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 @ 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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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569 00:00:09,933 致詢完就休息一下。好,謝謝主席。我們先請這個財政部,我們莊部長。請莊部長。跟證因為現場顏寬恆委員在,但顏委員發言完畢。部長好。
00:00:23,671 00:00:48,307 這個 有兩份公文 請部長看一下那這個都是在這個今年的3月15號那一部 有一個公文是外交部喊給財政部的那有一個是財政部喊給外交部的那都是有關於這個我們 這個駐美國的這個肖前大使這個 諷調反國海運自用物品通關的事情那請問一下 這兩份公文是真的還假的
00:00:50,051 00:01:04,827 有這兩份公文有這兩份公文那如果這兩份公文為真的話那就要去查一下這兩份公文是什麼流出去的那這個是有一部分要去查那另外一個呢
00:01:06,206 00:01:28,394 另外一個就是說那我請教一下那整件事情這個被這個外界導向成說這個肖嫻大使有這個特權然後這個甚至呢這個在這個外面的這個網站上面還寫說他走私那請問一下這個我們財政部長那肖大使這件事情上面有沒有特權有沒有走私
00:01:29,039 00:01:53,603 一、沒有特權二、不是走私對那他是不是按照這個相關的規定來處理是的因為我們的國家政府派駐到國外的人員奉調回國的時候他攜帶的自用物品回來那外交部依例都會行文給財政部都會依例的所以在去年就有55案這樣的案子回來那我們也依照規定來做
00:01:53,983 00:02:10,346 所以秀娜姐也不是特例嗎?她就是按照這個相關的規定嗎?就是按照你們關稅法第49條第一項跟第三款的後段嗎?就是說第一個她不用這個許可的執照那第二個呢她也不用查驗嘛是不是?
00:02:10,485 00:02:30,944 也就是說他攜帶自用的酒,第一個是自用攜帶的酒那他可以不需要申請那個進口酒類的許可執照以及那個衛生查驗這個部分因為他是自用而且他是奉調回國的外交人員那他們有附,那個蕭大使有附清單給你嗎外交部的行文來有附後面的清單
00:02:32,165 00:02:57,489 那附後面清單是大概是多少公升?清單裡面總共第一個是23坪然後15.1公升是,非常清楚,是好,那所以說按照規定的話他只要是按照相關的規定來申報然後就是可以不用有這個許可證那也可以不用這個查驗嘛是,但是稅還是依然超過1公升依然是要課關稅就是超過1公升的部分依然要課稅還是要課稅,對,對,對啊所以說什麼
00:03:00,490 00:03:26,756 目前看起來就是說肖大使第一個他要來做申報然後外交部來為你們財政部那財政部說按照相關規定可以那就是說比如說免查驗但是超過一公升的還是要報稅嘛還是要繳稅嘛而且在進口到海關的時候海關的查驗也都是按照他們海關查驗的相關規定來辦理的是好那肖大使的這一批貨進來了嗎沒有沒有目前沒有目前還沒有進來是是是好
00:03:27,296 00:03:53,475 所以說這個我也認為說是認知作戰的一種就是說第一個這個公文我不知道是怎麼出去的那第二個這個公文反而證實了說其實蕭大使他是有按照相關的規定來做申報的那可是呢因為他這個有一般民眾不知道他就把它轉換成說好像有什麼退權可以帶酒回來這個好像不用查驗那可是我們按照相關規定他本來就可以不用查驗啊
00:03:54,275 00:04:17,290 是,我們都按規定來處理的而且只要超過1公升,他還是要繳稅嘛對不對要繳所有的稅,關稅、營業稅跟菸酒稅都要扣的那就是我想利用這個機會要再澄清一下不然今天我看這個有相關的媒體也在做類似的新聞當然你們有發新聞稿啦我有看到有的,我們昨天就發了那我認為說這個東西就是說因為蕭大使未來是我們的副總統
00:04:18,490 00:04:19,051 黃主委 現在請黃主委 莊部長請回
00:04:41,626 00:05:02,346 主委好,今天我們有一個關於保險法第177條的修正案那這個就是說要修改的這個規定裡面就是說它的工作條件含承攬、委任、雇佣、勞動契約等等就是應該由這個主管機關會同勞動部共同訂定以維護廣大保險業務源之勞動權益嘛對不對
