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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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9 00:00:01,590 請召委林宜瑾委員謝主席有請部長部長好早在2021年政府就成立跨部會的協調小組責成NCC跟文化部就大型的數位平台對本國新聞媒體的內容產業影響進行產業的調查研究
00:00:26,438 00:00:41,865 台北市報業工會及雜誌工會都是文化部輔導的單位而且可是這兩個單位他們都認為面對台灣媒體當前的處境政府確實有立法的必要報業工會還認為說應該要積極推動媒體溢價法雜誌工會是認為應該要徵收媒體健康權
00:00:50,589 00:01:19,290 媒體健康圈設立培育第4權任性特別基金我想要請部長說明的是本席知道說我們文化部因為剛剛萬美林委員也有質詢就文化部支持媒體有價針對本席還有許多委員其實陸續有提出媒體溢價法的草案我知道文化部都除了表示尊重外是不是還有更積極的態度
00:01:22,178 00:01:48,469 我想委員應該非常專業清楚新聞有價、媒體有價或者是媒體溢價是現在進行式尤其在世界各國那強制溢價有成功也有不成功那歐盟的方法其實又不大一樣所以其實我們跟訴發部一直都在溝通協調就是說到底台灣能夠用什麼樣的方法尤其是涉及到著作權法、遣議法
00:01:49,289 00:01:51,110 李卓人議員李卓人議員李卓人議員李卓人議員
00:02:18,442 00:02:34,762 好,就文化部委託團體辦理的這個產業調查裡頭媒體對於跨國平台當然確實有所依賴所以你說嘛就在這樣的關係下面我們流量也會受到這個所謂跨國平台的載制連帶這個新聞產製也會受到平台的制約
00:02:38,306 00:03:02,624 所以當然也就是因為這一點所以政府在推動這個跨國媒體跟跨國平台間的這個平等協商機制的這個過程當中一定要有角色就證明說現在正在進行中可是我們早眼當然不是只有這個兩種產業的經濟利益分配而已我覺得更大的目標是要捍衛民主國家這個自由多元跟優質的媒體環境
00:03:04,025 00:03:05,046 中央社以文字呈現報導的媒體它所產出的新聞是用著作權法嗎?
00:03:33,800 00:03:44,706 我想委員應該很清楚我們著作全法的相關規定對於公開傳輸的新聞雜誌等等的論述是同意
00:03:45,973 00:03:46,634 主席主席主席
00:04:06,512 00:04:32,730 這個其實也是現在這個媒體議價的一個關鍵嘛對因為它現在之所以能夠免費使用就是因為著作權法事實上對於本來的新聞公開化事實上是有保障的那未來所以說如何如果不透過立法現在的著作權法事實上是沒有辦法產生新聞議價確實是這個狀況對那當然是有這個判例啦智慧財產法院有這個判例這個判例當然就是很明顯的是
00:04:33,850 00:04:48,179 這是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因為他認為報導的標題素材或他編排的方式反映作者精神上的想法那也足以表現撰寫書記者的創作個性、他的封筆
00:04:50,600 00:05:10,456 文革所以這個基本上就是他的所謂的最低程度的創作所以他是屬於這個著作權法的保障這是判例當然會舉這個判例的意思就是要提醒說對雖然媒體溢價法早遠的不是新聞的這個著作權那主責單位好像各委員的版本也是認為是數位發展部
00:05:12,817 00:05:32,627 但這並不代表說在這個整個的發展的過程文化部可以置身事外所以我覺得我們在推動這個媒體溢價法的立法當然我知道您現在就是我們要採取怎麼樣的方式我們現在演繹哪一種方式最適合台灣可是看起來是往這個趨勢在前進所以我覺得我們還是要就戰鬥位置一起努力
