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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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9時50分)謝謝院長。家庭暴力防治法能夠通過,首先要感謝邱泰源召委的排案,以及全院同仁的支持,讓這個修法能夠迅速完成三讀。本次修法公告之後,有四大重要的變革:第一是性影像遭受家族成員或未同居伴侶散布恐嚇或威脅的被害人,將可以直接透過民事保護令的聲請,要求對方交付刪除或下架已上傳的性影像。針對這一部分,本席也希望未來衛福部可以儘速訂定相關指引,讓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在協助被害人向法院聲請性影像相關法令的保護令時,可以幫助被害人及時取得裁定,確保被害人的隱私權。第二個是落實了婚姻平權。新法實施之後,將擴大對於同婚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護。第三個部分是強化社會安全網。未來主管機關接獲相關的家暴通報之後,須評估被害人的需求,進而提供適當的處置,以確保保護不漏接。第四個是被害人的隱私保護再提升。新法實施之後,如果有足夠的資訊得以確認被害人在未成年時遭受家暴或性侵害,被害人可以向戶籍機關申請禁止加害人查閱或索取被害人的戶籍資料。
最後要特別謝謝婦女救援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在修法過程中給我們的一些建議,也希望新法上路之後,主管機關可以給予各地方家暴中心足夠的協助,建立綿密的服務網,讓被害人的保護可以再升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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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委員。
接下來請范委員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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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8-8
speakers ["游錫堃","吳玉琴","范雲","游毓蘭","蘇巧慧","洪申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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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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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8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二、第五十八條之二及第六十一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 四條、第六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第三十二條、第五十條、第五十條之一、第五十四條、第 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一條之一、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之一、第六十四 條及第六十六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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