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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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10時51分)謝謝主席。請莊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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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請莊部長上臺備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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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部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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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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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因為今天大家很關心關於租金的特別扣除額,財政部的立場跟方案到底是什麼,因為我們也有提出方案跟版本,我們認為應該要把租金特別扣除額提高到26萬元,最主要我們是依據民間的數據認為現在住宅租金的中位數已經高達2萬3,999元,所以如果以這樣的一個數字來看,26萬元是符合當前租屋市場的水準,不知道財政部目前的態度到底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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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在我們報告裡面也特別提出來,因為各個版本,委員也好,黨團也好,都有各種不同金額的版本,我們認為應該聽取各方的意見,再來做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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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不是,財政部要提出你們的立場跟態度,各方的意見,當然我們會希望符合市場的行情,越高越好,因為這個是實報實銷,在這種情況之下,以現在民間的數據來看,中位數都在2萬1,000元以上的狀況之下,26萬元應該是一個合理的數據,如果財政部認為不是,也應該要提出你們的方案跟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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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因為把它從列扣改為特扣以後,我們也提出如果要這樣改,基本上要有幾個原則在裡面,包含排富、無屋主,還有對於已經接受過政府的租金補貼這部分都要扣除,所以應該要整體來看。至於金額的部分,我想各版本都有提到,對於相關的配套措施提出來以後,怎麼樣來取得一個平衡的金額,我想委員跟黨團都可以再做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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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因為大家希望這個能夠趕快啦,其實大家也已經都提出好一陣子了,所以財政部應該已經有一個方案來跟大家報告,而不是說現在還在討論,這樣的態度讓大家覺得好像對這件事情是聽大家的意見之後,再來決定,而沒有自己專業的態度,包括我們之前討論幼兒學前扣除額,我們也認為現在的學前扣除額要提高到6歲以下都能夠扣除,這是第一個,我想這個大家有共識,但是金額到底是多少,目前財政部也沒有提出方案,如果以民間數據來統計,目前養一個小孩1到6歲的花費,平均每年都要超過16萬的情況之下,目前的這個扣除額明顯是不足的,所以我們也認為應該要提高到16萬以上,甚至之前有提到20萬的數字。以現在來講,財政部也沒有立場跟方案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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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上次也都說明了,各方的意見不同,然後可以再斟酌評估,財政部會提出來有關稅損的金額以及受益的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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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有沒有一個期限,什麼時候以前會針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跟租金的特別扣除額,你們會有一個明確的立場、態度跟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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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上個星期費召委已經討論,然後也已經有相關送出委員會的一些結論、決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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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大概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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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多久?沒有,已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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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明確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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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還是要看委員這邊的處理,後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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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要等到協商之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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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對啊!還會經過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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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大概要一個月左右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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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是尊重大院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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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另外就是關於普發現金的部分,因為這個部分最近也接到很多的陳情,現在最後期限已經截止了,請問還有多少人還沒有領到這個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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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大概7萬人還沒有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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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7萬人?那麼這7萬人目前有沒有來向財政部爭取,或是認為有沒有延長的機會,這部分你們現在態度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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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大家都知道,我們在10月底就是屆滿了,除非是在10月到12月底出生的,可以到明年的1月,我們一再一再的宣傳、一再一再的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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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這7萬人目前是沒有辦法再領了嗎?有沒有一個彈性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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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時間已經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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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現在你說10月1日到12月31日,因為也有父母反映如果是在12月底左右出生的嬰兒,可能還來不及去辦理相關的手續,怕領不到,這樣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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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他可以到1月底,1月底以前都可以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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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如果是12月31日出生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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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12月31日出生的,他也可以到明年的1月底以前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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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明年1月底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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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對,明年1月底,對於新生兒這個部分就是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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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新生兒部分是有彈性的?因為上面是寫到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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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對不起,您剛剛提的是在今年12月31日如果出生的新生兒,他可以領取的期限是到明年的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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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今年出生的新生兒,領取的期限是到明年的1月底,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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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不是,不是今年出生。