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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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吳委員思瑤:(11時28分)謝謝主席,大家辛苦了。「下了車,我們都是走路的人」每個人每一天的移動經驗雖然不盡相同,可能是駕駛人、可能是公眾運輸的使用者,但是下了車,我們都是走路的人。所以行人的路權,就是每一個國人都享有的權利,人人平等,交通平權。我曾經多次被國外的朋友詢問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可是為什麼良善的臺灣人開了車之後,那份良善有禮似乎就變得不見了,當最良善的臺灣被形容是行人地獄,我們必須有所行動,訂定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就是我們的積極作為。這是臺灣訂定的第10部基本法,以基本法的高位階來落實憲法基本國策保障的社會安全,以憲法所具備基本法的高效力,對於各級政府資源以及社會各界的能量進行有效的整合,也因為它是基本法,我們確立了不論誰執政,都可以穩健運行可長可久的政策永續性。吳思瑤也提出了版本,感謝被審查的委員都採納使用,我們由制度下手,統合跨部會合作,貫徹公私協力、軟硬兼顧,在工程、教育、監理、執法的各個面向,對臺灣的交通安全政策進行結構性的改革。未來各級政府都應當設立道路交通安全會報,我們也立法鼓勵我們各級政府要寬列足夠的預算來進行軟硬體的更新,而國家也應當來設立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的專業機構進行研究,更透過社會教育及學校教育,從全齡來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
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我們希望走在臺灣路上的人都能夠安心、安全,享受最美的臺灣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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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吳委員。
報告院會,登記發言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周春米等2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志偉等29人、委員陳椒華等27人、委員林靜儀等19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競程等26人、委員陳靜敏等19人及委員劉建國等16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2、2、3、6、7、7、8會期第1、6、6、9、8、2、7、8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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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8-10
speakers ["游錫堃","陳椒華","李德維","蘇巧慧","游毓蘭","洪申翰","邱顯智","謝衣鳯","王婉諭","吳思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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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2-01"]
gazette_id 1129101
agenda_lcidc_ids ["1129101_00002","1129101_00003","11291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0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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