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 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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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7,625 | 00:00:08,786 | 請部長及副秘書長上台,謝謝 |
00:00:44,717 | 00:01:12,795 | 兩位早我想先請教一下部長你們在今天的書面報告裡面提到說各個地檢署會定期公布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的檢討報告部長你有看過這個檢討報告嗎?他們公布在網路上你有看過嗎?我有看過你覺得那個檢討報告的內容充實嗎?可以再更充實你知道那個檢討報告長什麼樣子嗎?它是格式化的 |
00:01:14,651 | 00:01:34,899 | 這樣的檢討報告就一張紙涵蓋了過去這四年上面只有數字完全沒有任何內容這個是什麼檢討報告沒有檢討任何事啊上面只有一個數字啊那是他對外公布的一個對啊 |
00:01:36,657 | 00:01:55,186 | 現在要求上網公告的檢討報告就這張紙上面只有數字然後下面應該受查處的人數全部都是0做得非常的好沒有關係阿我現在進入阿對嘛上面上面就這些數字嘛我們現在針對實質的問題開始討論 |
00:02:04,890 | 00:02:33,603 | 在總質詢的時候當我問到吹哨者保護法院長說我現在雖然沒有吹哨者保護法可是各個行政機關他們都各自有吹哨者保護的措施我那時候說沒關係我們接下來會一個部會一個部會看去年6月的時候IMB案造成社會非常大的風波我那個時候安排一個秘密證人 |
00:02:34,588 | 00:02:53,994 | 到北檢去作證他們給秘密證人的承諾是絕對不會去泄露他作證的內容跟他的身份結果安排去了以後沒有多久進週刊就報導出來了就是他裡面所講的內容那個時候 |
00:02:55,410 | 00:03:20,025 | 我是一個公民我公開的質問要求台北地檢署針對這件事情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到目前為止我沒有接到任何的回應沒有接到任何的回應是不是有檢討檢討的結果是什麼因為這件事情絕對不可能推到警察現場只有四個人 |
00:03:21,195 | 00:03:45,790 | 檢察官、書記官、秘密證人、法警這個內容怎麼泄出去的我希望臺北地檢署公開回應結果他們可能覺得一般公民對他們所提出來的質疑他沒有必要回應我看這個檢討報告什麼內容都沒有上面全部都是零部長這樣子算是有做到偵查不公開嗎 |
00:03:47,921 | 00:04:03,135 | 我們是有要求那每個地檢署要就他們相關的報導要收集彙整如果有涉及到違反偵查不公開要檢查你覺得這樣有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這樣還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是誰說的是檢察官說的書記官說的沒有其他人知道啦沒有其他人知道啦我看到這個報導以後我非常憤怒啊 |
00:04:17,588 | 00:04:42,721 | 我公開批判希望北檢給大家一個交代結果到目前為止北檢一點澄清都沒有這件事情有在檢討報告裡嗎沒有喔我看出來查辦跟全部這些數字到底指的是什麼案件沒有人知道但是大家只知道結論我們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第二件事情 |
00:04:47,813 | 00:05:16,497 | 台灣高檢署說有劃定採訪區採訪禁制區的標準我看完了這個報告我只想請問記者可以跑到檢察官辦公室去採訪嗎可以嗎他們有要求在限制的一個地區啊對我上面看了嘛會議室、檢報室、新聞發布室、記者招待室嘛這是你們上面報告寫的內容啊我的問題很具體啊記者可以跑到檢察官辦公室去嗎 |
00:05:17,910 | 00:05:17,950 | 好啦! |
00:05:46,360 | 00:06:13,725 | 地檢署各自行負責上面這個就是檢察官辦公室啊滿地的卷宗啊全部喔 那個是偵查一秘密的事項全部的卷宗都在上面是記者啊 那個檢察官辦公室啊在那邊打卡拍照啊顯示自己很罩很厲害啊這個有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 |
00:06:16,663 | 00:06:32,758 | 偵查不公開是針對案件的內容至於其他事情的報導是在這個辦法裡面所規定的你要包庇成這樣喔今天你自己的書面報告上面就有寫喔台灣高等檢察署召開會議喔劃定採訪區還有採訪禁制區喔所以我剛才問你嘛那是指採訪所以認為這不是採訪 |
00:06:40,598 | 00:07:05,508 | 這也許他只是 我不曉得真正的實情啦但是不能只看這個照片就推定都是在採訪而且違反你覺得這個記者可以走到檢察官辦公室裡面去做什麼去喝茶喔你包庇成這個樣子喔這不叫包庇 在座很多的記者這樣認為是包庇嗎還是記者不能跟檢察官有一些溝通交往嗎 |
00:07:06,958 | 00:07:10,060 | 我什麼時候說記者不可以跟檢察官有溝通交流啊採訪區是你們自己講的喔我現在的問題可以直接到檢察官辦公室去嗎 |
00:07:19,397 | 00:07:40,465 | 可以直接到檢討官辦公室去嗎他如果有登記我今天要找某一位我是什麼事情法警會讓他進去啊你如果說啦按照你今天在這邊講的這個東西這個出面報告全部都是廢話怎麼還有採訪區還有採訪禁止區全部都廢了嘛全部都廢了啊 |
00:07:41,505 | 00:07:49,766 | 根本沒有限制的必要啊如果連檢察官辦公室都可以這樣登堂入室整個辦公室裡面全部都是卷欸這是哪門偵查不公開啊沒關係 我們繼續再往下看調查局的高官可以接受偵查對象的招待嗎可不可以我們請調查局來說明調查局的高官可以接受偵辦對象的招待嗎 |
00:08:12,554 | 00:08:32,672 | 已經立案調查了結尾立案調查了以後繼續跟這些富商權貴不是只有吃飯他出去打高爾夫球結果等到搜索的時候搜索的結果還要跟跟他一起去打高爾夫球的人報告可以這樣做嗎請教 |
00:08:37,073 | 00:08:54,324 | 是各位報告您講的這個內容齁如果是這樣的話當然是不可以絕對是不可以的絕對是不可以的調查局知道這個調查的內容嘛如果不可以的話但是我跟您報告您講的是台辣的這個案子是那吃飯的這些名單上面齁 |
00:08:56,205 | 00:09:21,718 | 監察院調查的這個報告上面的名單的我們這些同仁那當時的是嘉義縣調查站在偵辦的案子那桃園有沒有參與桃園是在搜索的時候有參與嘛對不對資源部分的搜索好 那個時候桃園市廖處的處長是誰當時是應該是廖處長廖榮旭有沒有跟被偵辦的對象去打高爾夫球 |
00:09:24,195 | 00:09:42,107 | 請你針對問題回答廖榮旭在偵辦的期間有沒有跟偵辦的對象去打高爾夫球他跟對方來往可以看的那個報告看得出來他跟他來往是一段長時間的來往但是他並沒有他當時這些我們的同仁都不是 |
00:09:43,274 | 00:09:47,178 | 執行完了以後桃園去執行的調查官有沒有跟廖榮旭報告搜索的結果 |
00:09:59,246 | 00:10:24,281 | 有還是沒有這個部分桃園地檢署這邊也立案就這個部分在做偵查當中那是不是這個部分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有洩密或其他的這個不法的狀況我們也正在配合起來有沒有洩密喔那個是偵查歸形式偵查啦現在我在挑戰的是調查局到底做了什麼樣的處置啊為什麼我說我在挑戰的是調查 |
00:10:26,203 | 00:10:32,593 | 來我們先看一下公務員年政倫理規範公務員不得參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人的影 |
00:10:34,246 | 00:10:58,896 | 引厭應酬嘛但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在此限來請教一下副局長廖榮旭是符合哪一條但書的規定是我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部分他是因為公務禮儀嗎包含了經濟犯罪的這個案件的本身還有泄密的這個部分兩個案子都在偵查當中等這兩個案子到一個段落之後我們就行政的這個部分一定會來追究責任我分兩個層次啦 |
00:11:00,296 | 00:11:17,828 | 行事偵查歸行事偵查行政懲處歸行政懲處當初司法院那些法官他們接受台南那個富商招待的時候司法院有說我們要等到行事偵查告一個段落我們再來處理嗎有嗎 |
00:11:20,516 | 00:11:26,720 | 標準是這樣嗎?如果連法官標準都不是這樣,現在是調查局比較大就對了?什麼時候調查結果會出來?我們會盡快來處理盡快是多久? |
00:11:48,932 | 00:12:00,281 | 進化是多久?我在這邊不敢跟您講一個說我一定哪一天會做到但是我們一定回去會盡快處理一個月之內會做到嗎?我們盡量兩個月可以嗎?這要兩年我們會盡快來處理的這件事情是今天才知道嗎?可以這樣搞喔?拖了多久啦?因為涉及到的都是調查局的高官 |
00:12:18,331 | 00:12:22,433 | 所以辦高關速度很慢不敢動可以這樣搞嗎請副局長回去喔結束可以嗎可以好 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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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9時19分)謝謝主席,是不是麻煩有請法務部部長跟司法院副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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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及副秘書長上臺,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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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兩位早,我想先請教部長,在你們今天的書面報告裡面提到,各地檢署會定期公布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的檢討報告。