00:05:04,688 00:05:17,880 是的我雖然是今年2月才進來可是我也看過這個相關的這個過去相關的委員的提案那甚至在去年也有辦過這個相關的公聽會嘛對不對大概去年3月的時候
00:05:18,362 00:05:35,811 有這個議題是定期都會有人提出來大家討論的對,然後呢我看是大概這個金管會或是說保險局這個態度都蠻一致的因為就去年我看去年這個怎麼講今年也是怎麼講態度是蠻一致的啦那我是覺得說那對於這個保險業務員來講
00:05:39,173 00:05:52,342 昨年開了這個公聽會 他們主要有三大陳情 那三大陳情我再念一下 那我看說這一年到底有沒有做什麼改變或是調整 那等一下我請這個勞動部的勞動關係師 今天是副市長過來嗎 來也請
00:05:58,607 00:06:13,160 這個保險業工會還有三大懲刑第一個就是說公司片面終止或修改與業務員的承攬契約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承攬契約被終止之後續期保費佣金也消失第三個是獎懲不公的問題因為就是說如果這個保險業務員他對於這個
00:06:19,618 00:06:21,239 委員王世堅等23人提案須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 »:
00:06:46,872 00:06:50,297 還是我們先請這個勞動部先來講一下好了請勞動部
00:06:54,977 00:07:20,670 針對保險公司跟承染重驗人員的雇佣或委任相關的爭議其實勞動部為了要協助勞資雙方明確釐清到底是雇佣或委任然後避免假承染真雇佣我們其實有訂定一個勞動契約指導原則那明確有25項的指標如果勞務雙方對於相關雇佣或委任有相關的需要釐清的都有相關的行政指導可以參考
00:07:21,650 00:07:32,278 那我問一下局長好了就是說那現在雖然說這個勞動部有相關的行政指導那我請問一下我剛才講的三大曾經這個到現在有任何的改變嗎?
00:07:34,213 00:07:54,639 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就是片面修改勞務承攬契約的部分其實我們一直都有在幫工會跟授權公司的工會有做一些協商就那個契約內容有在討論那另外就是那個獎懲的部分其實業務員的獎懲其實是兩個部分一個就是公司內部有一個獎懲的委員會
00:08:01,701 00:08:27,554 那這個委員會裡面我們要求它業者就是說公司代表跟業務員代表要均衡那另外在工會裡面也有一個講成委員會也就是它這個是第二層的如果你在公司內部你覺得還是不公平就可以跟工會那工會的部分其實我們那個工會的工是公司的工嘛是不是公司的工但是但是它裡面喔
00:08:29,375 00:08:42,323 陳秀寳等19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委員王世堅
00:08:46,467 00:09:12,928 生疏的機制也是那個公司的公會來做處理吧?這個基本上是代表公司的啊,不是代表勞方的啊。但是裡面的那個組成我們讓它就是社會公正人士代表比較多一點。你們組成齁,那我講說多少人數比例是佔多少勒?真正的人數比例我現在不是很記得,但是業者的代表一定要跟那個業務員代表兩個,如果他是兩個的話就
00:09:14,591 00:09:15,833 議員王世堅等23人提案須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
00:09:31,173 00:09:46,747 續期佣金的部分有一部分是遞延的有一部分是不是他的那個後面的服務報酬因為這個是他們早期的契約關係啦所以我們也請他們去釐清過但是因為牽涉到的是有些業務員同意
00:09:48,268 00:10:09,616 ⋯⋯⋯⋯⋯⋯⋯
00:10:09,716 00:10:25,937 因為他這個是過去的簽約啦,那業務員如果他並沒有共識的話,這個事情我們比較不適合去介入他的失選企業。對,那如果有問題咧?有問題又回到就是說,我剛才講就是說又是由,主要是由公司組成的公會來做處理嗎?
