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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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10時37分)謝謝主席。我想要請教司法院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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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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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今天的修法跟保密相關,我問的問題也跟保密相關,不過有一點不一樣。我們看到前幾天媒體也有報導,性侵受害者有超過一半是未成年,這是相當可怕的數字,2022年性侵害通報案件的8,401位受害人裡面有4,809人未滿18歲,也就是比例高達57%,其實還滿可怕的。法院的判決是依照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為了保障這些受害的未成年,等於是不揭露他的身分,我們也有規定媒體對下列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重點是「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我們最原始的意義是要保護被害人,當然是要保護!但是變成我們的行政機關也好、甚至我們的媒體也好,完全連加害者的身分也沒辦法報導了,也就是加害者的一些資訊都被隱匿了。這就會讓社會上有一個想法,這些人回到社會之後,我們怎麼知道、保護我們的未成年或是其他被性侵的可能?怕又入了狼口。
我們看到英美兩國有所謂的潔西卡法案、梅根法案還有莎拉法案,其實都是針對這些性侵犯回到社區之後做一定程度的公布,或是讓社區知道這樣的人在你的身邊。我想請教秘書長,這當然有兩邊的說法,一方面我們希望公布這些加害人的資訊,讓更多人提高警惕;另一方面又害怕如果公布這些加害人的身分,我們其實很容易可以知道被害人的身分,請問秘書長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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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跟委員說明,這就在權衡之間,尤其這些是未成年的被害人,我們當然要避免他再受到二度傷害,像判決書這種書信如何公開,在這種層次的問題,我們當然也要考量經過判決書的揭露之後是否會讓被害的未成年有二度傷害,這個還是最重要的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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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秘書長,老實說我有一個具體的建議,我們很難衡量,因為一來我們不希望被害人二度受傷,二來我們不希望這個加害人又去害了別人,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統計一下這些性侵再犯者所造成的受害人數有多少?相較於初犯所造成的受害人有多少?其實應該說,每個受害人的傷害不能這樣量化,但至少讓我們有一個概念,我們真的要取其一啦!但是我覺得有這些數字的話,我們更能去衡量是不是更應該再多開放一些加害人的資訊來避免更多的人受傷害,我們是不是可以做一下相關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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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秘書長三龍:委員的建議我們回去後會來研議做一個統計,像委員剛剛所提到的真的也是很重要,如何讓大家知道這些加害人,避免其他人又被害,這個也是一個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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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秘書長,這很簡單,這些資訊我相信你們都有,只是需要做一下統計,麻煩再讓我們辦公室或委員會知道一下好嗎?好,謝謝。
再來請教法務部。次長,其實我們辦公室有一個陳情案,現在詐欺很多,很多人都遇到了,這個陳情人的臉書帳號被盜用,被盜用之後,詐騙集團用了這個真人的帳號去詐騙他的朋友或者是其他的人,這已經變成一個真人的殭屍帳號了,他來我們辦公室陳情的時候,我們其實也跟警政署那邊反映,警政署的意思是希望還是要透過數發部,我們其實還有跟數發部還有臉書在臺北開了一個實體的會議,可是最後的結論是臉書(Meta)只針對名人的帳號處理或是政府、政黨、政治人物相關的帳號,一般民眾如果他的帳號被偷了,他們是沒有辦法管的,這個帳號已經很明顯被濫用了,被不法的人在做不法的使用,希望它能趕快關起來,但是這個民眾卻一直沒有辦法把他的帳號關起來,我不知道法務部這邊有沒有相關的案件,或者是你們有沒有解決的方法或者是你們有發現到底癥結點在哪裡,我們可以跟數發部也好、跟臉書也好來一起解決這件事情,因為這絕對不是個案,這絕對是許多人遇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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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就類似的案件臺高檢署跟Meta、Facebook還有Google也好,其實也有做過很多次的協商,包括調取資料還有下架的機制,事實上已經有一個既有機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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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那關帳戶呢?如果被盜帳戶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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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就是下架,類似的規定有一個機制存在,當然Meta本身有自己的policy、有自己的政策,對不對?什麼案件可以允許下架、什麼樣機制,它有一定的規範,這個具體個案符不符合它的規定,我們要看個案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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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所以如果去你們那邊的話是要找誰?如果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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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如果檢察官已經在偵辦中,他就可以透過這個機制跟Meta跟Google做一些處理,臺高檢署有一個窗口可以去做相關的處理,檢察官會透過臺高檢署,臺高檢署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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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知道,我舉一個例子好了,像一般我們如果懷疑那個帳戶是有問題的帳戶,其實現在一般真的是警察局傳真一下是警示帳戶,銀行就把帳戶凍結了,就像你剛剛講的,必須是檢察官去看這個案子到底有沒有問題,我們知道現在檢察官的loading很重,再加上它的時間也會有點長,我們是不是可以想出一個更快的方法?因為老實說啦!你凍結一個臉書帳戶,當然事情會有兩面,它的錯殺或者是它造成的傷害,絕對不會比你凍結一個帳戶還要來的高,所以這個東西我們是不是……
