,尤其很多會買有機產品的民眾更有這個環境意識。因此,怎麼樣在有機農產品的分裝驗證中考慮到無包裝形式,也是當初比較沒有考慮到的,部長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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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我非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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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第三,在綠色餐飲市場裡,比起那些大型的有機通路業者,現在開始有更多新興的小型業者,這也是我最關心的地方。有很多年輕人在學生時代可能開始接受了相關理念,離開學校以後想要做相關創業,而且他也做得起來。現在有很多年輕朋友在社區裡經營,部長應該有看過,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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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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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那現在問題來了!這三種現象在這幾年裡面陸陸續續發生,這是我們過去沒考慮到的,甚至我們可以在一些地方看到這三種狀況同時、共同發生!所以我們會看到沒有機會接受農業部輔導的小型業者,透過線上宅配形式販賣無包裝的有機農產品。好,這時候問題就來了!該怎麼辦?他要怎麼做,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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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先跟委員說明,就我個人的立場,要推動有機農業的話,後端的需求面一定要拉大!那當你一拉大的時候,相對的大包裝就有機會或有更多的可能變成分散的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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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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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但怎麼樣把原來的大包裝與分散包裝串接,才能夠讓消費者知道?我們其實擔心的是,就算它是真的有機,但是散裝了以後,就可能有不肖業者去混充,這是我們最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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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現在我們的問題是,他完全遵守有機的理念,從一開始的生產端到中間、到最後銷售、到接觸消費者的最後一哩路都盡力、小心翼翼地維持這個有機性。可是對不起,在我們的法規跟制度面上,他還是不知道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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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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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這是我們現在看到的!甚至因為最後一哩不知道怎麼做,就決定現在不要再講自己是有機了!即便前面這樣小心翼翼、小心呵護這個有機性,到最卻因為不知道該怎麼做,又怕被罰;而且被開罰過、有開罰過的經驗!我當然知道現在農業部有幫忙,但有開罰過的經驗以後,於是現在說,我們是永續商品就好了,就不要再講我們是有機農產品了,這樣不是很浪費前面的小心翼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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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這反而造成有機後面的推動困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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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現在我要問你的事情是,這件事情我已經跟農業部討論半年了,我必須說進度真的太慢了!到目前為止,我們只看到農業部放了一份簡報在網站上面,直到我這會期提出預算凍結後,才多加了一張A4的流程圖放上去。當然,我知道現在有在規劃各地的輔導,但是部長,我們把那份簡報與這份流程圖請這些業者看,沒有人看得懂到底該怎麼做!半年過去了,我如果是業者我看到這張圖,我還是不知道到底現在是要分裝還是散裝?散裝實體販售可不可以?網路販售到底可不可以?我還是不知道!部長,這個速度你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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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個人也不可以接受!那時候委員辦公室來談的時候,我去請他們弄出來,但我現在還在跟農糧署做溝通。我覺得解決最後一哩路的部分,要用總量管制的方式去處理。也就是說前頭如果都能遵循時,它的量與它分裝出來的量有一致性,這樣才有機會;如果是完全、隨便到處買,沒有前端時,那我們可能就不會去處理。所以可能要分不同的樣態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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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你講的這個方法與概念,我也同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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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可是我必須跟同仁討論,因為現在在法上面,它本身如果沒有辦法往前追的時候,就沒辦法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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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但是現在我們看到的狀況是,我今天跟你討論的這個事情是在今年上半年的時候,已經經過了半年啊,所以現在還是有很多新興的業者,當初我們跟他們說我們希望來解決這個問題的時候,經過半年,大家還是無所適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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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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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所以部長,即便你剛剛講這個概念很好,總量管制,不要讓大家混充進來變成量的暴增,我都同意啊,可是我們現在沒有看到實質的作法,目前在往前、在跟業者討論,甚至在輔導大家加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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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這樣說明,我們大概在這個禮拜,立法院的預算審議處理完了以後,我會親自召開會議,我親自來召開、來做決定,這樣會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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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好,但我還是要麻煩部長,現在我大概知道12月開始農糧署好像有在規劃一系列的座談,我們真的很希望部長現在趕快拿出一個怎麼樣做簡易分裝,包括散裝的規定,甚至最好應該把無包裝怎麼樣可以操作的可能性,全部,至少我認為,部長,我覺得這不該只是一份簡報、一個這樣的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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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我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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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我覺得至少要有一個以行政命令位階的部分來公告這個規範,我覺得至少要有行政命令的位階,而不是像這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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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好,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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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部長,你看看能不能在兩週內有一個方案的定案,這個部分定案了以後再找業者去做座談,再去做微調、修正,能夠補齊我們沒有想到的地方我覺得都很好,但是就儘快讓它上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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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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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不然現在真的,到明年已經要一年了,我覺得這是沒有辦法接受的,這只是一個,大家希望能有一個簡易驗證的方法,只希望與時俱進啊,部長,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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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我個人也沒辦法接受速度這麼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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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所以部長,至少讓方案趕快在兩個禮拜內訂定,然後1月我們就讓它上路,然後再來是如果真的有需要修法的部分,部長,我是指當時我們沒考慮到的事情,接下來該考慮進來,我認為農業部也應該提一個法規的盤點、檢討,透過法規的盤點、檢討來去思考,我們當時的修法在五年後的現在還有沒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現在有更多的人願意投入到有機,有更多的人願意消費有機,可是我們有沒有想漏掉的地方,都應該有一個盤點、檢討,部長,法規的盤點、檢討可不可以在兩個月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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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大概分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如果不修法,但可以用辦法的方式去處理的話,我們就用辦法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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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是,但是希望1月前可以上路,好不好?儘量在1月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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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儘量朝1月前去處理,然後如果真的需要動到母法、要去處理的時候,我們也會在1月的時候提出我們部裡面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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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好,部長,我覺得這個承諾很明確,我們能夠做的,在不修法的前提下,看能不能在1月就上路,如果要修法才能夠讓制度更穩定的,在1月的時候提出檢討,沒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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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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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申翰:謝謝部長。
發言片段: 58
陳代理部長駿季:謝謝。
發言片段: 59
主席:有請陳琬惠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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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8-26,19,15-1
speakers ["吳欣盈","賴瑞隆","蔡培慧","廖婉汝","陳秀寳","陳亭妃","賴惠員","黃世杰","鄭天財Sra Kacaw","邱泰源","王婉諭","楊瓊瓔","洪申翰","陳琬惠","黃秀芳","李德維","蘇巧慧","郭國文","楊曜","賴品妤","鍾佳濱","吳玉琴","陳椒華","林為洲","陳瑩","王美惠","游毓蘭","呂玉玲","蘇治芬","莊競程","羅美玲","徐志榮","劉建國","張育美","陳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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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1-20"]
gazette_id 1128901
agenda_lcidc_ids ["11289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林文瑞等 18 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委員楊瓊瓔等21 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孔文 吉等 22 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 鄭天財 Sra Kacaw 等19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 邱志偉等20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廖婉汝等21 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郭國文等21人擬具「老 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蔡培慧等24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 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邱議瑩等27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 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 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王美惠等29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三、委員陳亭妃等 19 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四、委員黃秀芳等 23 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五、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 蔡易餘等18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委員賴品妤等 16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陳秀寳等25人擬具「老年農 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員蘇治芬等20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 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陳瑩等20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 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 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委員莊競程等22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 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王定宇等19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十六、委員陳秀寳等 21 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七、委員陳明文等19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89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