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成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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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6,289 00:00:30,298 主席請部長還有黃師長來法務部的代表好部長早我想請教一下本案提出花東特別條例提出來以後請問部長
00:00:32,861 00:00:59,404 你有跟副委員跟三十幾個連署的人去充分溝通跟瞭解他的本質有沒有沒有來黃市長有沒有沒有好其實我本席比較在乎的就是在你們的報告為什麼要把黃副代表
00:01:00,410 00:01:13,638 跟黃�師長請上台你們怎麼會立法權跟行政權跟大法官的解釋權把他搞在一起你們要去了解
00:01:14,861 00:01:40,770 他們今天立法委員提出這個案為什麼會提出這個案這很重要喔部長你很會溝通的也不跟人家溝通啊你們就一開始就武斷的立法委員提案天經地義是立法委員的天職你們怎麼會報告案這個部分一是法務部的意見二是
00:01:43,174 00:02:03,808 至愛南行我從來沒有看過是這樣所以有時候溝通比你們武斷還更好所以本席為什麼要請教部長有沒有溝通如果既大家都知道嘛大家都知道預算跟法律案
00:02:05,168 00:02:24,202 我剛才看完以後他整個條例裡面他根本只是說明的部分他是以他們推算出來是要花這些錢2000多億這2000多億他沒有告訴你一次就編出來這本來就是就不是
00:02:25,373 00:02:46,614 不是預算案啊你們套了預算案來騙立法委員拜託我們裡面也有法官也有這個十幾屆檢察官一大堆啊你不要騙人啊所以我坦白跟你講最重要我們要把原因找出來
00:02:47,782 00:03:12,507 找出來的原因就是一條要花東的人到底要等多久這很重要的那因為你還沒有答覆以前我希望你想一想為什麼要提這個案來法務部的代表你們怎麼會告訴交通部說這個是法律案呢或者預算案呢來
00:03:15,205 00:03:32,739 是你們的意見嗎?跟委員報告我們沒有直接提供意見論斷這個是不是違憲與否的問題那書面報告主管機關有他們的立場那法制面的部分因為
00:03:33,980 00:03:58,681 參考大法官好事致你不要再談大法官剛剛部長已經講這些條例本來就是法律案你們給人家的意見說這個就說預算案預算案我們立法委員都了解你們編出來的東西我們不能增加預算欸 會做立委不是像你寫的啦大家都索告喔
00:04:00,131 00:04:21,783 不是所以法務部代表因為剛才部長在講說綜合法務部給他們的意見這叫做預算案可是請你們回去看一看他只是把立法的總說明講的大概是這樣裡面的條文
00:04:22,463 00:04:48,093 沒有硬性要你們編2000多億啊你們也可以分10年編你們也可以分20年編沒有人講這個所以你們不要誤導啦不要誤導喔 法務部因為我也知道你們有你們的看法但是我還是要呼籲我們部長溝通甚過於我也知道特別條例對特別地區確實會造成這種效應的問題
00:04:52,895 00:05:15,730 這個我們也知道可是你要針對這個要特別去說明你不能講說立法委員提出這個特別條例那為什麼博定為什麼要提這個條例你知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跟委員回答一下那個我想傅崐萁委員對於花東一些花蓮的建設重視事實上我雖然這個案子沒跟他討論我也知道他的想法他希望快一點啦
00:05:16,870 00:05:36,900 所以這個8月份可能就出來但是他會覺得要更快更可以去確保為了其他的想法你們都有在做我看你們的報告你們都有在做可是速度太慢30年以來你們等一下又那個那個花東改什麼改我告訴你
00:05:37,680 00:05:39,702 我提出這個條例我認為不但不違憲他合情合理但是我同意
00:06:00,441 00:06:15,455 有時候會造成離島特別條例這種種但是你要說明清楚啊你要說明清楚你不說明清楚就是這樣對幹我要呼籲你千萬千萬不要因為
00:06:16,756 00:06:30,635 科總召給你們的錯誤進席到現在為止二月一號到現在我們在委員會通過任何東西沒有一樣科總召講不違憲的
00:06:31,957 00:06:56,452 那如果這樣繼續下去,所有的案子通通違憲,那你們就不要做啊!除了你們提出來要做的,那就不違憲。立法委員提出來的東西,通通違憲,不中。我講實在,真正的問題,就是你們耽擱太久嘛。花東之人真的忍受不了了嘛。人家才提這個案,提特別條例嘛。
00:06:56,792 00:07:18,222 你們如果答應人家的8年到現在一個出評你們就搞了8年有幾個8年保定我們說實在這個保分啊真的你有時候要聽聽人家的意見不要一開始就是跟我們磕腫招任何事情都是違憲那如果立法院要幹什麼
00:07:19,879 00:07:42,951 所以這點我特別要拜託部長請你們要修改修正方向不要動不動就違憲這點我特別要呼籲你們花東人不能再等所以特別條例是符合花東人之需求所以部長伯伯有在走所以這個部分真的我是良心的建議
00:07:44,231 00:08:04,866 雖然不住在那裏但是我還是呼籲你盡快不要用這種方式好不好我可不可以說明一下我想對花東的建設現在剛剛談到蘇花改已經做好了現在就出發案還有這個花東雙軌等等都要進行過去按照我們這一個中長城的計畫每一項都一個一個來做
00:08:06,387 00:08:31,165 雖然當然審查時間長很多是環評的課題可是你如果不經過環評以後這個道路有問題沒有啦環評也沒有環評這麼久了啦可以不可以這個環評本來是有一定步驟這個我們都知道我告訴你問題就是你們兩個店一個自愛男性一個人有特別條例哪有自愛男性只有一個剛才我已經講過
00:08:32,426 00:08:45,115 如果是離島特別條例這麼多,你們以後無法應付,你就坦白解釋嘛!好不好?對阿,你重點你們從來沒有寫阿!沒錯!我這樣講阿,別再變啦!別再變啦!人家提這個案,很明顯是法律案,好不好?