00:05:38,470 00:05:39,971 二月為期6天的國際書展當然就是5萬人潮
00:05:57,158 00:06:21,078 光是文化成年禮金我們就有超過千萬的營業額這是值得讚賞的那臺北書展的這個董事長也說閱讀活力又重新回來了好像臺北書市好像今年股市開盤的電子股一樣一片的水漲船高那我們確實在書展的現場也看到山人海水洩不通那兩項問題要請教部長首先是幫讀者們問
00:06:24,821 00:06:45,060 二月27日及28日二天一次會有讀者在書展的現場因為人潮過度的擁擠產生了一些很不愉快的現象好像說他要在現場翻書、閱讀書可能都沒有那個空間或者是說業者想要介紹給讀者也沒有那個空間就是人擠人
00:06:46,702 00:06:54,693 提供更舒適的環境是不是比較好一點所以我們考量說在成本效益合宜的情況之下另密地點辦書展
00:06:56,104 00:07:23,621 好,跟委員報告我想今年台北國際書展恐怕是近十幾年來第一次啊到禮拜六禮拜天的時候他把所有的大門都打開那其實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含氧量對,有太多因為人太多,那個通風如果不行的話會怕出現問題那這當然確實是好事但是誠如委員所講的這個一個我們亞洲最大的華語文的國際書展搞得跟
00:07:25,217 00:07:25,417 改變地點有一定的風險
00:07:45,755 00:08:12,627 這個要大家共同又有心理準備才行不但是這確實陳副委員講的這是已經是一個必須要被討論思考的議題每次讀者去都覺得非常不舒服人那麼多所以我覺得如果另覓場地在整個的預算合宜之下我覺得這是應該是一個比較好的我個人是很支持我也希望大家能夠認真思考不過這個坦白講要給大家一些空間
00:08:14,127 00:08:33,798 好,再來談到賣書的問題就是說我們從這次國際書展成果豐碩來看當然看起來是台灣的閱讀市場有一定的活力可是這股活力為什麼沒有辦法進一步轉移到實體的書店上去那部分的論者是認為說圖書的折扣戰或許是政府一個必須關注的議題
00:08:35,118 00:08:51,605 以這次書展來看有出版業者就寄出單本77折買3本以上還有另有折扣的優惠等等就連今年現象級的這個翻譯作品李涵紙筆翻譯的《魔戒套書》在書展的預購價都跟現在電商平台一樣的折扣都從定價2500下殺到1499
00:08:59,529 00:09:22,290 當然我們想說難道圖書折扣只是一個時事所趨的無奈嗎就是說面對勢力龐大的這種電商平台文化部要怎麼團結出版業者或者是書店業我們來促進更加健康或永續的這個所謂的商業環境有沒有辦法除了打折扣以外
00:09:23,496 00:09:34,241 我想從去年開始文化部事長是跟速發部是主動找平台業者跟出版業者大家在協商嘛我們總是希望說不要進入一個折扣站的市場
00:09:35,697 00:09:39,498 二、處理及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
00:09:58,380 00:09:58,400 對,好。
00:10:21,119 00:10:41,684 最後要跟您討論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問題根據《文化基本法》第24條文化部應設置文化發展基金辦理事項涵蓋文化發展跟公共媒體可是文化發展基金成立至今每次在預算書上都會特別說明財源相當有限
00:10:42,524 00:10:56,955 不過在行政院今年的施政方針裡頭卻有提到說完備文化法規體系充實文化發展經濟是重要的施政目標之一所以部長為了突破所謂財源不足的這個困境你有什麼規則?
