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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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9時20分)主席、各位首長、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審查7個併案的法案,我先請教一下立法院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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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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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處長,請教一下,我們很少審到立法院自己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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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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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但是從上次國際事務處的修法裡面我有提醒,就是立法院沒有提案權,院長、副院長也沒有特殊的提案權,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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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對,就是會透過委員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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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這一次的提案是民進黨黨團連署,上一次國際事務處的修法,你記不記得是各黨團都有簽名共同連署,還是也是民進黨黨團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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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後來好像是各自分別提案,內容只有些許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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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好,以後如果是這樣,像今天民進黨所提的這些條文內容,等於是把一些行政院組改之後,有換名字的、有新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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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對,單純配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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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有整個解編掉的,這些把它修正掉,這個是一定沒有問題的,裡面有沒有那種從其他委員會調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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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沒有,它就是單純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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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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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名稱變動,沒有做實質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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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好,像這樣子的話,應該不會有各黨團不一致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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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因為那時候是在朝野協商,院長有請各黨團斟酌法制局所提的草案版本,看要去共同連署或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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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我的建議是這樣,如果是立法院方所必須要去提案的修正而發動的,儘量是以朝野各黨團共同連署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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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好,這個部分我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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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這個慣例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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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可以、可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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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當然也會有一些可能因為某些衝突、政治事件,會有各黨團不一致,那就各黨團自己去處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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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是、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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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像這種沒有爭議的,我覺得會怕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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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儘量朝野各黨團共同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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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對,有些委員會覺得你好像做面子給特定政黨,這樣也不是很好。之前有一些機關的修正,其他委員沒意見,但是譬如說他們是請我來提案,有人會覺得你獨厚鄭運鵬,這也不是很好啦!我是覺得今天當然沒有這個爭議,但是我認為以後建立一個慣例也好,不然你看立法院自己沒有提案權,都要拜託人家,這種拜託的很奇怪嘛!你說都由多數黨,以後的多數黨也未必有過半,對不對?以後的生態不一定,你就很難處理了,好不好?這個希望有一個慣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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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長百祥:是,好,謝謝委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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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好,其他的是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與法官法比較相關,這我可能請教朱次長。次長,我請教一下,今天的修正會跟專戶制有關,對不對?退撫新制的個人專戶制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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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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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所以就把名字加進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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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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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那對於法官比較不同的是法官跟高階將領一樣,會有終身職的差別,一般文官沒有,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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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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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所以會有兩個制度,一個是退休制度,一個是退養金的制度,就是你是終身職,但是如果你不辦案,你就70歲以後改領應該算是在職的養廉費了,就是退養金,這樣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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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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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以後如果他退休是專戶制;如果他是有志再繼續服務,然後是領退養金,這樣有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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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次長楠賢:應該是這樣子,這個可能問司法院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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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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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像委員講的,如果是選優遇的話,那麼其實他就不是退休、退養的問題,他的薪資要減三分之一,就是依照法官法減三分之一,那減三分之一之後,其實他減下來已經比領退休金還少,所以純粹以所得來看的話,現在屆齡提退休的比例是比較高,提退養的就很少,因為領的比退休還少,這是法官法實施之後的情形。至於退休的時候,現在的法官法規定,除依照公務員的本俸計算退休金以外,還會依照法官法給最高140%的退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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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對,他就領240%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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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2.4,但是跟委員報告,最主要是因為法官的薪資結構裡面,其大部分的薪資都是所謂的專業加給,本俸很少。如果用本俸,當初法官法加140%是因為法官薪資結構的特殊性,絕大部分都是一般公務員不計……退休金的專業加給,所以才折成退養金,才比較符合一般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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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我相信這個養廉的制度,不管你是優遇的退養或者退休,大家應該不會有意見,不能讓法官想要在案件服務的過程裡面去東撈西撈啦!這個是一定要的,大家對這沒意見。不過,剛剛您講的是說,如果以優遇140%來看的話,會比退休金少,所以某種程度也是鼓勵退休嘛!對不對?那未來的法官、新進的法官,以後是專戶制嘛!專戶制就跟他在這段過程裡面提撥的,以前是確定給付,因為是定額,算得出來70歲以後退休才會划算,那他當然就會往退休那邊走;但是如果是未來專戶制,他有可能遇到一個比較長期的全球性經濟風暴,他如果這樣算回來,加上40%的優遇,他覺得好像繼續待在這邊服務,領這個優遇的待遇比較好,你們要怎麼解決?你今天修正完之後,就會遇到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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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也謝謝委員的提醒,因為我們講的是以目前的這個制度、這個情形,改成專戶制之後,這樣子計算會不會還是像現在一樣,就是退休金會比優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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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你就不敢保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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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這個我們還要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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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如果到時候造成法官乾脆就不退了,對不對?你也相對困擾啊!所以某種程度就算有優遇,你也希望他退休嘛!70歲以後,你是希望他退休的,所以你要考慮今天修法完之後,這個可能也不會在短期內發生,因為新制是後面才會退休,你如果能提前想一下要不要這樣修,不然每次修法是很麻煩的,或者可以說,你也很難去擇一嘛!就是如果低於140%,是不是就以這個為基準,兩個一樣要他選擇退或不退,因為他如果選擇在職的優遇,那你可能還要給他辦公室,你們也是希望他退嘛!你無形成本會增加很多,這個你們考慮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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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秘書長麟倫:感謝委員的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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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OK,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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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鄭運鵬委員。
下一位請謝衣鳯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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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36-22
speakers ["湯蕙禎","曾銘宗","鄭運鵬","謝衣鳯","林思銘","王鴻薇","江永昌","賴香伶","吳怡玎","陳椒華","林淑芬","劉建國","吳琪銘"]
page_start 377
meetingDate ["2023-11-27"]
gazette_id 1129201
agenda_lcidc_ids ["11292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 吳琪銘等21人擬具「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 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7人 擬具「勞動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 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併案審查(一)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法官法第 七十七條及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法官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 八條及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92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