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翔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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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311 00:00:02,784 好謝謝昭偉喔那一樣請部長請王部長
00:00:05,809 00:00:30,588 謝謝部長其實在這個今天當然我也是想請教道交條例啦昨天我剛剛聽到郡縣委員的這個詢問啦我自己本身心有戚戚焉啦所以我也想補充一下其實我在我自己本人在高速公路曾經發生過被追撞的事件那就是在隧道前那可能因為燈光你還怎麼樣那反正就是大概就是大概在100左右的時速走嘛然後走走突然前面那台車是靜著的狀態
00:00:32,109 00:00:59,883 我殺住了。然後我殺住了之後我就聽到後面有聲音咦~~~過來然後我就我就往後看欸怎麼咦~~~怎麼都停不下來最後他撞到我了所以這很明顯的就是不同的車輛他對於煞車這個系統的他的煞車能力的問題他也有保持距離啊那他也有他也有真的煞車然後發出這個煞車很久那個地上都有線條嘛最後還是還是發生撞擊而且不是輕輕的撞擊我那台車後來報廢掉了
00:01:01,204 00:01:01,224 報告
00:01:17,853 00:01:21,616 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報告
00:01:38,770 00:01:42,231 您會期待您會期待呃民眾檢舉之後你自己本身是檢舉人您期待你幾分鐘檢舉之後幾分鐘警察可以到場
00:01:56,557 00:02:12,308 報章講不出來啊。他不敢講一個數字嘛。因為警察他有很多防重的業務嘛。其實檢舉交通違規是應該是排序到比較後面的。我們訓練一個警察我也不期待說訓練的一位警察在警教訓練之後結果他很多的業務都是在檢舉交通都是在出勤這個取締交通違規
00:02:13,089 00:02:29,954 我們應該是賦予警察更重要的社會安全的一個責任嘛那我們現在把這個檢舉制度取消我不認為是對於警察的業務的降低啦那個勤務的降低有幫助啦畢竟你出勤花的時間你可以在內部處理很多件的這個網路的一個檢舉啦那
00:02:33,312 00:03:00,228 這個當然道路交通的改革啦一定是循序漸進啦那或許在一開始的時候我們走得太快了這個民間社會他沒有辦法接這個有一些反彈的聲浪所以說我們在去年的時候也有調整過一次了嘛就是在一般的紅黃線已經沒有辦法接受民眾檢舉了其實在那一次的調整路權團體的反彈聲浪並沒有那麼的大嘛對不對並沒有像這一次反彈那麼大那也了解我們社會的交通的一個
00:03:00,949 00:03:01,955 樣態,有時候駕駛人真的
00:03:05,834 00:03:31,223 違規說實在的啦有開現場有開車的沒有人敢說沒有違規啦我自己開車也會違規但是在違規的時候我們駕駛人會有怎樣的一個心態有黃線的地方我們一定是先停黃線嘛有黃線的地方我們先停黃線沒有黃線的地方那黃線啊大家稍停一下大家平常你你我幫你動一下你幫我動一下大家都會互相體諒但是沒有黃線的地方的時候我們應該是
00:03:32,898 00:03:32,918 報告﹗
00:03:59,904 00:04:17,216 有更高的交通安全的因素或是已經侵犯到其他族群的一個通行的安全了所以說這次的反彈才會那麼大嘛那我也包括過剛剛我們趙薇講的我們用1200來做一個區分那確實是比較粗糙老實講實相我也不是說都不能接受啊你說這個
00:04:19,093 00:04:40,454 安全帽沒戴安全帽說真的沒戴安全帽你影響到的安全是你自己你自己要把自己暴露於這麼危險的交通環境中說實在的那是你的事情說實在的那是你的事情那但是你在交叉處這個入口處停車或者是在連行道你就已經侵犯到有在更危險的情況下嘛
