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明哲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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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653 00:00:03,388 謝謝主席有請王部長請王部長
00:00:10,284 00:00:35,918 部長其實從去年6月30號我們在道交條例修法不管是祭典有很多一個相關的法規修正之後當然到去年的年底你也覺得在營業駕駛的部分產生了一些很多的交通硬體的環境本來應該有停車的空間事實上盤點地方政府他們可能跟不上
00:00:36,977 00:01:01,474 那現在我們在針對這10個一千兩百塊罰款以下的來去做一個定義就是不要記點然後對不對不開放檢舉不開放檢舉不記點主要是這個部分那事實上我相信每位民意代表包括你們啦應該在過去這個將近大半年的期間啦
00:01:02,401 00:01:02,461 報告報告
00:01:25,723 00:01:55,003 那第二階段我們在行人入權的單位他們有一些想法但我覺得在公聽會我們也發覺大家在立場上面是激烈的一個辯論爭論都沒關係但是其實有一個最大的共識不管是哪一個團體都希望台灣的交通環境更好我覺得這是一個最大的共識所以這一次這個修法的過程中我們希望能夠凝聚最大的共識來去做一個修正但我先
00:01:56,103 00:02:14,377 請問一下,按一下這個因為520其實也快到了那現在已經公佈了接下來我們現在行政院秘書長李孟元秘書長要接任未來交通部長那我們現在是審這個其實雙方爭議還蠻大的這樣的一個條文
00:02:18,760 00:02:40,240 那這個部分我們也看到這個未來的部長特別說他也希望打造人本跟安全交通環境而且最重要是說他也要找你來請議我們現在大概他說了6天之後目前你們有沒有稍微談過有有一直在討論包括這次的修法因為他的秘書讓我都全程參與
00:02:41,261 00:03:02,323 所以在這一個今天這十個十大類別事實上也經過我們行政院秘書長所以這個是無縫接軌觀念無縫接軌喔是不是整個行政院都知道這樣的修法包括秘書長他也全部支持嘛所以才會經過行政院的一個確定嘛是
00:03:03,164 00:03:21,276 但是經過了我們立法院包括公聽會很多委員那個建議很多一個聲音我覺得違條這個部分你們在交接的部分一定要講清楚我個人個人也是覺得我們營業的價值真的要讓他們可以生存
00:03:22,156 00:03:40,050 但是一刀切的這個方式啊我真的看到了一些問題啊我贊成剛剛這個崑德昭偉啊他講的這個有一件事情的嚴重度他雖然放在同樣一個法條裡面可明明嚴重度就不一樣我就覺得說在隧道裡停車
00:03:42,529 00:04:09,253 我覺得一般隧道相對昏暗第二個一般的隧道因為公法的部分所以他車道其實就真的比較狹窄所以你在隧道裡停車跟在外面的圓環其他地方停車你要把它放在一起這個也也不用記點也不用這個甚至也不能檢舉我覺得像這個我認為比較嚴重我自己我認為比較嚴重第二個呢有一個是
00:04:11,042 00:04:34,778 停在人行道上面停在人行道上面也變成這個不開放檢舉然後基本上我覺得也不忌廉但這個東西就道理有一點點講不通你知道嗎我們一堆駕駛在移動的過程中在看到人群來的時候要過人行道的抱歉行人穿越道的時候搬馬線的時候
00:04:36,397 00:04:48,996 就等在那裡很小心很小心要距離幾公尺他才可以過我們對行政院傳證導師這麼敬畏的一個角度你只要稍微離他近一點嚴重開罰而且還寄好像聽說還寄兩點
00:04:51,020 00:05:06,199 結果乾脆我們現在修個法規說沒事你就把你的車停在人行道上面這個哪個事情比較嚴重哪個我離別人近一點哇那嚴重可是我乾脆把車停在行人車行道上面
00:05:07,320 00:05:35,070 不能檢舉也不用記點這個我發覺你們回去思考一下好不好我覺得這個邏輯上面有問題啦所以一刀切的部分我希望在中間有一些嚴重程度跟合理程度有問題的我覺得要把它拿掉大家雙方也可以接受嘛我覺得現在很多營業駕駛說你們不能害他你知道嗎所以說這個安全帽不戴
00:05:36,190 00:05:36,210 韓國瑜
00:06:02,287 00:06:21,618 我們交通部甚至未來的交通部在交接的過程中我覺得這真的要講清楚了部長你覺得呢因為真的有一些嚴重程度明顯不一樣你的說法怎麼樣我是覺得我想要尊重這個委員的討論但是我們這次120米是主要有法源
00:06:22,518 00:06:37,825 一個是道交條例九十二條一個是道路交通管理統一除了裁划基準的所謂違罪不法就是施以欠倒免疫計劃這個意思是說當你比如說違規停車警察來的時候他可以把你趕走他不開單
00:06:38,945 00:06:56,718 他大概用這種精神在看這個事。那當然就是說整個還是要有共識。那剛剛所提的包括戴安全帽要不要開民眾檢舉或是其他項目。現在有一個就是說我們跟警方大概討論了如果民眾打110
00:06:58,499 00:06:58,920 新聞新聞新聞新聞
00:07:18,294 00:07:43,001 目前的一個狀況就是你目前大概要處理就十大類別不該放檢舉那事實上這個數據問題後續有沒有一些配套的一個措施那就我們的112年的統計數據譬如說其中前面幾個你們現在所有的陳案的量體大概有80%到90%都是檢舉的案件那我在想
00:07:43,661 00:08:00,209 沒有檢舉之後我們警力這個剛剛有人問到底是負擔輕還是負擔重每一個人打110嘛不過我是覺得對於有一些重點的區塊你們是準備配套用科技執法來去替代有一個重點的位置還是怎麼樣警政署你們有什麼想法
00:08:05,904 00:08:24,540 提示對警察來講民眾檢舉負擔最重的是在違規臨停跟違規停車這部分案件是非常多但是對實際上這一個停車秩序的改善並沒有幫助因為我們現在停車空間的供需目前還沒有到完整的時候
00:08:25,100 00:08:25,420 提醒一下
00:08:42,554 00:09:02,748 如果確定修法以現在這個情況我認為在第一線遠景街道110不管相關的電話我覺得一定會有一陣子會增加很多你們要自己心理準備最後公路總局建議一下謝謝這個我們現在很多地方事實上是沒有人行道
00:09:03,646 00:09:20,384 好,這個也是駕駛人跟行人的共識啊。駕駛人也希望有人行道欸。他們這個沒有衝突。現在我發覺啊,行人的一個危機,最大的危機是全台灣的很多馬路,就我在桃園看到了。有超多的,連人行道都沒有啦。
00:09:20,985 00:09:42,779 稍後試行的也全都沒有所以上次我跟部長有講過啦我說要經費喔真的要盤點讓各縣市有一些部分但是要省道的部分快速道路當然不用講純粹車型的但是主要的一些我們比較老牌的省道台縣、台三縣這是台灣串接老城市的一個最重要的一個省道
