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煦庭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海洋保育法草案」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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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69 00:00:28,318 各位委員 各位六席的官員 各位專家學者 大家早安 大家好我先呼應一下剛剛鄭天才委員的說法因為我剛剛邊聽他講 在法條上寫只有一條但只有一條 其實這個原民會應該也有角色但我在一部報告裡面完全沒有看到所以說不要怪大家說覺得這個法溝通不周延很多地方確實要透過更仔細的對話讓這部法的定律有更好的立法品質
00:00:29,417 00:00:58,937 那麼今天有幾點跟大家做報告第一個按照中華民國現況我們的海島國家海洋生態是我們的重要資產那麼在全球氣候變遷那有很多地方有所謂的過度捕撈的疑慮之下對於海洋生態資源的保育跟這個經濟的活動的平衡它當然有它的必要性也有它的急迫性所以本席非常樂見這個海保法的制定那我更希望的是在海保法內應該要有實際執行的相關期程
00:00:59,737 00:01:25,712 要求政府提出相關的政策而且落實我想是比定立法律更加重要要修就要像 要修就要做第二個 海洋資源的運用涉及漁業 原住民族 觀光 交通 能源等各方權益要如何均衡協調各方利益以達永續發展目標本席希望海保法相關的政策形成要廣納各界的意見 以求周延按理說應該要在最初期
00:01:26,232 00:01:52,250 就應該廣召相關團體進行討論但今天的公聽會也有非常多的團體有表達過去在討論的過程中他好像被排除在外或者是在溝通的過程中沒有辦法暢所欲言我想這些都是會造成這個法案修正上的一些障礙所以我剛剛講要修就要想要修就要做但既然要做那就要周延所以不夠周延是不行的我們要多方討論再來本期有幾個立場這個希望在討論
00:01:54,011 00:02:18,566 禮拜四開始討論除條審查的時候可以具體被納入這個三個小的訴求第一個整體海洋保護區的管理政策方針是沒有任何的實現的換言之政院版草案的第六條攸關整體海洋保護區的管理政策跟方針的條文是沒有內容的也有空有條文但沒有內容那沒有方針的時候那到底我們修過海保法之後他真的有辦法實施上路嗎所以針對這部分我們要有更詳實的討論
00:02:19,747 00:02:42,175 第二有關資訊公開跟共享的部分現行的海洋保護區在生態的監測跟執行的管理上資訊透明有改善的空間那政院版的草案也沒有看到資訊公開的相關內容海保法應該納入海洋保護或者是庇護區的生態監測資訊還有對外公開的相關條文讓海保法從監測到管理全面公開透明
00:02:42,535 00:03:11,540 受公民社會的監督也能夠共享相關資訊讓各方有想法的民眾有一個研究的空間再來 第三個叫擴大公民的參與權限現在的政院版草案只限縮了公民參與的機會B5區的劃策與否跟討論公民跟利害關係人只能在最後的審議階段才能夠參與我們剛剛也講了我們希望討論要周延我們當然希望能夠擴大公民的參與權限讓民間團體、利害關係人跟在地居民都可以有
00:03:12,180 00:03:29,148 畫色或者是討論 充分討論海洋庇護區的機會人數 代表 比例我們應該要在禮拜四的這個主條審查部分充分商議 納入不同人的意見但是公民參與的權限一定要擴大這是本席的主張這樣才能夠落實海保法雙向的概念
00:03:29,508 00:03:35,370 海豹法對於台灣的海洋資源保護非常重要本席希望在妥善溝通採納各方意見的前提下來儘速通過來落實海洋保育跟經濟發展的雙贏的局面以上謝謝
00:03:58,102 00:03:58,566 好謝謝牛煦庭委員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