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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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9時12分)謝謝召委。我請薛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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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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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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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部長早。我今天有一件事要來跟您就教跟討論,就是有關我們長照送餐服務的部分,還有早產兒養育照顧津貼的議題。先談送餐的部分,部長,你知道今年6月30號你們衛福部發了一個公文,針對長照2.0裡面的營養餐飲服務的使用者資格要做一些調整,也就是說7月1號以後,我們新申請營養餐飲服務的使用者,需要以社會救助法列冊低收入戶跟中低收入戶,且經評估為失能等級2級以上、無法外出的這些人,才能進入到營養送餐的部分。部長,你知道這個政策的改變嗎?這個調整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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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知道,這部分我們是考慮到送餐服務在執行面有一些問題,比方說,尤其……當然我們不能苛究這一些送餐人員,但是在疫情期間經常就是沒有真正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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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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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比如掛在門口、便當放著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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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所以部長,你也知道這個會議嗎?這個是地方政府長照資源布建及品質管理會議上所做的一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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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是長照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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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長照司開的,可是這個會議,你剛剛講的是品質的問題,可是你卻是改變服務使用者的身分,被排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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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因為我們考慮到的是這樣子啦!就是說如果不是社救法的低收、中低收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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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來,這就是今天要跟部長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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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1.5倍到2.5倍所謂近貧的這一個部分,他其實是可以使用我們的長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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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部長,你也知道社會救助法的低收、中低與老福法的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中低是概念不一樣,還有一個部分,長照服務法新增條文第八條之一第四項授權訂定的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裡面,長照的低收、中低定義與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定義是一樣的,反而回到社會救助的中低卻跟我們不一樣。部長,長照服務法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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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所以委員講的是跟老福法一樣,但是跟社會救助法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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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對,長服法與老福法的老人生活津貼標準是一樣的,結果你現在回到社會救助法的列冊,中低收入戶1.5倍以下,這就是我疑惑的地方,為什麼整個長照系統全部都是用比較寬鬆的標準,中低的寬鬆是1.5倍到2.5倍,你現在突然在一個行政公文裡面告訴我們1.5倍及2.5倍不在補助範圍,所以你們不補助了。部長,我有請同仁稍微整理了一下,在今年7月以前最低生活費1倍以下的不用付錢,1.5倍的也不用付錢,因為這都是屬於長照裡面的低收,長照裡面的中低是1.5倍到2.5倍要自付10%,這個是過去的規定。7月1日以後是低收入戶免費,但是對1.5倍以下社會救助法的低收、中低自付額是10%,最重要的是有一類人,最低生活費1.5倍到2.5倍的未來要自付100%,你們的公文解釋是這樣。
所以我要請部長釐清,因為他一直用社會救助所謂列冊的1.5倍,或是列冊的中低收入戶,也就是1.5倍以下的,可是1.5倍到2.5倍的部分不見了。我們來計算一下這個部分未來自己要負擔的,1.5倍以下自付10%的話,未來每個月大概要負擔400元至500元,對於領取中低收入的低收長者來講,他一個月可能可以領到7,759元,四、五百元對他也許衝擊不大,大概6%左右;可是對於現在領取3,879元的中低收入戶,未來因為物價指數調漲,所以他明年可以領到4,151元,但是我幫他粗算了一下,一餐如果80元,一天2餐、一個禮拜5天,4個禮拜大概要3,200元到3,500元,這個錢大概就占了這些中低收入1.5倍到2.5倍的長輩生活費的七、八成,占了生活費的七、八成,所以這個部分衝擊很大。我不知道為什麼突然因為所謂的會議,部長是學法的,這個會議是地方跟中央所謂的品質管理聯繫會議,卻可以去改變福利身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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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說明一下,第一個,委員這邊所秀出來右邊的最低生活費1.5倍要自付10%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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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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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沒有,這個仍然是免費的,第一個,我先澄清。第二個比較爭議性的是1.5倍到2.5倍的部分,這個部分我們考慮這些老人家不是屬於社救法,也就是不是小於1.5倍以內的,如果都一直仰賴送餐服務的話,他反而會走不出來,所以我們是鼓勵他走出來到我們的巷弄長照站,那邊也是免費供餐,或是使用給支付制度,因為這些是失能的,使用給支付制度可以陪同外出,或是到家去備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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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部長,我就是要提醒你,這個報導指出一個問題,大家都在猜測是因為我們的成長太快了嗎?送餐人數從原來的九千多成長到兩萬多,成長2.7倍,是因為人數成長太多了,所以你們要控管數字嗎?因為我到現在還問不出相關的數字資料。第二個,你剛剛提到要鼓勵他們出來,這個我都同意,問題是你要在社區供餐,一樣要付錢,你以為社區供餐不用錢嗎?沒有啊!還是要部分跟老人收費。這就回到我之前跟你講的,如果社區據點的營運費是一個月1萬元,說真的錢都是要在裡面去做周轉,所以有時候是組織自己吸收,不然就是要去募款,不是你們想像的那麼美好,就是到社區供餐,你沒有提供餐費服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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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第一個,接下來營運費會增加,我想委員一定知道明年會做調整。