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琴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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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285 00:00:03,686 有請我們的部長請部長部長好還是期望江部在修法的時候不要再走回頭路因為高風險違規的行為祭典我認為還是要持續進行來下一頁因為當初違規祭典本來就是期待導正我們駕駛人的行為
00:00:27,077 00:00:46,763 那我想部長也非常的清楚不是只是為了罰而是希望導正透過他除了被罰款以外還有有祭典的話可以去修正他的行為下一頁那所以針對進行舉發祭典我認為交通部反反覆覆因為從6月30號針對於這個所謂的處罰條例裡邊修正公佈報案13項
00:00:53,922 00:01:14,922 民眾檢舉跟通盤檢討的違規祭典制度然後可是這這樣的時間點我認為一個是缺乏溝通然後反而造成是人民在生存跟生命之間反而是產生一個對立那當時講的說持像3月7號提的是說要把進行舉發跟民眾檢舉舉發不予祭典
00:01:17,185 00:01:41,063 理由是因為擔心冒名頂替跟違規祭典黃牛跟案件量太大可是公路總局在11月也開發了這樣的機合的一個程式來防堵我們交通部擔心的理由你花了錢要去解決這問題然後現在又說欸這個不要做如果當初擔心修法理由是說擔心這件事情那你也開發了一些
00:01:41,904 00:02:10,045 來防堵的那樣子的一個程式那為什麼又還是覺得這些不要做那我認為這樣子的話不僅浪費工堂也限我們的公民團體在生命生存當中產生這樣的一個爭論下一那國內舉發大概整個違規進行舉發大概佔七成加上民眾檢舉的大概超過八成那下一頁那可是高風險違規行為每一年約百萬件
00:02:10,848 00:02:20,771 而且呈現穩定上升趨勢嚴重超速闖紅燈這個本來就是對我本席來看就是他
00:02:21,739 00:02:41,904 對於我們的生命傷害事實上是大的。來下一頁。所以重大違規重複率本來就高。就是說他本來傷害就大結果重複率又高。二到三年這些違規再犯的人數事實上是比預期的超過的還要高。下一頁。所以重大違規累犯者像兩年內闖紅燈四次以上者
00:02:42,304 00:03:10,598 他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是一次的兩到三倍這個都是道安會的數據資料那就說你們充分有掌握數據資料的時候反而沒有依據反而還要把它拿掉所以國內違規風險的這個分級表當中這也是你們的資料也就是說告造成致死的模式的發生事故的樣態最為超速無照酒駕嗎
00:03:11,438 00:03:34,430 草數還有違規停車跟闖紅燈那前面我剛剛提過所謂闖紅燈說嚴重草數這都是我們很擔憂的一些議題如果修法通過這類高風險行為應該是就不會再透過那個禁舉的祭典可是難以嚇阻這樣子的危險駕駛人下一頁所以我這邊主張重大違規項目像闖紅燈跟嚴重草數應該維持
00:03:39,042 00:04:03,968 我們的禁止的祭典的規定。然後當然更重要的是還有就是你的臨時停車的區域提出一些具體的期證。它充施交通人、助理員。那是不是針對於某一些剛剛那講實相可不可以針對特定地點跟時段還是不要完全排除祭典。還有對低風險的行為項目在交通改善前也應該有明確的配套措施。
00:04:06,659 00:04:33,189 我是覺得這次的確我們在討論中這個包括剛才談到這個祭典祭典這是我是支持的只是說他的確因為科技植物是民眾捲舉沒辦法真正找到那個駕駛者所以有產生一些亂象我想委員這部分我想在在條例審查我們來討論尤其事實上是闖紅燈跟嚴重超速我認為真的要否則的話還是讓生命
00:04:34,470 00:04:36,852 消失我覺得這不可取啦 這個可以討論我覺得可以討論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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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11時44分)有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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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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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林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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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部長好。我們還是期望交通部修法的時候,不要再走回頭路,高風險違規行為記點,本席認為還是要持續進行。當初違規記點本來就是期待導正駕駛人的行為,部長也非常清楚,這不只是為了罰而罰,而是希望導正,除了被罰款以外,還有記點的話,希望可以修正他的行為。
關於逕行舉發記點,本席認為交通部反反覆覆。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公布,其中包含13項民眾檢舉和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可是在這個時間點,本席認為一個是缺乏溝通,反而造成人民在生存和生命之間產生對立。3月7日提的是逕行舉發和民眾檢舉舉發不予記點,理由是因為擔心冒名頂替、違規記點黃牛和案件量太大。可是公路局11月也開發稽核程式,防堵交通部擔心的理由,你們花了錢要去解決這個問題,現在又說這個不要做。如果當初修法的理由是擔心這件事情,你們也開發了一些防堵程式,為什麼又還是覺得這部分不要做?本席認為這樣不僅浪費公帑,也讓我們的公民團體陷入生命和生存間的爭論。
關於舉發,國內的違規逕行舉發大概占七成,加上民眾檢舉,大概超過八成。可是高風險的違規行為,每年約百萬件,而且呈現穩定上升趨勢,例如嚴重超速、闖紅燈,就本席來看,這對我們的生命傷害是很大的。重大違規重複率本來就高,而且它的傷害也大,更何況這兩到三年來,違規再犯人數比預期還要高。所以重大違規累犯者,像兩年內闖紅燈四次以上,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是違規一次的兩到三倍,這都是道安會的數據資料。你們充分掌握數據資料,卻沒有依據,反而還要把它拿掉。在國內違規風險的分級表當中,這也是你們的資料,造成致死模式、發生事故的樣態,包括超速、無照、酒駕,以及違規停車、闖紅燈,本席剛才也提過,闖紅燈、嚴重超速都是我們很擔憂的違規項目。如果修法通過,這類高風險行為不再逕行舉發、記點,可能難以遏阻這樣的危險駕駛人!
所以本席主張,重大違規項目(如闖紅燈、嚴重超速)應維持逕行舉發記點的規定。更重要的是就臨時停車區域要提出具體規劃期程、充實交通助理員人力。針對剛才說的那10項,可針對特定地點或時段,而非完全排除記點。還有,對於低風險行為項目,在交通環境改善前,也應有明確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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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這次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包括剛才談到的記點,記點制度我是支持的,只是它的確因為科技執法或是民眾檢舉,沒辦法找到真正的駕駛者,所以有產生一些亂象。委員提出的這個部分,我們在條例審查時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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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尤其是闖紅燈和嚴重超速,本席認為真的要……否則的話,還是會讓生命消失,本席覺得這樣不可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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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覺得這個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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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月琴: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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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月琴委員發言完畢。請林委員國成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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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3-7
speakers ["李昆澤","徐富癸","林俊憲","廖先翔","蔡其昌","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陳素月","許智傑","牛煦庭","邱若華","謝衣鳯","林月琴","林國成","洪孟楷","洪申翰","楊瓊瓔","黃國昌","游顥","陳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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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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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 31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330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