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219
發言片段: 0 |
---|
溫委員玉霞:(9時47分)請部長,謝謝主席。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部長。 |
發言片段: 2 |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 |
發言片段: 3 |
溫委員玉霞:部長早。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中有一條是關於代理孕母的爭議,這剛剛有說過了,已經二十幾年、將近三十年了,二十幾年前你們也開過公聽會了,但二十幾年來開來開去都沒有結果,目前有很多醫生跟不孕症的夫妻都希望代理孕母可以合法化,很多媒體也都有報導不少案例,甚至有很多的名人,他們都會到國外去尋求代理孕母,實際上也有很多國家,剛剛也談到33個國家代理孕母已經合法化了,我們的民調也差不多有六成是支持的,但是我們的政府好像比較保守一點,到目前為止好像都還在討論怎麼去處理,我現在要請問部長,你個人支不支持?你贊不贊成? |
發言片段: 4 |
薛部長瑞元:我個人贊不贊成不重要,因為這牽涉的問題真的非常多,現在有一個最大的障礙當然就是代孕者,也就是孕母本身要承受懷孕的風險,所以對他的保護是不是足夠,這是第一個,第二、會變成女人的子宮被用來當成一種工具,有倫理道德上的考量。第三就是子女的法律地位的問題。我剛剛回答賴委員的時候有提到現在的狀況大概就是變成這樣,到國外請代孕者生下來,回來變成要再收養,但是很多的修法版本或者是國外的例子,是用契約去解決這個問題,代孕者跟委託夫妻雙方簽好契約,但是這個契約本身有一些問題,因為它是一個民事契約,民事契約通常會牽涉到他沒有辦法…… |
發言片段: 5 |
溫委員玉霞:我們給它規範啊!我們今天就是要討論…… |
發言片段: 6 |
薛部長瑞元:沒有,沒有,委員,我要向你報告,這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在這裡,因為一般民事契約是可以強制執行的,如果違約,我可以要求你損害賠償,只是這樣而已,但是代孕契約是規範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這種契約內容很難去強制執行。 |
發言片段: 7 |
溫委員玉霞:部長,很多夫妻因為身體狀況還是某種因素,就是沒辦法懷孕、沒辦法生產,在這種狀況之下,為什麼我們不能給他一個友善、安全、和緩的路讓他們走?我們為什麼不想辦法?一味只是擔心這個、擔心那個,外國也可以做啊!為什麼我們臺灣就不能做?我們不可以做,那也可以藉助外國,參考他們是怎麼樣規範,我們也照樣訂定法條加以規範,這樣不是很好嗎?這樣不是可以幫助他們嗎? |
發言片段: 8 |
薛部長瑞元:所以我要向委員報告就是因為這樣,我們綜合這些我們蒐集到的國際資料…… |
發言片段: 9 |
溫委員玉霞:你剛才說二十幾年前就開過公聽會,二十幾年來還要訂,還在開來開去,實在拖太久了啦! |
發言片段: 10 |
薛部長瑞元:其實二十年來社會的狀況是有改變的,所以…… |
發言片段: 11 |
溫委員玉霞:現在大概有六成人民都可以接受,不是嗎? |
發言片段: 12 |
薛部長瑞元:我不敢講這麼武斷的話,說大部分都可以接受,這還是需要民眾再來……因為很多民眾其實並不太清楚這裡面的爭議點在哪裡,並沒有那麼清楚,所以我們覺得…… |
發言片段: 13 |
溫委員玉霞:其實要做代理孕母他自己也有心理準備,他如果要做就會想好了,要請他的人也會想好了,所以這種…… |
發言片段: 14 |
薛部長瑞元:委員,有時候事情不是這樣,社會上簽契約到最後沒有執行的、違約的一大堆,所以這個一定要想得很清楚。 |
發言片段: 15 |
溫委員玉霞:所以今天你們不提版本,就是不贊成? |
發言片段: 16 |
薛部長瑞元:不是,我們還在討論、還在蒐集資料。 |
發言片段: 17 |
溫委員玉霞:蒐集快三十年了還在蒐集? |
發言片段: 18 |
薛部長瑞元:沒有啦,社會已經不一樣了,所以所要處理的issue是不一樣的。 |
發言片段: 19 |
溫委員玉霞:行政單位動作要快啦!難道我們沒辦法在今天委員的提案中來修正,然後出委員會?沒辦法嗎?今天很多委員都有提案。 |
發言片段: 20 |
薛部長瑞元:委員提案老實說都有它不完整的地方,這也要坦白說。 |
發言片段: 21 |
溫委員玉霞:我們難道沒辦法針對委員提案加以修正,然後送出去? |
發言片段: 22 |
薛部長瑞元:我是覺得不要那麼倉促比較好,因為這關係重大。 |
發言片段: 23 |
溫委員玉霞:我請問你第二個問題,因為這個沒辦法嘛。根據人工生殖法第二十一條,夫妻如果離婚的話,人工形成的胚胎要銷毀,是不是這樣? |
發言片段: 24 |
薛部長瑞元:是。 |
發言片段: 25 |
溫委員玉霞:我要請問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保留胚胎的話,為什麼一定要銷毀? |
發言片段: 26 |
薛部長瑞元:這當然可以討論,如果雙方都同意可以來討論。 |
發言片段: 27 |
溫委員玉霞:對啊,這是可以考慮的,如果雙方都同意保留胚胎的話。再來,第二個問題,如果一方死亡的話,那也是要強制銷毀,對不對? |
發言片段: 28 |
薛部長瑞元:過去是這樣。 |
發言片段: 29 |
溫委員玉霞:現在可以改變嗎?因為現在不管未婚還是同性,你都可以同意可以人工,為什麼這個問題沒辦法解決? |
發言片段: 30 |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其實可以討論,因為已經發生過幾個案子,夫死亡了,妻願意…… |
發言片段: 31 |