00:09:43,419 00:09:59,514 你經過不斷經過了一個市區市區市區我是希望很多是地方政府的事情但是有時候我們在公路總區你要盤點台一線台三線這經過城鎮人家繁榮市區的這個部分我自己
00:10:00,114 00:10:28,780 我覺得交通部也要做一個盤點到底哪裡有沒有人行道到底哪裡我們自己省道台一、台三線經過城市的時候可以做標線型這個部分可以做到嗎?這個有在做現在400億裡面那個交通部是140億然後國土署260億他說都是居安內的那140億的部分很多都做我們省道的部分第一跟委員所提的在過去省道很多地方都沒有人行道但是省道
00:10:29,500 00:10:29,600 時間到了,謝謝你。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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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10時29分)謝謝主席,有請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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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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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魯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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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部長,其實從去年6月30日道交條例修法,不管是記點,有很多相關的法規修正之後,到了去年年底,你也覺得在營業駕駛的部分產生了很多問題,很多交通的硬體環境,本來應該有停車的空間,但事實上盤點地方政府後,才發現他們可能跟不上。現在我們在針對這10個1,200塊罰款以下的來去做定義,就是不要記點,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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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就是不開放民眾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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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對,不開放檢舉、不記點,主要是這個部分,事實上我相信每位民意代表包括你們,應該在過去將近大半年的期間聽過各種聲音,我們辦公室也很清楚,第一波包括營業駕駛員、有些功能性的駕駛,包括復康巴士要接輪椅的,要去各方面,他們遇到很多困難,我們就發覺現在的交通環境根本不合理,他也沒有辦法,好像只能違規、只能被記點。
第二階段我們在行人路權的單位,他們有一些想法,但我覺得在公聽會,我們也發覺大家在立場上面是激烈的辯論、爭論,這都沒關係,但其實有一個最大的共識,不管是哪個團體都希望臺灣的交通環境更好,我覺得這是一個最大的共識,所以在這次修法過程中,我們希望能夠凝聚最大的共識來去做一個修正。
我先請問一下,因為520其實也快到了,現在已經公布了接下來由現在的行政院李孟諺秘書長要接任未來的交通部長,我們現在審這個,其實雙方對這樣的條文的爭議還滿大的,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看到未來的部長特別說他也希望打造人本跟安全的交通環境,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說也要向你來請益,他說了6天之後,目前你們有沒有稍微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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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有,一直在討論,包括這次的修法,因為他當秘書長都有全程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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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所以今天這10大類別,事實上也經過我們行政院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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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行政院都討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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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所以這個是無縫接軌,觀念無縫接軌,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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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整個行政院都知道這樣的修法,包括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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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他也全部支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