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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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10時43分)院長、本院同仁。彰化縣有吸毒者在大年初二的時候吸食安非他命後開車,撞死29歲的員警;宜蘭縣冬山鄉10月26日晨運的婦女被毒駕的陳姓男子撞成重傷;11月8日高雄有男子吸K他命後開車,精神恍惚連撞6輛機車,造成1名女駕駛受傷送醫。毒駕肇事造成死傷不斷,但是現行法對於施用毒品後駕車觸犯公共危險罪的認定上較為不易,必須採驗尿液或頭髮,其結果成陽性才能夠認定為毒駕,所以擔任司法及法制召委的期間,我推動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修法,對於毒駕增訂3項規定,民眾在駕駛車輛時測出所含毒品、麻醉藥品及類似藥品含一定濃度以上就認定有危害用路人生命、身體安全之虞,必須處以刑罰,所以除了酒駕零容忍,對於毒駕我們也是零容忍的,期望有朝一日能讓民眾在路上零恐懼。
此次修法感謝行政院與司法院的支持,以人民的角度將生硬的法理融入簡單的法條,這也是推動司法改革重要的一環,讓我們一起為國家、為人民共同努力,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謝謝謝委員。
報告院會,登記發言的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劉世芳等24人、委員范雲等19人、委員林昶佐等16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政治檔案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政治檔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8、5、5、7、7、7、8 會期第5、14、14、2、6、10、3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二)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政治檔案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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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8-11
speakers ["游錫堃","謝衣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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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12-08"]
gazette_id 1129401
agenda_lcidc_ids ["1129401_00002","1129401_00003","11294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中華民國刑法修正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94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