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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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0時26分)大家好。全國房屋日益老化,現在已經有超過半數住宅屋齡超過30年,目前危老條例對災害預防的範圍受限,無法有效因應極端氣候、地質敏感等災害風險,例如淹水、地震等問題,再加上老屋久老的問題,顯見老宅問題亟需解決。即便有全國最高防洪的臺北市,面對極端氣候變遷,仍然面臨著淹水的風險,更遑論其他縣市;再者,臺灣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屋在無障礙設施與通用設計卻相當匱乏,目前都市更新方案都為關心防震以及無電梯者,欠缺對房屋內無障礙設施的關注,不利於高齡族群的安老。
針對上述問題,本席認為修法應該納入國際標準,引進滯洪池等防洪措施,並引進建屋內的無障礙設計,並非只停留在建設電梯的層面。很遺憾,主管機關認為本條例應注重建築的危險老舊,而不考量地理環境、自然環境等因素,本席無法苟同主管機關保守的態度,危老改建不就是要讓民眾住得安心、住得舒服嗎?希望主管機關能夠正視這些問題,以確保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更希望朝野委員們能夠關注這些弱勢族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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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游委員毓蘭。
報告院會,登記發言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
現在繼續進行討論事項第五案。
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高嘉瑜等18人、委員林俊憲等19人分別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游毓蘭等19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三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公路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李昆澤等33人擬具「公路法第五十八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羅致政等21人擬具「公路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6、4、4、7、4、3會期第8、4、4、6、7、14、10次會議報告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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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8-8
speakers ["游錫堃","游毓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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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1-21"]
gazette_id 1128403
agenda_lcidc_ids ["1128403_00006","1128403_00007","1128403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8次會議紀錄
content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8403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