部長,你有看過這個檢討報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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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他們公布在網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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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你有看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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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有看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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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覺得那個檢討報告的內容充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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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可以再更充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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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知道那個檢討報告長什麼樣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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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它是格式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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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樣的檢討報告,就是一張紙,涵蓋了過去這4年,上面只有數字,完全沒有任何內容,這個是什麼檢討報告啊?沒有檢討任何事啊!上面只有一個數目字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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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那是對外公布的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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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啊!所以我們現在要求上網公告的檢討報告就是這一張紙?上面只有數字,然後下面應該受查處的人數全部都是「0」,做得非常地好!沒有關係啦!我現在進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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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那是每半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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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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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不曉得委員看到的是全部還是半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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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上面就是這些數字嘛!我們現在針對實質的問題開始討論。在總質詢的時候,當我問到吹哨者保護法,院長說我們現在雖然沒有吹哨者保護法,可是各個行政機關都各自有吹哨者保護的措施。我那時候說沒關係,我們接下來會一個部會一個部會看,去年6月的時候,im.B案造成社會非常大的風波,我那個時候安排一個秘密證人到北檢去作證,他們給秘密證人的承諾是絕對不會去洩露他作證的內容跟他的身分,結果我安排去了以後,沒有多久鏡週刊就報導出來了,就是他在裡面所講的內容,那個時候我是一個公民,我公開地質問,要求臺北地檢署針對這件事情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到目前為止我沒有接到任何的回應,是不是有檢討?檢討的結果是什麼?因為這件事情絕對不可能推到警察,現場只有4個人,檢察官、書記官、秘密證人、法警,這個內容怎麼洩出去的?我希望臺北地檢署公開回應,結果他們可能覺得一般公民對他們所提出來的質疑,它沒有必要回應,我看這個檢討報告什麼內容都沒有,上面的數字全部都是零,部長,這樣子算是有做到偵查不公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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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是有要求每個地檢署要就他們相關的報導蒐集彙整,如果有涉及到違反偵查不公開要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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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覺得這樣有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這樣還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是誰說的?是檢察官說的、書記官說的?沒有其他人知道啦!我看到這個報導以後我非常憤怒啊!我公開批判,希望北檢給大家一個交代,結果到目前為止,北檢一點澄清都沒有,這件事情有在檢討報告裡嗎?沒有喔!我看出來查辦跟全部這些數字到底指的是什麼案件,沒有人知道,但是大家只知道結論,我們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 |
第二件事情,臺灣高檢署說有劃定採訪區、採訪禁制區的標準,我看完了這個報告,我只想請問,記者可以跑到檢察官辦公室去採訪嗎?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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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他們有要求在限制的一個地區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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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我上面看了嘛!會議室、簡報室、新聞發布室、記者招待室嘛!這是你們上面報告寫的內容,我的問題很具體,記者可以跑到檢察官辦公室去嗎?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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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是很明白地規定說要設置一個採訪的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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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嘛!檢察官辦公室是不是採訪區域?這個就是我的問題,這麼簡單的問題,您直接回答有困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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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就在回答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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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可不可以去檢察官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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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要求採訪就是在限制的地區,至於落實執行與否,那是各地檢署要自行負責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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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啦!地檢署自行負責,我們來看一下,因為這個就在檢察官辦公室啊!滿地的卷宗啊!全部喔,那個是偵查應秘密的事項,全部的卷宗都在上面,是記者啊!跑到檢察官辦公室,在那邊打卡、拍照,顯示自己很罩、很厲害,這個有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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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偵查不公開是針對案件的內容,至於其他事情的報導不是在這個辦法裡面所規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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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要包庇成這樣喔?今天你自己的書面報告上面就有寫喔!臺灣高等檢察署召開會議劃定採訪區還有採訪禁制區喔!