00:10:26,758 00:10:27,939 我再請問一下勞動部,去年是3月份公聽會勞動部有五大建議
00:10:51,656 00:10:57,124 那我請問一下那到底有沒有建立一個勞資雙方的建立對話平台鼓勵勞資雙方簽團體協約有沒有啊
00:11:00,617 00:11:24,446 鼓勵勞資雙方簽團體協約是我們勞動部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就還沒有做就對了我們是有相關的獎勵的這個措施那我們部裡面其實也對工會其實有維持持續對話的一個到部裡面拜訪我們也有直接做輔導他們如何協商就是我解釋就是去年3月份的這個工廳會這個勞動部的這個五大建議
00:11:28,127 00:11:31,228 接下來請李燕秀李委員下一位嚴寬衡 嚴委員請準備然後我們就休息一下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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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10時48分)謝謝主席,我們先請財政部莊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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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莊部長。更正:現場有顏寬恒委員在,等顏委員發言完畢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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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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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部長好。有兩份公文請部長看一下。兩份都是今年3月15日發出,有一份是外交部函給財政部,另一份是財政部函給外交部,都是與駐美國蕭前大使奉調返國海運自用物品通關事宜相關。請問這兩份公文是真的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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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有這兩份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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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有這兩份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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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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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若這兩份公文為真,那就要查一下這兩份公文是怎麼流出去的?這是要查的部分,另外我請教的是,整件事情被外界導向成蕭前大使有特權,網站上甚至還寫走私。請問財政部長,蕭大使在這件事情上有沒有特權?有沒有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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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一、沒有特權;二、不是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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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他是不是按照相關規定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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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是的,因為我們國家、政府派駐到國外的人員奉調回國時所攜帶的自用物品,外交部依例都會行文財政部,都會依例辦理。所以去年就有55件這樣的案子回來,我們也依照規定做審核與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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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所以蕭大使也不是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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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不是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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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他就是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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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對,駐外人員奉調回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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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按照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後段規定,第一,他不用許可執照;第二,他也不用查驗,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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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也就是攜帶自用的酒,可以不需要申請進口酒類許可執照以及衛生查驗,因為是自用,而且是奉調回國的外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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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蕭大使有附清單給你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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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外交部行文後面有附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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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後面附的清單大概是多少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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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清單裡面總共是23瓶,15.1公升,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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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按照規定,只要按相關規定申報就不用許可證也可以不用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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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是,但超過一公升依然要課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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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也就是超過一公升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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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依然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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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還是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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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都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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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目前看起來,第一,蕭大使有做申報,且由外交部行文財政部,財政部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第二,雖然免查驗,但超過一公升的部分還是要報稅、還是要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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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當然!而且在進口到海關時,海關在查驗上也都按照海關查驗的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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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蕭大使的這一批貨進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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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沒有,目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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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目前還沒有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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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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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好,所以我認為這是認知作戰的一種,第一,我不知道公文是怎麼出去的?第二,公文反而證實了蕭大使有按照相關規定做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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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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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但因為一般民眾不知道,就轉換成好像有什麼特權可以帶酒回來,而且不用查驗。但其實按照相關規定,他本來就不用查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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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是,我們都按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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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而且超過一公升的部分還是要繳稅,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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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要繳、要繳,所有的稅,包括關稅、營業稅、菸酒稅都要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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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對,所以我想利用這個機會澄清一下,畢竟今天有媒體在做類似新聞。