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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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10時)麻煩請內政部跟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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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部長、王部長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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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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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部長,其實我們臺灣交通的主責機關非常的多,兩位部長認不認同?就道路的維護、管理等等,是不是很多單位其實都有它的權責,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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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交通的主管機關當然是交通部,不過有其他包括道路的工程等等,當然內政部有部分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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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們國土署其實也有管到啊!對不對?國土署也有它的權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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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都市計畫內道路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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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對不對?王部長,是不是像我說的,其實管理的真的是太多機關了,等於說負責的機關非常破碎,我們現在有沒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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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的確我們現在公路系統是交通部,都市計畫內是國土署,事實上還有農路是農業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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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還有產業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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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產業是經濟部水利署的,很多。目前因為各自的合作還算順暢,當然如果能整合是最好,但是現在的確分在各個不同的部會,但是整合上還是順暢。比如說我們跟國土署在都市計畫交界的話也都做很多協調,都會一致,斷面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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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是啦!現在其實行之有年了,在工程上、在什麼的話,我覺得都沒有問題;但是在一般的行車管理上,其實我真的覺得有點太破碎。舉個例子好了,我們在地方上比如說要不要劃紅線跟黃線,這個有時候所有的部會要一起來,林部長你當過市長,你應該知道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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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個主責的機關當然是地方政府的交通單位,不過因為所謂劃線的部分當然也會聽一下其他單位的意見,但是主責還是在地方政府的交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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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要不要劃紅線主責是在地方政府,對不對?但常常要不要劃一個紅線或黃線,地方政府或我們這樣會勘,就要所有的單位都到,所有的單位到的時候,有時候還要在現場再找這個路段到底是誰的、這個路段到底是誰的,其實有時候剛好在交界的部分或什麼的,第一線的同仁有時候會搞不清楚耶!部長,你有沒有遇過這種情況?林部長,你有沒有遇過?你當過市長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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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覺得那個還好啦!其實協調一下就好了,在地方上比較多的問題是要不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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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要不要劃當然是有很多的問題,但我覺得其實像我們現在太破碎了,其實有時候會造成很多的困擾。農路、產業道路基本上不存在要不要劃線的問題,對不對?但我為什麼會提出這個問題?我認為道路並不是把路鋪平就好了,我們今天講的重點就是把交通安全列為重要的考量,這才是我們要去做的。所以我在這邊就是說,兩位部長,如果遇到像我剛剛所說的這個,你們有沒有認為在都市裡面,尤其是六都裡面,有沒有需要把它弄一個比較單一的管理?你們有沒有這個想法或你們有沒有認同這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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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現在他們的整合主要是在他們的道安會報裡面,比如我們工程處的處長,現在分局也會去參加,所以如果牽涉到整合問題,我們就直接在道安會報談。現在要整合成一個單位……因為現在就是工務、交通、都市計畫單位,但是統統在道安會報裡面,而且他們原本的職責已經很多工作了,要把它弄成一個真的是有點困難,但是整合這一個課題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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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好啦!我是點出這個問題,我知道在道安會報有這個,但是其實有的在第一線的行政首長很認真,他就會去處理;如果不認真的或是對這個不瞭解的,遇到問題,光我們是要開路、闢路或什麼,有時候常常也會拖了很久,我相信大家實務上都有遇到這個問題。
再來,兩位部長,我要請教一下,交通安全、行人安全什麼的,這個我們是非常非常的要去做的,我們也都非常認同。不過實際上在第一線我們會遇到一個情況,像現在檢舉達人這樣子,有的人他是有殘障車牌,這個殘障車牌我們要不要給他一些通融的空間?他推著輪椅或他不能走,他總不可能說到好幾百公尺以外,不在他家門口下車,這一點在執法上我不知道我們警政署或交通部這邊有沒有協調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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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我跟委員報告,身障者的臨停在我們的裁罰細則第十二條有規範,如果是上下輪椅的話可以不舉發,這部分我們也是有考慮到這樣的狀況。所以縱然他們可能違規,但是不影響車流,然後他是身障朋友的話,我們按照裁罰標準第十二條是可以不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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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知道啦!但我們有遇到陳情,就是輪椅走了、車關門了,他沒有拍上下輪椅的,他只拍一瞬間停在路邊的啊!這個也被罰了耶!警政署,這個也被罰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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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如果有這種現象是可以來申復,一般我們都是要有妨礙人車通行、要連續性的,如果這個沒有連續,只有當下的部分,還是可以撤除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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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知道啦!這個當然會造成很多的困擾,我們都認同要給行人安全,但殘障人士我們也是要給他安全,他當然也不可能推著輪椅從很遠的地方來,所以我覺得我們這個部分的執法可能還要再細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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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一下,現在如果是民眾檢舉的話,他舉證不是只憑一張照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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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知道現在改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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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對,現在改了,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有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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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對,我知道現在改了,但我覺得還是要……因為如果是殘障車牌,我覺得至少要給人家比如說3分鐘或幾分鐘的時間,因為你要知道他要拿輪椅,不是從他一停車,輪椅就擺在那裡了,我覺得這個部分我們可能是不是要再研究一下?行人的安全很重要,我們都認同,但殘障人士的行的安全,我覺得我們也要注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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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如果有這種情形的話,那個罰單實際上是可以撤除的,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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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知道啦!但有的人他也無法有證據去撤除,那個輪椅都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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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們還是會就事實來做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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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覺得你們做得細一點就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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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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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好,謝謝,林部長你先請坐。
最後一點時間,王部長,我想再請教一下,我們板橋社後捷運、社後輕軌,這個部長你也很清楚,現在的進度是到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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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們在新北曾經提出整體路網評估,我們要求它放進去,它放進去了,的確後來在推的時候它是預留了空間,但是沒有把它畫上去。我跟委員報告,我們也經過這些路線的勘查,也包括社後這個支線,事實上我們是覺得可行的,的確現在要不要實際放進去是在新北市政府的態度,交通部是覺得社後地區的發展,的確少一個往外聯的骨幹交通,所以交通部在各個場合裡面,我都支持這樣的一個提案,這是我們的狀況,但是的確新北市政府要不要放進去,我們也持續在跟它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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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反正交通部這邊就是認為要做,錢也有了,什麼都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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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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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現在就只差新北市一個文而已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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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看它態度,事實上當時也爭取一些規劃費用給它做,這是我們爭取的,所以是表達我們的態度,希望它放進去,的確它現在真正可行性丟出來的時候是只有留、沒有放,但是我們有跟它建議這個地方……而且社後地區這些居民的需求也非常的大,所以我們希望新北市政府還是考量到民眾的需求,好好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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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重點是新北市政府也已經留了路線規劃了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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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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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重點是新北市政府這個路線規劃也都留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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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它留了可以擴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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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對嘛,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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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接下來請黃世杰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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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15-11
speakers ["游毓蘭","賴品妤","張宏陸","黃世杰","莊瑞雄","陳椒華","陳培瑜","陳雪生","羅美玲","李德維","陳琬惠","林文瑞","陳玉珍","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
page_start 231
meetingDate ["2023-11-30"]
gazette_id 1129202
agenda_lcidc_ids ["1129202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交通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交通部公路局局長就「為促進交通安 全、達成公平正義,檢討現行交通執法及事故處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繼續審 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空中 勤務總隊部分;三、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 管特別收入基金─ 新住民發展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四、繼續 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 在校學生獎 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五、繼續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 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 金會等3家財團法人113年度預算書案
agenda_id 1129202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