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 @ 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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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8,147 | 00:00:11,027 | 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2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21案。 |
00:00:16,932 | 00:00:38,315 | 是,好,委員好。部長好。2021年我回到民間社會了以後啊,接到一個檢舉就開始追蹤。這個牽涉到我們臺中火力發電廠,有個129億的標案。其中有個機裝工程,那個機裝要灌水泥嘛。上面的結構物才會穩。那裡面這個機裝工程造假。 |
00:00:39,316 | 00:00:58,010 | 當然接到這個檢舉以後我必須要實事求是的去看一看發現還蠻誇張的同樣的單據有不同的出貨內容然後實際上面的單據跟假的單據虛冠的水泥量大概多了一倍以上 |
00:00:59,434 | 00:01:14,765 | 那把這些單據全部都收集完了以後我大概法律上面的確信就一定有造假的問題所以我非常的關心我在2021年9月的時候我的劇狀向臺北地檢署提出告發了 |
00:01:15,558 | 00:01:43,614 | 那告發完了以後呢那個時候臺電公司針對這件事情因為我已經公開揭露這件事情了以後他們有做一些說明他們說這個水泥量初步研判尚屬合理沒有發現明顯變造的痕跡也沒有辦法認為這個公司有偽造的狀況好那我們實際看最後的結果今年四月就這個月 |
00:01:45,343 | 00:02:06,314 | 紅盞公司偽造水泥出廠單獲利兩千多萬已經正式被起訴了。」我看那個起訴書的內容跟我們當初檢舉的內容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他的規模他造假的狀況讓人觸目驚心我具體的跟部長報告從2019到2020偽造了1246張 |
00:02:12,341 | 00:02:35,310 | 水泥的出廠單應該使用兩萬將近三萬噸的水泥結果只使用了一萬七千多噸大概只實際的使用的水泥比他說他要用的水泥只有六成偽造施工紀錄表甚至在專心取樣的時候專心取樣的時候是廠商先拿假的樣體 |
00:02:36,650 | 00:02:53,226 | 然後偷偷地搬到現場去搬到現場去的時候我也不曉得專心取樣的時候現場應該要有人監督啊但沒有人監督他就拿假的東西出來假的東西出來現在取出了120隻的機裝啊其中有97隻是造假的 |
00:02:58,629 | 00:03:21,279 | 我看完了這個狀況以後觸目驚心我只擔心一件事情第一個當初台電的調查是怎麼做的第二個中火這個工程真的安全嗎這件事情部長你應該有掌握吧上一屆國會的時候已經有委員提過這樣的問題甚至在總質詢的時候蘇貞昌院長都承諾要正視 |
00:03:23,536 | 00:03:29,618 | 指揮長,是是是因為委員今天臨時提這樣的一個問題那如果我的印象沒錯的話台電這個部分也有請專家來看第一個造假是一個問題第二個安全是一個問題委員講的那在安全的部分我記得的理解是安全的部分那個專家判定好像是沒有問題那造假的這個部分我坦白講我 |
00:03:51,874 | 00:04:15,396 | 不太記得這個後面臺電這個後續是怎麼做的因為啊這個案子拖了蠻久的啦從我2021年據狀告發到現在2024年4月這個月起訴所以我是利用這一次的職訓讓部長提醒部長這件事情兩個層次造假這個已經是確定了嘛所以臺電該檢討的是當初的行政調查到底是怎麼做的 |
00:04:16,089 | 00:04:41,200 | 因為我今天秀出當初臺電的行政調查報告給部長看嘛臺電全部在文過是非阿那第二個層次你剛剛說安全性的問題現在我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是如果當初的行政調查報告都已經slappy到這種程度了都已經slappy到這種程度了我們要不要重新的檢視要不要重新的檢視當初臺電 |
00:04:45,287 | 00:04:48,695 | 告訴社會大眾說安全沒有問題這件事值得信任嗎? |
00:04:49,890 | 00:05:14,595 | 那個是我記得台電是有請專業的去做判斷去做判斷說安全有沒有問題的部分沒有關係啦部長您所謂台電請專業的來做判斷這件事情那個專業的報告是不是可以提供給各位委員因為這個大家都很關心這個事嘛主席站起來了我只問最後一個事情為什麼這一個違法前科 |
00:05:15,575 | 00:05:40,695 | 雷雷這麼嚴重的廠商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刊登政府公報挺全。台電有沒有報還是行政程序沒有做完?部長可以回去瞭解嗎?這個我再瞭解一下。這種爛廠商喔,絕對把他逼出去啊。絕對不要再讓他做政府工程了。可以嗎?我再瞭解,是。好,謝謝。好,後續再請經濟部去進行瞭解。好,謝謝。 |
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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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11時41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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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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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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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部長好。2021年我回到民間社會了以後,接到一個檢舉就開始追蹤,這個牽涉到我們臺中火力發電廠有一個129億的標案,其中有一個基樁工程,基樁要灌水泥,上面的結構物才會穩,而這個基樁工程造假。當然接到這個檢舉以後,我必須要實事求是的去看,一看後發現還滿誇張的,同樣的單據有不同的出貨內容;然後實際上面的單據跟假的單據中,虛灌的水泥量大概多了一倍以上。把這些單據全部都蒐集完了以後,我大概在法律上面的確信是,這一定有造假的問題,所以我非常的關心,在2021年9月的時候,我就具狀向臺北地檢署提出告發,告發完了以後,因為我已經公開揭露這件事情了,那個時候台電公司他們有針對這件事情做了一些說明,他們說這個水泥量初步研判尚屬合理,沒有發現明顯變造的痕跡,也沒有辦法認為這個公司有偽造的狀況。 |