00:10:59,737 00:11:25,860 謝謝委員我想委員上一次的這個公務預算的這個修法大家就有期待說透過1%的公務預算那如果有免辦或者是不需要辦能夠來充實文化發展基金那有沒有充實當然是有但是可能沒有大家所想像的那麼多那這裡面有涉及到就是說這一次包括大家所關心的是不是有一些事實上是可以繳基金的我們應該有些機制鼓勵他繳啦這是其一第二就是說這個
00:11:27,932 00:11:29,572 二、處理或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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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11時52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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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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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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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部長好。早在2021年政府就成立跨部會的協調小組,責成NCC跟我們文化部,就大型的數位平臺,對本國新聞媒體的內容產業影響,進行產業的調查研究。臺北市的報業公會跟雜誌公會都是文化部輔導的單位,可是這兩個單位他們都認為,面對臺灣媒體當前的處境,政府確實有立法的必要。報業公會還認為應該要積極推動媒體議價法;雜誌公會認為,應該要徵收媒體健康捐,設立「培育第四權韌性」特別基金,我想要請部長說明的是,因為剛剛萬美玲委員也有質詢,文化部支持媒體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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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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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本席還有許多委員,其實陸續都有提出媒體議價法的草案,我知道文化部除了表示尊重外,是不是還有更積極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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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委員應該非常專業、清楚,新聞有價、媒體有價或者是媒體議價是現在進行式,尤其是在世界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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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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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強制議價有成功的,也有不成功的,歐盟的方法其實又不大一樣,其實我們跟數發部一直都有在溝通協調,到底臺灣能夠用什麼樣的方法,尤其是涉及到著作權法牽一髮動全身。所以不是不積極表態,是我們非常積極表態,但確實大家要共同找到一個有效的策略跟方式來進行,不然坦白講,國外也有發生過有立法但是無效啊!因為平臺不接受,甚至還退出,這個事實上有發生過,所以這個事情恐怕我們需要更積極研究它的施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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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就文化部委託團體辦理的產業調查裡頭,媒體對於跨國平臺當然確實有所依賴,所以在這樣的關係下面,我們流量也會受到所謂跨國平臺的宰制,連帶新聞產製也會受到平臺的制約。當然也就是因為這一點,所以政府在推動媒體跟跨國平臺間平等協商機制的過程當中,一定要有角色,誠如你說的,現在正在進行中嘛!可是我們著眼的當然不是只有這兩種產業的經濟利益分配而已,我覺得更大的目標是要捍衛民主國家自由、多元跟優質的媒體環境,我覺得這才是重點。我們避免讓跨國平臺有越來越多的力量,然後讓他們去決定閱聽人可以看什麼樣的內容。
好,我們來討論新聞著作權的問題,因為文化部好像有編列對中央社捐助的經費,所以我想請教,像中央社這樣以文字呈現報導的媒體,它所產出的新聞適用著作權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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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委員應該很清楚我們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對於公開傳輸的新聞、雜誌等等的論述,是同意可以公開再傳輸的,除非一開始就載明是不許轉載、公開傳播的,這是著作權法中本來在新聞上有的一個特殊規定。所以你說適不適用著作權法的保障呢?它既是有適用,但是事實上它也有排除例外的狀況,這個其實也是現在媒體議價的一個關鍵,因為它現在之所以能夠免費使用,就是因為著作權法對於本來的新聞公開化是有保障的,未來如果不透過立法,則現在的著作權法事實上是沒有辦法產生新聞議價,確實是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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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對,當然智慧財產法院是有這樣的判例,很明顯的,這個是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因為它認為報導的標題、素材或編排的方式,反映作者精神上的想法,也足以表現撰寫報導記者的創作個性、文筆風格,這個基本上就是所謂符合最低程度的創作,所以他是屬於著作權法的保障,這是判例上的內容。當然會舉這個判例的意思就是要提醒,雖然媒體議價法著眼的不是新聞的著作權,主責單位好像就各委員的版本,也認為應該是數位發展部,可是這並不代表在整個的發展過程中,文化部可以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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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沒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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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所以我覺得我們在推動媒體議價法的立法,當然我知道現在我們要採取什麼樣的方式,你們正在研議,看看哪一種方式最適合臺灣,可是看起來是往這個趨勢在前進,所以我覺得我們還是要就戰鬥位置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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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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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再來跟您討論的是,既然文化部有實體書店訪視業務委員不買書的論點遭到炎上的問題,所以就來跟您討論一下買書跟賣書的問題。今年2月為期6天的國際書展,有55萬的人潮,光是文化成年禮金,就有超過千萬的營業額,這是值得讚賞的。臺北書展的董事長也說,閱讀活力又重新回來了;臺北書市好像今年股市開盤的電子股一樣,一片的水漲船高,我們確實在書展的現場也看到人山人海、水洩不通。有兩項問題要請教部長,首先是幫讀者們問,因為每年都會有讀者在書展的現場,因為人潮過度的擁擠,產生了一些很不愉快的情況,像他要在現場翻書、閱讀書,可能都沒有那個空間,或者是業者想要介紹給讀者,也沒有那個空間,就是人擠人!如果能夠提供更舒適的環境,是不是比較好一點?所以你有沒有考量在成本效益合宜的情況之下,另覓地點辦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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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我想今年臺北國際書展恐怕是近十幾年來,第一次到禮拜六、禮拜天的時候,把所有的大門都打開,其實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含氧量,因為人太多,如果通風不好,怕會出現問題。
