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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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9時53分)謝謝,我們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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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潘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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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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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部長好。我們今天要修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當然跟黃牛票有關係,其實體育的黃牛票並不罕見,就像我們剛才看到巨蛋的事件。其實我們再往前推,像彭政閔引退的那一場,大概是2019年,在網路上923塊的門票超過了13倍,被喊價喊到了1萬2,323,像這樣也算黃牛票嘛!對不對?另外,像去年的美國職籃明星魔獸,他加入桃園雲豹,結果黃牛票也讓最便宜的100塊門票漲到2,300。像這樣的事情,包括我們最近看到的亞錦賽,其實亞錦賽以前再怎麼熱門,因為像日本只是派社會球隊的精英,而臺灣因為棒球是國球,大家都很喜歡看,只是過去除了殺進冠亞軍以外,一般的賽程會像經典賽一樣爆滿其實比較少,但是這次可能是因為巨蛋是第一次開放,然後臺灣有了巨蛋,所以大家都想要去體驗。
你看這次開放了三波,第一波11月24號的3,000張秒殺,後來主辦單位開賣25號、28號、30號的門票,分別賣了1萬張、3,000張跟1,000張,都是秒殺,真的是秒殺。我在網路上也收到很多球迷的抗議跟陳情,他們認為說這個根本就是用掃票機器掃的,這樣的掃,然後公然的哄擡,因為運產條例還沒有修,我們目前有抓到,但抓到了大概只能用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來罰,抓了67個黃牛、170張票,這個黃牛囂張的程度其實讓球迷非常的生氣,也非常的不滿,所以我想今天的修法大概是朝野共識,希望趕快修法。
我們其實都很期待重要的賽事能夠得到球迷的支持,尤其是在疫情之後,我們看到最近重要的藝文活動其實都還不錯,包括我們的運動都還不錯,像之前國內的體壇其實歷經一段低潮,譬如說職籃解散,曾經也有過要解散,後來職棒又因為簽賭案越來越少。最近都不錯,最近職籃冒出了二個聯盟,職棒也要重返六隊了,票房越來越好,所以我們也擔心黃牛這時候會在熱門的球賽裡面又開始伺機而動,影響到球迷的權益。剛才署長也有提到,我想不只是明年的12強賽、後年的經典賽,其實明年初可能是3月份就有讀賣巨人90週年的紀念,只要它到巨蛋去打,我相信都是熱門的球賽,尤其是讀賣巨人裡面以前早期臺灣的球星怪力呂明賜也曾經在那邊打過,都是很有名的,對臺灣人來講,讀賣巨人也是一個大家非常想要看的球隊。我們都不希望看到今天這個票被秒殺之後又拿出來賣的情況,黃牛一抓67個,沒抓的有多少?
我想要跟部長及署長講,我們除了有法律之外還有幾個問題必須面對,就是怎麼樣去抓?譬如說我們這次的修法和文化部的修法,其實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的內容差不多,大同小異,大概也是罰10到50倍,最多關3年或罰300萬。我們來看一看文創法修法之後實施的狀況,被檢舉的大概500案,六都一共333案,目前來看,臺北市檢舉的案件最多213案,目前只裁罰了5案,罰了44.16萬,另外還有26案沒有罰,其他的案件可能都在調查中,也沒有那麼快成案;其他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都還沒有開罰的案例;高雄檢舉了65案,8件成立,罰了42.98萬,看起來是比社會秩序維護法1.8萬多了一些錢,但是這被罰的13案也不過罰了87萬。
現在黃牛條文如果上路,我們今天修法過了,案件那麼多,裁罰少,像文創相關的條例通過之後,我們抓的文化黃牛,333案只罰了13案,原因到底是什麼?我們在場是不是也有文化部或者是其他的官員,是不是講一下?另外,其實文化部有設立一個檢舉黃牛的專區,教育部會設置這個檢舉的專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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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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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還是跟文化部一起同一個窗口?因為有的球迷搞不清楚,他就跑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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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應該說我們會設置專區,至於是不是跟文化部共同,我們二個部會會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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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要不要設統一窗口,還是分別設,還是說統一窗口進去之後分流,分成文化的跟運動的,你們會商一下。我覺得這個對年輕人來講,這是他們能夠來看球賽很重要的一個管道,如果每次看到熱門賽事想要去看就被哄擡到那種不成比例的價格,我想球迷們會非常失望。
另外大家都有提到免費票要怎麼罰的問題,因為我們的條例裡面,包括文創產業發展條例裡面都沒有提到免費票怎麼罰,這個我剛才講的是不是署長或部長能夠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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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當然,實名制確實比較能夠防止這一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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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就是免費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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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但這個要變成完全全面,有時候碰到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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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業者會認為時間太長、排隊排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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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個方面我想我們是可以做一個……在目前修法的內容裡面,確實比較沒有涉及到免費的這一方面,但是我想在整個技術跟方向上面,確實我們也可以朝更鼓勵這些舉辦的單位能夠朝實名制的方式來做,如果規模不是那麼大其實是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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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部長,我剛才問的重點有二個,一個是我們法修過之後,以文化的黃牛來看,檢舉很多,但罰的很少,它會不會造成嚇阻作用?