我們實際來看最後的結果,今年4月,就是這個月,弘展公司偽造水泥出廠單,獲利兩千多萬,已經正式被起訴了,我看那個起訴書的內容,跟我們當初檢舉的內容,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它的規模、它造假的狀況,讓人怵目驚心。我具體的跟部長報告,從2019到2020年,偽造了1,246張水泥出廠單;應該使用2萬將近3萬噸的水泥,結果只使用了一萬七千多噸,大概實際使用的水泥比他說要用的水泥只有達六成;偽造施工紀錄表,甚至在鑽芯取樣的時候,是廠商先拿假的樣體偷偷搬到現場去,搬到現場去之後,我也不曉得,鑽芯取樣的時候,現場應該要有人監督啊,但是他們沒有人監督,就拿假的東西出來。現在取出了120支基樁,其中有97支是造假的。我看完這個狀況以後怵目驚心!我只擔心一件事情,第一個,當初台電的調查是怎麼做的?第二個,中火這個工程真的安全嗎?這件事情部長應該有掌握吧?上一屆國會已經有委員提過這樣的問題,甚至在總質詢的時候,蘇貞昌院長都承諾要正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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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因為委員今天臨時提這樣的一個問題,如果我的印象沒錯的話,這個部分台電也有請專家來看,有關委員講的,第一個,造假是一個問題,第二個,安全是一個問題,安全部分我記得的理解是那個專家判定好像是沒有問題,造假的部分,坦白講,我不太記得後續台電是怎麼處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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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個案子拖了滿久的,從我2021年具狀告發到現在2024年4月起訴,所以我是利用這次質詢提醒部長這件事情:兩個層次當中,造假已經是確定的,所以台電該檢討的是,當初的行政調查到底是怎麼做的,因為我今天秀出當初台電的行政調查報告給部長看,台電全部在文過飾非啊!第二個層次是安全性,現在我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是,如果當初的行政調查報告都已經sloppy到這種程度了,我們要不要重新檢視?當初台電告訴社會大眾說安全沒有問題,這件事值得信任嗎?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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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記得台電是有請專業的去判斷安全有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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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啦!部長,你所謂台電請專業的來做判斷這件事情,那個專業的報告是不是可以提供給各位委員?因為大家都很關心這個事嘛! |
主席站起來了,我只問最後一個事情:為什麼這個違法前科累累、這麼嚴重的廠商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刊登政府公報、予以停權?台電有沒有報?還是行政程序沒有做完?部長可以回去瞭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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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這個我再瞭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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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種爛廠商絕對要把它踢出去啦!絕對不要再讓它做政府工程了!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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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再瞭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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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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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後續再請經濟部去進行瞭解。 |
好,謝謝。 |
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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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1-19-9 |
speakers | ["邱議瑩","黃建賓","楊瓊瓔","張啓楷","林思銘","林岱樺","張嘉郡","鄭天財Sra Kacaw","陳亭妃","呂玉玲","賴瑞隆","邱志偉","鄭正鈐","謝衣鳯","蔡易餘","何欣純","黃國昌","洪孟楷","黃捷","羅智強","牛煦庭","陳超明","鍾佳濱","陳冠廷","王美惠"] |
page_start | 115 |
meetingDate | ["2024-04-24"] |
gazette_id | 1133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33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處理或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 21案;二、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 黃建賓等 17 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蔡易 餘等20 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八)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九)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本院 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 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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