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巧慧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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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3,127 | 00:00:03,567 | 請內政部吳次長 |
00:00:16,158 | 00:00:42,454 | 市長好,市長我們今天在討論這個原住民族的民意代表的選舉喔那其實剛剛不管是武麗華委員或者是高金委員其實都在在提到了山地原住民在都市區、都會區參政權的保障那您剛剛也說確實這個地方過往的立法狀況一直不清楚了但確實現在存有改進的空間,是不是這個意思?是那你認為你覺得可以怎麼調整? |
00:00:44,685 | 00:01:03,157 | 我想這個有幾個方案因為這個涉及到到底在總額內或者是外加的部分這個是可以去討論的但總之你也認為把都會區再加上不管他是內涵或者是外加再加上有山地原住民名義代表的席次這個是可以討論的方向是這樣可以討論對肯定的方向嘛 |
00:01:06,619 | 00:01:28,800 | 那我們就是想今天再來問啊,我們再深一層桌問好了。市長我想請問一下,你知道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嗎?我們今天就是這兩大類在分別嘛對不對?這是我們台灣16這麼多族的原住民族裡面,它在族別之外還會被加上這樣的身份分類法對不對?那你知道這個原住民山原跟平原身份別是怎麼分的嗎?法律依據是什麼?哪一條? |
00:01:32,243 | 00:01:52,343 | 這個在當初這個人民身份法裡面他就有在在當初就有光復前跟光復後是你是戶籍在平地就平地原住民你在山地就山地原住民當初是你要不要再講一次在這個2024年的現在再講一次這條規定如何區分原住民是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的分類標準你不會覺得在2024年的現在聽起來蠻可笑的嗎 |
00:01:59,840 | 00:02:18,576 | 原住民族身份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原住民包括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其身份之認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依下的規定依依山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山地行政區內且戶口調查部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姓所屬於原住民 |
00:02:19,136 | 00:02:20,959 | 平地原住民有案是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部登記為其本人或職業為原住民,申請戶籍在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我是哪一族?這是血統上面的。 |
00:02:37,000 | 00:02:59,755 | 但是我是山人還是平原?原來是依據光復前,是漢人來這個光復台灣之前,然後戶籍登記在漢人設定的這個行政區域內,然後我們就把它分成山人跟平原,然後從此之後他們的投票權和他們的參政權就有了很大的區分,所以像吳立華吳偉元好了,他的爸爸媽媽不同族,欸他有一個不能投他欸,你覺得這樣合理嗎?原住民不是就是原住民嗎? |
00:03:07,423 | 00:03:34,663 | 那我們今天在討論的席次的話我們有沒有要更在2024年的現在更深一層的去討論去辯證現在到底還有沒有區分山園跟庭園的必要性呢?你覺得這個也可以討論嗎?我想這一部分是不是原民會來回答會比較沒有我現在就是問內政部阿我現在就問內政部好了那原民會副主委你也對詢好了但是我還是要原住民的答案阿我還是要內政部的答案阿對啊 |
00:03:36,011 | 00:03:53,470 | 法務委員我的答案很簡單就是這些都是屬於公共議題都可以討論以後你如果說假設這個法令的修改三元跟平衡要去合在一起就統成一個原住民那當然這個涉及的法令的修改會非常多啦對不對對但是事實上這可以討論嘛來委員會跟委員報告 |
00:03:56,053 | 00:04:22,537 | 其實這個部分是可以討論的,因為三元平原就曾如委員所提到的都是延續日據時代的一個分類。目前因為整個都已經比較現代的社會大家都很頻繁。對,而且我三元現在也不住在山上了,剛剛高金委員就有提到的嘛,我們有這麼多基建一半的人族人朋友根本就已經是移居到都市了。請問我在這裡把它分三元跟平原這個差別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權力都差不多只有在參政權才有三元平原。 |
00:04:22,657 | 00:04:24,758 | 二、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委員鄭天財 |
00:04:41,845 | 00:04:58,396 | 這個統計在我每一個投票所我們大家都去投票的時候我們都很自然嘛就是去投票投了以後就被開票誰也不知道我投什麼啊在那個票櫃在投票圈圈裡面天地良心誰知道我是投誰可是原住民不一樣啊因為他人少啊我幫大家調查一下我講新北市就好了 |
00:04:59,156 | 00:05:11,503 | 那個投票所只有5個人以下的平地原住民是佔23.4%。三地原住民那個投票所只有5個人,只有5票的,有佔了47.5。五一環委員更統計過阿,上次的選舉全國3人投票所只有1個人的1400個投票所。 |
00:05:22,068 | 00:05:47,008 | 平原只有一個人去投票的也是一千四百個投票所這還有命令投票可言嗎?對不對?這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嗎?所以這有沒有解方?要不要來改變?把身份別的認同拉寬是不是也是一種解方?這真的非常值得討論所以我們今天在討論這個投票的部分的時候其實我覺得更應該利用這個機會可以往上層次來討論副主委應該認同啦 |
00:05:51,604 | 00:06:08,072 | 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 |
00:06:21,039 | 00:06:41,708 | 行政院有說現在打造要由內政部來處理專法,請問進度到哪裡了?打造專法?報告立委,這個前幾天都密集下開會,現在大概已經收斂差不多了,下個禮拜應該會提出來。好,非常好,那我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跟市長這邊說,我這邊本席也會提出一部我的版本啦。 |
00:06:42,048 | 00:07:02,596 | 那我有三個建議啦齁,這個地方的話是要授權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的法源。第二個是協助民眾追回款項。第二個是協助追回受騙款項。這才是大家比較想要知道的。第三個請支持民間發展創新科技。這三項重點我希望能夠再跟內政部多討論。好,謝謝。好,謝謝。好,謝謝蘇喬惠委員。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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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9時51分)謝謝主席,我想請內政部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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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吳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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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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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次長好。