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素月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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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410 00:00:03,295 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王部長請王部長
00:00:08,405 00:00:35,834 市長早今天委員會就是針對這個道交條例七之一還有六十三還有六十三之二這個修正案來進行詢答我想針對這個部分的一個調整對交通部來說真的也是吃力不討好這個部分我們知道就是說我們會做這樣的調整當然也是有很大的一個名義就是事實上在去年就是說
00:00:36,494 00:00:52,405 有很多的鄉親他們也是反映就是說因為這樣子的一個檢舉制度那造成就是說他們這個祭典這個祭典的這個這個點數啊就是已經達到就是吊扣駕照這樣子的一個程度
00:00:52,845 00:00:53,345 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
00:01:13,652 00:01:13,792 法令規則
00:01:40,603 00:02:04,754 就是都是基於這個安全道路安全的一個考量我想這個應該就是我們最基礎的應該是要回歸到這個來思考那當然就是說目前這樣子一個調整是比較我想應該是比較不得不的一個調整那是不是也可以請部長再稍微說明一下就是說當然做了這個調整之後我們未來要怎樣再來做
00:02:05,374 00:02:05,434 條例第16條
00:02:21,012 00:02:39,531 去年大概這時候在立法院我們當時這個婚委就是新任地獄所以當時對處罰條例相關的這個課題作為比較這個大家都覺得要加入更嚴格的執法但是的確在去年的下半年實施以後
00:02:40,091 00:03:04,758 就是委員所提的包括職業駕駛也包括一般民眾就是因為環境還沒有整頓完以後當開放民眾檢舉造成很大生活上的困擾所以的確我們在這一次我常常講說這個我個人要取消這十項也是天人交戰但是我在這邊就跟委員報告這是一個
00:03:06,062 00:03:21,023 相關環境還沒有整斷之前的一個權宜措施但是我們相關的環境包括行人設施條例包括我們4年400億的這些行人的相關設施的這些計劃已經在行政院都支持了
00:03:21,583 00:03:38,493 這意思是說行政院支持這個包括法令、立法院也支持法令錢也都給了那我們再利用這四年時間把環境整頓好包括停車的地方包括剛才談到裝卸車位等等的把它整頓好那當然
00:03:39,273 00:03:55,718 到時候在這個整個這個處罰條例事實上每年都會在立法院都會可以做一些討論當然有有一定的成效環境的整頓好以後我是覺得還是可以再再討論那第二個是這是不開放民眾檢舉但是民眾還是可以打110報案
00:03:57,438 00:04:11,665 就是所以也不會說就是不處理讓它變成一個大違規的這個狀況所以我想說這部分我們也跟警政署再討論一下就在未來在108案裡面要怎麼來處理這個部分也會再持續的這個強化
00:04:14,309 00:04:34,082 對,部長剛剛講到就是說開放110的一個報案那當然這又是回到實務面的一個問題可能也會造成因為警力不足沒有辦法立即處理的一個狀況所以我想這個可能都還是會有很多實際面我們要去面對跟檢討的那我想這個因為時間關係也沒有辦法在這裡做很詳細的一個討論那當然就是說我們的政策跟制度我們應該還是就是要
00:04:43,768 00:05:11,235 回到就是這個道路安全交通安全這樣子一個思維來思考那當然剛剛部長有講說這樣的調整當然也是一個不得不的目前的一個調整的措施那未來就是會針對這個整個道路的設施來做一個改善那在這裡我再先請教一下就是說因為這樣子一個祭典那目前當然我們就是會就是會先取消就是在
00:05:12,975 00:05:36,696 一千兩百塊的這個罰款這樣子的一個行為下不開放檢舉當然就是說對比較重大違規的部分還是有檢舉可是有檢舉祭典的部分還是會延伸出一些問題就是有關這個祭典黃牛的這個行為那這個部分因為我們當然就是說這樣的一個處罰我們當然還是就是要
00:05:38,317 00:05:56,491 約束這個實際的駕駛人、行為人希望他們能夠就是讓他們知道這個違規然後能夠來改正可是如果說衍生出這個祭典黃柳這部分我想這個又已經走偏了上市了我們的這個法令的一個原意所以這部分我們有去做檢討嗎?