可是它如果不被凍結,它所造成的傷害其實不比那個帳戶有沒有被凍結要來的低,所以我們可能要權衡一下,這個東西其實是有其迫切性,所以你們在跟Meta討論的時候可能可以研究一下,像這樣子如果已經可以證明確實被盜用,就應該可以跟Meta討論怎麼儘快的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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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好,跟委員報告,因為打詐的關係,事實上我們跟民間公司Meta也有很多的聯繫,Meta基於企業責任,有些案件如果有人投訴的話,它自己也可以自主性的做一些下架的處理,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案件如果沒有進到檢察官,事實上,我們很多行政機關或司法檢察機關跟Meta也有一些聯繫機制,當然它可以做下架或相關處理,最後,如果是最重度的、到檢察官了,如剛剛我跟委員報告的,透過臺高檢的窗口,事實上它也有建立刑事案件的下架跟調取的機制,所以在各方的努力之下,事實上機制是存在的,所以要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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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所以你們有一個……我們其實只是想要讓民眾知道,當他有這樣子的情況的時候到底要找誰,你剛剛有提到臺高檢有一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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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臺高檢那是一個個案,當然臺高檢的窗口是我們內部檢察官在偵辦案件之後,透過臺高檢的窗口跟Meta跟相關的公司來聯繫,它是內部偵辦案件的內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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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OK,所以民眾還是要透過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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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如果說有涉及犯罪的話,當然檢察官就會偵辦,民眾就可以跟檢察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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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想次長應該知道,其實涉及犯罪這件事情其定義就要花一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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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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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但是帳戶被盜用這件事情,確認這件事情的時間相對的短,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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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瞭解,所以我剛剛有跟委員報告,案件到檢察官這邊畢竟比較末端、時間比較久了,所以我剛才講有些社群平臺它自主性的、就其企業上的企業自主性就有一些下架的規定,當然也有一些檢舉的機制,它就有一些下架的規定,如果不是透過它自主性的下架,我們行政機關有一些打詐的平臺,案件還沒到地檢署的時候,一些行政平臺跟Meta也有一些下架相關的聯繫機制,我剛才講的是到檢察官這邊、已經有刑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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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所以你建議哪一些平臺有下架機制?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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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像我們檢方跟Meta……我剛才講說檢方的偵辦跟Meta、Google、Facebook我們都有一些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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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OK,我知道,因為透過檢察官那邊時間實在是比較冗長,就像我講的,要證明他被盜用這件事情很快,但是要證明他被盜用又拿去做不法的事情,這件事情是很冗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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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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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很簡單,當然企業有自己的一些機制,但是我們現在管不到企業,我們只能說既然你們有管道,如果知道發生這樣的事情,而且這些事情其實會越來越多,你們可能在溝通的過程中可以儘量push是不是……就是在證明有不法的相關作為之前,只要證明被盜用,是不是就可以有相當的機制啟動,讓民眾知道到底要去找誰,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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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怡玎委員。下一位請陳椒華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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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36-23
speakers ["湯蕙禎","陳椒華","陳靜敏","曾銘宗","王鴻薇","賴香伶","江永昌","吳怡玎","林淑芬","劉建國","謝衣鳯","林思銘","鄭運鵬","吳琪銘"]
page_start 303
meetingDate ["2023-11-29"]
gazette_id 1129301
agenda_lcidc_ids ["11293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 一) 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 委員陳 明文等17 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 委員林楚茵等20 人擬具 「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四)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 ( 五)委員蔡易餘等20 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一條及第四百四十二條 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六) 委員翁重鈞等19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 七) 委員游毓蘭等17 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一條及第四百四十二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二、併案審查 ( 一) 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 委員周春米等27 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 委員何志偉 等29 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 四) 委員陳椒華等27 人擬具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林靜儀等19 人擬具「刑事訴訟 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 六) 委員莊競程等26 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 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七) 委員陳靜敏等19 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 八) 委員劉建國等16 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十九條文草案」案
agenda_id 11293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