不要再誤導是預算案,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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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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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10時8分)主席,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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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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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還有黃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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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黃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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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法務部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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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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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林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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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部長早。我想請教一下,本案是花東特別條例,在提出來以後,請問部長有跟傅委員還有30幾個連署的委員進行充分溝通跟瞭解它的本質,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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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沒有,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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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黃司長,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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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運貴:報告委員,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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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好,其實本席比較在乎的就是你們的報告,為什麼要把法務部代表跟黃司長請上臺,你們怎麼會把立法權跟行政權、跟大法官的解釋權搞在一起?你們要去瞭解今天立法委員為什麼會提出這個案子,這很重要喔!部長,你很會溝通的,但也不跟人家溝通,你們一開始就很武斷的,但立法委員提案天經地義,是立法委員的天職,你們怎麼會報告案寫這個部分一是法務部的意見,二是窒礙難行,我從來沒有看過是這樣,所以有時候溝通比你們武斷還更好。本席為什麼要請教部長有沒有溝通?大家都知道預算跟法律案,我剛才看完以後,整個條例根本只是說明的部分,以他們推算出來要花兩千多億。他沒有告訴你,這兩千多億要一次就編出來。這本來就不是預算案,而你們套了預算案來騙立法委員,拜託!我們裡面有法官,也有十幾屆的、檢察官一大堆,你們不要騙人啦!部長,我坦白跟你講,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把原因找出來,找出來的原因就是到底一條路要花東的人等多久,這很重要。在你還沒有答復以前,我希望你想一想,為什麼要提這個案?法務部的代表,你們怎麼會告訴交通部,這個是法律案呢?或者預算案呢?是你們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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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參事江憲:我們並沒有直接提供意見論斷違憲與否的問題,主管機關的書面報告有他們的立場。法制面的部分,因為參考大法官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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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你不要再談大法官,剛剛部長已經講這些條例本來就是法律案,你們給人家意見,說這個叫做預算案。預算案立法委員都瞭解,對你們編出來的東西,我們不能增加預算,會做立委不是像你們想的,大家都是塑膠嗎?不是!因為剛才部長說,綜合法務部給他們的意見,這叫做預算案,可是請你們回去看一看,它只是把立法總說明講的大概是這樣,裡面的條文沒有硬性要你們編兩千多億,你們可以分10年編,也可以分20年編,沒有人講這個,所以你們不要誤導!法務部,因為我知道你們有你們的看法,但我還是要呼籲部長,溝通勝過於……我也知道特別條例對特別地區確實會造成這種效應的問題,可是你要針對這個特別說明,你不能說立法委員提出這個特別條例……部長,為什麼他要提這個條例,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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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傅崐萁委員對於花東的建設重視,尤其是花蓮,事實上,我雖然沒跟他討論這個案子,我也知道他的想法,他希望快一點。