次長,我們今天在討論原住民族民意代表的選舉,其實剛剛不管是伍麗華委員或者是高金委員都一再提到了山地原在都市區、都會區參政權的保障,您剛剛也說確實這個地方過往的立法狀況一直不清楚,確實現在存有改進的空間,是不是這個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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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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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你覺得可以怎麼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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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我想有幾個方案,因為這個涉及到底是要總額內或者是外加的部分,是可以去討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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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總之,你也認為不管是內含或者是外加,把都會區再加上有山地原住民民意代表的席次,是可以討論的方向,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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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可以討論,這個有討論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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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肯定的方向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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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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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我們今天再深一層追問好了,次長,我想請問一下,你知道今天就是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這兩大類在分別,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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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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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這是我們臺灣這麼多族的原住民族裡面,在族別之外還會被加上這樣的身分分類法,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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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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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你知道山原跟平原的身分別是怎麼分的嗎?法律依據是什麼?哪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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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當初原民身分法裡面就有光復前跟光復後,你的戶籍在平地就是平地原住民,在山地就是山地原住民,當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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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你要不要再講一次?在2024年的現在再講一次這條規定?如何區分原住民是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的分類標準,你不覺得在2024年的現在聽起來滿可笑的嗎?我念給你聽好了,原住民族身分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原住民,包括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其身分之認定,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一、山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山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者。二、平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並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 |
我是哪一族,這是血統上面的,但是我是山原還是平原,原來是依據光復前,是漢人來光復臺灣之前,戶籍登記在漢人設定的行政區域內,我們就把他分成山原跟平原,然後從此之後,他們的投票權和他們的參政權就有了很大的區分。所以像伍麗華委員好了,他的爸爸媽媽不同族,父母之中有一個不能投他,你覺得這樣合理嗎?原住民不就是原住民嗎?我們今天在討論席次的問題,我們有沒有在2024年的現在,更深一層地去討論、去辯證,現在到底還有沒有區分山原跟平原的必要性呢?你覺得這個也可以討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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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我想這部分是不是由原民會來回答會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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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沒有,我現在就是問內政部。我現在就問內政部,好啦,那原民會副主委你也備詢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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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鍾副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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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但是我還是要原住民的答案,我還是要內政部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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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報告委員,我的答案很簡單,就是這些都是屬於公共議題,都可以討論,以後假設法令修改了,山原跟平原要合在一起統稱為原住民,當然這個涉及的法令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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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會非常多,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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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會非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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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但是事實上這可以討論。