當然這確實是件好事,但是誠如委員所講的,我們一個亞洲最大的華語文國際書展,搞得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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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菜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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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所以其實我們也確實有在思考,不過牽一髮動全身,我們事實上是有把這個議題拋給書展基金會,也希望各公協會大家好好的討論,因為改變地點有一定的風險,這個要大家共同要有心理準備才行。不過,確實誠如委員所講,這已經是一個必須要被討論、思考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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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真的!每次讀者去都覺得非常不舒服,人又那麼多,所以我覺得如果可以另覓場地,在整個預算可以應付之下,我覺得這應該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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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個人是很支持,我也希望大家能夠認真思考,不過坦白講這要給大家一些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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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OK,再談到賣書的問題,我們從這次國際書展成果豐碩來看,臺灣的閱讀市場有一定的活力,可是這股活力為什麼沒有辦法進一步轉移到實體的書店上呢?部分的論者是認為圖書的折扣戰或許是一個政府必須關注的議題。以這次書展來看,有出版業者就祭出單本77折,買3本以上,還另有折扣優惠等等,就連今年限量級的翻譯作品,李涵執筆翻譯的魔戒套書,在書展的預購價都跟現在電商平臺一樣的折扣,都從定價2,500下殺到1,499。當然我們會想,難道圖書折扣只是一個時勢所趨的無奈嗎?在面對勢力龐大的電商平臺,文化部要怎麼團結出版業者或者是書店業,來促進更加健康或永續所謂的商業環境,除了打折扣以外,有沒有其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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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從去年開始,事實上文化部跟數發部,是主動找平臺業者跟出版業者大家來協商,我們總是希望這不要進入一個折扣戰的市場,那你說有沒有效果,事實上經過協商之後是有比較緩和,但是現在的法令事實上是沒有辦法禁止折扣戰,所以大家有在倡議相關的限制等等,我們也都樂觀其成,但是其實最重要的是大家要有共識,因為這不是只有出版方的考量而已,還要有消費端的接受程度。所以整體來講,在這個知識的時代,我們鼓勵買書,不管是實體書或者是電子書,知識、付費就像剛剛提的媒體有價是一樣的,這總是我們文化內容產業很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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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對。最後,要跟您討論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問題,因為根據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文化部應設置文化發展基金,辦理事項涵蓋文化發展跟公共媒體。可是文化發展基金成立至今,每次在預算書上都會特別說明,財源相當有限。不過,在行政院今年的施政方針裡頭卻有提到,完備文化法規體系,充實文化發展基金,是重要的施政目標之一。部長,為了突破所謂財源不足的困境,你有什麼規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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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委員。我想委員上一次對公共藝術的修法,大家就有所期待,透過1%的公共藝術,如果有免辦,或者是不需要辦,能夠來充實文化發展基金,至於有沒有充實?當然是有,但是可能沒有大家所想像的那麼多,這裡面有涉及到的像是這次包括大家所關心的,是不是有一些事實上是可以繳基金的,我們應該有一些機制鼓勵他繳,這是其一。第二,大家過去曾提過所謂的頻譜拍賣等等,這恐怕還有很長一個協調的路程要走。但是我想大家共同都希望能夠有個穩定財源的文化發展基金,應該是對整體文化發展是比較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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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再來努力,再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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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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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OK,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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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宜瑾委員,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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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宜瑾):我們再來請林倩綺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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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2-5
speakers ["林宜瑾","陳秀寳","洪孟楷","萬美玲","柯志恩","羅廷瑋","葉元之","葛如鈞","吳沛憶","陳培瑜","張雅琳","郭昱晴","吳春城","林倩綺","范雲","吳思瑤","鄭天財Sra Kacaw","林月琴","高金素梅","牛煦庭","麥玉珍","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羅智強"]
page_start 241
meetingDate ["2024-03-27"]
gazette_id 113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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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處理或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8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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