00:04:40,774 00:05:05,148 所以說當然我這可能有些話已經跟部長討論過了那在後續的審查我也會有我的立場那包括過第1屆第15上次在公聘會因為發生大地震部長不在嘛第1屆第15我認為可以討論嘛因為這個很容易就被針對駕駛的工作權益他被盯上了我個人思維我跟你一天你可能就GG了對不對跟你一天你就掰掰了你就被吊罩了嘛對不對那
00:05:05,828 00:05:31,834 因為這個責任也不應該駕駛而是店家沒有提供足夠的這個停車的空間給駕駛所以我認為記點支柱是可以調整的但是我們在循序漸進做交通改革的時候我們應該是在引導式的你在不能不而歸的情況下你應該要先去挑比較不會影響到大家的停車的空間包括你也不要去併排嘛我們應該引導他所以說在如果說這一次我們直接取消的話
00:05:33,615 00:05:50,709 這個檢舉的項目的時候我們可以說是回到了原點那我認為保持現在的狀態應該是一個比較有引導式的方式讓駕駛在逼不得已回歸的時候也要讓駕駛注意哪些地方這個事情沒辦法停車的時候你也不要去那邊停車
00:05:52,251 00:06:12,213 我個人的立場那包括記點制度你說民眾檢舉那當然我持開放態度那有一些動態的或是比較危險的違規那可能還是要有保留因為這些警方沒有辦法去做檢舉那包括你說檢舉打了一天檢舉了幾百件起檢見這當然也可以限縮啊這個都實名制的
00:06:13,434 00:06:38,705 我們當然如果說這部分造成警察或是社會很大的一個反感的話我們其實很簡單實名之餘我們去去獻出的一個量就好了而不是說現在的方案直接把原本的推行往要往前走的地方回到回到原點啦那最後的一點時間啊就是我們這個在發生行人事故的時候我們應該要統計哪個年齡層的發生事故的比例最高嗎應該有嗎
00:06:40,046 00:06:40,066 報告
00:07:02,035 00:07:30,684 價食啊那行人有時候真的也是要負擔一部分的責任他有沒有手交通安全他們有一個防衛行走的一個比如說防衛價食嗎那行人也要有保護自己的一個概念那其實在地方上都會有很多有清北市政府來講會有很多的地方的老人共餐、重陽街的活動或是其實很多地方性的活動都是長輩會去參加的那其實地方政府都會請一些消防單位、環保單位去做現場的宣導
00:07:31,844 00:07:45,531 政府也希望說有時候辦活動錢都花了,我們應該有政策宣導的一個目的性在,而不是說大家去那裡可能拿起來便當領個餐盒,我就回家嘛對不對,錢花下去要有效益。那我們監理單位有沒有辦法就是後續針對這些高齡者的族群,我們透過地方舉辦的活動,我們可以去主動去詢問
00:07:51,894 00:08:15,616 那我們在相關的活動去做一個宣導讓我們的長輩也應該要有一個安全行走的一個觀念而不是說大家絕對不會同意行人絕對是最大的一定是一代互相尊重大家都在走交通安全那這部分部長怎麼看?第一個就是去年雖然我先前面的問題啦去年雖然我們有處理那個是一個很臨時性的處理那因為今天要送到這個立法院來修稿我們必須系統性的
00:08:17,037 00:08:39,232 那我剛才談到一千兩百元是在我們處罰條例九十二條跟我們的施行細則裡面有規範這個叫做不宜舉花他已經有了啊說明就用這樣的一個基礎來做系統性的那當然實相裡面要不要改我想我尊重這個委員大家討論的結果那現在高齡者事實上去年那個先任死亡三百八十是第一年來贏最低的
00:08:39,633 00:08:39,913 新聞新聞新聞新聞新聞新聞