所以我剛才問你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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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那是指採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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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你認為這不是採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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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這也許他只是……我不曉得真正的實情啦!但是不能只看這個照片就推定都是在採訪,而且違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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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覺得這個記者可以走到檢察官辦公室裡面去做什麼?去喝茶喔?包庇成這個樣子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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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這不叫包庇,在座很多的記者,這樣認為是包庇嗎?還是記者不能跟檢察官有一些溝通交往嗎?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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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什麼時候說記者不可以跟檢察官有溝通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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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限制的是採訪案件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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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採訪區是你們自己講的喔!我現在的問題很具體啊!可以直接到檢察官辦公室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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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如果不是採訪,不能去拜訪嗎?他如果有登記我今天要找某一位、我是什麼事情,法警會讓他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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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如果說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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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有限制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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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按照你今天在這邊講的這個東西,這個書面報告全部都是廢話,怎麼還有採訪區,還有採訪禁制區,全部都廢了嘛!根本沒有限制的必要啊!如果連檢察官辦公室都可以這樣登堂入室,整個辦公室裡面全部都是卷耶!這是哪門子偵查不公開啊? |
沒關係,我們繼續再往下看,調查局的高官可以接受偵查對象的招待嗎?可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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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請調查局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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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調查局的高官可以接受偵辦對象的招待嗎?已經立案調查了,結果立案調查了以後,繼續跟這些富商權貴,不是只有吃飯,還出去打高爾夫球,結果等到搜索的時候,搜索的結果還要向跟他一起去打高爾夫球的人報告,可以這樣做嗎?請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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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是,跟委員報告,您講的這個內容,如果是這樣的話當然是不可以,絕對是不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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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絕對是不可以的,調查局知道這個調查的內容嘛!如果不可以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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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我跟您報告,您講的是臺大的這個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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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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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那吃飯的這些名單上面,監察院調查的報告上面的名單,我們這些同仁,當時是嘉義縣調查站在偵辦的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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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桃園有沒有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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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桃園是在搜索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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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有參與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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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支援部分的搜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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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那個時候桃園市調處的處長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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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當時應該是廖處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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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廖榮旭有沒有跟被偵辦的對象去打高爾夫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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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是,但是當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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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對不起,請你針對問題回答,廖榮旭在偵辦的期間有沒有跟偵辦的對象去打高爾夫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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