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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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1時43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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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莊部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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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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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好。部長,關於國有地、國產署所管理的土地,你們是不是每年都會編訴訟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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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在我們的經費裡面,當然會有編一些訴訟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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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訴訟費用編得很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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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大概有一定的金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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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一定金額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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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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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表示國有地被不當地使用,你們必須透過訴訟去解決,但是你們可以濫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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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想國產署絕對不會濫訴,那我們在怎麼樣的情況下要去訴訟,尤其是在排除侵害的時候,都會按照案件的情形去挑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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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在上個禮拜,本席剛好有一個案子去監察院跟監委討論,討論有關鑑界的爭議,那是竹北地政的一個案子,不是國有地,那是一個私有地跟公有地的地界爭議。竹北地政那時候的處理有爭議,爭議就是土地的複丈成果圖不拿出來,沒有拿出來導致法院錯判,錯判以後私有地這邊地主的土地就被移了5公尺,後來監察院監委這邊是地政的專業,他接受本席協助說明的理由,所以他願意再重新調查,我覺得監察院有熟悉地政、鑑界、法規的監委是很重要。 |
現在我們接到新北市新店的陳情,這個陳情鑑界幾十次了,他說一次4,000塊、做了三十幾次,所以他花了超過十幾萬的土地鑑界、複丈費用。我們知道法規上如果要確認這個界,實際鑑界還是最優先,對不對?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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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鑑界是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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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目前因為國產署是用參考圖去告這個當事人,這個土地是在新店一個有箱涵的道路,這個道路根據水保局103年的資料,還有根據新店90年的土地證明,都證明這個箱涵是在國有地、國產署管理的土地上,但是因為參考圖的這個界移動了,所以讓那個地下的箱涵就跑到民地去了,就有位移。不過本席也不清楚為什麼新店地政會把這個地界移動,因為根據實際鑑界,這個地界都是沒有移的,但是這個移的確有爭議,所以本席認為新店地政的爭議,可能是他們在數位化、數值化的時候讓這個地界移動了,所以我不認為是國產署的事啦。 |
不過現在因為是國產署去提告,一審是敗訴、然後又要上訴,本席還是建議國產署要撤銷這個上訴,這個部分也不希望還要走到監察院去,讓國產署的濫訴成立啦,本席也是建議這樣,不知道財政部這邊看法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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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土地界址鑑定的權責機關在地政機關,所以就國產署也好、就私人也好,都是一個地主的身分,界址鑑定的權責機關都在地政事務所,因為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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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問題就在這裡,球員兼裁判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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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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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今天鑑界也是他、作證也是他,都是他!所以他要怎麼亂講或者是對當事人不利,我們國產署不能跟著他們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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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因為他也是公務員,地政事務所的同仁也是公務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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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呀,但是我剛剛已經跟你講了竹北的那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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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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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竹北的那個案例就是明顯竹北地政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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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那關於您這個新店個案,是不是可以由署長做一個說明?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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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署長,可不可以撤銷這個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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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跟委員報告,國產署都會陸陸續續收到一些民眾的陳情,目前有些在辦土地重測的時候,都會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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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裡沒有土地重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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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不管是重測或是不同的時代,因為所有的設備儀器導致測量的結果可能會有一些差異,如果今天不是因為故意占用的部分,我想我們會以輔導他取得合法化的使用為前提,不會以訴訟為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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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希望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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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剛剛這個個案的部分,因為判決說地政事務所的鑑界結果有所謂的錯誤──不應該講錯誤,而是前後兩次的差異,當然這個個案的部分,我們是比較傾向由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來做一次重測,如果重測的結果沒有占用,當然就沒有所謂的訴訟問題;如果今天他有占用、他願意取得合法使用,我想國產署會輔導陳情人來取得合法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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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可是國產署要透過訴訟才要求國土測繪中心去進行重新鑑定的話,這樣也是擾民啊、這樣也是擾民!你要讓民眾還要花一大筆的訴訟費用、還要去應付你們的上訴,我覺得這個不是最好的一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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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我跟委員報告,這些人很多都說沒有占用國有土地,包括委員有一些農地工廠這些等等,這也都是透過實際鑑界的結果才可以作為處分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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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可是國產署如果都是以訴訟才能解決問題,那表示你們是濫訴,你沒有辦法用比較簡單的方式,你們可以去申請鑑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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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沒有所謂簡單,沒有這樣的行政裁量,譬如說農地工廠現在訴訟有一千多件,如果我不用訴訟的方式,大概也沒有辦法符合委員要求我們要將這些國有土地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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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本席剛剛已經說了,像這一個案子就是陳情人已經提出幾十次實際上的土地鑑界成果圖,所以國產署的判斷應該不以訴訟為主要的解決方法,瞭解嗎?你跟我扯別的,所以我才會說你們不要濫訴嘛!政府的預算編列不要用在濫訴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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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我們不會濫訴,因為所有的訴訟費用也是政府的預算,事實上一定有它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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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啦!如果真的有必要,本席也可以代向監察院陳情,國產署解決土地紛爭沒有以實際鑑界為主要的依據,而是以訴訟為依據,我覺得真的是不妥!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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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沒有,我們訴訟的標的是因為要有鑑界的結果才可以作為訴訟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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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各位請回。今日登記詢答的委員已詢答完畢。本次會議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費鴻泰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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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8-20-18 |
speakers | ["費鴻泰","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沈發惠","郭國文","李貴敏","鍾佳濱","高嘉瑜","林楚茵","羅明才","張其祿","陳椒華"] |
page_start | 289 |
meetingDate | ["2023-12-04"] |
gazette_id | 1129405 |
agenda_lcidc_ids | ["1129405_00009"]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財政部莊部長翠雲就「資安疑慮頻傳,如何強化財稅機關及公股行庫資安防護與區域聯防」 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9405_0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