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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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12時4分)謝謝游院長,還有謝謝我們立法院的同仁支持職能治療師法的修法。此法其實已歷經第9屆跟第10屆的討論,今天能夠三讀通過,真的非常感謝。此法通過後,未來職能治療師就不用再擔心在協助民眾健康促進還有長照服務、甚至早期療育以及預防保健服務的時候會有觸法之虞,職能治療師第十二條之修正,也是因應整個臺灣超高齡社會需求的里程碑,也肯認了職能治療師專業自主的態度。這次修法最主要的爭議是在第十二條,修正通過之後,職能治療師執行業務還是要依醫師開具的診斷、照會或醫囑,並沒有排除醫師的角色,只是在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時,可以放寬職能治療師提供他服務的一個專業自主空間,同時也是把過去衛福部所函釋的文字能夠法制化。 |
現在職能治療師發揮專業的職場已經不限於醫療院所,這次修法的精神就是在預防勝於治療,我們希望更多的職能治療師走入社區來降低他們在觸法疑慮的擔心,也能夠讓他們安心工作,也能夠加入我們社區的自我健康的提升、健康促進以及延緩失能的民眾,可以提供我們職能治療師的可近性。 |
我要再特別感謝,在這次修法過程中,其實非常多的委員一起支持,也要特別感謝我們職能治療師全聯會以及臺灣職能治療師學會,他們在這兩屆的修法過程中一直提供意見,也一路相伴來修法,我們也謝謝這次修法能夠完成,也讓各界能夠共同來守護民眾的健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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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委員。接下來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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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0-8-11 |
speakers | ["游錫堃"] |
page_start | 271 |
meetingDate | ["2023-12-08"] |
gazette_id | 1129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9401_00008","1129401_00009","1129401_00010"]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殯葬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第三十五條之一至第三十五條之三、第三十六條之一至第三 十六條之三及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並修正第三十五條、第 五十五條及第八十條至第八十二條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29401_0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