00:05:58,353 00:06:12,958 對,這一次修改也是這樣,就民眾卷舉的部分不祭典了。因為他可能沒有辦法像警話到現場看到當事者是誰,然後開這個當事人的這個祭典。然後另外就是
00:06:14,118 00:06:41,616 這個科技質問法的部分也一樣就是說科技法拍到一個人的比如說他是闖紅燈好了結果要找到的那一個人就是委員所提的很多這個找一個冒牌的人或是所謂的祭典黃牛出來所以在這一次裡面就是進行舉發包括民眾檢舉跟科技質問法部分也不祭典那大家要由警方現場確定是誰的時候再祭典所以這個課題大概這一次也是做一個處理
00:06:42,332 00:06:52,519 提到的這整個交通環境的一個改善行人道路設施的一個改善那在這邊當然也要先再次的感謝我們就是這幾年交通部就是說在前瞻特別預算裡面有補助地方
00:07:08,871 00:07:25,812 就是來這個新建這個停車場的一個設施。那之後在這個前瞻計畫之後我們交通部是不是還會有這樣子的一個規劃。那因為我們知道就是說你停車位不足然後要就是要求民眾就是在這個停車
00:07:27,694 00:07:44,267 報告說不停騎樓啦或者是說一些地方就是停車的問題真的還是要回到這個停車空間的一個問題來解決所以這個停車場的部分我們之後還有沒有新的一個政策目前就是200加60、260億然後想說在下一任的這個
00:07:52,012 00:08:20,491 這個包括院長或是這個部長他們可能會做一個考量比如下一期有沒有再一個這個改善停車問題的下一期目前是我們還沒有研擬因為這個到114所以我們現在就是把已經在動工的什麼就趕快完成啊比如說從115以後有沒有那個那個可能在會再做一個決定那我個人是覺得的確你要整頓路邊停車真的是路外的停車場是最重要的一個部分
00:08:21,752 00:08:31,639 提出這個停車空間當然除了停車場的興建之外當然就是會涉及到可能還是要跟地方政府一起去盤點就是說什麼樣的區域區塊的停車問題要怎麼解決
00:08:36,903 00:09:05,377 因為我們知道就是說有一些住宅密集區他巷道可能就6米寬那附近也沒有什麼停車空間那如果說我們禁止他騎樓停車的時候他可能真的沒地方停車那我如果要開放的話這個可能又不是交通部可以進行做決定的所以我們也希望就是說透過中央地方一起來檢討努力讓我們就是有關這個停車問題也好或者是交通安全問題能夠更完善
00:09:05,717 00:09:05,737 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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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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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11時5分)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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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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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陳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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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部長早。今天委員會針對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二的修正案來進行詢答,我想針對這個部分的調整,對交通部來說真的也是吃力不討好,我們知道這個部分會做這樣調整當然也是有很大的一個民意,事實上在去年有很多的鄉親也是反映,因為這樣子的檢舉制度造成他們被記點的點數已經達到吊扣駕照的程度,因為有的是職業駕駛,也造成他們在駕照吊扣期間喪失了謀生的工具,沒有收入。在這樣子的民意反映之下,也看到網路上有很多民眾串聯發起取消檢舉達人這樣一個制度的連署,這個部分我們也都是有接收到這樣的民意,才會去做這樣的調處。事實上,這樣的調處當然還是會有一些不滿意,對於路權團體來說,他們也是有很大的反彈。
當然,我們法令的規則都是基於道路安全的考量,我想最基礎的應該是要回歸到這個來思考。目前這樣的調整應該是比較不得不的一個調整,是不是也可以請部長再稍微說明一下,做了這個調整之後,我們未來要怎樣再來做一個調整?我想這個應該不是最終的階段,那未來要怎樣來調整,儘量來消弭我們社會的對立,然後也能夠讓我們的道路交通安全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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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去年大概這時候在立法院的氛圍就是行人地獄,所以當時對於處罰條例相關的課題,大家都覺得要加入更嚴格的執法,但是的確在去年下半年實施以後,如委員所提的,包括這些駕駛,也包括一般民眾,因為環境還沒有整頓完,當開放民眾檢舉,變成造成很大生活上的困擾。所以我常常講,這一次要取消這十項我個人也是天人交戰,但是我跟委員報告,這是相關環境還沒有整頓之前的一個權宜措施,但是我們相關的環境,包括行人設施條例,包括4年400億的行人相關設施的這些計畫,行政院已經都支持了。這個意思是說,行政院已經支持包括法令,立法院也支持法令,錢也都給了,我們利用這4年時間把環境整頓好,包括停車的地方,包括剛才談到裝卸車位等等,把它整頓好。整個處罰條例事實上每一年在立法院都可以做一些討論,當有一定的成效、環境整頓好以後,我是覺得還是可以再討論。
第二個,這是不開放民眾檢舉,但是民眾還是可以打110報案,所以也不會不處理,讓它變成一個大違規的狀況,所以我想這部分我們也跟警政署再討論一下未來在110報案方面要怎麼處理,這個部分也會再持續的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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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對,部長剛才講到開放110的報案,當然這又是回到實務面的問題,可能也會造成因為警力不足,而沒有辦法立即處理的狀況,所以我想這個可能都還是會有很多實際面我們要去面對跟檢討的,這個因為時間關係也沒有辦法在這裡做很詳細的討論。當然,我們的政策跟制度應該還是要回到道路安全、交通安全的思維來思考,當然剛剛部長有講,這樣的調整也是目前不得不的一個調整措施,未來會針對整個道路的設施來做改善。