00:09:00,977 00:09:01,157 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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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9時56分)謝謝召委,一樣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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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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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謝謝部長。其實今天我也是想請教道交條例,不過我剛剛聽到林俊憲委員的詢問,我自己本身心有戚戚焉,所以我也想補充一下,其實我本人在高速公路曾經發生過被追撞的事件,是在隧道前,可能因為燈光問題還是怎麼樣,大概是在100左右的時速走,然後走一走突然前面那台車是靜止的狀態,但我煞住了,然後我煞住了之後我就聽到後面有聲音過來,我就往後看後車怎麼都停不下來,最後他撞到我了,所以這很明顯的就是不同車輛的煞車系統其煞車能力的問題,他也有保持距離,他也有真的煞車然後發出聲音,他煞車煞了很久,地上都會有線條,但最後還是發生撞擊,而且不是輕輕的撞擊,我那台車後來報廢掉了,這個是損壞程度,還好那天撞我的可能不是那麼大台的車,如果是更大台的車,我可能就GG了,所以我也是呼應林俊憲委員的問題,我也希望我們交通部能夠積極來處理道安的問題。
今天回到道交條例,部長應該也非常清楚我的立場,我們在院會的總質詢也討論過,那時候部長有說如果警察單位……每次我們都會說警察單位可以負荷我們的檢舉,不會降低執法的強度,我也去內政委員會問過林右昌部長,我沒有說要求他幾分鐘之內要到這樣的問題,我知道他一定講不出來,我問他說您會期待民眾檢舉之後,如果你自己本身是檢舉人,您期待您檢舉幾分鐘之後警察可以到場,部長講不出來,他不敢講一個數字,因為警察有很多繁重的業務,其實檢舉交通違規的排序應該是比較後面的,而我們訓練一個警察,我也不期待訓練了一位警察,在警教訓練之後,結果他很多業務都是在出勤取締交通違規,我們應該是賦予警察更重要的社會安全的責任,我們現在把這個檢舉制度取消,我不認為對於警察業務的降低,對於勤務的降低有幫助,畢竟他出勤花的時間可以在內部處理很多件的網路檢舉。
當然道路交通的改革一定是循序漸進的,或許在一開始的時候,我們走得太快了,民間社會沒有辦法接受,有一些反彈的聲浪,所以我們去年的時候也有調整過一次了,就是一般的紅黃線已經沒有辦法接受民眾檢舉了,其實在那一次的調整,路權團體的反彈聲浪並沒有那麼的大,對不對?並沒有像這次的反彈那麼大,他們瞭解我們社會的交通的樣態,有時候駕駛人真的違規……說實在的,現場有開車的人沒有人敢說沒有違規啦!這個我自己開車也會有違規,但是在違規的時候,我們駕駛人會有怎樣的一個心態?有黃線的地方我們一定是先停黃線,有黃線的地方我們會先停黃線,沒有黃線的地方,大家就稍微停一下紅線,今天我擋你一下,改天你擋我一下,大家互相體諒,但是沒有紅線的地方的時候,我們應該是讓我們的駕駛,我們一樣都是逼不得已違規的情況下,我們會希望他先去停黃線再去停紅線,這對一般交通的衝擊比較小,後來沒有辦法,我們會期待我們在違規的時候,儘量不要在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地方去違規,譬如說轉彎的地方或者是我們去影響到其他的族群,如行人的族群或者是身心障礙者的停車空間,它已經可能有更高的交通安全因素,或者已經侵犯到其他族群的通行安全了,所以這次的反彈才會那麼大,包括剛剛召委講的,你們用1,200來做一個區分,確實是比較粗糙,老實講10項我也不是都不能接受啊!你說沒戴安全帽,說真的,沒戴安全帽影響到的安全是他自己,他要把自己暴露於這麼危險的交通環境中,說實在那是他的事情,但是在交叉處、路口處停車,或者是在人行道,這就已經侵犯到有在更危險的情況下嘛!