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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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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所以才會經過行政院的一個……確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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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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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但是經過了我們立法院,包括公聽會,很多委員的建議、聲音,我覺得微調這個部分,你們在交接的時候一定要講清楚,我個人也覺得真的要讓我們營業駕駛可以生存,但是這種一刀切的方式,我真的看到了一些問題,我贊成剛剛李昆澤召委他講的,有一些事情的嚴重度,雖然放在同樣一個法條裡面,可嚴重度明明就不一樣,例如在隧道裡停車,我覺得一般隧道相對昏暗,而且一般隧道因為工法的關係,所以車道就真的比較狹窄,所以在隧道裡停車跟在外面圓環其他地方停車,你把它放在一起,這個不用記點,甚至也不能檢舉,我覺得這個比較嚴重,我自己認為比較嚴重。
第二個,停在人行道上面也變成不開放檢舉,基本上也不記點,但這個東西的道理就有一點點講不通,你知道嗎?我們一堆駕駛在移動的過程中,看到人群來要過行人穿越道的時候、要過斑馬線的時候,就很小心的等在那裡,要距離幾公尺他才可以過,我們對行人穿越道是這麼敬畏的一個角度,你只要稍微離他近一點就嚴重開罰,而且聽說還記兩點,結果我們現在乾脆修個法規說沒事,你就把你的車停在人行道上面,哪個事情比較嚴重?我離別人近一點就算嚴重,可是我乾脆把車停在行人穿越道上面卻不能檢舉,也不用記點,你們回去思考一下這部分,好不好?我覺得這個在邏輯上面有問題。
所以一刀切的部分,我希望中間有一些嚴重程度跟合理程度有問題的,我覺得要把它拿掉,大家雙方也可以接受嘛?現在很多營業駕駛說你們不能害他,你知道嗎?說什麼安全帽不戴,營業駕駛說他哪有不戴安全帽、不能檢舉、不要記點,我看他們不管是Foodpanda還是什麼,每一個都乖乖的,沒有人這樣要求。
再來,也沒有營業駕駛說要占用身心障礙者的車位,所以你這一次修掉,兩邊在吵架,我覺得這是不對的,兩邊都沒有人要做這件事情,所以我在這裡要拜託交通部,甚至是未來的交通部,在交接的過程中,我覺得這真的要講清楚,部長覺得呢?因為真的有一些嚴重程度明顯不一樣,你的說法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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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覺得我想要尊重委員的討論,但是我們這次的1,200主要是有法源,一個是道交條例第九十二條,一個是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所謂的微罪不罰,即施以勸導、免予舉發,這個意思是,譬如說當你違規停車警察來的時候,他可以把你趕走,他不開單,大概是用這種精神在看這件事,當然還是要有共識,剛剛所提的包括要不要開放民眾檢舉戴安全帽或是其他項目,現在有一個,我們跟警方也大概討論了,如果民眾打110,譬如說剛才委員說的他停在人行道,可以打110,由他們來處理,也不是說這個違規行為就不處理,只是說不開放民眾檢舉,但是他可以打110,請警察來處理,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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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部長、司長,現在警政署有人在現場,你不要把他們嚇死。目前的狀況,就是你目前大概要處理這10大類別不開放檢舉,事實上,這個數據問題後續有沒有一些配套的措施,就112年的統計數據,譬如其中的前面幾個,你們現在所有成案的量體大概有80%到90%都是檢舉的案件,我在想沒有檢舉之後,剛剛有人問我們警力的負擔到底是變輕還是變重,每個人都打110,對於有一些重點的區塊,你們是準備配套用科技執法來去替代在重點的位置還是怎麼樣?警政署有沒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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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組長振安:其實對警察來講,民眾檢舉負擔最重的是在違規臨停跟違規停車這部分,案件非常多,但是實際上對停車秩序的改善並沒有幫助,因為我們現在停車空間的供需目前還沒有到完整的時候,即使民眾檢舉的再多,但是他還是一樣會違規,至於比較重點的地區,譬如說車站或是在某一些運輸轉換的場站裡面,可以用科技執法的部分我們就用科技執法的方式去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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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我只是提醒一下,如果確定修法,以現在這個情況,我認為第一線員警接到110的相關電話一定會有一陣子增加很多,你們自己要心理準備好。謝謝警政署。
最後我要建議一下公路總局,我們現在很多地方事實上是沒有人行道,這也是駕駛人跟行人的共識,駕駛人也希望有人行道,他們這個沒有衝突,現在我發覺行人最大的危機是,全臺灣很多的馬路,就我在桃園看到,有超多路連人行道都沒有,什麼那種標線型的也全都沒有。所以我上次有跟部長講過,我說真的要盤點一下經費,讓各縣市有一些部分,但是像省道的部分,快速道路當然就不用講,純粹車行的,但是主要的一些、比較老牌的省道如台1線、台3線,這是臺灣串接老城市最重要的一個省道,它不斷地經過市區、市區、市區,我希望很多是地方政府的事情,但是有時候公路總局要盤點台1線、台3線經過城鎮繁榮市區的部分,我覺得交通部也要做一個盤點,到底哪裡有沒有人行道、到底省道台1線、台3線經過城市的部分哪裡可以做標線型,這個部分可以做到嗎?
發言片段: 20