其實這些掃票機器也抓到了,我聽說這次抓到二個掃票機器,掃票機器可以判3年以下的徒刑,我們會不會判刑?這個東西如果只是提高罰款額度,可是跟整個黃牛產業的利益不成比例的時候,坦白講,沒有作用,所以我問一下署長,以你在學界跟實務界這樣看,這個法修這樣有沒有遏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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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基本上,如果是單就個人去搶票,然後拿來販賣的話,我想我們目前比照文化部的修法,用這樣10到50倍的罰款應該是還算符合。至於掃票機器人這部分的確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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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這些掃票機器人很可惡啊,幾秒鐘全部都掃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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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對,所以的確有需要判刑,不過這部分可能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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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它可能就是一個批發商,掃到之後批給小黃牛,小黃牛再出去賣,所以你們一定要去追,這個源頭如果沒有打擊的話,底下的小黃牛一定是沒有辦法遏阻啦!我們從文化黃牛看起來有這個現象,其他抓到的可能到現在也還在起訴中,或者說也還沒有正式提出告訴,我們也都會密切注意,徒法不足以自行,坦白講,修了法利益良善,但有沒有辦法遏阻又是一個問題。另外就是我剛才講第二個免費票的問題,你們還是要有一個辦法來阻止。
最後,對不起,再給我2分鐘,我現在問一下署長,我在11月6日審預算的時候提到公西靶場的事情,公西靶場11月6號我提的時候是整目凍結100萬而已,不想凍結預算。我們也知道,剛才部長在報告裡面提到,我們的奧運選手2024年已經有16位選手達到標準會去比賽,其中有5個選手就是射擊的選手,射擊是這麼的重要,我們的成績已經有5位達標了,5位都是在公西靶場練習,結果公西靶場心理師招聘已經1年了,所以1個月前我審預時非常關心,因為我們去考察的時候,裡面的教練、協會都是說心理師對於射擊選手非常重要。可是我非常失望,因為你們11月29號剛剛上網招募的這個公西靶場計畫運動心理人員,到12月7號明天為止,請問有人投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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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聘到,但是昨天我們在署內由次長主持,針對我們國訓中心的職員,包括我們的心理人員的薪資部分有做一個調整,所以我們當然期待下一次應該就會有人來投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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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坦白講,我非常不滿意,11月6號我們才做了這樣決議,凍結了。我們希望能夠提調高薪水,你們也說會調高薪水,市場人才已經很少了,我們的奧運選手16位現在已經有5位是射擊選手了,結果你們到現在還是用原來薪水招聘,當然招聘不到嘛!你們夠積極嗎?我非常質疑,我希望這部分能夠更積極。有資源,也給你們了,也在關心了,可是現在上網招募的還是這種薪水,還是又要再開一次會,我覺得這個後勤的支援也未免讓我太失望,積極一點去輔導這些選手,已經5位了,男女射擊的選手已經有5位了,16位中已經5位了,拜託一下,積極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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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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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署長請回,謝謝張廖萬堅委員。
再來我們請黃國書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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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8-22-11
speakers ["范雲","蘇巧慧","莊瑞雄","萬美玲","林宜瑾","張廖萬堅","黃國書","陳靜敏","鄭麗文","陳秀寳","陳培瑜","張其祿","吳思瑤","李貴敏","王婉諭","鄭正鈐","洪孟楷","劉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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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2-06"]
gazette_id 1129701
agenda_lcidc_ids ["11297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我國2024巴黎奧運會在性別平等、運動科學、運動員心理健 康之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 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 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委員蘇巧慧等20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 案」案、( 四 ) 委員莊瑞雄等16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五)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六)委員萬美 玲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七)委 員廖國棟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八)委員張廖萬堅 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九)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 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一)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 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二)委員蘇治芬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 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三)委員沈發惠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 一條文草案」案、(十四)委員黃國書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 案」案、(十五)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六)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七)委員劉 櫂豪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八)委員余天等17人 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agenda_id 11297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