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宇甄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海洋保育法草案」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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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626 00:00:01,147 海洋保育法
00:00:16,443 00:00:16,483 主席
00:00:38,587 00:01:06,022 海洋管理雖然沒有海洋保育專法但是我們有其他的法規在做海洋保護比如說有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濕地保育法國土地化法都市計劃法海岸管理法漁業法水下文化資產的保存法發展公共條例等對海洋利用進行規範各權責機關也依其主管的法規劃設不同類型的海洋保護區
00:01:07,703 00:01:35,650 各有各種不同保護的標的當然管理的目的跟保護的方式現行的運作並沒有太多的阻礙因此本席認為海委會應該先到全國各地辦理海洋保育法立法的公聽會多方的聽取地方的政府、漁會、漁民、原住民的意見將地方公聽會的意見彙整完之後提供給立法委員來參考以立後續的立法工作
00:01:36,850 00:01:51,796 行政院版的海保法第8條到第12條規定要劃設海洋庇護區其中有永續利用區、緩衝區、核心區此法的授權機關可以劃設海洋庇護區,但是要怎麼劃設?
00:01:53,497 00:02:19,222 華社的範圍有多大?要怎麼界定永續利用區裡面的緩衝區、核心區跟這個永續利用區本法都沒有講清楚只能從後續的執法跟施行規則去定定但是本法通過之後海委會拿到這張空白授權之後我們立法院就會失去直接監督的權利而本法第7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了辦理華社海洋庇護區的業務應涉審議會
00:02:22,443 00:02:47,724 要由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有關的機關代表組成那為了維護漁民的權益本席另有提案要求審議會的成員、專家學者、漁會、漁民代表的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二讓第一線的海洋利用者的聲音可以被聽見而未來海保法施行之後海洋庇護處被劃設完成勢必也會限制某些捕撈的活動這一個轉變可能會導致漁業
00:02:51,087 00:02:51,467 漁業法規 農業部主管
00:03:06,007 00:03:22,000 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歸海委會主管未來在這兩個法上能夠提供何種有利措施保障漁民保障漁會的權益這兩個問題主管機關應該到全台的漁業各地跟受影響者說明清楚
00:03:22,780 00:03:47,330 而海保法的草案指規範沒有協助的方案對漁民相當的不利若無法在本法中制定補償的措施就應該在其他法規中修訂總不能要漁民自己找出路海洋保育要做但是漁民的生計權益也要顧行政本委一體海洋海委會跟農業部應該提出具體的措施保障漁民的權益目前海保法第23條
00:03:49,171 00:04:15,307 第20至23條規定如果闖進海洋庇護區的核心區最高要罰款50萬元闖入緩衝區最高要罰30萬元違反永續利用禁止行為者最高要罰15元在我們的這個草案裡面都沒有提到被如何的配套輔導跟補償的措施但是對於罰款倒是定的十分嚴苛其中最令漁民感到困惑的是闖入海洋庇護區的核心區海上沒有柵欄
00:04:16,147 00:04:28,106 移民若不小心闖入庇護核心區就要被處罰,處地機制該怎麼執行?局日要說,如果捕魚導致不小心漂進核心區,要不要處罰?依據海委會現行的規範,什麼樣的狀況可以不處罰?
00:04:31,331 00:04:53,048 所以我認為,非故意且無重大違規情勢,經勸導使離核心區者,不予處罰。為了有永續的海洋資源可以利用,海洋保育與漁業管理需要大量的時間跟資源來建立及維持。所以在保育及資源管理上,畫設海洋庫區是相對簡單而有效的做法。
00:04:53,308 00:04:53,668 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