第二個,原來已經是我們送餐的對象,不會因為這次的改變就取消他的資格,他還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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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部長,你這種講法我不太能接受,為什麼?因為只要停送餐三個月,這個案子就結案了,就變成新案,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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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不是,舊案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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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不,你說的舊案這個概念都不對,比如他去住院或離開住處,只要三個月停送餐就是結案了,結案又重新來的時候就要符合新的規定,所以我覺得那個部分對老人都非常不友善。你們要改善品質我沒有意見,但是在改善品質的時候,你們不要想當然耳,有時候老人是在非常偏遠的地方,所以送餐對他來講很重要。你要鼓勵他出來,但是當他是部分失能的老人,他要走出來就是一個困難,難道你要去接他嗎?這都是一個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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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們有交通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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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你們哪有交通接送,你們沒有,所以你不要以為這樣子就可以滿足社區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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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失能本來就可以交通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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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這個部分其實更需要照管中心和A個管好好的去做細部的照顧計畫,但是我剛剛提到的中低1.5倍到2.5倍被取消資格,你說沒有,但是我看到的相關資料是有的,因為你用的是社會救助1.5倍以下稱為中低,而1.5倍到2.5倍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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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不過舊案是沒有,新案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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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知道,可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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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剛剛有跟委員說明,我們是希望他能夠出來,不然老是都送到家裡的話,他就不會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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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部長,我覺得你對社區裡面,尤其是偏遠地區長輩的瞭解真的不夠,或是你以為大家都會這樣做,我們當然是鼓勵他出來,但是有些人就是走不出來,所以這個部分一定要有細緻的規劃。但是我覺得把福利資格取消是違反我們的法令原則,回去再研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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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們再討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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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怎麼可以在一個中央與地方的聯繫會報就把它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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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吳委員,你已經超過2分鐘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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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這是我不太能接受的部分,因為這是法定的,長照低收和中低的定義應該很清楚。
我的時間已經到了,最後一個是早產兒的部分,我們幾個委員有開過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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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個我們研議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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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請部長真的幫忙研議一下,因為我們都希望能夠保護每一個孩子平安長大,所以相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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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吳委員,你已經超過3分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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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相關的經費、津貼能夠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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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們來研議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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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請部長研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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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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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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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26-12
speakers ["吳欣盈","吳玉琴","蘇巧慧","溫玉霞","邱泰源","徐志榮","林為洲","黃秀芳","張育美","陳靜敏","莊競程","楊曜","賴惠員","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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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1-23"]
gazette_id 1129105
agenda_lcidc_ids ["1129105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數 位醫療發展條例草案」案
agenda_id 1129105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