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他跟對方來往,那個報告看得出來,他跟他來往是一段長時間的來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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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所以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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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但是他並沒有,當時這些我們的同仁都不是嘉義縣的主管,而且我們執行的時候也配合檢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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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執行完了以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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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也都正常來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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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桃園去執行的調查官有沒有跟廖榮旭報告搜索的結果?有還是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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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桃園地檢署這邊也立案就這個部分在做偵查當中,這個部分是不是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有洩密或其他的不法狀況,我們也正在配合檢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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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有沒有洩密,那個是刑事偵查歸刑事偵查啦!現在我在挑戰的是調查局到底做了什麼樣的處置?為什麼我說我在挑戰的是調查局做什麼樣的處置,我們先看一下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人的飲宴應酬,但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在此限,來,請教一下副局長,廖榮旭是符合哪一條但書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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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我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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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他是因為公務禮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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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包含了經濟犯罪的這個案件本身還有洩密的這個部分,兩個案子都在偵查當中,等這兩個案子到一個段落之後,我們就行政的部分一定會來追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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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分兩個層次啦!刑事偵查歸刑事偵查,行政懲處歸行政懲處,當初司法院那些法官,他們接受臺南那個富商招待的時候,司法院有說我們要等到刑事偵查告一個段落我們再來處理嗎?有嗎?標準是這樣嗎?如果連法官標準都不是這樣,現在是調查局比較大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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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報告委員,其實這個部分我們也在就當天執行搜索的桃園處的參與的相關同仁,我們也在做行政調查,我們已經跟當天參與的同仁都已經做了部分查證,後續我們都還會繼續再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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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調查結果會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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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我們會儘快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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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儘快是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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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我在這邊不敢跟您講說一定哪一天會做到,但是我們回去一定會儘快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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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一個月之內會做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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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我們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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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兩個月可以嗎?還是要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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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我們會儘快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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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連一個具體的時間都不敢承諾?這件事情是今天才知道嗎?可以這樣搞喔!拖了多久啦?因為涉及的都是調查局的高官,所以辦高官速度很慢、不敢動,可以這樣搞嗎?請副局長回去跟局長報告,儘速把這件事情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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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局長以公: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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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請回。 |
接下來我們請沈發惠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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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36-7 |
speakers | ["吳宗憲","黃國昌","沈發惠","謝龍介","莊瑞雄","羅智強","鍾佳濱","陳俊宇","傅崐萁","吳思瑤","林思銘","翁曉玲","賴士葆","王鴻薇"]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4-03-18"] |
gazette_id | 1131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15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 進行及真實發現,並兼顧人權維護,如何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及相關流程缺失之檢討」進行專題 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15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