當然我可能有些話已經跟部長討論過了,在後續的審查我也會有我的立場,包括記點制度,上次公聽會因為發生大地震,部長不在嘛!記點制度我認為可以討論,因為這個很容易就被針對駕駛人的工作權益,他被盯上了,因個人的私怨,我跟他一天,他可能就GG了,對不對?跟他一天就拜拜了,他就被吊照了嘛,對不對?因為這個責任也不應該是駕駛人,而是店家沒有提供足夠的停車空間給駕駛人,所以我認為記點制度是可以調整的。
但是我們在循序漸進做交通改革的時候,我們應該是引導式的,他在不得不違規的情況下,應該要先去挑比較不會影響到大家的停車空間,包括也不要去併排嘛!我們應該引導他,所以如果這次我們直接取消這個檢舉項目的話,我們可以說是回到了原點,我認為保持現在的狀態應該是一個比較有引導式的方式,讓駕駛人在逼不得已違規的時候,也要讓駕駛人注意哪些地方真的是沒辦法停車的,他也不要去那邊停車,這是我個人的立場。包括記點制度,你說民眾檢舉,當然我持開放態度,有一些動態的或是比較危險的違規,那可能還是要有保留,因為這些警方沒有辦法去做檢舉,包括檢舉達人一天檢舉了幾百件、幾千件,這當然也可以限縮啊!這個都實名制了,如果這部分造成警察或是社會很大的反感的話,其實很簡單,實名制我們去限縮一個量就好了,而不是現在的方案是直接把原本推行要往前走的地方又回到原點。
最後,就是在發生行人事故的時候,你們應該也要統計哪個年齡層發生事故的比例最高,應該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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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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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應該有幾歲以上、幾歲以下或哪個年齡層最高,這個你們應該有相關資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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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就我瞭解,是65歲以上高齡者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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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高齡者最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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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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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其實高齡者最多是可以預期的啦!說實在的,也不是每個行人都很守法,有時候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不一定全歸責在駕駛人啦!行人有時候真的也是要負擔一部分的責任,他有沒有守交通安全、他有沒有一個防衛行走的概念,比如防衛駕駛,行人也要有保護自己的一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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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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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其實在地方上都會有很多的活動,以新北市政府來講好了,很多地方會有老人共餐、重陽節的活動,很多地方性的活動都是長輩會去參加的,其實地方政府都會請一些消防單位、環保單位去做現場的宣導,政府也希望有時候辦個活動,錢都花了,應該要有政策宣導的一個目的性存在,而不是大家去那邊領一個便當、領個餐盒就回家,對不對?錢花下去要有效益,我們監理單位有沒有辦法,就是後續針對這些高齡者的族群,透過地方舉辦的活動,我們可以主動去詢問,在相關的活動去做一個宣導,讓我們的長輩也應該要有一個安全行走的觀念,大家不會同意行人絕對是最大的,一定是大家互相尊重,大家都要遵守交通安全,這部分部長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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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第一個,我先回答前面的問題,去年雖然我們有處理,那是一個很臨時性的處理,因為今天要送到立法院來修改,我們必須是系統性的,我剛才談到的1,200元,是在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跟施行細則裡面有規範,這個叫做不予舉發,這已經有了,所以我們就用這樣的一個基礎來做系統性的,至於10項裡面要不要改,我尊重各委員大家討論的結果。高齡者部分,事實上去年行人死亡數380人是歷年來最低的了,所以去年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我們大概有1,600個路老師,我們每一年都找很多人來訓練,去老人家的活動地點做宣導,這幾年來我感覺有一些成果,但是的確高齡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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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不過我這在地方從來都沒看過耶!不好意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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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要到汐止辦的時候,我請他們跟你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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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對啊!如果有這樣的制度,那就多多跟地方政府來做一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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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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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反正現場是我們派人去做宣導而已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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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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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再麻煩部長,好不好?後續有相關的計畫或成效也麻煩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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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謝謝廖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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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廖先翔委員。
在此先作一個宣告,等一下蔡其昌委員、何欣純委員、魯明哲委員發言完畢後休息10分鐘,請各黨團助理告知後面要發言的委員。本日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依本會的往例,在登記質詢的本會委員發言告一段落後處理。稍後我們在魯明哲委員詢答完畢後休息10分鐘,然後在休息10分鐘之後開會的時候,隨即處理臨時提案,也請黨團助理告知貴黨的委員。
現在請蔡其昌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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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3-7
speakers ["李昆澤","徐富癸","林俊憲","廖先翔","蔡其昌","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陳素月","許智傑","牛煦庭","邱若華","謝衣鳯","林月琴","林國成","洪孟楷","洪申翰","楊瓊瓔","黃國昌","游顥","陳俊宇"]
page_start 343
meetingDate ["2024-04-18"]
gazette_id 11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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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案計 31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330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