對此,你們有發新聞稿,我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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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我們昨天就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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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蕭大使未來是我們的副總統,所以在520之前,類似相關的假錯訊息會越來越多,我希望相關部會在遇到這些假錯訊息時,要在第一時間立刻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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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我們會本於事實與法令來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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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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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翠雲: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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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接下來請金管會黃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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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主委,莊部長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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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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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主委好。今天審查有關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修正案,修改有關保險業務員之工作條件,含承攬、委任、僱傭、勞動契約等等,應由主管機關會同勞動部共同訂定,以維護廣大保險業務員之勞動權益,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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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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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今年2月才進來,但我有看到過去相關委員的提案,去年也辦過公聽會,對不對?大概去年3月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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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有,這議題定期都會有人提出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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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看金管會、保險局的態度都滿一致的,去年怎麼講,今年也是怎麼講,態度是滿一致的。對保險業務員來講,去年已經開過公聽會,今天局長也在這邊。他們主要有三大陳情,我再唸一下三大陳情,看看這一年到底有沒有做什麼改變或調整?等一下也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副司長一起上來。
保險業工會的三大陳情:第一,公司片面終止或修改與業務員的承攬契約,這是第一個;第二,承攬契約被終止後,續期保費佣金也消失;第三,獎懲不公,保險業務員對於獎懲──主要是懲罰,保險業務員認為不公。因為審查權是交由商業同業公會來執行,如果不服要申訴的話,也是由商業同業公會執行,變成球員兼裁判。我先請問一下,工會的三大陳情,在一年之後有沒有什麼改變?還是先請勞動部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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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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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司長琦雅:委員好。針對保險公司和承攬從業人員之間的僱傭或委任相關爭議,勞動部為了要協助勞資雙方明確釐清到底是僱傭或委任,避免假承攬、真僱傭,我們其實有訂定一個勞動契約指導原則,有25項明確指標,如果勞雇雙方對於僱傭或委任有需要釐清的部分,都有相關的行政指導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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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請問局長,雖然勞動部有相關的行政指導,我剛才講的三大陳情,到現在有任何的改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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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關於片面修改勞務承攬契約的部分,其實我們一直都有在幫壽險公司的公會做一些協商,就契約內容有在討論。另外就是獎懲的部分,其實業務員的獎懲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公司內部有一個獎懲委員會,在這個委員會裡面,我們有要求業者公司代表和業務員代表要均衡;在公會裡面也有一個獎懲委員會,這是第二層,如果你對公司內部還是覺得不公平可以跟公會反映,公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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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公會的「公」是公司的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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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局長瓊華:公司的「公」,但是我們要求裡面的專家學者要占一部分,業者代表和業務員代表兩邊要一致,也就是人數是相等的,這裡也有一些申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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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申訴的機制也是由那個公會來做處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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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局長瓊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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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這基本上是代表公司的,不是代表勞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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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局長瓊華:但是針對裡面的組成,我們要求它的社會公正人士代表要比較多一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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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其組成是多少人數比例?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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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局長瓊華:真正的人數比例,我現在不是很記得,但是業者代表一定要跟業務員代表相等,如果2人的話,兩邊都要2人,學者大概會占到4人左右,這是平衡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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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第二點,他的續期保費佣金呢?
發言片段: 66
施局長瓊華:關於續期保費佣金,因為這是他們過去在合約裡面訂定的,續期佣金有一部分是遞延的,有一部分是不是後面的服務報酬,這個是他們早期的契約關係,所以我們也請他們去釐清過,但是因為這牽涉到有些業務員同意,但是業務員代表裡面也有很多不同意是不是續期佣金的解釋,所以這是一個很複雜的關係。
發言片段: 67
李委員坤城:你們要怎麼處理這個很複雜的關係?因為這都還是在這個承攬關係之下,他與公司的契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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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局長瓊華:對,因為這個是過去的簽約,如果業務員並沒有共識的話,我們比較不適合去介入他們的私權契約。
發言片段: 69
李委員坤城:如果有問題呢?有問題又回到你剛才講的,主要是由公司組成的公會來做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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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局長瓊華:契約的部分沒有,獎懲的部分是指他有違反業務員管理規則裡面的那幾個招攬行為,才會有這樣的一個組織,至於勞務契約的內容,我們並沒有介入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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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再請問勞動部,去年3月份的公聽會,勞動部有提出五大建議,到底有沒有建立一個勞資雙方的對話平臺?鼓勵勞資雙方簽團體協約,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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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司長琦雅:鼓勵勞資雙方簽團體協約是我們勞動部一直在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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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還沒有做就對了?
發言片段: 74
黃副司長琦雅:我們是有相關的獎勵措施,部裡面其實也對公會有維持持續對話,他們到部裡面拜訪,我們也有直接輔導他們如何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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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坤城:我檢視去年3月份公聽會勞動部提出的五大建議,我聽到現在為止,有可能都還沒有落實,如果有落實的地方再請金管會給我相關的資料,好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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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提供,謝謝。
發言片段: 77
主席:請李彥秀委員發言。下一位請顏寬恒委員準備,然後我們就休息一下。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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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0-10
speakers ["羅明才","王世堅","徐富癸","王鴻薇","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李坤城","李彥秀","顏寬恒","賴惠員","黃珊珊","陳玉珍","楊瓊瓔","洪孟楷","黃國昌","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徐欣瑩"]
page_start 53
meetingDate ["2024-04-22"]
gazette_id 1133201
agenda_lcidc_ids ["1133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娛樂稅法」6案:(一)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9 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 4案、(二)本院委 員黃捷等19 人、委員羅明才等16 人分別擬廢止「娛樂稅法」等 2 案;二、審查「保險法」 4 案: (一)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 蔡易餘等 19 人、委員王鴻薇等 16 人分別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 2 案; 三、審查人民請願案有關「娛樂稅法」3案
agenda_id 11332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