請原民會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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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部分是可以討論的,因為山原、平原就誠如委員所提到的,都是沿襲日據時代的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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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是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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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但是目前因為現代的社會大家都很頻繁遷徙,所以那個分法只是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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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對,而且山原現在也不住在山上了,剛剛高金委員就有提到了,我們有這麼多、幾乎一半的族人朋友根本就已經移居到都市了,請問我在這裡把他分山原跟平原這個差別的意義到底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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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權利都差不多,只有在參政權上才有山原、平原的分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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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是,然後我再跟你說,現在我們不要講參政的部分,就講投票好了,其實這樣區分還會造成什麼?你們有沒有調查過,我相信很多人都討論過這個議題,秘密投票、投票秘密的問題。我來看全臺灣的投開票所,我們有做了一個統計,我們去投票所投票的時候,大家都很自然,就是去投票,投了以後就開票,誰也不知道我投什麼,在選票上蓋了圈圈再投入票匭,天地良心,誰知道我是投誰?可是原住民不一樣,因為他們人少。我幫大家調查一下,我講新北市就好了,投票所只有5個人以下的,平地原住民是占23.4%,山地原住民的投票所只有5個人以下的占了47.5%。伍麗華委員更統計過,上一次的選舉,全國山原投票所只有1個人的有1,400個投票所,平原只有1個人去投票的,也是1,400個投票所,這還有秘密投票可言嗎?對不對?這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嗎?所以這有沒有解方?要不要來改變?把身分別的認同拉寬,是不是也是一種解方?這真的非常值得討論。 |
所以我們今天在討論投票部分的時候,其實我覺得更應該利用這個機會可以往上層次來討論,副主委應該認同啦?等一下要修法的時候,就跟你請教這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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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針對山原、平原的分法,我們在104年也有提出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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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因為我看也有委員提出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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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我們也徵詢過當時的一些民意代表,不過多數還是有一些反對,所以這個還比較複雜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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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所以我說討論嘛,好,請副主委先回座,我繼續請教次長。次長,我跳另外一題。行政院說現在打詐要由內政部來處理專法,請問打詐專法的進度到哪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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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報告立委,前幾天都密集在開會,現在大概已經收斂得差不多了,下個禮拜應該會提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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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巧慧:非常好,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跟次長說,本席也會提出一部我的版本,我有三個建議:像授權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的法源;第二個是協助民眾追回受騙款項,這才是大家比較想要知道的;第三個,請支持民間發展創新科技。針對這3項重點,我希望能夠再跟內政部多討論,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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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次長容輝:好,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39 |
主席:謝謝蘇巧慧委員。次長,剛剛提到的秘密投票的確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希望你們趕快想一個方式,讓這些投票的原住民族人不要因為他的投票行為而受到大家矚目,好不好?謝謝。 |
繼續我們請黃捷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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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1-1-15,36-1 |
speakers | ["高金素梅","陳玉珍","鄭天財Sra Kacaw","張宏陸","陳俊宇","麥玉珍","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蘇巧慧","黃捷","黃國昌","王美惠","林思銘","黃建賓","李柏毅","吳思瑤","牛煦庭","許宇甄","徐欣瑩","張智倫","吳宗憲","吳琪銘","王鴻薇","鍾佳濱","莊瑞雄","丁學忠","沈發惠"] |
page_start | 263 |
meetingDate | ["2024-04-18"] |
gazette_id | 1133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3101_00010"]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鄭 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賴士葆等 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地方制 度法增訂第七條之四條文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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