這個8月份可行性就會出來了,但是他會覺得要更快、更可以去確保,我也瞭解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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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部長,我看你們的報告,知道你們都有在做,可是速度太慢。30年以來,你們等一下又花東改、什麼改。我跟你說,從我做里長開始就聽你們說要蘇花改,改到現在,傅崐萁兩屆縣長都已經做完了,對於所有的問題,你們還是慢吞吞,所以他提出這個條例,我認為不但不違憲而且合情合理。我同意有時候會造成像離島特別條例種種的情況,但是你要說明清楚,你不說明清楚就是這樣對幹。我要呼籲你千萬不要因為柯總召給你們錯誤訊息,到現在為止、2月1號到現在,我們在委員會通過任何東西,沒有一樣柯總召講不違憲的。如果這樣繼續下去,所有的案子通通違憲,你們都不要做了。除了你們提出來要做的就不違憲,立法委員提出來的東西通通違憲。部長,我說實在的,真正的問題就是你們耽擱太久,花東人真的忍受不了了。人家來提這個案、提特別條例,當初你們如果答應人家8年,卻到現在光是初評就搞了8年,有幾個8年?說實在,你有時候真的要聽聽人家的意見,不要一開始就跟柯總召一樣,任何事情都說是違憲,如果是這樣,要立法院幹什麼?這一點我要特別拜託部長,請你們要修改、修正方向,不要動不動就說違憲,這一點我要特別呼籲你們。花東人不能再等,所以特別條例是符合花東人之需求。一樣有在做事,針對這個部分,我是良心的建議。雖然不住在那裡,但我還是呼籲你儘快,不要用這種方式,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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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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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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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想對花東的建設,剛剛談到蘇花改已經做好了,現在包含蘇花安及花東雙軌都在進行,過去按照我們的中長程計畫,每一項都一一在做,雖然審查時間長,但很多是環評的課題,可是如果不經過環評,以後這個道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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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不會!環評也沒有這麼久。可以、不可以,環評本來就有一定的步驟,我們都知道。問題在於兩點,一是窒礙難行,特別條例哪有窒礙難行?只有一個,剛才我已經講過,如果原因是離島特別條例這類的這麼多,你們以後無法應付,你就坦白解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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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這個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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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是重點,但你們從來沒有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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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每個個案都要這樣走,等於上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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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國成:部長不要再辯了,人家提這個案很明顯是法律案,好不好?不要再誤導,說是預算案,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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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國成委員。
有請陳雪生召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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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3-5
speakers ["陳雪生","傅崐萁","李昆澤","廖先翔","黃健豪","游顥","徐富癸","林國成","魯明哲","蔡其昌","陳素月","何欣純","林俊憲","邱若華","許智傑","鄭天財Sra Kacaw","吳宗憲","王鴻薇","高金素梅","羅智強","洪孟楷","黃建賓","吳思瑤","張啓楷","林沛祥","林憶君","陳冠廷","黃仁","劉建國","陳俊宇"]
page_start 403
meetingDate ["2024-03-25"]
gazette_id 1131901
agenda_lcidc_ids ["11319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委員傅崐萁等33人擬具「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agenda_id 11319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