我要先請教一下,這樣子的記點,目前當然我們就是會先取消,就是在1,200塊罰款這樣子的行為下不開放檢舉,當然對於比較重大違規的部分還是有檢舉,可是有檢舉記點的部分,還是會衍生出一些問題,就是有關記點黃牛的行為。對於這樣的處罰,我們當然還是要約束實際的駕駛人、行為人,讓他們知道他們違規,能夠來改正,可是如果衍生出記點黃牛這部分,我想這個又已經走偏了,喪失了法令的原意,這部分你們有去做檢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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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這一次修改也是這樣,就是民眾檢舉的部分不記點,因為他可能沒有辦法像警方到現場看到當事者是誰,然後開當事人的記點。另外科技執法的部分也一樣,比如說科技執法拍到一個人闖紅燈,結果他找到的那一個人,就是委員所提的,很多是找一個冒牌的人或是所謂的記點黃牛出來,所以在這次裡面,就是逕行舉發,包括民眾檢舉跟科技執法的部分也不記點,要由警方現場確定是誰之後再記點,所以這個課題這次也是做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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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有做了處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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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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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好,謝謝,要讓法令能夠更消弭社會的紛爭跟對立,當然就是剛剛部長提到的,這整個交通環境的改善、行人道路設施的改善,在這邊也要再次地感謝交通部,這幾年交通部在前瞻特別預算裡面有補助地方來興建停車場設施,在前瞻計畫之後,交通部是不是還會有這樣的規劃?因為我們知道你停車位不足,又要要求民眾停車時不能停騎樓或是一些地方,就是停車的問題,這真的還是要回到停車空間的問題來解決。所以停車場的部分,你們之後還有沒有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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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目前就是200加60,共260億,我想下一任的院長或部長他們可能會做考量,比如說,有沒有改善停車問題的下一期,目前我們是還沒有研擬,因為這個到114年,所以我們現在就是把已經在動工的趕快完成,至於從115年以後有沒有,那個可能會再做一個決定。我個人是覺得,的確,你要整頓路邊停車,路外的停車場是最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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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這個停車空間除了停車場的興建之外,當然就是會涉及到可能還是要跟地方政府一起去盤點,就是什麼樣的區域、區塊的停車問題要怎麼解決,因為我們知道有些住宅密集區的巷道可能只有6米寬,附近也沒什麼停車空間,如果我們禁止他騎樓停車的話,他可能真的沒地方停車;如果我們要開放的話,這個可能又不是交通部可以逕行決定的,所以我們也希望透過中央、地方一起來檢討、努力,讓不管是停車問題或者是交通安全問題都能夠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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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瞭解,我是覺得把路邊停車路外化,變成路外的停車場,讓路邊空間不要被路邊停車占用,變成路邊臨時停車的困擾,這個應該是我們整頓大環境的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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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好,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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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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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
現在請許智傑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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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3-7
speakers ["李昆澤","徐富癸","林俊憲","廖先翔","蔡其昌","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陳素月","許智傑","牛煦庭","邱若華","謝衣鳯","林月琴","林國成","洪孟楷","洪申翰","楊瓊瓔","黃國昌","游顥","陳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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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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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 31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330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