王部長國材:這個有在做,現在400億裡面,交通部是140億,國土署有260億,他是做都市計畫內的,至於140億很多都是做省道的部分,的確同委員所提的,過去省道很多地方都沒有人行道,但是省道沿線的發展越來越密集,這部分我已經請公路局當作他們這四年裡面的一個重點工作,持續來增加該設的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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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時間到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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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魯明哲委員的發言。我們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39分)
繼續開會(10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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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繼續開會。我們現在先處理臨時提案。本日臨時提案計有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有鑑於大臺中山海環線計畫包含3個子計畫,山線高架延伸大慶烏日段、海線雙軌化以及新增甲后線鐵路,其中「海線雙軌化」行政院已於今年一月核定,然而,海線雙軌「全線高架化」對於縫合區域交通、平衡鐵道兩側經濟發展有重大助益,若無鐵路高架化,原核定路線與台中藍線交會處顯有交通整合之闕漏,且現為看守內閣期間,交通部應有為有守,對於地方建設之需要應加速協助,於5月20日前送行政院核定;又,臺鐵雖已於今年民營化,惟交通部仍有全部持股,未來營運及產權都歸屬中央,爰提案要求交通部儘速將「海線雙軌化」提升為「海線雙軌全線高架化」,且比照臺中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由中央全額補助興建。
提案人:顏寬恒 黃健豪 林沛祥 游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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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交通部有沒有意見?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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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正君:本案建議提案文字倒數第三行「要求」改為「建請」;「儘速」改為「評估」。這樣的修正意見,剛剛有跟委員辦公室做過溝通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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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倒數第四行的「民營化」應該是「公司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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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正君: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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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有跟提案委員溝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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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正君: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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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修正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繼續請黃健豪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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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3-7
speakers ["李昆澤","徐富癸","林俊憲","廖先翔","蔡其昌","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陳素月","許智傑","牛煦庭","邱若華","謝衣鳯","林月琴","林國成","洪孟楷","洪申翰","楊瓊瓔","黃國昌","游顥","陳俊宇"]
page_start 343
meetingDate ["2024-04-18"]
gazette_id 11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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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 31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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