跟委員報告,我們領取的期限是到10月31日,但是新生兒的部分,如果是10月出生的、11月出生的或是12月出生的,父母都可以到明年的1月底以前來領,因為他要辦所謂的出生證明,我們要給他一些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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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這部分可以到明年1月底,但是如果已經過了10月31日就沒有辦法再領了,這是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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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如果他不是新生兒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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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就已經確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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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對啊!那個辦法就是這樣規定,而且我們也一再多方去宣導這樣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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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另外關於海外網購低價免稅的這個部分,因為我們一再的提到,希望能夠提高這個免稅額,之前也請你們評估,但是你們的回函其實我們是很不能接受的。第一個,你們提到說,與國際趨勢不符,但是免稅門檻,現在國際都在倒數了,國際認為這個免稅門檻應該不斷地提高,我們也看到國際的趨勢。你們也提到濫用低價免稅額是逃漏稅的狀況,但實際上這要如何逃漏稅呢?這個都是依照政府相關的規定。那你說對國內業者是不公平的競爭,關於稅損是多少也沒有提到,對於很多需要網購保健食品關稅的這些民眾來講,其實他們就相對剝奪,那在這個部分,財政部的考量到底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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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想財政部的考量,在我們的報告裡面大概都已經詳細地說明了。第一個,因為對國內業者銷售,它都必須要繳稅,但網購進來的話,卻有一定的免稅門檻,我想這個部分,我們要考慮競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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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但是從3,000元調降到2,000元到底依據是什麼?你提到濫用低價免稅制度逃漏稅,這個有沒有實際的數據?到底所謂的濫用低價是怎麼樣濫用?3,000跟2,000的差距到底會如何地去濫用免稅制度逃漏稅?因為其實對於國外網購的民眾來講,隨便就是超過3,000塊,所以你很難在這個1,000元之間說有多大的漏洞、有多大的差距,會造成濫用的情況。這個財政部也沒有提出專業的數據來說服消費者、說服民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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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從3,000降為2,000,當時也有考慮過其他國家的一些規定,而且國際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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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其他國家的規定,包括美國的金額是800美元,澳洲……你們所舉的國外數據都是200美金以上,而我們臺灣是只有63美金耶!相較於其他先進國家,我們的免稅額已經是低到不行,在這種情況之下,你所參考的數據到底是什麼?難道是參考中國、印度跟印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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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想當時……請署長補充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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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因為我們跟大陸地緣的關係,所以我們的快遞貨物幾乎都是從中國大陸這邊過來的,所以我們當時是參考從中國大陸進口比較多的這些國家,它的低價免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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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這部分我們還是希望能夠提供相關數據,如果你以中國大陸為依據,那你也可以依照中國大陸來進口的包裹去做一些相關的規定。如果國外進口,包括我們購買保健食品,或其他國外進口的包裹,是不是有其他稅額的依據?這部分我覺得可以分別地去做考量,來避免你們這樣子的一個作為,導致說其實真正有需要,但是很容易超過3,000元網購的情況之下的民眾的權益也受到影響。這部分可以分開地做區隔跟考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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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保健食品的部分,目前委員會這邊有委員提案,也正在處理當中。至於分開考量的部分,我想這還需要研議,因為各國的免稅額並沒有就貨物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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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因為你現在提到的是針對中國的部分,但是對於歐洲或美國等其他地區,相較之下其實民眾隨便購買就會超過2,000元的免稅額,對於這些民眾來講確實不公平。 |
另外,關於54萬戶租賃所得逃漏稅的問題,我們也發現財政部目前所稽查的狀況,5戶以上的查核人數7,603人當中就有超過51%需要補稅,這代表多戶租屋族逃漏稅的狀況非常嚴重,現在政府研議54萬戶沒有繳稅的在2024年以後會全面查核,這部分到底要如何落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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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針對這部分,因為財政部一直都有專案計畫在執行當中,所以也有一定的成效,如同委員所提到的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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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因為現在逃稅率非常高,以你們現在所查到的數據來看的話,情況是非常嚴重的,到目前為止你們如何去補這一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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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就這部分而言,就是我們加強查核,另外一個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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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怎麼樣加強?以你們這樣的人力來講,如果有五十幾萬戶,甚至實際上是88萬戶的租屋家庭,但你們只能查到7,603人,查的比率不到十萬分之一,在這種情況之下到底要怎麼去查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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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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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是不是請財政部會後再向高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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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好,我們再跟委員辦公室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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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我們希望能夠確實稽查,因為蘿蔔、棒子都必須要有,當我們有租金補貼的時候,關於這些逃漏稅的狀況也應該要確實掌握,才能夠有效的讓這些房子釋放出來,也才能讓租屋族確實申請到租屋補貼,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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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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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高委員,接下來請林楚茵委員上台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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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8-20-17 |
speakers | ["沈發惠","吳怡玎","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李貴敏","郭國文","鍾佳濱","高嘉瑜","林楚茵","費鴻泰","鄭天財Sra Kacaw","陳椒華","陳培瑜","王鴻薇","羅明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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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11-27"] |
gazette_id | 1129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9201_00002","11292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 報告草案」提報院會案;二、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 關於財政部主管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印刷廠、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三、所得 稅法第十七條11案:(一)繼續審查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1人、委員吳怡玎等18人、委員吳玉琴等19 人分別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二)審查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時代力 量黨團、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委員何志偉等21人、委員林昶佐 等17人、委員賴品妤等16人、委員黃秀芳等22人分別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 8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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