溫委員玉霞:譬如獨子,已經往生了,他剛好有一個胚胎在這裡,剛好做好了,結果因為他往生了,然後這個家庭說我要留,可是因為我們的法令規定不能保留,這樣子對這個家庭也是一種影響。 |
發言片段: 32 |
薛部長瑞元:當然事先的評估還是非常重要,因為你也不能讓這個媳婦的家裡一直要求他要…… |
發言片段: 33 |
溫委員玉霞:雙方都要同意…… |
發言片段: 34 |
薛部長瑞元:前面要有一個程序…… |
發言片段: 35 |
溫委員玉霞:男方家長同意,女方也同意,才可以保留下來。 |
發言片段: 36 |
薛部長瑞元:但是這個就是要有一個機制,去確定他是沒有被脅迫的。 |
發言片段: 37 |
溫委員玉霞:所以可以考慮,剛剛兩個問題都可以考慮。 |
發言片段: 38 |
薛部長瑞元:對。 |
發言片段: 39 |
溫委員玉霞:另外一個問題,癌症新藥基金在5月份的時候石署長就說要去考察,今年8月份的時候說我們會參考英國的制度,成立健保總額以外100億的癌症新藥基金,也會成立一個專案辦公室,對不對? |
發言片段: 40 |
薛部長瑞元:對。 |
發言片段: 41 |
溫委員玉霞:10月份陳院長在總質詢的時候也說沒錯,他同意也答應了,可是為什麼在11月份的時候突然又改變了,我們的基金不見了,辦公室也沒有了,只有編列一點預算放在健保總額裡面,這樣子很多癌症病友擔心是不是會受到排擠,以後要申請是不是會比較慢,甚至排擠到他們的點值,你覺得這樣對他們好嗎? |
發言片段: 42 |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有兩點要澄清,第一點,成立辦公室已經確定了,過幾天就會揭幕。 |
發言片段: 43 |
溫委員玉霞:基金呢? |
發言片段: 44 |
薛部長瑞元:第二點,這個基金將來我們預定是要擴大到百億,但是今年只有20億,這20億就是參照英國的作法,在我們這邊叫作暫時性支付,其實英國也是這樣,它在這一塊的作法是新藥先讓你使用,如果使用完的效果好就併入到他們的健保署NHS裡面去給付,如果使用的效果不好,它就會排除掉。 |
發言片段: 45 |
溫委員玉霞:本來不是說100億從明年開始?結果…… |
發言片段: 46 |
薛部長瑞元:現在是從20億開始,因為明年的預算沒有編列這個項目,但是健保那邊已經有留20億來處理。 |
發言片段: 47 |
溫委員玉霞:這樣很少!他們會擔心受到排擠,因為金額太少了,本來是100億,結果…… |
發言片段: 48 |
薛部長瑞元:這裡面可能有誤會需要澄清一下,這是暫時性支付,讓它先進來,但是之後如果有通過納入到健保給付項目的話,還會有一筆錢,那一筆錢明年是四十幾億。 |
發言片段: 49 |
溫委員玉霞:陳院長說癌症基金在明年520之前要法制化,結果現在是消風又縮水了,100億剩下20億。 |
發言片段: 50 |
薛部長瑞元:明年就是先放在健保裡面,明年確定是先放在健保裡面。 |
發言片段: 51 |
溫委員玉霞:放在健保裡面,他們就是擔心會排擠到他們的點值,而且對於以後的申請也會比較慢。 |
發言片段: 52 |
薛部長瑞元:沒有,那是放在其他部門,並不是在總額之內。 |
發言片段: 53 |
溫委員玉霞:他們是擔心這個。 |
發言片段: 54 |
薛部長瑞元:那是放在其他的部門,與總額沒有關係。 |
發言片段: 55 |
溫委員玉霞:癌症病友擔心這個會排擠。 |
發言片段: 56 |
薛部長瑞元:不會啦! |
發言片段: 57 |
溫委員玉霞:他們在講「有錢新藥醫,沒錢穿壽衣」,所以我們要考量一下他們的心態。 |
發言片段: 58 |
薛部長瑞元:當然、當然。 |
發言片段: 59 |
溫委員玉霞:他們也是我們的國民,大家都很緊張,有癌病的人也不能等,癌症不能等。 |
發言片段: 60 |
薛部長瑞元:就是因為這樣才會有這個制度。 |
發言片段: 61 |
溫委員玉霞:謝謝。 |
發言片段: 62 |
薛部長瑞元:謝謝。 |
發言片段: 63 |
主席:請蘇巧慧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36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0-8-26,36-3 |
speakers | ["吳欣盈","林楚茵","謝衣鳯","高嘉瑜","賴惠員","溫玉霞","蘇巧慧","吳玉琴","邱泰源","徐志榮","洪申翰","王婉諭","張育美","黃秀芳","陳椒華","范雲","張其祿","林為洲","陳瑩","楊曜","劉建國","林淑芬","湯蕙禎","莊競程"] |
page_start | 277 |
meetingDate | ["2023-12-04"] |
gazette_id | 1129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95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一、委員吳秉叡等24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委員高嘉瑜等24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洪申翰等20 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國民黨黨團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七、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台灣民眾黨黨團 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95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